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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救生阀瓶作业指导书

 

船用救生筏钢瓶

 

(检查、水压试验、充装\高温水浴试验)

 

作业指导书

 

浙江求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作业指导书

本大纲供船用救生筏钢瓶检查、水压试验、充装、温浴试验用,用以作为钢制无缝气瓶检验、水压试验、充装、浴温试验的作业指导书

检验出厂船用救生筏启动钢瓶置各部件的可靠性和适用性,试验的实效性。

确认其性能符合.按CCS船级社要求,根据国际海事公约及我国“海船救生设备规范”的要求,所有气胀救生筏及释放器均应按规定期限进行检修,以确保其完好,设计满足设计技术要求。

本大纲应经CCS船级社审定认可。

一、总则

1.产品试验应满足CCS船船级社审定的产品设计施工图纸,所作的技术要求制造、检验和试验。

2.部件和各项试验由维修检测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向CCS船级社报验。

CCS船级社参加与否,按CCS船级技术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3.部件的各项试验和操作根据本试验大纲和CCS验船师所规定的要求进行,未明确的事项并参照组成试验

4.各项试验合格后,由公司质检部门出具产品合格证书和作好“CCS”标记,由CCS船级发放CCS船检证书后,方可出厂。

二、钢瓶检查

.1本公司生产使用的救生筏钢瓶选用上海高压容器厂生产的高压气瓶,其工作压力为20.59MPa(210g/c㎡)材质为30CrMnSi,并经船检局的认可。

2检查钢瓶印记是否齐全,钢瓶上应有:

编号、水压期、工作压力、容积、空瓶质量、船检印记等。

.3钢瓶的水压期为3年,凡超过期限,应送充气站作1.5倍工作压力32.1MPa(315gf/c㎡)的水压试验,并重新注明水压期。

.4凡需重新灌气的钢瓶,应首先除去瓶内剩余气体及杂质,充气站必须经船检部门认可后方可充气,充气气量见附录13。

.5经重新充气的钢瓶,充气后必须做50±2℃的高温水浴试验,时间为2hr,钢瓶不能渗漏,试验合格需停放一个星期后方可装筏使用,装筏前还需复核气量(不包括上阀体),合格才能装筏.

.6合格的钢瓶应重新刷漆,并在瓶体上标明CO2的重量,N2的重量及总重量(不包括上阀体的重量)。

7在有效期内的钢瓶,检修时应校队气量,按原始记录对照复核。

气体称量工具应选用30Kg电子秤(精度5g)进行称量。

凡气量误差大于20g的钢瓶需重新灌气。

三、水压试验

1.水压试验设备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试验钢瓶规格

型号

工作压力

试验压力

电动试压泵

2DY-28/80

3L.5L.6L.

7L.7.5L.

20.59MPa

31.5Mpa

试验专用夹具

钢瓶固定夹具

压力表

0-100Mpa

150mm表面

校验时间

2012.3-2012.9

高压软管

M22×1.5

1M

63Mpa

进水接头

M22×1.5

2.试验方法

1).试验应在材质,机加工、安装检验合格后进行。

2)强度和材料紧密性试验,在强度试验台进行,介质为水,试验压力见各部件的具体规定,持压5分钟,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1.5倍,要求无任何渗漏和变形现象。

外观检查符合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

IEC60945section6.1~6.4

IEC60945section5.1符合技术文件规定的性能要求

3)气瓶的接收工作

1气瓶检验前,应逐只检查其制造钢印和检验钢印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制造钢印模糊不清或关键项目不全面又无据可查的气瓶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1.在船上经拆装称重不合格的气瓶和外单位送检的气瓶按气体的种类,压力级别分别堆放好;

2.发现用户自行喷涂漆色的气瓶,必须问明该瓶原喷何种漆色或原装何种气体,以防用户自行改装其他气体或掩盖瓶体缺陷酿成事故;

3.用户气瓶改装其他气体时,必须问明拟装的气体名称,并根据拟装气体的性质、压力级别、瓶体强度,以及该瓶的今昔技术状况等因素,确定是否适宜改装气体,如该瓶不宜改装则向用户说明原因;

.4.凡要求充装的气瓶,一定要技术检验合格后,才能充装气体;

5.接收气瓶的人员要把上述检查结果详细记录于气瓶收发登记本上,送瓶与收瓶双方核实后签名.

4)排放余气

.1气瓶检验前,要将瓶内余气排放,排放余气是,要将气瓶运到室外固定后才将余气排放到空气中;

.2开户瓶阀时,操作者应站在出气口的侧面,缓慢开启瓶阀,阀不能开的太大,以防气瓶排放的反作用力推倒或发生静电引烯周围物品;

.3排放余气是,排气方向不准有人逗留或通过;

5)拆装瓶阀

.1气瓶应先排尽余气,确认瓶内气瓶体压力降为零后,方可拆卸瓶阀;

2拆卸瓶阀,在瓶阀机上拆卸,严禁使用管链或管钳等一损伤瓶体和瓶阀的工具拆卸;

3严禁在冷态下拆卸瓶阀,以防瓶阀尾部断在瓶口中;

4注意瓶阀以防止意外情况导致人身事故;

6)原始标志登记

.1气瓶原始标志登记必须做到查看仔细,登记认真,字迹清楚;

.2登记内容包括:

气瓶编号、国籍、厂家、制造日起、气体使用性质、设计压力、试验压力、重量、镕基、壁厚、上次检验单位日期和气瓶用户;

3对原始标志辨认不清的气瓶或有疑问的气瓶,应看清后才能进行登记和检验,原始标志不清楚又无法考察的气瓶,应报废处理.

7)气瓶的外表检查

1用适当方法消除气瓶外表面沾有妨碍检查的腐蚀物及其他外界物质,应逐只对气瓶

进行外观检查;

2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钢瓶应报废;

(1)瓶肩、瓶身或瓶底出现可见膨胀的;

(2)瓶身呈现可见波浪现象的;

(3)瓶体遭受火烧只是局部或全部烧过的;

(4)瓶体遭受严重撞击造成变形的;

(5)瓶体受到电弧或气焊伤的;

(6)瓶体经过焊补的;

(7)瓶体弯曲度超过3‰且弯曲深度大于5毫米的;

(8)瓶体圆度超过2%的;

(9)瓶体垂直度允差超过8‰的;

(10)瓶深音响不正常;

(11)瓶壁有裂纹;

(12)瓶肩的圆弧呈钝角的;

(13)瓶底凹陷深度小于33毫米;

(14)瓶底支承面直径小于气瓶直径0.75失稳的;

(15)瓶底凹坑超过2毫米的;

(16)瓶壁沟痕深度超过2毫米;

(17)用焊接法装配颈圈或底座的;

(18)瓶底呈现近似平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测厚,并进行强度校核;

a)壁沟痕深度超过0.5mm,局部凹坑超过2mm;

b)瓶体有离层、拆叠、砂眼、层锈、擦伤、或有其他影响强度缺陷的气瓶。

8)气瓶的内表面检查

1气瓶的内表面检查前必须把气瓶固定在气瓶清洗架上,用水冲洗掉瓶内杂物后再进行检查;

2采用6-12伏的小灯泡,借灯光由瓶口螺纹之瓶底目测;

3发现内表面有锈蚀,要在除锈机上或人工进行除锈;

4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气瓶应报废;

1.瓶口螺纹自瓶口基准起,螺纹整牙数小于8牙的;

2.瓶口螺纹有两牙以上超过1/6周长,1/3牙高的局部缺口或有缺陷;

3.瓶口螺纹以肉眼或倍数放大镜检查,发现有裂纹或裂缺陷;

4.瓶口螺纹在磨损后重新车制或附加螺纹的;

5.瓶底有裂纹鼓泡或明显变形的;

6.瓶底内表面呈散花状的或火山口状的;

7.由其他可疑情况,经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有以下情况者,气瓶应测厚,进行强度校核;

8.有局部片状腐蚀或密集斑点服饰的;

9.肉眼难以确定或有影响强度缺陷的;

9)音响检查

1外观检查合格的气瓶,应逐只进行音响检查;

2气瓶在没有附加物或其他妨碍瓶体震动的情况下,用木锤轻击瓶壁;

3音响清脆有力,余韵轻而长,且有旋律,此项检查合格;

4音响十分混浊低沉,余韵重而短,并有破壳音响,气瓶应报废;

10)气瓶重量和容积的测定

1气瓶应逐只进行重量和容积测定;

2气瓶的重量不包括瓶帽、瓶阀、防震圈的重量;

3容积测定的方法:

空瓶称重、瓶内灌满水称重,两者称得值相减,乘以该水温的比容可得;

 

4每公斤的容积与温度的关系

温度(℃)

Temperature

容积(升)Volume(L)

温度(℃)Temperature

容积(升)Volume(L)

温度(℃)Temperature

容积(升)Volume(L)

5

1.00000

17

1.00120

23

1.00405

6

1.00003

18

1.00138

30

1.00435

7

1.00007

19

1.00157

31

1.00466

8

1.00012

20

1.00177

32

1.00497

9

1.00019

21

1.00199

33

1.00530

10

1.00027

22

1.00221

34

1.00563

11

1.00037

23

1.00224

35

1.00598

12

1.00048

24

1.00269

36

1.00633

13

1.00060

25

1.00294

37

1.00669

14

1.00073

26

1.00320

38

1.00706

15

1.00087

27

1.00347

39

1.00743

16

1.00103

28

1.00375

40

1.00782

11)气瓶水压试验

.1气瓶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压试验压力为使用压力的1.5倍,气瓶灌满水后停留6小时,才能进行试验;

(2)试验环境水温不低于5℃;

(3)试压系统不得渗漏和存留气体;

(4)试验压力下的持续时间,对新制造的高压气瓶,不得小于1分钟,定期检验的

(5)容积大于12升的高压气瓶,如使用单缸试压泵进行水压试验,活塞的超始和终止位置,均应在同一起点上;

(6)不应连续对同一气瓶重复做超压试验;

(7)试压泵上应装有2只级别不低于1.5级的压力表,压力表校验不得超过6个月;

(8)必须单机单瓶试验;

(9)气瓶保压期间,瓶身、瓶底出现显著变形,裂缝渗漏,该瓶报废。

2气瓶装上试水压瓶阀,安放在安全屏室进行水压试验;

3先排除瓶内残余空气,开泵开压至20.59Mpa,然后关泵开回水阀,如回水量达量

瓶的刻度时,才能进行升压试验,在达到标准试验压力时,关闭泵,使泵的曲柄回到开始泵的位置,这时检视压力表是否压降,如无压降,则检查计算气瓶的残余变形,

气瓶容积残余变形率计算方法如下:

(1)容积大于12升的高压气瓶,必须按以下公式计算其容积残余变形率:

N=

式中:

N气瓶容积残余变形率%

气瓶容积残余变形值,亳升;

气瓶在试验压力下的容积全变形值,亳升,按下式求得:

计算实例

1.气瓶实际容积测定的计算公式

实际容积=瓶体与水重量—瓶体重量+常数

注:

4℃水1Kg为1L,但温度升高,容积会增大,所以要考虑水的容积系数。

以40L为例,17℃前可以不考虑温度的影响;18~27℃时气瓶的实际容积要加大约0.1L;28~35℃时要加大约0.2L.

2.有一空瓶重量为61.5Kg,气瓶与水重量为105.6Kg,水温29℃,求出气瓶的现容积。

如果原始容积是40.1L,求出容积增大率,判定该气瓶能否继续使用?

解1:

先求现容积

A、105.6—61.5+0.2(常数)=44.3L

B、(105.6—61.5)×1.(常数表可查)=44.27L≈44.3L

通过计算结果,现容积比原始容积大,那么再求容积增大率是多少;

解2:

求容积增大率

现容积—原始容积44.3—40.1

ξ=-------------------------×100%=---------------×100%=10.47%≈10.5%

原始容积40.1

答:

通过计算,容积增大率为10.5%,大于了10%的规定值,该瓶不能继续使用。

3、气瓶容积残余变形率的计算公式

∆v`

残余变形率η=------×100%

∆v

式中:

η为受试瓶的容积残余变形率%;∆v`为受试瓶的容积残余变形值ml;

∆v为受试瓶的全变形值ml。

其中∆v按公式∆v=A—B—(V+A—B)Ph·βt

式中:

A为受试瓶在试验压力下的总压入水量ml;

B为承压管道在受试瓶试验压力下的压入水量ml;

V为受试瓶在试验前的实际容积ml;

Ph为受试瓶的试验压力MPa;

βt为在试验温度和受试瓶试验压力下的平均压缩系数(见系数表);

Ph·βt为压缩系数与试验压力的乘积(见系数表)。

例:

某单位生产的高压无缝瓶,实测容积37.2L,水压试验压力22.5MPa,试验时查得A值为530ml,∆v`为2.1ml,已知B值为10ml,水温17℃时的Ph·βt为0.00990MPa,求容积残余变形率η值为多少?

(2)高压气瓶的容积残余变形率大于6%,应进行测厚,并校核强度;

(3)容积残余变形率大于10%的气瓶,应报废,不能降压使用.

12)气瓶的干燥

1气瓶干燥的目的是消除气瓶内部残留的水分、保证气瓶在使用时不至于因水造成瓶壁腐蚀和影响CO2气体使用的质量;

2气瓶水压试验完毕,应进行倒水工作;

3气瓶倒水时,应气瓶放在固定架上,瓶口朝下,使瓶内残余流净,自然风干的时间要有12小时以上;

4如采用气瓶干燥,要用小灯泡检查瓶内干燥情况,如已彻底干燥方能装配瓶阀.

13)气瓶壁厚测定和强度校核

1气瓶局部测厚

2对于结疤、砂眼、锈坑、擦伤、折叠等局部有缺陷的气瓶,要进行局部测厚;

3将气瓶卧放牢固,对有缺陷的部位进行打磨,直至缺陷底边为止,再用细锉刀或砂布磨到一定光洁度,才能进行测厚;

4气瓶的定点测厚

5对于腐蚀程度辨,受损率和容积变形超标的气瓶,必须进行定点测厚;

6气瓶定点测厚的规定;

7瓶肩以下100mm,瓶底以上100mm各定一环线,在两环线间距离等分划三环线,每环线圆周等分6点,然后以气瓶院士标志位置为基点.

8待测点确定后,对各待测点进行编号,磨光进行测厚,并记录在相应的展开图上,找出最少壁厚进行强度校核,气瓶强度校核计算方法如下

S=

 

P=

式中:

S实测气瓶最小壁厚,mm

:

SActualminimumthickness,mm

D0气瓶外径mm;

PWorkingpressureofcylinderaftercylinderwallisthinned,Kg/cm2;

P瓶壁减薄后的气瓶工作压力,Kg/cm2;

D0Outerdiameter,mm;

ψ焊缝减弱系数;

ψweldinglineattenuationcoefficient;

[σ]材料可应力,Kg/cm2,气瓶工作时,温度小于及等于5℃,按下列两式计算,取其较小值;

[σ]=或[σ]=

[σ]Materialstress,Kg/cm2,whencylinderisworking,iftemperatureislessthanorequalto5℃,calculatebythefollowingformula,andthevaluemustbethesmallerone:

S=

P=

 

[σ]=Or[σ]=

σb和σs取标准规定的最小值或热处理后的保证值;

nb对抗强度的安全系数,无缝气瓶不得小于2.5,焊缝气瓶不得小于3.0;

ns对屈服强度的安全系数,无缝气瓶不得小于1.67,焊缝气瓶不得小于19计算取其值;

σb材料在环境温度下最低抗拉强度,kg/cm2

σs材料在环境温度下屈服强度,kg/cm2.

经校核气瓶工作压力符合要求的可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应降压使用或报废.

14)瓶阀的检验与安装

1在气瓶进行技术检验的同时,必须对瓶阀逐个进行检验;

2瓶阀锥形尾部螺丝的最小有效扣数,必须符合标准要求(详见瓶阀检验试压与安装标准);

3瓶阀经分解检验安装后,要进行水压试验,试验阀体,工作膜片要安全膜片应按标准执行,应无泄漏现象;

4经检验试压的瓶阀,按其编号装回原气瓶上,瓶阀螺纹应按标准安装(详见瓶阀检验试压与安装标准),如不符合标准的,应调换相应尺寸瓶阀;

5阀体有渗漏现象,有变形、弯曲和裂纹缺陷,必须更换新阀;

6瓶阀的清洗,用干燥的压缩空气吹洗阀体及各孔道;

7瓶阀检验试压与安装应按如下标准;

(1)阀体有变形、弯曲和裂纹等缺陷必须更换新阀;

(2)瓶阀锥形尾部螺纹的最小有效扣数,必须按下列要求:

螺纹不允许有贯通裂纹,但允许有不超过螺纹高度1/3和螺纹圆周1/5的局部小缺口.

(3)瓶阀侧接嘴、协压嘴、泄压帽、六角帽、螺纹阀杆、螺纹阀芯以及六角帽、阀杆、阀芯结合处的螺纹,不允许有超过总数1/3的局部小裂口或缺口,而这种缺陷在长度上不超过圆周1/6,在深度上不超过螺纹高度1/3;

(4)内各阀件村质不符合瓶内气体要求的,必须更换;

(5)瓶阀型号和材质不符合瓶内气体要求的,必须更换;瓶阀经分解检验组装后,应将其装于瓶阀试验台上,用等于气瓶工作压力的水压进行密性试验;

(6)安装到瓶口上的瓶阀应留有一定数量的余扣,要求留有3个牙,留不出余扣或拧入的扣数小于有效螺纹扣数,应调换瓶阀的尺寸。

15)检验标志的打铳

1经技术检验的气瓶,必须根据检验结果按下列要求,在气瓶肩部打上检验标志,钢印必须明显、清晰;

(1)合格气瓶标志;

a.认可表示编号;

b.签发检测维修证明的日期;

.

(2)降压使用的气瓶;

a.认可表示编号;

b.签发检测维修证明的日期;

c.在检测维修证明中注明.

(3)报废的气瓶;

a.检验单位代号;

b.检验(报废)日期(年,月).

(4)改铳原始标志的气瓶;

a.对原始标志中公称重量,容积与实际测定有较大差异的新瓶可按实际测定的数字进行更正;

b.在检测维修证明中注明.

16)气瓶的漆色

1气瓶经技术检验合格后,应按盛装气体,按船检有关规定,进行重新漆色;

2气瓶漆色前,必须气瓶外表面的旧漆皮、腐蚀物、油污、水分或其他影响油漆质量的杂物除净。

三、气瓶充装

1.充装设备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钢瓶规格

型号

工作压力

试验压力

电子称

JWI700W

0-60Kg

精度2g

充填泵

E102

CO2充灌机

GMT-C型

注射器计量具

计量杯

100mm

无水清洒精

下阀体

允装手轮

2.气瓶充装检查

1按上述”充装前气瓶检查规定”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工作;

2气体充装重量或压力由质检员出示数据,操作要按质检员所出的数据安装;

3气体充装前必须先校正称重衡器的准确,并且必须严格按照自动充装系统的操作规程安装;

4CO2充装标准按充装系统来确定,其他气体,充装标准按充装系数及充装压力来确定;

5充装工认真做好气体充装复检工作,不能超重充装,对于过量充装的气瓶做好卸压、卸量工作;

6充装工认真做好报瓶充装记录表的登记工作,并实行完工签名负责;

7检验员负责充装完毕后气瓶的验收工作,审核气瓶充装记录,对整个充装操作过程进行监控;

8充装前气瓶检查规定;

8.1由检验员负责充装气瓶检查工作,并作气瓶充装记录;

8.2对气瓶漆色字样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的严禁充装;

8.3对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严禁充装;

8.4未能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气不符合规定的严禁充装;

8.5对气瓶钢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严禁充装;

8.6对气瓶超过气瓶检验期限的,严禁充装;

8.7对气瓶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严禁充装;

8.8充装前应将瓶内余气抽空,然后空瓶称重,核对是否与瓶上标记重量相符,核对后才能充装,否则未查明之前,严禁充装;

.9气瓶充装验收规定;

9.1由检验员负责充装完毕气瓶的验收工作,并检查充装操作人员的充装记录,做好签字负责工作;

9.2检验员认真做好复验工作,校正其充装压力,充装重量,发现过量充装,做好卸压,卸量工作,发现不足量充装,督促检验工做好补充压力或重量工作;

9.3检验员定期向站长提供气瓶充装记录,由站长综合评定气瓶充装记录并签名;

10气瓶的发放

10.1气瓶的收发人接受经检验、充装合格的气瓶或气瓶报废通知单后,必须检验收瓶记录逐项检验,其内容包括:

各类气瓶的数量、各种附件是否齐全,气瓶检验是否如数完成,气瓶漆色、字样、色环和所属单元名称等喷涂是否正确,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妥善处理;

10.2待发放的气瓶检查和清点,经接受气瓶方复查签字后方可出库;

10.3任何报废的气瓶,必须拆除瓶阀,露天放置一段时间后切掉气瓶肩部或瓶身穿孔;

10.4为确保报废气瓶不再承压使用,报废气瓶应填写报废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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