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工程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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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工程监理规划
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工程
监理规划
1总则
1.1工程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单位:
**市**区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2)建设性质:
本次主要治理对象为马家河及其支流仁和排水主干渠,干流马家河进行岸坡防护、堤防加固、河道疏浚、河道清淤及生态湿地建设等内容;支流仁和排水渠进行河道疏浚、涵管重建等内容。
(3)建设资金: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4)建设地点:
**市**区**镇。
(5)主要工程量:
1)马家河**项目区治理河流2条,分别为马家河及其支流仁和排水渠,整治长度共计9.27km。
马家河整治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护岸共计5.265km,堤防加固共计3.555km,河道疏浚长度3.555km,河道清障改造河坝1座、人行便桥重建1座,建设生态湿地35625m2;仁和排水渠整治内容包括河道疏浚4.0km,更新改造接长涵闸10座,涵管重建4处。
2)土方开挖:
137064m³,土方回填42192m³,砼及钢筋砼6901m³,模板制安19326㎡,连锁式生态护坡30989㎡。
(6)开竣工日期:
2017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15日,合同工期365天。
(7)设计有关经济技术参数及要求的简略描述
1)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等级为Ⅳ等,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他工程建筑物级别为5级;
2)马家河设计洪水位为35.05~36.50m,仁和排水渠设计洪水位为36.49~37.86m,马家河设计堤顶高程不低于35.95~37.40m,仁和排水渠设计堤顶高程不低于37.29~38.66m;
3)马家河防洪堤满足安全稳定的坡比为迎水坡坡比不小于1:
2,背水坡坡比不小于1:
2.5;仁和排水渠防洪堤满足安全稳定的内外坡比均为1:
2。
4)联锁式生态护坡+砼脚槽堤型:
马家河堤防加固外坡堤脚采用C20砼脚槽固脚,稳固坡脚,断面尺寸(宽×高)0.6×0.8m,脚槽顶部与现状河床齐平。
上部迎水面斜面坡比≥1:
2.0,因地形而异。
联锁式生态护坡采用10cm厚C30联锁式生态护坡砖护砌。
5)预制空心六角块护坡+砼脚槽:
仁和排水渠堤防加固外坡采用预制空心六角块护坡,坡脚采用C20砼脚槽固脚,稳固坡脚,断面尺寸0.5×0.5m,脚槽顶部与现状河床齐平。
6)干砌石护坡:
整治岸坡常水位以下按1:
2进行干砌石贴坡式挡墙砌筑,挡墙顶部宽度控制为0.5m,设计挡墙迎水面坡比为1:
2,背水面坡比为1:
1.5
7)草皮护坡:
堤防加固堤外坡链锁式生态护坡或空心六角块护坡以上部分和堤内坡采用草皮护坡。
8)土料及压实度要求:
要求堤防填土压实度≥91%,填土料要求选用粘土,粘粒含量为10%~35%,塑性指数为7~20,渗透系数小于i×10-6cm/s,最优含水率在20~25%之间,施工前应做碾压试验。
1.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1、质量目标:
合格工程。
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规范、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提出的质量要求,严格执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三级质量检验及评定制度,实行以“工序控制”和“过程跟踪”为环节的标准的质量管理,实行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制度,严格质量跟踪与平行检验,确保工程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2、安全目标:
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安全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3、投资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不突破施工合同总包价款。
4、工期目标:
本工程合同工期为12个月,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督促施工单位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在合同工期内完工。
1.3工程项目组织
工程参建单位:
(1)建设单位:
**市**区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2)设计单位:
**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3)监理单位:
湖南省余辉水利水电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
湖南乔口建设有限公司
(5)质量监督机构:
**市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
(6)施工自检单位:
湖南同力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7)业主(监理)抽检单位:
岳阳市水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1.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1、监理工作范围
按照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的约定,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范围及任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
2、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
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
督促承包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
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
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
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承包人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
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
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渡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承包人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
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3)其他相关工作。
1.5监理主要依据
1、国家和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3、已批准的设计文件
4、招标、投标文件
5、监理合同。
6、施工承包合同。
7、承包人报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等技术文件
表1主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文号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7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2007
8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17-2010
9
建设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13
10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14
1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T50194-2014
1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12
13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2012
1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1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2011
16
水电水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
SL328-2005
17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
DL5162-2013
18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SL288-2014
19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DL/T5144-2001
20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SL352-2006
21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L191-2008
22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52-2000
2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SL197-2013
2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
2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SL303-2004
26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SL631~637-2012
SL638~639-2013
2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2008
28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GF-2013-0208
注、表中未列出的,按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执行。
1.6监理组织
1、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本工程项目监理部采取直线职能制的组织形式,该形式优点是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集中领导,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并能够充分发挥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积极性,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部其它人员要服从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支持总监的工作,共同搞好监理工作,实现项目建设监理目标。
2、部门职责分工
(1)现场项目监理部
现场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全面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
下设的专业监理组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监理工作。
1)现场监理工程师常驻施工现场,现场监理人员在总监主持编写的监理规划指导下,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
2)对授权的工程承包合同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
当出现危及生命、财产和工程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可不受承包合同的限制,向承包人下达指令,以尽快解除不安全因素和减少损失。
如果上述情况不应由承包人负责时,应同时提出对承包人补偿的建议,并应及时报告总监。
3)组织设计单位对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审核施工图纸,审查设计修改通知,报总监签发。
4)依照合同文件,组织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设计,设备材料和资金计划,报总监签发。
5)监督承包人按合同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监督施工程序和施工进度。
6)组织审查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和工艺试验报告,并进行合格签证。
施工过程中,组织监督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和监测工作。
按照合同和技术规范、标准,指示承包人进行取样送检,必要时可随时进行抽查。
7)审批承包人的月进度报告,包括完成的工程项目、实物工程量,工程形象、设备使用量、材料消耗、劳力使用量、管理人员出勤情况等,并向总监理提交月进度报告。
8)审核承包人的月进度支付申请,包括完成工程量收方和计算、单价、预付款的支付和扣还、物价浮动、滞留金扣除与归还、计日工计算、附加工程费计算、补偿与索赔费用计算等,并草似月进度付款凭证与各工程项目的质量评价,呈总监签发,办理支付。
9)审批承包人发来的信函,对于重大问题,应提出处理意见,并草拟答复信函,报总监审查签发。
10)签发工地指示。
涉及改变工期与费用时,事先与项目法人协商。
11)组织索赔调查,向总监提出索赔报告。
12)组织调查工程延期责任和补救措施、工程缺陷责任和补救措施,与承包人协商后提出处理报告,经总监签署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实施。
13)主持生产协调会,联系、协调有关的各种关系和事项,参加承包人有关的生产和安全会议。
14)签署各分部工程开工通知、停工或复工指令收集各项纪录资料,做好汇总分析工作。
15)组织各分部工程批复及竣工验收,提出验收报告,草拟工程竣工验收凭证,组织工程维护期终止验收,提出验收报告,草拟工程缺陷责任凭证,组织编写项目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