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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药价谈判分析报告

 

2019年医药行业药价谈判分析报告

 

2019年12月

“降药价”是深化医改的突破口。

由于历史等多方面原因,我国医药产品终端价格由药企、流通商和医院共同形成,几乎涵盖了医药供应链上所有参与方。

2016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强调“医改已经进入深水区,把药价作为突破口。

”针对我国原有药价形成弊端,从药企端、流通端和医疗机构终端全方位降药价,分别相继出台针对药企端的带量集采和医保准入谈判,流通端的两票制,以及医院端的零加成等降低药价政策。

当前降药价的重心转向药企端。

2017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零售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破除医院以药养医顽疾;2018年底,流通领域两票制在全国全面落地执行,破解流通环节中药品层层加价的弊端;当前降药价的重心转向药企端,带量采购和国家医保准入谈判,成为近年来降低药企出厂价的重要政策手段,也充分彰显了医保局作为我国医疗卫生最大买方和支付方的身份地位。

国家医保准入谈判:

患者、药企双赢之举。

从2016年首次医保准入谈判开始,截止目前我国已经开展四次国家医保准入药品谈判。

2016年由卫计委主导,2017年由人社部主导,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后两次由国家医保局主导谈判,基本延续每年一次的谈判节奏。

不同于带量采购谈判,国家医保准入药品谈判主要针对临床价值高,但价格昂贵的抗肿瘤专利药,或是对医保基金影响比较大的独家品种,还包括近几年新上市的一类新药。

我们认为医保准入谈判是患者、药企双赢之举,我国人口基数庞大,基本实现医保全民覆盖,专利药和独家药品种降价纳入医保后,能实现医保渠道快速销售放量,以量补价;患者可以大幅降低自付费用,提升药物可及性。

带量采购:

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关键一环。

针对过评仿制药的带量采购是平衡各方利益的降价之策。

药企销售端以价换量、以量补价,弱化销售,更聚焦创新研发;国家医保局作为医疗最大支付方的身份得到彰显,医保基金腾笼换鸟,为医保药品结构调整打开腾挪空间;患者作为医疗最终需求方,受益最大。

带量采购对微观企业是把双刃剑,整体上,集采品种国内市场规模将显著缩水;同时也将为原有市场格局带来较大市场冲击,原市占率高的药企将受到市场份额和销售量双重下跌的挑战,但同时也为国内仿制药企带来国产替代良机。

国家谈判体系下,国内药企挑战与机会并存。

在当前医保准入谈判和带量采购这两种国家药价谈判模式下,国内药企挑战和机会并存。

挑战先行,真正全球性竞争来临,国外制药巨头通过医保准入谈判抢占中国市场意图明显;国内医药企业估值体系面临调整,带量采购成本控制为王,国内仿制药公司估值未来逐渐向国外看齐;创新药医保准入谈判,进口药降价入医保,挤压国内创新药市场空间,但同时也为国内制药龙头公司带来强者恒强的机会。

一、“降药价”是深化医改的突破口

1、药价形成铁三角:

药企、流通商和医院

由于历史等多方面原因,我国医药产品终端价格由药企、流通商和医院共同形成,几乎涵盖了医药供应链上所有参与方。

药企是药品的生产商,形成药价的基础价格——出厂价,包括药企生产成本和产品利润;流通商和医院在出厂价基础上,形成服务附加价格,流通商经销和配送服务加价,医药终端药品销售加成。

新医改之前,在实际操作中,我国大多数药企出厂价实行低开策略,销售费用出表,不仅有利于压低营收减少税费(主要是增值税),而且有利于提升表观净利润率水平;流通环节经过经销商的层层加价,进入医院后再零售加成,造成部分药品终端价格远高于药企低开出厂价格。

2、深化医改的突破口是“降药价”

2016年4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强调“医改已经进入深水区,把药价作为突破口。

”针对我国原有药价形成弊端,从药企端、流通端和医疗机构终端全方位降药价。

(1)药企端:

从省及区域招采到国家谈判过渡

招采议价:

从2001年开始,我国公立医院正式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前我国基本建成了以省为单位的政府主导的公益性药品招投标平台,除部分管制类的药品(如麻醉、精神、放射类等药品)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全部实现挂网公开招标采购,低价中标;部分省市为了进一步扩大药械招采价格话语权,组建联合采购体,实行跨区域联合限价采购,如“三明联盟”、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体。

但招采模式存在招采不一、不保证采购量及回款时效问题,且招采区域分割,药企降价抵抗性较强。

谈判议价:

当前我国有两种药价谈判,一是国家医保准入药品谈判,主要针对昂贵的专利期创新药和独家品种,二是带量采购,主要针对临床用量较大、效果较好的过评仿制药及其原研药。

医保准入谈判和带量采购谈判,给予全国医保市场准入和保证带量采购,且对回款做出具体要求,解决了招采模式的痛点,药企容易接受以价换量,谈成品种价格降幅较明显,如2019年最新一轮准入谈判,谈成新增品种平均价格降幅60.7%,2018年“4+7”城市带量采购,25个品种平均价格降幅分别为52%,2019年扩围全国范围,平均价格降幅在“4+7”采购价基础上继续降低25%。

(2)流通端:

两票制避免经销商层层加价

2017年1月9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宣告全国“两票制”的开始。

2018年底,两票制在我国全面落地执行,从流通层面降低中间环节费用,取消此前多级代理商层层药价加码的不合理费用。

(3)医疗机构终端:

取消药品零售加成

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从终端层面减低零售价,2016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200个,在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销售加成,实行医药分离;2017年5月5日,国办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在9月底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3、当前降药价的重心转向药企端

2017年底,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销售加成,完成医疗机构终端与药品的利益切割,实现终端销售环节的直接降价,直接体现就是公立医院药占比的逐渐走低;2018年底两票制全国全面落地执行,流通端经销商药价层层加码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实现流通端压缩不合理费用的降价。

随着公立医院零加成和两票制全面落地执行,降药价的重心转移到药企端,带金销售虚高的药价成为降药价的主要目标。

目前针对药企端药价的博弈,在之前的省级招标、跨区域联合采购模式下,衍生出国家医保准入谈判和带量采购两种新模式,分别针对专利创新药、独家药和过评仿制药。

(1)省级药品招投标平台

仍是当前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主要模式。

以省为单位,区域公立医院药品全部实现挂网公开招标采购,通常采用双信封模式评标,兼顾质量和价格,价优中标。

(2)跨区域联合采购体

不同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组成采购联盟,如以县市行政区为主的“三明联盟”和省级间的联合采购体“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体”,目的在于打破招采区域限制,用GPO方式获取更多价格优势。

省级招采和跨区域联合采购模式大部分不保证采购量(上海带量采购除外),还存在招采不一、回款时限难以保证等问题。

(3)带量采购模式

源于上海带量采购模式,国家医保局组织的带量采购主要针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种,首批带量采购谈判于2018年举行,带量区域为“4+7”城市,谈成25个品种;今年为首批25个品种的扩围谈判,带量区域拓展到几乎全国范围。

优点在于保证带量,且对回款时限做出安排。

(4)国家医保准入药品谈判

2016年,我国首次开展国家层面的医保准入药品谈判,开创了昂贵创新药和独家品种通过降价入医保的新途径,每年举行一次,截止目前已经有四批共130多个品种谈成纳入全国医保乙类目录。

优点在于谈成品种一次性获得全国范围医保市场,并且由于医保报销(不同地区50%-70%不等),大幅提升患者可支付能力,药企可以实现以价换量。

二、国家医保准入药品谈判:

昂贵专利药和独家中药品种

1、医保准入谈判:

专利药和独家品种的医保市场新通道

从2016年首次医保准入谈判开始,截止目前我国已经开展四次国家医保准入药品谈判。

2016年由卫计委主导,2017年由人社部主导,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后两次由国家医保局主导谈判,基本延续每年一次的谈判节奏。

不同于带量采购谈判,国家医保准入药品谈判主要针对临床价值高,但价格昂贵的抗肿瘤专利药,或是对医保基金影响比较大的独家品种,还包括近几年新上市的一类新药。

首轮:

2016年首次国家医保准入谈判由卫计委主导,谈判品种5个,最终包括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及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在内的3种药物谈成纳入医保目录,分别是替诺福韦酯(慢性乙肝一线治疗)、埃克替尼(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贝达药业)和吉非替尼(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阿斯利康),谈成品种药价平均降幅-58.6%。

第二轮:

2017年由人社部主导谈判。

本次准入谈判涉及44个品种,最终谈成36个品种,谈判成功率81.8%,其中包括31个西药和5个中成药,也是首次将中成药品种通过准入谈判新模式纳入医保。

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际市场价格,大大减轻了我国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同时,此次谈判人社部同时保留了价格调整的权利,一是周期性调整,本次谈成医保支付价有效期2年(有效期截止2019年12月31日),二是如有仿制药或通用名药品上市,并且价格低于医保支付价,则动态调整医保支付价格。

第三轮: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落地,将人社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计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新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改变以往医疗卫生多龙治水的局面。

国家医保局开始主导医保准入谈判,第三轮谈判主要涉及12家企业的18个抗癌药品种,其中16个为进口品种,2个为国产品种,包括正大天晴的安罗替尼,以及恒瑞医药的培门冬酶注射液。

最终谈成17个品种(诺华芦可替尼未谈成),谈成率94.4%,平均价格降幅-56.7%,降幅区间-71.02%~-39.21%;诺华制药谈成品种最多,包括尼洛替尼、塞瑞替尼、注射用醋酸奥曲肽微球和培唑帕尼片在内的四个抗癌药品种谈成纳入医保目录,辉瑞也有三个产品谈成,都是靶向抗癌药品种。

第四轮:

国家医保局主导,本轮国家医保准入药品谈判是历次谈判参与企业最多、谈判品种最多的一次,共涉及150个品种,70多家企业,其中新增加谈判品种119个,续约谈判品种31个(2017年第二轮品种)。

在总体降价幅度上,谈成97个品种平均降价幅度约51.2%,基本与前三轮降幅持平,其中新增品种平均降价幅度本轮最大,达到60.7%,新增品种谈成率为58.8%,低于前两次准入谈判(分别为81.8%和94.4%),续约品种平均降价26.4%,谈成率87.1%。

品种上,新增谈成品种70个,其中包括中药18个,含3个中药注射剂,中药品种几乎全是独家品种,部分品种已经纳入多个省市的地方医保目录,本次获纳入国家医保乙类目录后,强制性进入全国各省市的地方医保目录,且不允许调出,有利于谈成品种销售放量;化药和生物药52个,绝大部分为价格昂贵的专利新药,少数几个为临床用量较大的仿制药品种,如阿卡波糖;治疗领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重特大疾病,丙肝、乙肝、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其中II型糖尿病谈成品种最多,包括阿卡波糖在内共有6个药品谈成,医保市场同台竞争,市场竞争加剧;慢性肝病领域也有5个药品谈成,其中吉利德制药旗下代表性的吉二代和吉三代慢性丙肝治疗药品都获纳入本次国家医保目录,默沙东有1个药品纳入,其余两个为治疗慢性乙肝药品;肺动脉高压治疗药物谈成4个药品,其中有3个来自瑞士药企ActelionPharmaceuticalsLtd(2017年被强生制药收购),为该领域最大受益者。

本轮医保准入谈判也是在省级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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