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猴场乡易地移民搬迁西北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评估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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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猴场乡易地移民搬迁西北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评估报告书

普定县猴场乡易地扶贫搬迁西北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

(二级评估)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一二地质大队

二〇一六年四月

普定县猴场乡易地扶贫搬迁西北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

(二级评估)

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

证书编号:

黔国土资地灾评资字第(018)号

编写:

唐杰梅

审核:

李江

总工:

金波

队长:

刘川勤

提交报告单位: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一二地质大队

提交报告时间:

二○一六年四月

附图

图号顺序号图名比例尺

11普定县猴场乡易地扶贫搬迁西北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

环境地质图1:

2000

22普定县猴场乡易地扶贫搬迁西北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

环境地质剖面图1:

2000

33普定县猴场乡易地扶贫搬迁西北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区图1:

2000

附件

1、委托书

2、资质证书

3、专家评审意见及名单

第一章前言

一、项目由来及拟建工程概况

普定县猴场乡易地扶贫搬迁西北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总规划用地2,共搬迁186户。

建设项目主要由老甲寨区房屋、水落洞区房屋、煤冲区房屋及场区内公路组成。

为搞好普定县猴场乡易地扶贫搬迁西北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2016年3月受普定县猴场乡人民政府的委托,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一二地质大队承担了对普定县猴场乡易地扶贫搬迁西北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普定县猴场乡易地扶贫搬迁西北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位于猴场乡西北部,距猴场乡政府所在地8公里,有通村公路直达场地,交通较为方便(见图1-1)。

二、征地地点及范围

拟建工程位于猴场乡西北部,距猴场乡政府所在地8公里,地理坐标:

东经105°53'49"-105°54'15",北纬26°29'31"~26°29'54",征地面积2,场区标高+1405~+。

图1-1交通位置图

建设工程征地范围拐点直角坐标见表1。

征地范围拐点直角坐标表表1

捌点

X

Y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三、评估工作的目的和依据

1、评估工作的目的

本次评估工作的目的是对普定县猴场乡易地扶贫搬迁西北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基本查明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及各类地质灾害现状,预测工程建设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本身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提出合理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拟建工程建设的危害,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2、任务

⑴对该拟建工程按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⑵基本查明评估区内地质环境条件。

⑶对评估区内各种地质灾害进行逐一调查,查明其发育特征、分布范围、危害程度、成因及其对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现状评估。

⑷对拟建工程可能引发、加剧的地质灾害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测评估。

⑸在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对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分区,作出建设场地的适宜性评估,提出合理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为该项目的建设及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3、评估工作主要依据

⑴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⑵国土资发[2004]69号《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DZ/T0286-2015)。

⑶委托书。

四、评估工作投入的工作量简述

我队受普定县猴场乡人民政府委托,接受任务后抽派有关技术人员组建项目组,在收集评估区及附近反映地质环境条件与地质灾害等有关资料基础上,于2016年4月18日进行野外实地调查,调查工作采用实地调查与访问相结合。

通过实地调查,结合资料分析,根据技术规范对该工程建设场地作出了评估。

本次评估工作收集的资料有:

1、1976年,贵州省地质局108队作过1:

20万区域调查,并提交有《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安顺幅)》。

2、《贵州省水文地质志》。

3、《贵州省区域地质志》。

在分析研究上述资料后,进行全面实地踏勘,同时进行了1:

2000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综合调查工作,调查面积,在进行资料整理的基础上编制本评估说明书。

五、评估工作级别的确定

1、评估范围

按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及外围地质灾害影响的范围,地表水与地下水的相互关系,地表正地形以分水岭为界,负地形以相应的低洼地为界,以建设用地范围为基础,向周边作适度扩展,评估区范围东经105°53′35″~105°54′30″,北纬26°29′18″~26°30′15″,面积。

详见附图1。

2、评估级别的确定

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按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方法确定,该项目类型属“较重要建设项目”,场地地质灾害发育弱或不发育,危害小;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单一,地质构造简单,岩性稳定,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水文地质条件较差,破坏地质环境的人为工程活动一般。

按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属“中等复杂”类型,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标准,确定该建设项目评估级别为二级。

第二章地质环境条件

一、气象、水文

1、气象

评估区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年气候温和,冬暖夏凉,雨量充沛,湿度大,日照少。

多年平均温度°C,温度最高的7月份平均温度°C,温度最低的1月份平均温度°C,年温差°C。

极端最高气温°C,极端最低气温°C.降水多集中于5—8月份,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307毫米,其中4月—10月份为1175毫米,占全年总降雨量的89%。

多年平均霜日天,无霜期长达290天,全年相对湿度为80%左右,日照百分率30%。

2、水文

工作区属珠江水系北盘江流域。

区内中部有一常年性河流,自南西向北东流过。

水流随季节变化较大。

此外,区内季节性溪沟较发育,在其汇水区域内,降雨形成的地表水大部分形成地表漫流最后汇集于中部河流、部分下渗到地下形成地下水。

二、地形、地貌

评估区地貌类型属侵蚀溶蚀低中山坡地,海拔(+1405~+),高差,坡度20~60°,局部达70°

建设场地范围内海拔(+~+),最大高差,坡度最大60°。

三、地层岩性

评估区地势较平坦及低洼部位为第四系残坡积覆盖,主要出露地层为二叠系上统龙潭组地层(P3l),分述如下:

第四系(Q):

灰黄色、黄褐色粘土,粉质粘土,少量碎石土,分布于地势较低地区,厚度1~8m不等。

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3l):

以灰岩、细砂岩、泥质粉砂岩、粘土岩及煤层交替旋回式沉积,厚度大于200m。

由于细砂岩、泥质粉砂岩、粘土岩易受风化剥蚀,灰岩易受溶蚀及风化,岩体较破碎,在不利地形条件下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四、构造与地震

(一)构造

区域大地构造位置位于扬子准地台黔北台隆遵义断拱贵阳复杂构造变形区西部。

评估区内无断裂通过,地层呈单斜产出,地层产状:

倾向310~330°,倾角15~20°,因此区内构造复杂程度属简单类型。

(二)地震

工作区内历史上无地震记载,无诱发地震的活动断层通过,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工作区地震设防烈度为Ⅵ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

五、水文地质条件

1、地下水类型

根据地层岩性、地下水的赋存条件及水动力特征等,工作区可划分出松散岩类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岩溶裂隙水三种地下水类型。

①松散岩类孔隙水:

第四系(Q)残坡积、冲积层含孔隙水,该层厚度小,含水性弱,富水性差。

②基岩裂隙水:

主要赋存于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3l)细砂岩、泥质粉砂岩、粘土岩中,富水性弱。

②岩溶裂隙水:

主要赋存于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3l)灰岩中,岩溶发育弱,富水性弱。

2、地下水补、径、排

评估区位侵蚀溶蚀中山地貌区,为地下水补给、迳流区。

区内地下水以接受大气降水补给为主,受区内沟谷斜坡地形影响,各类型地下水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后,迅速向斜坡下部运移,并向地势低洼处排泄,最后以地表漫流、泉水等形式出露。

区内地下水总体是由南东向北西径流、排泄。

总体上整个场地水文地质条件较差。

六、工程地质特征

根据岩土组合特征及岩土体工程性质的不同,将区内岩土体划分为二个岩组:

松散岩组:

由第四系残坡积(Q)组成的粘土、粉质粘土及少量碎石土,场地内厚度小,一般厚1~8m,硬塑-可塑状态,透水性好,结构松散-稍密。

该层分布于区内地势相对平缓及地势低凹部位,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

软硬间夹岩组:

主要由二叠系上统龙潭组地层中的灰岩、细砂岩、泥质粉砂岩、粘土岩及煤层相间组成,其中的灰岩强度相对较高,岩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好,而其它岩组工程地质性质相对较差,在不利地形条件下易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综上所述,评估区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总体较差。

七、人为工程活动的影响

评估区范围内无大的人类工程活动。

场地内人类工程活动仅限于耕种及建房,因此,破坏地质环境的人为工程活动一般。

八、小结

评估区地形起伏较小,地貌类型单一,地层岩性稳定,岩土体工程地质条件较差,水文地质条件较差,人类工程活动一般,对照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分类表确定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

第三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一、地质灾害现状

经实地调查,评估区内未发现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现状评估

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及不良地质现象发育弱或不发育,危害小。

三、小结

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或者发育弱,工程建设遭受现状地质灾害危害可能性较小。

 

第四章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一、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预测评估

本次评估的项目为普定县猴场乡易地扶贫搬迁西北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工程引发、加剧地质灾害主要是场地开挖、回填,及其对相邻建筑的影响。

根据设计的场平标高和各工程开挖深度和切填方高度,其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分别评估如下:

1、老甲寨区房

老甲寨区房场坪标高+~+,地形标高+~+,最大切方高度,最大填方高度,工程建设引发边坡发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中等(见剖面图1-1′、3-3′、4-4′、6-6′)。

2、水落洞区房

水落洞区房场坪标高+~+,地形标高+~+,最大切方高度,最大填方高度,工程建设引发边坡发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大(见剖面图1-1′、2-2′、5-5′、7-7′)。

3、煤冲区房

煤冲区房场坪标高+1405~+1409m,地形标高+~+,最大切方高度,最大填方高度,工程建设引发边坡发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小(见剖面图8-8′、9-9′、10-10′)。

4、场区道路

道路场坪标高+1405~+,场区道路随临近工程建设标高,工程建设中填方边坡引发滑坡、崩塌的可能性小-大。

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1、老甲寨区房

老甲寨区房最大切方高度,最大填方高度,工程建设遭受切填方边坡滑坡、崩塌的可能性中等,对拟建工程、施工人员及设备的危害程度中等。

2、水落洞区房

水落洞区房最大切方高度,最大填方高度,工程建设遭受切填方边坡滑坡、崩塌的可能性大,对拟建工程、施工人员及设备的危害程度大。

3、煤冲区房

煤冲区房最大切方高度,最大填方高度,工程建设遭受切填方边坡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小,对拟建工程、施工人员及设备的危害程度较小。

4、场区道路

道路随临近工程建设标高,工程建设中填方边坡引发滑坡、崩塌的可能性中等-大,对拟建工程、施工人员及设备的危害程度小—大。

由于场地内有碳酸盐岩分布,拟建工程有遭受岩溶地面塌陷危害的可能。

各单体工程引发、加剧、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预测评估见表4-1。

 

建筑物名称

地形

标高(m)

场坪

标高(m)

最大切坡高度(m)

最大填方深度(m)

边坡

组构

引发、遭受地质灾害类型

可能性

危害程度

危害

对象

剖面

编号

老甲寨区房

+~+

+~+

土质

边坡

切填方边坡滑坡、崩塌

中等

中等

拟建工程、施工人员、设备

1—1′

3—3′

4—4′

6—6′

水落洞区房

+~+

+~+

土质边坡

切填方边坡滑坡、崩塌

拟建工程、施工人员、设备

1—1′

2—2′

5—5′

7—7′

煤冲区房

+1405~+1409

土质

边坡

切填方边坡滑坡、崩塌

拟建工程、施工人员、设备

8—8′

9—9′

10—10′

场区道路

--

--

--

--

土质

边坡

切填方边坡滑坡、崩塌

小-大

小-大

拟建工程、施工人员、设备

--

普定县猴场乡易地扶贫搬迁西北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引发遭受地质灾害预测评估表表4-1

三、小结

拟建煤冲区房遭受切填方边坡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小,对拟建工程、施工人员、设备的危害程度小;老甲寨区房遭受填方边坡滑坡、崩塌的可能性中等,对拟建工程、施工人员、设备的危害程度中等;水落洞区房遭受填方边坡滑坡、崩塌的可能性大,对拟建工程、施工人员、设备的危害程度大;场区道路随临近工程建设,引发、遭受切填方边坡滑坡、崩塌的可能性小-大,对拟建工程、施工人员、设备的危害程度小-大;

场地内有碳酸盐岩分布,拟建工程有遭受岩溶塌陷危害的可能。

第五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及防治措施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原则及量化指标

根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结合场地地质环境条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根据“区内相似,区际相异及地质灾害危险性‘从大不从小’和‘单体工程不分割’的原则”,将地质灾害危险性划分为大、中、小三个等级。

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

指场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场地稳定性差,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工程建设本身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大。

地质灾害危险性中区:

指场地稳定性较差,地质环境变化不大,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工程建设本身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中等。

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

指场地稳定性好,地质环境没有重大变化,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工程建设本身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小。

拟建工程场地岩性主要由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3l)细砂岩、泥质粉砂岩、粘土岩及灰岩组成,属于软硬间夹岩类,易受风化剥蚀,地表大部分岩石呈中~强风化状态。

因此,拟建工程平场切、填、挖方危险性按照以下指标进行量化分区:

即切填方高度大于6m为危险性大区,3—6m为危险性中等区,小于3m为危险性小区。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

1、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

根据预测评估结果,水落洞区房引发、遭受填方边坡滑坡、崩塌的可能性大,对拟建工程、施工人员、设备的危害程度大。

因此,将水落洞区房及其影响范围内划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

2、地质灾害危险性中区

根据预测评估结果,拟建老甲寨区房遭受切填方边坡滑坡、崩塌的可能性中等,对拟建工程、施工人员、设备的危害程度中等。

因此,将老甲寨区房及其影响范围内划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区。

除上述地区其它地区包括煤冲安置房区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

场区道路随临近建设工程,场区道路分段随临近工程分区。

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区见附图3-3。

三、场地适宜性评估

根据场地地质环境条件,结合拟建工程特点及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该拟建场地的适宜性评估如下:

拟建水落洞区房及其影响范围内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建设适宜性差,只有采取严格有效,切实可靠的工程防治措施及合理的施工方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确保安全后,该建设用地才宜于建设;

拟建老甲寨区房及其影响范围内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区,建设适宜性较差,采取相应的工程防治及处理措施后,该建设用地才适宜建设。

拟建煤冲区房及其影响范围内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建设适宜性为适宜,采取相对简单措施处理后,该建设用地即适宜建设。

四、防治措施

1、对场地内的切填方区,要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自上而下分层开挖。

工程建设中开挖形成的基槽边坡需进行临时性支护,以防止局部产生崩塌、滑坡、滑塌,防止对施工人员及设备造成危害。

2、对场地周边的高、陡永久性切填方边坡,要合理放坡,自上而下分级分段开挖,不能大断面开挖边坡,并及时清除松散土石及岩体,采取严格有效、切实可靠的边坡支挡等工程防护措施,严防岩体崩塌、土体滑塌及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3、对场地内各地坪之间的永久性边坡采取有效、可靠的边坡支挡等工程防护措施,防止滑坡、崩塌、滑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4、对填方区的回填土要进行碾压或强夯处理,防止填方边坡滑塌及填方区地面不均匀沉降的发生,并对坡面进行护坡,严防边坡失稳。

5、完善整个场地的截排水系统,在场区及附近禁止过量抽取地下水,防止地面塌陷的产生。

6、规划建筑物应留出足够的放坡余地及设置支撑工程的位置。

7、工程建设前应对河道进行规划,设置河堤(坝)后,再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第六章结论和建议

一、结论

1、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按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方法确定,普定县猴场乡易地扶贫搬迁西北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项目类型属“较重要建设项目”,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地貌类型单一,岩性稳定,地面相对高差较小,工程地质条件较差,水文地质条件较差,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按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属“中等”。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标准,确定该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二级。

2、拟建煤冲区房及相邻道路建设引发、遭受切填方边坡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小,对拟建工程、施工人员、设备的危害程度小;拟建老甲寨区房及相邻道路建设引发、遭受切填方边坡滑坡、崩塌的可能性中等,对拟建工程、施工人员、设备的危害程度中等;拟建水落洞区房及相邻道路建设引发、遭受填方边坡滑坡、崩塌的可能性大,对拟建工程、施工人员、设备的危害程度大;

3、场地位于碳酸盐岩分布区,工程建设有遭受岩溶地面塌陷危害的可能。

4、根据“区内相似,区际相异及地质灾害危险性‘从大不从小’和‘单体工程不分割’的原则”,将水落洞区房及其影响范围内划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将老甲寨区房及其影响范围内划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将煤冲区房及其影响范围内划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

5、根据场地地质环境条件,结合拟建工程特点及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该拟建场地的适宜性评估如下:

拟建水落洞区房及其影响范围内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建设适宜性差,只有采取严格有效,切实可靠的工程防治措施及合理的施工方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确保安全后,该建设用地才宜于建设;

拟建老甲寨区房及其影响范围内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区,建设适宜性较差,采取相应的工程防治及处理措施后,该建设用地才适宜建设。

拟建煤冲区房及其影响范围内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建设适宜性为适宜,采取相对简单措施处理后,该建设用地即适宜建设。

二、建议

1、在建设前必须做好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严格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及相关规范规程进行此项工作,详细查明区内第四系残坡积层厚度,岩层的风化程度及岩、土体的结构,切填方边坡组构特征,工程力学性质等工程地质条件。

查明区内地质构造情况,为场地工程建设提供基础地质资料。

评价场地整体稳定性,采取适宜地基方案及工程处理措施。

并查明隐伏岩溶发育情况。

2、由于部分地区切、填方较大,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对切、填方边坡进行支护措施,避免切、填方边坡滑坡、滑塌等地质灾害发生。

3、切方边坡应采取自上而下、分段开挖的方法开挖,切忌施工过程中大断面开挖边坡,避免发生边坡滑坡、滑塌等地质灾害发生。

4、对填方区的回填土要进行碾压或强夯处理,防止填方边坡滑塌及填方区地面不均匀沉降的发生,并对坡面进行护坡,严防边坡失稳。

5、工程建设中开挖形成的基槽边坡需进行临时性支护,以防止局部产生崩塌、滑坡、滑塌。

6、应规划好场地内、外的地表水排放系统,减少地表水对切、填方边坡造成危害及引发新的地质灾害,必要时修建防洪渠;在场区及附近禁止过量抽取地下水,防止岩溶地面塌陷的产生。

7、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建立地质灾害监测机制,尤其加强边坡变形监测工作,发现险情及时处理,以有效预防地质灾害发生。

8、工程建设前应对河道进行规划,设置河堤(坝)后,再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9、施工进行中坚持“信息化施工,动态管理”的原则,工程建设遵循“先勘察、再设计、先治理、后建设”的原则,以避免引发滑坡、滑塌、崩塌等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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