气排球规则完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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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排球规则完整
气排球竞赛规则
(2013年---2016年)
中国排球协会审定
2013年7月
目 录
比赛的特性
第一章 器材与设备
第二章 比赛参加者
第三章 比赛方法
第四章 比赛行为
第五章 比赛间断与延误比赛
第六章 不良行为
第七章裁判员及其职责与法定手势
附件:
1、裁判员手势图
2、气排球比赛记分表
比赛的特性
气排球运动是一项适合各年龄段人群参与的新兴的体育健身、娱乐项目,是排球大家庭中新成员。
由于气排球具有球体大、重量轻、质地软、弹性大、运动缓、易控制等特点,在开展活动中比较安全,所以深受大家的喜爱。
作为一项新兴的体育运动项目,气排球具有很强的健身性、娱乐性、竞技性和观赏性。
气排球比赛是两队在由球网分开的场地上进行比赛的集体项目。
它可以有多种比赛方法,以适应各种不同性质比赛的需求,从而不断推动本项目的广泛开展。
比赛的目的,是各队遵照规则,将球击过球网,使其落在对方场区的地面上,而阻止落在本方场区的地面上,每队可击球三次(拦网触球除外)将球击回对方场区。
比赛由发球开始,发球队员击球使其从网上规定的过网区飞至对区。
比赛由此连续进行,直至球落地、出界或某一队不能合法地将球击回。
气排球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当某队胜一球,即得一分,同时获得发球权,队员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
第一部分比赛
第一章 器材与设备
1 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包括比赛场区和无障碍区。
1.1 面积
比赛场区为长12米、宽6米的长方形。
其四周至少有2米宽的无障碍区,从地面向上至少有7米高的无障碍空间。
(非正式比赛,比赛场区面积可适当进行调整。
)
1.2 场地地面
场地地面必须平坦、水平、划一。
不得有任何可能造成伤害队员的隐患,也不得在粗糙或易滑的地面上进行比赛。
1.3 场地上的画线
1.3.1 所有的界线宽5厘米,其颜色须区别于场地颜色。
1.3.2 界线
两条边线和端线划定了比赛场区。
边线和端线都包括在比赛场区面积之内。
1.3.3 中线
中线连接两条边线的中点。
中线的中心线将比赛场区分为长6米,宽6米的两个相等的场区。
1.3.4 进攻线
每个场区各画一条距离中线中心线2米的进攻线。
进攻线(包括进攻线的宽度)前为前场区,进攻线后为后场区。
进攻线外两侧各画间距20厘米、长15厘米、宽5厘米的三段虚线为进攻线的延长线。
两条进攻线的延长线之间、记录台一侧边线外的范围为换人区。
1.3.5 发球区短线
端线后两条边线的延长线上各画一条长15厘米,垂直并距离端线20厘米的短线,两条短线(包括短线宽度)之间的区域为发球区,发球区深度延至无障碍区的终端。
1.3.6 教练员限制线
由一组长15厘米、间隔20厘米的虚线组成,虚线自进攻线的延长线至端线延长线,距边线1.05米并平行于边线。
限制线限制教练员的活动区域。
1.4 裁判台
裁判台设在球网(最好有可调节高度装置)的一端。
记录台设在裁判台对面的边线无障碍区外,记录台两侧设球队席。
图1 比赛场地图
2 球网和网柱
2.1 球网
球网架设在中线上空。
球网为黑色,长7米,宽1米,网孔为10平方厘米。
网的上沿缝有5厘米宽的双层白色帆布,中间用柔软的钢丝绳穿过,网的下沿用绳索穿起,上下沿拉紧并固定在网柱上。
球网的两端各系一条宽5厘米,长1米的标志带,垂直于边线。
在两条标志带外沿、球网的不同侧面,分别设置长1.80米,直径10毫米的标志杆,高出球网80厘米。
标志杆每10厘米应涂有红白相间的颜色。
2.2 球网高度
男子球网高度2.1米、女子球网高度1.9米。
球网高度应用量尺从场地中间丈量。
球网两端离地面必须相等,不得超过规定高度2厘米。
(老年组:
男子球网高度2米、女子球网高度1.8米)
2.3 网柱
网柱用圆形光滑的金属材料制成(需能调节高度)。
网柱分别架设在两条边线外0.5米~1米的中线延长线上。
3 球
球是圆形的,由柔软的材料制成。
颜色为黄色、白色或彩色。
圆周长为76~78厘米,重量为150~170克,气压为0.16~0.17千克/平方厘米。
一次比赛所用的球必须是同一特性、同一品牌的球。
第二章比赛参加者
4 比赛队
4.1 球队的组成
4.1.1 一个队最多有6名队员,1名教练员,1名助理教练员。
(老年组:
一个队最多有8名队员,1名教练员,1名助理教练员。
)
教练员可以兼运动员。
4.1.2 只有登记在记分表上的球队成员,方可进入场地和参加比赛。
一经教练员、队长在记分表上签名确认后,即不得更换。
4.2 队的位置
4.2.1比赛中,队的成员应坐在他们场地一侧的球队席上(教练员可以暂时离开),替补队员可以在本方场区的无障碍区外做无球的准备活动。
5 队员装备
5.1 服装
队员服装要统一,上衣前后须有号码,序号为1~19号。
身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身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
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
队长上衣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厘米、宽2厘米的标志。
5.2 运动鞋
运动鞋必须是没有后跟的柔软轻便的胶底鞋。
不允许佩带任何易造成伤害的饰物。
6 参赛者的权利和责任
参赛者应遵守规则,并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服从裁判的判决,不允许争辩。
队长和教练员应对全队成员的行为和纪律负责。
6.1 教练员
6.1.1教练员赛前应核对记分表上登记的本队队员名单、号码,并签字确认。
每局比赛前将该局上场队员位置表交给第二裁判员或记录台。
6.1.2比赛中请求暂停和换人,在场外行使指导。
教练员进行指导时可在球队席前、教练员限制线后的无障碍区域内站立或走动,但不得干扰或延误比赛。
6.1.3比赛中教练员坐在靠近记录员一端的球队席上,但可以暂时离开。
6.2 队长
6.2.1队长应有队长标志。
如换下场时,应指定另一名场上队员担任场上队长。
6.2.2队长赛前在记分表上签字,并代表本队抽签。
6.2.3比赛中可以请求换人和暂停。
6.2.4只有场上队长在死球时可以请求裁判员对规则和规则的执行进行解释;转达本队队员提出的问题和请求。
如果对解释不满意,可以选择抗议并立即向第一裁判员声明,保留其在比赛结束时将正式抗议写在记分表上的权利。
6.2.5比赛结束后感谢裁判员,并在记分表上签字,承认比赛结果。
第三章比赛方法
7 记分方法
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
7.1 胜一场
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胜两局的队为胜一场。
如果1:
1平局时,进行决胜局。
7.2 胜一局
第1、2局先得21分为胜一局,当比分为20:
20时,先获得21分的队即胜该局。
决胜局,先得15分同时超过对方2分的队获胜,当比分14:
14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两分(16:
14、17:
15)为止。
8分时交换场地。
7.3 得一分
7.3.1 球成功地落在对方场区;
7.3.2 对方犯规;
7.3.3 对方受到判罚。
7.4 弃权与阵容不完整
7.4.1 某队被召唤后拒绝比赛,则宣布该队为弃权。
对方以每局21:
0的比分和2:
0的比局获胜。
7.4.2 某队无正当理由而未准时到达比赛场地,则宣布该队为弃权,处理同规则7.4.1。
7.4.3 某队被宣布一局或一场比赛阵容不完整时,则输掉该局或该场比赛,判给对方胜该局或该场比赛所必要的分数和局数。
阵容不完整的队保留其所得分数和局数。
8 比赛的组织
8.1 抽签
比赛开始前和决胜局开始前,由第一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抽签。
8.1.1 获先者选择其中一类:
A:
发球或接发球;
B:
场区。
8.1.2 另一方可挑选余下部分。
8.2 准备活动
比赛开始前,两队合练5分钟。
8.3 开始阵容
8.3.1 每队场上必须始终保持5名队员比赛阵容。
队员的轮转次序应按位置表登记的顺序进行。
8.3.2 位置表一经交给第二裁判员或记录员,除正常换人外,其阵容不得更改。
8.3.3 一局开始前,场上队员的位置与位置表不符时,须按位置表进行纠正,不予判罚。
8.4 场上位置
发球队员击球时,双方队员(发球队员除外)必须在本场区内按轮转次序站位。
8.4.1靠近球网2号位(右)、3号位(左)二名队员为前排队员,另外二名队员1号位(右)、4号位(左)为后排队员。
1号位队员与2号位队员同列,3号位队员与4号位队员同列,如图2。
图2 场上队员位置图
432
51
32
41
图3 老年组场上队员位置图
(老年组:
靠近球网2号位(右)、3号位(中)、4号(左)三名队员为前排队员,另外二名队员1号位(右)、 5号位(左)为后排队员。
1号位队员与2号位队员同列,4号位队员与5号位队员同列,如图3。
)
8.4.2 队员的位置根据其脚的着地部位判定:
8.4.2.1前排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列后排队员的双脚距中线更近;
8.4.2.2前排右(左)边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部分,比同排左(右)队员的双脚距右(左)边线更近。
后排右(左)边队员至少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排另一名左(右)边队员的双脚距右(左)边线更近;
(老年组:
前排右(左)边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部分,比同排中间队员的双脚距右(左)边线更近。
后排右(左)边队员至少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排另一名左(右)边队员的双脚距右(左)边线更近。
)
8.4.2.3 发球击球后,队员可以在本场区和无障碍区的任何位置。
8.5 位置错误
8.5.1 当发球队员击球时,如果队员不在其正确位置上,则构成位置错误犯规。
8.5.2 当发球队员击球时的犯规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则发球犯规被认为在先。
8.5.3 如果是发球队员在击球后的犯规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则对方位置错误在先。
8.5.4 位置错误的判罚如下:
8.5.4.1 该队被判失去一分,由对方发球。
8.5.4.2 队员恢复到正确位置。
8.6 轮转
8.6.1 轮转次序、发球次序以及队员位置的确定均以位置表为依据。
8.6.2 发球队获得发球权后,该队队员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2号位队员轮转至1号位,1号位队员轮转至4号位。
(老年组:
2号位队员轮转至1号位,1号位队员轮转至5号位)。
8.6.3 发球队员得一分后,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2号位队员轮转至1号位发球。
8.7 轮转错误
8.7.1 没有按照轮转次序进行发球为轮转错误,应进行如下判罚:
8.7.1.1 该队失一分,由对方发球;
8.7.1.2 纠正队员的轮转次序。
8.7.2 记录员应准确地确定其错误何时发生,从而取消该队自错误发生后的所有得分。
对方得分仍然有效。
如果不能确定错误发生的时间,则仅判失一分,由对方发球。
第四章 比赛行为
9 比赛的状态
9.1 比赛开始
经第一裁判员允许,发球队员击球为进入比赛。
9.2 比赛的中断
裁判员鸣哨中断比赛,但如果裁判员是由于比赛中出现犯规而鸣哨的,则比赛的中断实际上是由犯规的一刹那开始的。
9.3 界内球
球触及比赛场区的地面包括界线为界内球。
9.4 界外球
下列情况为界外球:
9.4.1 球接触地面的部分完全在界线以外;
9.4.2 球触及场外物体、天花板或非场上的成员等;
9.4.3 球触及标志杆、以及标志杆以外的球网、网绳或网柱;
9.4.4 球的整体从网下穿过;
9.4.5 球的整体或部分从过网区以外过网。
10 比赛中的击球
比赛中队员与球的任何触及都视为击球,队员必须在本方场区及无障碍区空间击球(规则15.1.2.2除外)。
10.1 球队的击球
每队最多击球三次(规则15.3.1除外),无论是主动击球或被动触及,均作为该队的一次击球。
10.1.1 连续击球
一名队员不得连续击球两次(规则10.2.3、15.2、15.3.1除外)。
10.1.2 同时触球
两名或三名队员可以同时触球。
10.1.2.1 同队的两名(或三名)队员同时触到球时,被记为两次(或三次)击球(拦网除外)。
如果只有其中一名队员触 球,则只记一次。
队员之间的碰撞不算犯规。
10.1.2.2 两名不同队的队员在网上同时触球,比赛继续进行,获球一方可再次击球三次。
如果该球落在某方场区之外,判对方击球出界。
10.1.3 借助击球
队员不得在比赛场区以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支持进行击球。
10.2 击球的性质
10.2.1 球可以触及身体的任何部分。
10.2.2 球必须被击出,不可接住或抛出。
10.2.3 击球时(包括第一、二、三次击球),允许身体不同部位在一个动作中连续触球。
10.3 击球时的犯规
10.3.1 “四次击球”:
一个队连续触球四次。
10.3.2 “借助击球”:
队员在比赛场地以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的支持进行击球。
10.3.3 “持球”:
没有将球击出,造成接住或抛出。
10.3.4 “连击”:
一名队员连续击球两次或球连续触及其身体的不同部位(规则10.2.3除外)。
11 球网附近的球
11.1 球通过球网
球的整体必须通过球网上空的过网区进入对方场区。
过网区是球网垂直面,其范围:
下至球网上沿;两侧至标志杆及其延长线;上至天花板。
11.2 球触球网
球通过球网时球可以触网。
11.3 球入球网
球入网后,在该队的三次击球内,可以再次击球。
12 球网附近的队员
12.1 进入对方空间
在不妨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允许队员在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
12.2 穿越中线进入对方场区
12.2.1 队员的一只(两只)脚部分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的同时,其余部分接触中线或置于中线上空是允许的,不判为犯规。
12.2.2 队员脚以上的身体任何其它部位,触及对方场区是允许的,但不得干扰对方。
(老年组:
队员除脚以外,身体任何其它部位触及对方场区为犯规)
12.2.3 比赛中断后队员可以进入对方场区。
12.2.4 在不干扰对方比赛的情况下,队员可以穿越进入对方的无障碍区,但不得击球。
12.3 触网
12.3.1 队员触网不是犯规,但干扰比赛的情况下除外。
队员干扰比赛如下列情况:
击球时触及球网上沿的网带;
或触及球网以上的80厘米标志杆;
或击球时借助球网的支持;
或造成了对本方有利;
或妨碍了对方合法的击球试图。
(老年组:
触网即是犯规,在比赛过程中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触网。
)
12.3.2 队员击球后可以触及网柱、全网长以外的网绳或其他任何物体,但不得干扰比赛。
12.3.3 由于球被击入球网而造成球网触及队员,不算犯规。
12.4 队员在球网附近的犯规
12.4.1 在对方空间击球。
(老年组:
在对方空间击球或拦网触球)。
12.4.2 从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并妨碍对方比赛。
12.4.3 越过中线进入对方场区。
13 发球
后排右(1号位)队员在发球区内将球击出而进入比赛的行动,称为发球。
13.1 首先发球
13.1.1 第一局和决胜局由抽签选定发球权的队首先发球。
13.1.2 第二局由前一局未首先发球的队发球。
13.2 发球次序
13.2.1 队员发球的次序按位置表上的顺序进行。
13.2.2 一局中首先发球之后,队员按下列规定进行发球:
13.2.2.1 当发球队胜一球时,必须轮转发球。
由前排右(2号位)队员轮换至1号位发球;
13.2.2.2 当接发球队胜一球时,获得发球权并轮转,由前排右(2号位)队员轮换至1号位发球。
13.3 发球的允许
第一裁判员在发球队员已握球在手并且双方队员已做好比赛准备时,则鸣哨允许发球。
13.4 发球的执行
13.4.1 球被抛起或持球手撤离后,必须在球落地前,用一只手或手臂的任何部位将球击出。
13.4.2 发球时球在手中移动或拍球是允许的。
13.4.3 发球队员在发球击球时或发球起跳时,不得踏及场区(包括端线)和发球区以外地面。
击球后,可以踏及和落在场区内和发球区外。
13.4.4 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哨后8秒钟内将球击出。
13.4.5 发球队员如果将球抛起,未触及发球队员而落地,允许再次发球,时间连续计算在8秒钟内。
13.4.6 裁判员鸣哨前的发球无效,重新发球。
13.5 发球掩护犯规
13.5.1 发球队的队员个人或集体不得利用掩护阻挡对方观察发球队员和球的飞行路线。
13.5.2 在发球时,发球队队员个人或集体挥臂、跳跃或左右移动,或集体密集站立遮挡球的飞行路线,则构成掩护犯规。
13.6 发球时的犯规
13.6.1 发球犯规
下列犯规应判发球犯规进行换发球,即使对方位置错误。
发球队:
13.6.1.1 发球次序错误;
13.6.1.2 没有遵守“发球的执行”的规定(规则13.4)。
13.6.2 发球击球后的犯规
球被发出后,出现以下情况仍被判为发球犯规(规则13.7.2除外):
13.6.2.1 球触及发球队队员或球的整体没有从过网区通过球网的垂直面;
13.6.2.2 界外球;
13.6.2.3 球越过发球掩护的个人或集体。
13.7 发球犯规与位置错误
13.7.1 如果发球犯规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规则13.6.1),判发球犯规。
13.7.2 如果发球后犯规(例如发球界外、发球掩护等),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判位置错误犯规。
14 进攻性击球
14.1 进攻性击球的定义
14.1.1 除发球和拦网外,所有直接击向对方的球都是进攻性击球。
14.1.2 在进攻性击球时,吊球是允许的,但击球必须清晰并不得接住或抛出。
14.1.3 球的整体通过球网垂直面(包括触及球网后再进入对方空间)或触及对方队员,则认为完成进攻性击球。
14.2 进攻性击球的限制
14.2.1 进攻线后(后场区),队员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但:
14.2.1.1 击球起跳时脚不得踏及或越过进攻线(规则14.2.1.2除外);
14.2.1.2 队员可以在进攻线前(前场区)完成进攻性击球,但球的飞行轨迹必须高于击球点,有明显向上的弧度过网进入对方场区;
14.2.1.3 击球后脚可以落在前场区;
14.2.1.4 接发球队队员不能对在本场区内高于球网上沿的对方发球完成进攻性击球。
14.3 进攻性的击球犯规
14.3.1 在对方空间击球。
14.3.2 击球出界。
14.3.3 在前场区,完成进攻性击球,球的飞行轨迹没有高于击球点,球过网时没有明显向上的弧度(包括水平飞向过网)。
14.3.4 对处于本场区内高于球网上沿的对方发球完成进攻性击球。
15 拦网
15.1 拦网的定义
拦网是队员靠近球网在本场区高于球网处阻挡对方来球的行动。
与触球点是否高于球网无关,但触球时必须有身体的一部分高于球网上沿。
只有前排队员可以完成拦网。
15.1.1 拦网的试图
没有触及球的拦网行动为拦网试图。
15.1.2 完成拦网
15.1.2.1 触及球的拦网行动被认为完成拦网。
15.1.2.2 允许拦网队员的手过网拦网,但必须在对方进攻性击球后才能触球。
(老年组:
拦网触球时,触球点必须在本方场区空间)。
15.1.3 集体拦网
两名或三名队员彼此靠近进行拦网为集体拦网。
其中一人触球则完成拦网。
15.2 拦网触球
在一个动作中,球可以迅速而连续触及一名或更多的拦网队员。
15.3 拦网与球队的击球
15.3.1 拦网的触球不算作球队三次击球中的一次击球。
15.3.2 拦网后可以由任何一名队员进行第一次击球,包括拦网时已经触球的队员。
15.4 拦网的犯规
15.4.1 后排队员完成拦网或参加完成拦网的集体。
15.4.2 拦对方的发球。
15.4.3 拦网出界。
15.4.4 从标志杆以外伸入对方空间拦网。
第五章 比赛间断与延误比赛
16 正常的比赛间断
正常的比赛间断有“暂停”和“换人”。
16.1 正常间断的次数
每局比赛中,每队最多请求两次暂停和4人次换人,所换队员不受位置限制。
(老年组:
每局比赛允许5人次换人)。
16.2 请求间断
16.2.1 在比赛死球时,裁判员鸣哨发球前,教练员或队长用正式手势,请求换人或暂停。
16.2.2 一局开始前允许请求换人,应计入换人次数
16.3 间断的连续
16.3.1 一次或两次暂停与双方的各一次换人相连续,中间无须经过比赛过程。
16.3.2 同一队未经过比赛过程不得连续提出换人请求。
但在同一次换人请求中可以替换1人或多人。
16.4 暂停
16.4.1 每次暂停时间为30秒。
16.4.2 暂停时,比赛队员必须离开比赛场区到球队席附近的无障碍区。
16.5 换人
16.5.1 换人必须在换人区内进行。
16.5.2 换人由教练员或队长请求,换人时,场外队员要做好上场的准备。
16.5.3 如果要替换二名或二名以上的队员,要用手势表明请求替换人次。
16.6 特殊换人
某一队员受伤或生病不能继续比赛时,必须进行合法的换人。
如果不能进行合法的换人时,可采用超出规则16.5限制的“特殊换人”。
特殊换人时,场外的任何队员,都可以替换受伤队员,但受伤队员不可在本场比赛中再次上场比赛。
在任何情况下特殊换人都不作为换人的次数计算。
16.7 不符合规定的请求
16.7.1 下列情况为不符合规定的请求:
16.7.1.1 在比赛进行中或裁判员鸣哨发球的同时或之后提出求;
16.7.1.2 无请求权的成员提出请求;
16.7.1.3 同一队未经过比赛过程再次请求换人;
16.7.1.4 超过所规定正常间断次数的请求。
16.7.2 在比赛中第一次没有影响和延误比赛的不符合规定的请求应予拒绝而不进行判罚。
16.7.3 同一场比赛中再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请求应判延误比赛。
17 延误比赛
17.1 延误比赛的类型
一个队拖延比赛继续进行的不正当行动为延误比赛。
包括以下行为:
17.1.1 换人延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