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和好的民事裁定书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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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和好的民事裁定书范文

离婚案件和好的民事裁定书范文

一、离婚案件调解和好的案例

1、案情引见

案号:

(2021)丰民初字第12847号,被告王X,被告李X,被告因与被告长期两地分居,同时感情冷漠特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女儿的抚养权归本人,而被告主见夫妻感情还行,也要女儿的抚养权,同时男方在北京地区有一房产价值300万左右。

2、法律分析

婚姻法中有明确规定,对于夫妻感情裂开应当判处离婚,同时司法解释中对何为夫妻感情裂开做了规定,而本案中原被告双方次要是两地分居,虽然常常吵架或冷战但并不符合夫妻感情裂开的条件,虽然女方坚持要求离婚并主见双方已经分居满2年,但我方经过询问争论案件,认为被告第一思路是不离婚,其次思路是离婚但保住房子并争取孩子抚养权,而经过法庭开庭我方的据理力争,法院认定双方的夫妻感情尚未裂开。

3、判决结果

原被告双方和好、不予离婚,如双方仍不能共处,被告可在6个月以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4、律师建议

代理离婚案件都比较简单和多变,当事人肯定要分清本人想要的,乐观争取,而同时对于夫妻感情尚未裂开的,律师也是乐观建议双方连续相处磨合,不建议离婚。

二、法院离婚判决书样本

xx市xx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6)x法民初字第1133号

被告xxx(又名xxx),女,生于1982年2月8日,汉族,待业,住xx省xx市xx镇xx村8组13号。

托付代理人xxx,xx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xxx,男,生于1974年8月5日,汉族,职业,住址。

托付代理人xxx,xx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xxx与被告xxx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06年10月13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xxx独任审判,根据简易程序于2006年11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被告xxx及其托付代理人xxx,被告xxx及其托付代理人xxx均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xxx诉称,原、被告于1999年熟悉并相恋,2001年生一子取名xxx,2003年5月16日补办结婚手续。

原、被告婚后常常吵架,感情不和,被告于2003年出走打工,被告为搞好关系于2004年与被告一起生活,在此期间原、被告夫妻关系愈加恶化,常常打骂,被告被迫回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子女始终与被告的父母一起生活,现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完全裂开,故起诉恳求人民法院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夫妻关系,子女由被告抚养,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担当。

被告辩称,原、被告夫妻感情始终很好,被告所诉不是现实,其起诉被告不能理解,故不同意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99年在外务工期间熟悉、恋爱并同居,2001年农历6月20日生一子,因原被告长期在外务工,儿始终随被告的父母生活。

2003年5月12日在婚姻登记机关补办婚姻证。

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有VCD机一台,无共同存款、债务债权。

原、被告婚后初期感情较好,但从2004年以来,由于被告长期在外从事职业,原、被告相聚时间较少,渐渐夫妻感情消失裂痕。

上述现实,有当事人当庭陈述,结婚证,照片,xx村民委员会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原、被告婚后由于工作关系,长期分居两地,聚少离多,又未注意沟通沟通,导致夫妻感情渐渐疏远以致消失裂痕,经本院调解和好未果,现被告坚决要求离婚,其夫妻感情确已裂开,对其离婚恳求本院予以准许。

子女长期随被告的父母生活,被告要求子女由其抚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有利,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许被告xxx与被告xxx离婚。

二、婚生子随被告生活。

三、共同财产VCD机一台归被告全部。

案件受理费50元,其他诉讼费400元,合计4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费用(金额与一审同)。

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用,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盲目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

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为一年,一方或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计算。

审判员xxx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xxx

三、离婚判决书的样本

是起诉状吧?

被告:

被告:

诉讼恳求一、判决被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被告抚养,被告一次性领取抚养费元给被告(/被告每月领取抚养费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____判归被告全部);四、被告一次性领取经济补偿金____元给被告;五、被告一次性领取精神损害赔偿金____元给被告。

现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诞生的详细时间,写明诉讼恳求的依据,要特殊指出该法定离婚情形:

被告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表明夫妻感情确已裂开、并无和好可能。

并具体列明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担当、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状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字数依据详细状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此致人民法院起诉人:

年月日。

四、法院离婚判决书样本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X民初字第24XXX号被告**托付代理人**被告**被告与被告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独任审判,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被告及托付代理人与被告到庭参与了诉讼,本案现已经审理终结。

被告**诉称,我与被告自行相识,**年登记结婚,**年**月**日生育一子**。

婚前双方感情尚可,但婚后被告对我的态度日益冷淡,我们的感情已经裂开,现我要求离婚,孩子由我抚养,**每月领取抚养费**元,家庭财产依法安排。

被告**辩称,能否同意离婚,说明理由及其他上述现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结婚证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原被告虽系自在恋爱,自主结婚,但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双方未能留意连续培育夫妻感情,缺乏信任,致夫妻感情裂开,现双方均表示离婚,本院准许。

双方表示孩子由**扶养,本院不持异议,扶养费数额本院将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准绳进行处理。

双方对于家庭财产协商全都,本院不持异议。

至于共同存款,本院将本着爱护妇女儿童利益的准绳进行处理。

刘某述张某与他人关系亲密,存在过错,要求张某领取精神损害赔偿金,因未向本院出具充分证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其次款、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许**与**离婚;二、婚生之子**由**扶养,自何时到独立生活止;三、财产分割部分五、驳回刘某的其它诉讼恳求。

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元,已交纳,由**负担**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供应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五十元,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判员:

****年*月*日书记员**。

五、离婚判决书的样本

是起诉状吧?

被告:

被告:

诉讼恳求

一、判决被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被告抚养,被告一次性领取抚养费元给被告(/被告每月领取抚养费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____判归被告全部);

四、被告一次性领取经济补偿金____元给被告;

五、被告一次性领取精神损害赔偿金____元给被告。

现实和理由

陈述结婚、子女诞生的详细时间,写明诉讼恳求的依据,要特殊指出该法定离婚情形:

被告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表明夫妻感情确已裂开、并无和好可能。

并具体列明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担当、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状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字数依据详细状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六、法院离婚判决书样本是什么

xx市xx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x法民初字第1200号

被告xxx(又名xxx)。

托付代理人xxx,xx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xxx,生于,汉族,职业,住址。

托付代理人xxx,xx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xxx与被告xxx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23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xxx独任审判,根据简易程序于2021年12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被告xxx及其托付代理人xxx,被告xxx及其托付代理人xxx均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xxx诉称,XX。

被告辩称,XXXX。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XXXX,原、被告相聚时间较少,渐渐夫妻感情消失裂痕。

上述现实,有当事人当庭陈述,结婚证,照片,xx村民委员会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原、被告婚后由于XXX,导致夫妻感情渐渐疏远以致消失裂痕,经本院调解和好未果,现被告坚决要求离婚,其夫妻感情确已裂开,对其离婚恳求本院予以准许。

子女长期随被告的父母生活,被告要求子女由其抚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有利,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许被告xxx与被告xxx离婚。

二、婚生子随被告生活。

三、共同财产XXX归被告全部。

案件受理费XX元,其他诉讼费XX元,合计XXX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费用。

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用,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盲目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

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为一年,一方或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计算。

审判员xxx

书记员xxx

民事判决书有:

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二审程序的判决书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判决书等几品种型,如何写好民事判决书是法律写作的重要讨论内容之一,民事判决书也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

七、离婚后财产分割判决书范本是怎样样的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官民一初字第**号被告:

***,女,19**年**月**日生,汉族,浙江省嘉兴市人,云南省昆明**经贸总公司**分公司职工,住昆明市五华区**新村**号**幢**单元**号。

身份证号码:

******。

托付代理人:

吴黎明,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诉讼代理。

被告:

***,男,19**年**月**日生,汉族,云南省祥云县人,云南省昆明**经贸总公司**分公司职工,昆明市五华区**新村**号**幢**单元**号。

身份证号码:

******。

托付代理人:

邢磊,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诉讼代理。

被告***诉被告***离婚一案,本院于2006年8月3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苏燕适用简易程序于2006年9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被告***及其托付代理人吴黎明、被告***及其托付代理人邢磊到庭参与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称:

原、被告双方于2000年8月28日登记结婚。

婚前双方均有过不幸婚姻,且均有本人的子女。

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

近两年来,由于被告每日沉浸于赌博,且在外嫖娼,对家人态度粗暴,对被告随便打骂,对家中任何事情都不管不问。

双方已长期分居。

双方本就不太坚固的婚姻再无维系下去的可能,双方感情已彻底裂开。

另外,昆明市五华区**路**号房屋系拆迁被告婚前旧房回迁安置的集资建房,且集资款被告已在婚前全部付清,该房屋属被告婚前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被告现向法院起诉,要求:

1、判令原、被告双方离婚;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依法分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辩称:

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并未裂开,双方是能够和好的,被告不同意离婚。

被告诉状中只要双方结婚及未生育子女的状况失实,其余不是现实。

被告主见感情裂开的理由及陈述被告的种种不是都不是现实。

**新村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虽购房款是在结婚前交的,但房屋权属应以产权登记为准,被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的主见。

如原、被告不是夫妻关系,被告也不行能分到房子。

双方1999年已构成现实婚姻。

综合原、被告知辩主见,本案双方当事人对以下问题存在争议:

1、原、被告夫妻感情能否裂开,被告的离婚恳求能否得到支持;2、原、被告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

审理中,被告针对其主见的现实及恳求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

1、接待报警案件三联单(回执)一份、报警案件审查打算书一份、病危通知书一份,欲证明被告在外嫖娼的现实;2、职工集资建房协议一份、发票两张、2004年12月28日的状况说明一份、2006年8月30日的状况说明一份,昆明市房屋标准租金评定表一份,上述证据均欲证明昆明市五华区**路**号房屋系被告婚前个人财产;3、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一份、云南省旧机动车辆买卖价格审核单复印件一份,欲证明共同财产有云**面包车一辆;4、商品销售单两张,欲证明家庭影院的价值及DVD的价值。

经质证,被告对被告提交的证据1中的接待报警案件三联单(回执)、报警案件审查打算书的真实性无异议,但不能证明被告主见,只说明发生过一件刑事案件,不能证明被告嫖娼,病危通知认为无印章,对其真实性不认可;对证据2中职工集资建房协议、发票、2006年8月30日的状况说明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被告个人无权参与集资建房,不能证明房屋权属,2004年12月28日的状况说明与本案无关;对证据3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车辆买卖价格审核单上的价格只是评估价,被告购买车辆实际是用了8000元;对证据4无异议,被告出资过7000元。

审理中,被告针对其辩解主见向本院提交了一份西山区房产管理局档案摘抄表,一份住房资历审核表,欲证明原、被告双方现居住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

经质证,被告对被告所举上述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不能证明被告主见,只能证明双方的婚姻状况。

本院结合原、被告双方庭上陈述,对双方所举上述证据综合认证认为:

被告所举证据1中报警回执及报警案件审查打算书经被告质证后对其真实性无异议,故为有效证据,本院予以确认,但证据所载内容只能证明被告在2002年2月4日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抢劫,公安机关接警后将其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现实,不足以证明被告嫖娼,证据1中的病危通知无印章,无法核实其真实性,故为无效证据,本院不予确认;证据2经被告质证未对其真实性提出异议,故为有效证据,本院予以确认,能够证明被告于2000年4月25日就与其所在单位云南省**经贸总公司签订了《职工集资建房协议》,且其于婚前就已交清了购房款并入住新居,以及被告能分得新居是因原住旧房拆迁才安置新居的现实;证据3被告对其真实性无异议,故为有效证据,本院予以采信,能够证明云**号面包车在2004年5月时的评估价格为15000元,被告虽辩解车辆是其用8000元买的,因其无反证予以证明,故本院不予采信;证据4为有效证据,本院予以确认,以够证明原、被告共同财产中家庭影院、DVD在购买时的价格。

被告所举上述证据经被告质证后对其真实性无异议,为有效证据,本院予以确认,但只能证明昆明市五华区**路**号房屋的产权登记时。

八、离婚案件当事人庭审中和好怎样判

夫妻感情能否确已裂开及谁是过错方的辩论。

庭审辩论应当围绕这三个争议焦点进行,并且在发表本人的看法时,对于每一个争议焦点论点的陈述,都要简明扼要,有理有据,不行进行长篇大论,否则法官也可能听糊涂了。

针对夫妻感情能否确已裂开发表辩论看法,一般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裂开的缘由、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五大方面来阐述本人的观点。

也就是说,原、被告一方,要站在本人的角度,结合案件现实,针对以上五个方面围绕本人的主见进行辩论。

婚姻基础方面,次要指双方能否自在恋爱,以及恋爱接触的时间长短,双方恋爱期间的感情如何等方面进行辩论。

婚后感情方面,次要指结婚以后,双方夫妻的感情生活如何,是不是常常吵闹,甚至发生激烈的冲突等状况。

夫妻感情裂开的缘由,次要指形成现在夫妻之间存在或裂痕的缘由是什么,是由于第三者的介入,还是双方人生观念不同,还是性格的严峻不和导致的。

夫妻关系的现状,次要指夫妻关系现在状况如何,能否分居,能否依旧同居一室,同吃同住等。

有无和好的可能,是指点致夫妻之间产生分歧的是不是可以调和,是不是可以通过肯定的努力挽回夫妻感情,使夫妻重归于好。

谁是过错方,一般在离婚案件中也是一个争议焦点。

依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一个基本准绳,就是照看无过错方。

离婚案件中,常见的过错有婚姻不忠实行为、家庭暴力、恶习三种。

假如能够证明本人是无过错方,而对方有过错,在财产分割甚至子女抚养方面,都可能会居于肯定的优势。

·子女抚养方面的辩论。

子女抚养方面,法律猫提示,在进行辩论时,次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准绳绽开。

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

依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假如孩子在幼儿期,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

假如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10岁,由于女方对于指点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阅历,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

假如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供应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始终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始终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财产分割方面的辩论。

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准绳,就是等分。

当然,在处理详细案情时,还要考虑到财产的来源、照看女方及无过错方等因素。

这些听起来似乎很简洁,但在实践中却可能是极为简单的。

一个离婚案件中,假如原、被告双方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能够达成全都看法,一般要处理二个问题,或者说,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焦点中有二个关键点:

其一,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中,原、被告有哪些共同财产,可能是案件争议的最大焦点之一。

比如说,被告可能会说被告隐匿了共同存款,再比如,对于房产是不是于共同财产或是不是全部属于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可能存在分歧;再比如,对于夫妻之间能否存在共同债权夫妻看法相左等等,都是共同财产范围不能明确确定的表现。

其二,共同财产分割的准绳是什么。

也就是说,在明确了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分割这些共同财产也可能会是原被告的一个争议焦点。

举个例子来说,离婚分割财产就象分蛋糕,首先要处理要分的蛋糕有多大,是10寸的,还是10寸的。

假如经过举证,或协商,双方全都认为要分的蛋糕是10寸的,接下来是这个蛋糕如何分切,是一人一半,还是男的小半女的大半,小半小多少,大半大多少,都可能是接下来的争议。

法庭辩论一般有两轮,第一轮一般所需的时间较长,一般会在10分钟之内。

其次轮是针对第一轮双方提出的观点进行的进一步辩论,一般时间不会太长,一般在分钟之内。

假如第一轮辩论结束后,对方没有什么大的、或另外明确的辩论看法,建议让当事人进行其次论的辩论发言,让其将本人对婚姻感情的看法,对夫妻关系的看法,以及对其它争议的焦点发表一下本人的观点。

必要时,可以掺入一些本人真实的感情流露,这样,使法官可以直接感遭到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不必从律师或其代理人处获得这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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