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工信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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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工信局
恭城瑶族自治县工信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恭城瑶族自治县工信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2015年我局招商工作目标任务,坚持勤俭节约,提高资金绩效,统筹编制收支预算。
(二)主要依据
《恭城瑶族自治县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恭城瑶族自治县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2015年全年实际财政状况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
(三)基本原则
一是综合预算原则。
对单位的可用财力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收入,将单位所有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综合预算,确保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实际的收支情况,使所有收支活动纳入预算管理与监督的范围。
二是合法真实的原则。
部门预算的经费按照有关法规进行测算,做到预算收入合法合规;支出符合财务规定,对每一收支项目进行认真测算,力求科学合理、真实准确。
三是零基预算原则。
按照“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可能”的要求,对人员支出按在编实有人数核定。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恭城瑶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商贸局是自治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一级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加强对全县工业、商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相互融合,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相结合;加强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工作,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全县信息化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生态工业发展。
局内设有六个股(室):
办公室、经济运行股、中小企业股、投资规划股、信息化推进股、商贸股等六个职能股室,下设三个二层机构:
商务监察大队、节能监察大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基本职能
1、参与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研究及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
对全县工业、商业实行宏观管理和调控。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2、负责对全县工业经济运行进行监测分析,收集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拟定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针对全县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制定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范围内的信息基础设施和重大信息化工程的建设,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共享。
4、负责工信商贸系统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工信商贸系统重大安全事故。
拟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电力、节能监察、商务监察、盐业管理等有关行业执法监管工作。
对行业归口管理的工业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和监管。
6、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节能项目评估;负责工信商贸系统工业投资项目的统计上报和项目储备工作。
7、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和推广工作,落实上级科技重大项目,促进产研结合,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
8、协调企业与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建设,推动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生态工业的建立和发展。
9、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桂林市内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及配套政策;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进出口公平交易相关工作;参与重要工业品、生产资料进出口计划和全县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和进出口许可证的申报、审批及管理工作,指导外资企业出口创汇、退税等工作。
10、加强对特殊行业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全县民爆器材、酒类生产和流通管理工作;负责新建加油站、零售企业的油类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11、研究流通领域的综合性政策,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
市场规划的综合政策和管理制度;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规划、指导全县重要商品市场建设,负责区域性重要商品的批发市场和大型商业网点的建设和管理,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提出工贸结合、内外贸结合的政策措施,监督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态并组织调控。
12、负责旧货流通企业经营资格审批;拟定餐饮业、宾
馆和饭店业的分等定级标准并指导评定;依法对成品油流通、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13、指导、监督县内各种经济贸易交易会、展销会、展
览会、洽谈会。
14、拟定全县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
全县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管理。
负责管理全县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负责对全县工业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教育培训;负责全县工程系列专业职称的评审、送审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经济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15、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和工业经济管理部门的考核和奖励办法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16、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构成情况
县工信局行政编制16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2名,在职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后勤服务人员2名,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27人;商务监察大队队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人员5人,退休人员7人;节能监察大队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人员1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事业编制8名,在职实有人员5人,退休人员3人。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总收入6178658.60元。
(一)、上年结余收入422147.60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756511元。
四、基本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5756511元,基本支出5256511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31%;项目支出5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9%。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42元;医疗卫生支出353647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4677233元;住房保障支出244989元。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5256511元: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985192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0832元
a、定额公务费预算142800元;
b、工会经费预算40832元;
c、培训费预算102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60487元,
a、离休费支出预算88452元
b、退休费支出预算1727046元
c、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244989元
2、项目支出预算5000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00000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5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9%。
县工信局项目:
(一)、节能减排工作经费80000元(延续项目)
1、立项依据
我县规模工业以金属采选、冶炼、建材为主,能源消耗大,废气、废水排放多,上级每年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任务重,我局在工业节能减排方面花费大量的时间、资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区节能环保产业情况及“十三五”重大工程调查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15】849号)和《桂林市节能监测监察中心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重点单位统计报表的通知》(市节监【2015】5号)的文件
2、项目基本情况
22家规模企业,矿山开采、选 冶、建材等高能耗企业占了半壁江山,我县“十二五”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要下降4.5%,重点能耗企业节能3500吨标准煤,我县的工业节能减速排工作任重道远。
3、项目总体目标
确保完成区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十二五”期间工业节能减排指标,及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循环经济、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节能能力建设。
4、项目明细支出
(1)、办公费预算30000元
(2)、差旅费预算20000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元
(4)、公务用车维护费预算10000元
(二)、规模以下企业工作经费50000元(原企业局延续项目)
1、立项依据
原县中小企业局(工信局企业股)所属企业点多面广,如按现有的人头经费远远不能满足工作中的业务需要,因此必须在2016年安排部门业务工作经费5万元。
2、项目基本情况
企业股所属企业点多面广,我局每月必须下企业排扰解难,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3、项目明细支出
(1)、办公费预算25000元
(2)、邮电费预算2000元
(3)、差旅费预算15373元
(4)、公务接待费预算5488元
(5)、公务用车维护费预算2139元
(三)、非公制经济管理费20000元(原企业局延续项目)
1、立项依据
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恭机编发92003)23号文件《恭城瑶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的批复》,县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与县中小企业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编(2003)21号文件〈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桂林市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和桂林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合署办公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的精神,非公有制经济管理费2万元,主要用于非公有制企业的负责人、厂长(经理)及财务人员去市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的培训和管理。
2、项目基本情况
非公有制经济管理费2万元,主要用于非公有制企业的负责人、厂长(经理)及财务统计人员去市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的培训和管理。
3、项目总体目标
完成我县所属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负责人、厂长(经理)及财务统计人员的集中培训与轮训。
非公有制经济管理费2万元,主要用于非公有制企业的负责人、厂长(经理)及财务统计人员去市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的培训和管理。
4、项目明细支出
(1)、办公费预算6000元
(2)、差旅费预算4000元
(3)、培训费预算10000元
(四)、专项业务工作经费80000元(原企业局延续项目)
1、立项依据
原县中小企业的职责(现县为工信局企业股职能)为搞好我县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的生产运行、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指导重点建设项目和骨干企业技术改造的前期策划、技术创新的服务工作。
为了完成上述各项工作目标,从2011年起至今县财政每年都安排专项业务工作经费10万元,我局要求2016年继续安排专项业务工作经费10万元。
2、项目基本情况
县中小企业局的职责(现县为工信局企业股职能)为搞好我县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的生产运行、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指导重点建设项目和骨干企业技术改造的前期策划、技术创新的服务工作。
3、项目总体目标
搞好我县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的生产运行、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指导重点建设项目和骨干企业技术改造的前期策划、技术创新的服务工作。
4、项目明细支出
(1)、办公费预算35000元
(2)、邮电费预算15000元
(3)、差旅费预算16000元
(4)、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0元
(5)、公务用车维护费预算4000元
(五)、参加桂林市“加工贸易倍增计划”专题招商经费50000元(2015年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延续项目)
1、立项依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恭政办函[2015]389号《关于同意列支参加桂林市“加工贸易倍增计划”专题招商活动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
2、项目基本情况
2015年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3、项目总体目标
完成参加桂林市“加工贸易倍增计划”专题招商活动,加大县招商引资力度。
4、项目明细支出
差旅费预算50000元
县商务监察大队、节能监察大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
(一)、工业园区委员会经费160000元(延续项目)
1、立项依据
为园区内各企业服务,做好园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及招商引资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燃油费、车辆维修费、下乡误餐费、下乡补助等。
2、项目基本情况
做好园区内100多家企业的服务工作,调解各种矛盾纠纷,做好园区内搬迁户的思想工作;为入园企业提供土地、上报各种材料,做好虎尾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各项工作,污水管网用地的征地补偿及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园区内规划调整,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3、项目总体目标
为园区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使各企业在我县能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壮大。
4、项目明细支出
(1)、办公费预算60000元
(2)、邮电费预算20000元
(3)、差旅费预算40000元
(4)、水费预算5000元
(5)、电费预算5000元
(6)、其他支出预算30000元
(二)、商业总公司业务费20000元(延续项目)
项目明细支出:
(1)、办公费预算8000元
(2)、差旅费预算7466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元
(4)、公务用车维护费预算2534元
(三)、工信局商务监察大队及节能监察大队工作经费90000元(新增项目)
1、立项依据
做好我县商务及节能相关工作经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工作经费。
严格执行商务行政处罚规定。
规范执法程序,维护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
对全县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各项商务及节能工作的开展。
2、项目基本情况
牵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指导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商贸领域的信息化建设。
3、项目总体目标
规范我县的市场秩序,促进我县商务行业及节能工作正常运转,健康有序发展。
4、项目明细支出
(1)、办公费预算25000元
(2)、差旅费预算21168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26832元
(4)、公务用车维护费预算170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预算说明
1、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0元,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资金0元,政府性基0金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元,上年结余(结转)0元,其他资金0元。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0元(其中:
货物类采购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七、“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92366元。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5883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534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16年会议费3400元;培训费20200元。
附件:
表
(1)2016年预算编报说明相关表格-项目表
表
(2)2016年预算编报说明相关表格-经费表
2016年预算编报说明相关表格-项目表
单位:
元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备注
县工信局
合计
280000元
1
节能减排工作经费
80000元
延续
2
规模以下企业工作经费
50000元
延续(原企业局)
3
非公有制经济管理费
20000元
延续(原企业局)
4
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80000元
延续(原企业局)
5
参加桂林市“加工贸易倍增计划”专题招商活动经费
50000元
延续(2015年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商务监察大队、节能监察大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合计
270000元
1
工业园区委员会经费
160000元
延续
2
商业总公司业务费
20000元
延续
3
工信局商务监察大队及节能监察大队工作经费
90000元
新增
以上两项
共计
5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