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专业知识水平考试的实践与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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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专业知识水平考试的实践与思考
实施专业知识水平考试的实践与思考
2008年以来,省局坚持以考促学、以考促用、以考促训的原则,在全系统实施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制度,按“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教材、统一试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要求,每年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一次考试,考试实行百分制,干部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连续参加两次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由省局颁发《安徽省地税系统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初级证书》。
考试实施两年来,有力提升了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推动了地税工作的积极发展,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亟待改进。
一、对专业知识水平考试的认识
首先,实施专业知识水平考试是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客观要求。
建设学习型组织是各级机关适应时代发展趋势,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的实践课题。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两次强调创建学习型组织,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将创建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问题”。
在创建学习型机关上,省局应该说是见事早、行动快,2004年就提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向全系统下发了实施意见,系统部分市、县局先后开展了学习型地税机关创建活动,但由于方方面面原因的影响,收效并不明显。
实施专业知识水平考试,使干部职工在工作的同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技能,并且能够将所学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从而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化工作,从机制上保证和促进了学习型机关建设的深入发展。
其次,实施专业知识水平考试是打造专业化地税干部队伍的有效举措。
全省地税部门自机构组建特别是实行垂直管理以来,组织收入连创新高,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共形象和社会地位稳步提升,但一些深层次问题也是十分突出的,特别是干部的专业能力亟待提升。
从税收工作的要求来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更加多样化、复杂化,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公平意识、法制意识日渐增强,加上征管手段的科技化、信息化,不少地税干部专业素质与能力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税收工作的需要。
从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来看,通过“十五”期间的重抓学历教育,干部职工学历层次明显提高,但干部队伍中高学历低水平、高资质低技能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开展专业知识水平考试,正是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专业化队伍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加强专业化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一次有益实践和尝试。
再次,实施专业知识水平考试是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尝试。
2003年开始,中央就加强干部培训连续多次下发文件,明确提出大规模培训干部的目标任务,要求各地各部门争取5年内使全体在职干部普遍轮训一遍,使干部5年中达到有累计3个月以上培训经历的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任务,系统持续加大干部培训工作力度。
但在教育培训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解决干部队伍特别是基层地税干部素质“短板”这个难题,仅靠办班培训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采取更有力的组织措施,引导和督促干部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学习提高上。
为此,省局于2008年初下发了《关于实施干部职工素质提升计划的意见》,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并部署全系统每年开展“十二个一”活动。
开展专业知识水平考试,正是确保干部素质提升计划落到实处,促进干部提升知识技能的“蓄水池”,加长自身素质的“短板”。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精心实施,狠抓落实。
一是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由于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实行全员考试,不同于业务抽考和业务竞赛,要求系统干部职工做到全员参与,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厌学厌考情绪,甚至抵触情绪。
为此,系统上下全面宣传发动。
省局相继下发有关文件、召开会议对全系统考试进行动员部署。
省局机关多次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要求局机关每名干部都要积极参与,当好基层的表率,特别是要求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组织引导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考。
市县地税局也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宣传发动,使每个单位和干部职工都充分认识到,实行专业知识水平考试不是有意为难大家,而是组织对大家的真心关怀和爱护,是大家认识自我、展示自我、提升自我的一个平台,是比任何培训都管用的办法,促进干部职工主动参与、积极备考、认真对待。
二是出台规定,细化操作。
省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徽省地税系统专业知识水平考试暂行办法》,对考试的组织、时间、教材、试题、合格标准作出统一要求。
印发了《全省地税系统专业知识水平考试若干问题解答》,对考试内容、参考人员界定、报名工作、考点设置、监考、巡考、考卷领取、阅卷、纪律、成绩运用、证书制作及发放、宣传报道等15个方面的内容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方便各市、县地税局对照执行。
三是严格要求,务求实效。
考试对象上,要求系统公务员原则上都应参加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在执法岗位上工作的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也应参加专业知识水平考试;考虑到实际情况,规定系统公务员和在执法岗位工作的非公务员身份人员,只有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上才能申请免考。
考试内容上,主要考查省局年度指定的重点精读书目和精学的业务内容,2008年要求重点精读《国家税收》、重点精学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省局为此组织力量编写了《税收基本知识读本》作为考试用书;2009年将由于全省地税系统专业知识水平考试与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合并进行,省局结合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内容,组织编写考试辅导用书印发系统干部职工。
考风考纪上,要求各市、县地税局要比照高考的标准组织安排专业知识水平考试,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省局专门制定下发了《巡考组人员职责》,派出巡考组,由省局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带队,分赴各市考点展开巡考。
四是明确职责,强化考核。
省局成立了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办公室,由政治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负责全系统专业知识水平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
省局统一部署全省地税系统专业知识水平考试,负责考试指导用书编写、考试命题、考试试卷印制及负责组织省地税局机关干部职工考试。
各市地税局负责抓好本系统考前培训、引导干部学习工作,各市地税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市地税系统专业知识水平考试的第一责任人,各市地税局设立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办公室,由人教科牵头负责具体工作。
实施考试以来,省局将各市地税局组织专业知识水平考试的组织水平及综合平均成绩纳入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考核,对各单位因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工作中因考试过程不公平、不公正等导致干部职工信访举报,经查证情况属实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在年度绩效考评“教育培训”指标项目中予以扣分。
(二)注重激励,构建长效机制。
为确保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取得实效,系统上下进行了积极探索,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制度,积极调动广大干部参与专业知识水平考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是坚持政策鼓励。
省局明确规定,各地要将干部职工参加考试的成绩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
各地认真执行省局出台的《高层次人才培训办法》、《鼓励参加继续教育办法》等一系列奖学措施,鼓励干部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税收工作相关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从学习时间、经费方面给予支持,对干部通过各类学历教育、资格考试以及业务考试中成绩优异者,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
二是坚持培养激励。
系统各级地税部门将专业知识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人员,纳入各类人才库进行跟踪培养。
两次考试后,省局均向系统发文通报表彰了成绩排名前10名的干部,并建立了人才库。
同时,省局还结合专业知识水平考试,选拔了60名同志作为全省地税系统兼职教师。
两年来,省局共选拔了数十名业务骨干参加高层次培训或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
在各级干部调学中,也都优先选派业务考试中成绩优秀者参加学习。
三是坚持使用激励。
各市、县地税局将干部专业知识水平考试成绩记入干部教育培训档案,作为干部竞争上岗、任职和评先评优的依据。
有的市局则规定,通过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合格的方能参加竞争上岗。
近年来,省、市、县局竞争上岗中最后胜出的都是理论水平较高、专业知识较丰富和综合能力较强的同志,在系统产生了强烈反响,有效地激发干部崇尚知识、重视技能、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自身能力的内生动力。
(三)抓好结合,巩固深化。
一是坚持与学习相结合。
把考试的过程变成促进干部学习的过程,更好地发挥考试在干部素质提升过程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放大以考促学、以考育人的效果。
开展全员在线学习活动,2009年,安徽省地税局积极参加省委组织部全省干部“在线学习”先行试点。
省局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细化了试点工作方案、培训了管理人员、完成了信息录入等基础工作,做到组织、人员、方案三落实。
试点开展以来,省局定期通报机关干部学习情况,同时将各单位开展“在线学习”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省局机关和下辖的17个市局均建成了干部“在线学习”管理分中心,并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干部参学,到去年12月底,每位干部学习时间达到12小时。
同时,各市局依托内网,开辟“学习园地”,开发了可供在学习、测试、评分的自助式学习平台,上挂电子书籍和考试题库。
开展全员读书活动,省局每年向系统干部职工推荐阅读10本优秀图书,系统各级地税机关开展每月记一篇读书笔记、每季读一本好书、每年写一篇调研报告的“三个一”读书活动。
大力开展“打造书香机关、提升素质能力”活动,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读书演讲比赛,开展“领导讲党课、专家讲理论、先进讲事迹、党员讲体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系统干部职工读书学习,形成了“时时学习、处处学习、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市县各级地税部门以专业知识水平考试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练兵活动。
有的基层局每周安排半天时间集中学习研讨,开展团队练兵,建立各类学习小组,实行能者为师,建立“一对一”互学帮扶机制。
同时,坚持结合日常工作、专项检查、日常执法、专题调研活动,开展各类业务竞赛活动,评选和表彰了一批“征管能手”、“稽查能手”、“计算机操作能手”、“公文处理能手”等。
二是坚持与培训相结合。
按照“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要求,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加强领导干部培训,近年来先后对系统处级领导干部、基层分局长进行了培训。
去年,省局举办了全系统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组织全省市、县地税局主要负责人赴清华大学开展领导艺术与组织变革专题研修。
全年从全系统选派了62名不同层级的干部参加总局、省里组织的各类调学培训。
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坚持面向基层、突出重点岗位,积极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
去年,省局直接组织举办了2期办税服务业务骨干培训和2期税收管理员培训。
各市、县地税局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举办专门业务或更新知识培训班。
全系统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000余期,实现全员轮训一篇。
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近两年来,省局先后与中国科大、省委党校等高校,采取脱产和函授两种形式,由省局委托直接举办研究生班、本科班。
每年还从全系统选派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年轻业务骨干,到高校在职或脱产攻读经济、管理、信息、法律等与税收工作紧密相关的研究生和硕士学位。
三、成效、问题及建议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自2008年实施以来,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当年全系统10935名地税干部参加考试。
去年,省局将系统专业知识水平考试与全国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合并进行,全系统11072人参加考试,参考人数均占应考人数的95%以上,两年的合格率均在98%以上。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的成效已经在地税工作实践中得到初步验证:
一是强化了干部的学习意识。
实施考试后,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从“要我学”向“我要学”、由“普及学”向“重点学”、由“表面学”向“深入学”的积极转变。
特别是通过专业知识考试,广大干部职工也认识到了自己在知识结构和业务技能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强了自主学习的紧迫感。
各级地税部门也对干部教育工作进行了梳理,加强干部促学政策和措施建设,广建学习平台,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系统学习型机关氛围日益浓厚。
二是促进了干部素质的提高。
通过专业知识水平考试的有效实施,干部业务知识得到了巩固和更新,各地以提高干部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为落脚点,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加大对业务骨干和高素质、复合型、综合型以及紧缺性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培养不同岗位的“业务尖子”。
截止到2009年底,全省地税系统公务员大专以上学历占99%,其中,研究生学历达6%,本科学历达62%。
全系统有1000多名业务骨干通过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司法资格考试。
三是推动了地税工作的积极发展。
实施专业知识水平考试以来,各单位把学习考试与现代化分局建设、效能建设、政风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做到了“互不误、互促进”。
干部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履职能力、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形成了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健康有序的局面,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力地推动了地税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是宣传展示了系统形象。
实施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工作中,我们重视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氛围。
对全省地税系统组织实施的专业知识水平考试,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网以及地方各级主流新闻媒体都曾进行了专题报道,展示了地税干部的良好风采和精神面貌,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系统形象。
尽管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在实施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
少数基层地税部门认识不到位,当前地税工作中特别是基层地税部门工作,主要都是围绕“收入”转,领导精力都在一些事务性工作上,对抓干部的学习考试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并没有将这项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少数税务干部认识不位,不愿花精力去学习,不能持之以恒地开展学习;通过两次考试后,干部参与考试的积极性逐渐降低,热情也有所淡化;还有少数干部由于工作在内勤和行政管理岗位,日常工作与税收业务关联性不大,认为学不学业务、参不参加考试无关紧要,没有把学习考试作为一种自觉行为。
二是考试设计不科学。
在考试对象上,虽然要求全员参与,但存在着重视基层一线人员,而相对忽视机关干部的倾向。
考试内容上,大多是税收政策性内容,不能适应提升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需要,缺乏实效性;没有根据不同层次、岗位类别人员进行分类考试,满足不了干部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缺乏针对性。
考试教材建设方面,存在着业务需求与教材建设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教材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考试的后续管理方面,未及时组织补考、资格认证。
三是激励机制不健全。
虽然省局对各地组织考试情况进行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畴,同时结合考试建立系统人才库;各地也采取了一些“正激励”措施,对干部通过考试取得优秀成绩给予相关奖励,但对干部对未通过考试的“反激励”缺乏刚性。
也就是说,专业知识水平考试的各项激励约束机制在工作实践中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考试与干部的考核、奖惩与使用结合不够,不能有效激发干部学习考试的内在动力,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与考与不考一个样、学与不学一个样的问题。
四是日常培训不到位。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旨在通过以考以促学、促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改革创新;但考试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要与培训有机结合、统筹安排,着力构建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
但在实际过程中,往往“一考了事”,少数基层地税部门没有把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当作加强全员学习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载体,优化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
少数地税干部没有把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当作提升自身素质的有效动力,把考试当作走过场的任务来“应付”,认为只要通过了考试就算完成了任务,至于平时学与不学不太重要。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强化措施,深入推动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工作长效发展,增强实效: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
要通过教育宣传,树立“学习为本”、“愉快学习”、“团队学习”和学习就是创造力、竞争力、超越力等新理念,使学习考试成为一种工作和生活的方式。
一要强化对学习重要意义的宣传,使各级地税部门及地税干部更新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新理念,使干部认识到自身素质的提高,不仅需要个人学习钻研,更需要有计划、有组织的促学手段,在思想上切实提高重视程度。
二要对强化专业知识水平考试重要意义的宣传,解决“为什么学、为什么考”,“怎样学、怎样考”的问题,提升干部对参加培训学习、参加专业知识水平考试的认同感。
三要强化知行合一的学习考试理念,遵循教育培训工作基本原则,加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使教育培训覆盖到各岗位、全体税务干部,优化学习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吸引干部参加学习考试。
二是优化考试设计。
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能力、学以致用的原则,根据干部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能力状况和岗位分布情况,对专业知识水平考试进行合理的制度设计,以利于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下取得效果的最大化。
一要坚持面向一线。
税收工作的业务重点是办税服务厅、征管、稽查等一线岗位,专业知识水平考试除了对一线人员进行新知识、新政策的考察外,要结合基层干部岗位分类、职责能力、知识需求等情况,有重点地考察一些专题内容、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考试实用性和针对性,使考试最大限度地贴近基层税收工作的需要。
二要充分考虑考试对象的差异性。
由于当前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能力素质等参差不齐,工作岗位、职责要求不一样,这就要求在实施专业知识水平考试中要划分出不同层次、不同的类别,按岗位职责要求、按工作标准要求去组织实施考试,使专业知识水平考试覆盖到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人的工作实际,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三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
进一步加大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力度,建立一支由专家学者、院校、一线业务骨干等组成的教材编审队伍,构建比较系统的教材体系,进行动态维护,确保准确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并根据年度考试的重点内容,编写“短平快”的辅导提纲,指导基层开展培训。
进一步加强考试后续管理,要及时组织系统未通过考试人员进行补考,按照规定对通过考试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及时发放资格证书。
三是强化激励约束。
要进一步培养学习的危机感、保持考学的适度压力感、提升学习的强烈责任感,增强学习考试的内生动力。
一要完善考学激励机制。
把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制度与教育培训、绩效评价等相关制度有效对接,使“我要学”和“要我学”的统一起来。
如在能级管理中,将每年一度的专业知识水平考试成绩以及干部的学历层次、职称水平,以一定的分值纳入干部考核和晋级的重要指标。
进一步优化奖励性的学习环境,把考试成绩作为重要依据,建立系统人才库、师资库;继续实施奖学促学政策措施,采取时间上保证、培训上到位、政治上挂钩、经济上奖励、考核上兑现,鼓励干部报考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司法资格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要完善考学约束机制。
把专业知识水平考试与全员在线学习、全员读书等全员培训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干部学习档案,探索实施建立干部学分制度,促进干部学习常态化。
将干部学习考试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范畴,个人未通过专业知识水平考试,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对考试舞弊或不及格者及时通报,公开曝光,并进行诫勉谈话、待岗警示、责令整改。
三要完善考学的领导责任机制。
把干部学习考试作为单位领导“带好队”的一项基本任务,将专业知识水平考试组织、管理、效果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系统绩效考评,使学习考试的“软指标”变成可查可考的“硬指标”。
四是改进日常培训。
要进一步坚持考训结合,以提升专业能力为重点,按照“内容新一点、问题精一点、信息多一点、效果好一点”的思路,针对不同职务、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需求,因人施教、因岗施教,逐步推行差别化、个性化的日常培训。
一要进一步创新日常培训形式。
在坚持“传、帮、带”、“师带徒”等学习培训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应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对策研究以及在线学习等现代教学方法、手段,增强日常培训的吸引力,不断提高考试的质量和效益。
二要进一步加强分类培训。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作好长计划、短安排,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分部门、分角色、分年龄段、分批次地开展培训,使培训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干部的专业素质和岗位技能得到有效提升。
三要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
根据系统的教育培训需要,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师资库,对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优进劣出。
进一步加大对现有兼职教师的培养,提高教学水平,使他们能更多地担负教学任务,努力解决师资需求的矛盾。
四要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
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抓好日常培训,省局主要抓提升、促突破,重点组织抓好全系统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兼职教师的培训,重点培养系统税收管理业务骨干和复合型人才,促进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升。
市、县局主要抓技能、促提高,积极采取短期集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大力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更新知识培训。
同时,系统各级要继续采取“送出去”形式,依托社会教育培训资源,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到大专院校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