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停风应急救援预案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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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停风应急救援预案资料
大竹林煤矿矿井停风应急救援预案
一、在矿井停风灾害处理过程中各业务部门的任务和职责:
(一)矿长:
是处理矿井停风事故的全权指挥者。
在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矿井停风事故作战计划。
(二)矿总工程师:
是矿长处理矿井停风事故的第一助手。
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矿井停风事故作战计划。
(三)各有关副矿长:
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矿井停风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矿井停风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挥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四)矿副总工程师:
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并根据事故的新情况,提出新的解决方法。
(五)安检部长:
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险人员和矿井停风事故处理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对抢救灾害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六)通防队长:
按照矿长指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注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工作有关的其它措施。
(七)生产技术部:
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八)调度室主任:
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矿井停风事故处理。
(九)有关的部室、区队、班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并采取措施按照《作业规程》中所规定的避灾路线,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矿井停风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地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的抢救和矿井停风事故处理任务。
(十)矿值班调度员:
负责记录矿井停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矿井停风事故情况报告矿长、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调度室以及矿其它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命令,并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通话,开放事故信号,并按照《矿井停风预案》中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各单位的人员到调度室报到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各地区的人数。
(十一)矿灯房及自救器房负责人:
应根据入井人员的领取矿灯、自救器牌编号,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有持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同时井口必须严格检查,制止非抢险人员入井。
(十二)供应部长:
及时准备好必须的抢险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十三)机电队长:
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十四)医务室:
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十五)后勤部长:
保证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十六)保卫部长:
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
(一)矿井调度室为应急预案启动程序的责任单位。
当调度室接到矿井停风事故的电话后按照应急救援逐级启动的程序实施运行,应首先启动矿级相应性质的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实施抢险救灾,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汇报。
(二)矿井停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各部门的工作要求:
各战线负责人及人员接到调度室预警指令后:
1、调度室接到指挥长发出的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后,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按照既定的避灾线路和措施撤至安全地点,直到地面。
2、调度室在矿井停风应急预案启动程序启动后必须立即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汇报发生事故、灾害的单位、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员遇险情况;矿井停风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矿井停风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己采取的应急抢救方案、措施和进展情况;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宜等。
3、值班矿长及矿值班人员在接到矿井停风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后迅速到达矿调度室,且不准离开调度室。
4、矿长、总工、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在接到矿井停风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后不得离矿,如在矿外迅速返矿,并处在有可靠通讯联系的地点。
5、矿有关副总工程师和相关的科部在接到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后不得离矿,并处在具有可靠通讯联系的地点,等待接受调度室的进一步指令。
6、各井下区队跟班干部和地面值班干部在接到矿井停风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后必须坚守岗位,并贯彻学习一次《矿井停风应急预案》,清楚《矿井停风应急预案》要求自己的职责、工作程序,使自己带领的每个人员明白避灾线路或撤出路线,并明白自己的注意事项。
7、地面单位和担负“二级救护”应急工作单位,在接到矿井停风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后除有值班干部外,必须有一名正职加强值班,另一名正职在有可靠通讯联系的地点待命。
三、汇报程序
(一)主扇司机发现主要通风机停运和配电盘双回路停电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二)调度人员确认为大面积停电、主要通风机停运,首先通知副井把钩人员迅速打开井口安全通道门;通知各风井打开防爆门。
(三)通知井下各工作地点停工撤人。
矿调度室在接到事故电话后,要问清事故性质、事故影响范围及人员撤离情况,迅速向矿长汇报启动应急预案启动程序,在指挥抢救的同时,立即通知矿领导和有关单位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事故情况。
四、救援方案
(一)应急救援队伍
地面应急队伍启动“雨季三防”应急队伍,停风撤离人员时,当班井下区队跟班干部和瓦斯检查员组成应急队伍,井下恢复供电通风时启动使用救护队。
(二)撤人路线和组织措施:
结合我矿目前生产状况,各地点作业人员的撤人路线如下:
撤人路线为:
1201采面→1201运输巷→1201运输石门→二偏口→副斜井→地面
1203回风巷→1201运输石门→二偏口→副井→地面
1203中间巷→1203中间巷风门外→三偏口→副井→地面
1203运输巷→1203机轨石门→四偏口→副井→地面
水仓→副井→地面
其它零散作业地点工作人员,在完成撤人相关工作后,按就近原则与上述各工作面的撤人路线相同,但其中必须遵循按进风路线撤人的原则,如在回风巷中应尽快转入进风巷道,并按要求佩戴自救器,迅速撤离工作地点,进入避灾路线。
(三)各单位撤人原则:
1、采煤队撤人程序和原则:
每班指定接、听电话责任人,接听电话责任人接到调度室撤人通知后,立即向跟班干部汇报,跟班干部根据本班下井人数从进风侧撤出(迎新鲜风流走)。
原则要求:
必须从进风侧撤人(迎新鲜风流走),根据工作地点位置、工种性质、撤人时所干工作内容(预测),进行人员分组,每组有负责人,撤离时每组组长向跟班干部汇报本组人员数,到齐一组撤离一组,不能留下一名工人,撤离过程中必须正常开关风门。
2、掘进队撤人程序及原则:
对“一队一头”、“一队两头”下料组、回收组的情况,每队当班所辖范围两头开口距离不超过100米就近一门电话,并且必须指定接听电话责任人,接听电话责任人接到撤人通知后,立即向跟班干部汇报,跟班干部根据本班下井人员数,从进风侧撤出(迎新鲜风流走),即往大巷向副井底方向行走。
原则要求:
必须从进风侧撤人(迎新鲜风流走),每头为一组,由迎头向外全部撤出,并把全风压通风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一起清点,确保人员无误后沿进风巷撤人,下料组、回收组、及其它流动工,两人以上必须指定负责人。
撤出原则:
当所处工作地点风量突然减少,5—10min内没有恢复到正常风量时,责任人或流动人员就应该意识到全矿已经停风(与正常通风相比)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以最短路线撤到进风侧,沿进风巷撤到指定地点,掘进人员撤出通过风门时,必须确保风门正常开关,保证通风系统正常。
3、其他流动人员,都必须按每两人以上就有一个负责人的原则(以所处位置),正常通风量突然减少时,在5—10min内不能恢复到正常风量,原则上组织撤人,以最短距离到达进风巷,瓦斯检查员、爆破工,随所在位置的当班区队撤离。
五、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但确认主扇停运调度室首先通知主扇司机迅速打开防爆门,利用自然风压形成风流流动,为井下输送新鲜空气。
检身人员必须严格记录好入井人员的单位、人数、井下跟班干部,升井时做好消号清点工作,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矿灯房应及时清点矿灯发放情况,按单位分类整理,向调度室汇报;各基层队跟班干部将当班下井人员清点情况向调度室汇报。
调度室根据井口考勤表、矿灯房、各区队汇报的人员清点情况,及时汇总排查,如发现有未撤出的剩余人员,及时通知所属跟班干部和瓦斯检查员,搜寻查找,直至全部人员撤至地面。
各排水点接到预警通报时,按电力负荷统一调整安排,把各个水仓水量压到最低水位,尽快达到最大储水能力(不受正常排水时间表限制)。
恢复供电排水时,各个泵房先检查电器设备是否被水淹并检查瓦斯情况,如果瓦斯浓度不超限、电器设备正常,就及时恢复排水。
如果电器设备被淹不得送电,并另行制定解决方案。
六、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如果停风时间短,恢复送电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首先立即启动主要通风机,关闭防爆门,恢复全风压供风。
(二)由瓦斯检查员或救护队员检查机电硐室及水泵房风流中的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0.5%时,立即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地面变电所,恢复机电硐室电源。
依次检查采区变电所(点)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0.5%时,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送电。
(三)瓦斯检查员检查各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0.8%或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时,经调度室同意方可恢复送电。
(四)经瓦斯检查员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低于0.8%或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汇报调度室,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恢复送电通风。
瓦斯浓度在0.8%以上、3%以下时,由瓦检员和跟班干部进行就地排放。
瓦斯浓度在3%以上时,由通风队制定专门措施进行排放。
(五)采掘工作面电动机或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启动。
停风时间长,井下人员应根据值班矿长命令全部撤至地面。
1、首先启动主扇,关闭所有风门,恢复井下全风压供风。
2、救护队员佩带氧气呼吸器,入井检查全矿井巷道及瓦斯情况,确认正常后,按上述第一种情况安全措施逐级恢复通风、供电。
如果有冒顶等,必须首先恢复支护、消除隐患后,再按上述安全措施逐级恢复通风、供电。
大竹林煤矿
矿
井
停
风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编制单位:
大竹林煤矿通防队
编制人:
郭中奎
编制时间: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