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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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金沙县岩孔镇客车站
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
金沙县岩孔镇客车站
建设单位:
金沙县交通局
设计单位:
贵州轻纺工业设计院
施工单位:
金沙县安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贵州科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一、土方工程
一、一般安全要求
1、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潇洒、管线、防空洞、旧基础、坟墓、树木等,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或迁移,并在施工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2、土方开挖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对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检查和鉴定,对可能受开挖和降水影响的邻近建(构)筑物、管线,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3、基槽、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暴露。
基础施工完毕,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
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答回填要求的杂物。
在相对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并且分层夯实。
4、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挖方超过或铺填超厚。
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红灯警示。
5、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6、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自上而下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
7、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不应踩踏土圾其支撑上下。
8、基坑开挖应严格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9、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变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二、排水的安全要求
1、临时排水不得破坏附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方的边坡,并注意不要损害农田、道路。
2、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如山坡陡峻、地下有溶洞、边坡上有滞水层或坡脚处地下水位较高等),有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根据设计单位确定的方案进行排水。
三、降低地下水位的安全要求
1、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和其他挖方时,应根据施工区域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开挖范围和深度,以及防坍防陷防流砂的要求,分别选用集水坑降水、井点降水或两者结合降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期间应保证地下水位经常低于开挖底面0.5m以上。
2、基坑顶四周地面应设置截水沟。
坑壁(边坡)处如有阴沟或局部渗漏水时,应设法堵截或引出坡外,防止边坡受冲刷而坍塌。
四、挖土施工安全要求
1、基槽、管沟的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
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破坏。
雨季施工或基槽、管沟挖好后不能及时进行下一工序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150~300mm一层不挖,待下一工序开始前再挖除。
采用机械开挖基槽或管沟时,可在基底标高上预留一层用人工清理,其厚度应根据施工机械确定。
2、基槽底部的开挖宽度,除基础底部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排水设施和支撑结构的宽度。
3、开挖基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
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于在该处集中排水。
4、基槽、管沟回填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填土前,应清除沟槽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
(2)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损伤时,方可回填;
(3)沟(槽)回填顺序,应按基底排水方向由高至低分层进行;
(4)回填土料、每层铺填厚度和压实要求,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设计允许回填土自行沉实时,可不夯实;
(5)基槽回填应在相对两侧和四周同时进行;
(6)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历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
在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回填和压实。
五、基坑支护及安全要求
1、基坑开挖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坑壁支护结构:
(1)因放坡开挖工程量过大而不符合技术经济要求;
(2)因附近有建(构)筑物而不能放坡开挖;3
(3)这坡处于容易丧失稳定的松散土或和软土;
(4)地下水丰富而又不宜采用井点降水的场地;
(5)地下结构的外墙为承重的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
二、一般工程拆除的安全技术要求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管道等干线及通往该建筑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2、拆除工程施工前,应检查周围危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3、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4、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
5、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
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
6、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7、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拆除程序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
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除后才可以拆除。
8、拆除建筑物时,楼板上不准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9、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拆下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及时吊下和运走,禁止向下抛掷。
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一定位置。
三、基础工程
一、一般安全要求
1、人工挖孔灌注桩(简称挖孔桩,下同)适用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且持力层埋藏较浅、单桩承载力较大的工程。
如没有可行的技术和安全措施。
得在地下水位高(特别是存在承压水时)的沙土、厚度较大的淤泥质土层中进行挖孔桩施工。
2、挖孔桩的孔深一般不宜超过40m。
当桩长L≥8m时,桩身直径(不含护壁,下同)不应小于0.8m;当桩长为8m<L≤15m时,桩身直径不应小于1.0m;当桩长为15m<L≤20m时,桩身直径不应小1.2m;当桩长超过20m时,桩身直径应适当加大。
当桩间净距小于4.5m,必须采用间隔开挖。
排桩跳挖的最小施工净距也不得小于4.5m。
3、挖孔桩护壁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15,护壁每节高度视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可用0.3~1m。
二、施工安全措施
1、从事挖孔桩作业的工人以健壮男性青年为宜,并需经健康检查和井下、高空、用电、吊装及简单机构操作等安全作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在施工图会审和桩孔挖掘前,都应认真研究钻探资料,分析地质情况,对可能出现流沙、管涌、涌水以及有害气体等情况应予重视,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
如对安全施工存在疑虑,应在事前向有关单位提出。
3、为防止孔壁坍塌,应根据桩径大小和地质条件采取可行的支护孔壁的施工方法。
4、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分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等必须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和安全使用。
使用的电动葫芦、吊笼等必须是合格的机构设备,同时应配备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以防突然停电。
电动葫芦宜用按钮式开关,上班前、下班后均应有专人严格检查并且每天加足润滑油,保证开关灵活、准确,铁链无损、有保险扣且不打死结,钢丝绳无继丝。
支撑架应牢固稳定,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安全起吊能力。
5、工作人员上下桩孔必须使用钢爬梯,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工作人员和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
桩孔内壁设置尼龙保险绳,并随挖孔深度增加放长至工作面,作为救急之备用。
6、桩孔开挖后,现场人员应注意观察地面和建(构)筑物的变化。
7、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口四周2m范围内不得堆放淤泥杂物机动车辆通行时,应作出预防措施和暂停孔内作业,以防挤压塌孔。
8、每天开工前,应将孔内的积不抽干,并用鼓风机或大风扇向孔内送风5min,使孔内混浊空气排出,才准下人。
孔深超过10m时,地面应配备向孔内送风的专门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
孔底凿岩时尚应加大送风量。
9、为防止地面人员和物体坠落桩孔内,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
护壁要高出地表面200mm左右,以防杂物滚入孔内。
10、桩孔内的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鞋;
(2)严禁酒后作业,不准在孔内吸烟,不准在孔底使用明火;
(3)作业人员每工作4h应轮换一次;
(4)开挖复杂的土层结构时,每挖深0.5~1m应用手钻或不小于φ16钢筋对孔底做品字型探查,检查孔底面以下是否有洞穴、涌砂等,确认安全后,可以继续进行挖掘;
(5)认真留意孔内一切动态,如发现流沙、涌水、护壁变形等不良预兆以及有异味气体时,应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
(6)当桩孔挖至5m以下时,应在孔底面上3.0m左右处的护壁凸缘上设置圆形的防护罩,防护罩可用钢(木)板或密眼钢筋(丝)网做成;在吊桶上下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防护罩下面,停止挖土,注意安全;若遇起吊大块石时,孔内作业人员应全部撤离至地面后才能起吊;
(7)孔内凿岩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并加强通风防尘和个人防护;
(8)如在孔内爆破,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至地面后方可引爆;爆破时,孔口应加盖;爆破后,必须用抽气、送水或洒水等方法将孔内废气排除,方可继续下孔作业。
11、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专管,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电器安装后经验收合格后才准接通电源使用。
各桩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
孔上电线、电缆必须架空,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
孔内电缆、电线必须绝缘,并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
孔内作业照明应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四、砖石砌筑工程
一、一般安全要求
1、砖、阶砖和小型砌块等,砌筑前均应在地面上用水淋湿(或浸水)至湿透,不应将砌块运到操作地点时才进行,以免造成场地湿滑。
2、雨季施工不得使用过湿的砌块,以避免砂浆流淌,影响砌体质量,雨后继续施工时,应复核砌体垂直度。
3、雨季施工要做好防雨措施,严防雨水冲走砂浆,造成砌体倒塌。
4、车子运输砖、石、砂浆等材料时应注意稳定,不得猛跑,前后车距离应不少于2m;坡度行车,两车距离应不少于10m。
禁止并行或超车。
所载材料不许超出车厢之上。
5、使用钢井架物料提升机运送物料时,应遵守钢井架物料提升机有关规定。
吊运时不得超载,使用过程中经常检查,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者,应停止作业及时修理。
6、用起重机吊运砖时,应采用砖笼,并不得直接放在桥板上。
吊运砂浆的材料不能装得地满。
吊钩要扣稳,而且要待吊物下降至离楼地面1m以内时,人员才可靠近。
扶住就位,人员不得站在建筑物的边缘。
吊运物料时,吊臂回转范围内的下面不得有人员行直或停留。
7、严禁用抛掷方法传递砖、石等材料,如用人工传递时,应稳递稳接,上下操作人员站立位置应错开。
8、操作地点临时堆放用料时,要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不得放在湿滑积水或泥土松软崩裂的地方。
放在楼面板或桥道时,不得超过其设计荷载能力,并应分散堆置,不得过分集中。
基坑边1m以内不准堆料。
9、活动钢(木)脚手架的安装,当安装在地面时,泥土必须平整坚实,否则要历打至平整和不下沉,或在架脚垫枋板,扩大支承面。
当安装在楼板时,如高低不平侧应用木板楔平稳,不得用砖块作垫底。
地面上的脚手架大雨后应检查有无变动。
10、脚手架间距按脚手板(桥枋)长度和刚度而定,脚手板不得少于两块,其端头须铺过梁的支承横杆且≥20cm,但不得伸过太长做成悬臂在(探头板)。
11、两脚手板(桥枋)相搭接时,每块板应各伸过架的支承横杆,严禁将上一块板搭在下一块板的悬空(探头)部分。
如用钢筋桥枋(花梁)代替脚手板时,应用铅丝与架扎牢。
12、每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两人,堆放砖块时不应超过单行4皮。
宜一块板站人,一块板堆料。
13、上落脚手架,不应急剧跳上跳落。
14、不准用不和寶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应在未经设计和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再叠加一层(桥上桥)。
二、砌砖施工安全要求
1、脚手架站脚处的高度,应低于已砌砖的高度。
2、不准站在墙上做划线、称角、清扫墙面等工作。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严禁踏上窗台出入平桥。
3、砖垛上取砖时,应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垛倒砸人。
4、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砖碎弹出伤人。
5、砖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若建筑物外边没有架设脚手架平桥,则应支架安全网或护身栏杆。
6、砌砖使用的工具、材料应放在稳妥的地方,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等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三、砌石施工安全要求
1、搬运石料前,应检查搬运工具、绳索是否牢靠。
石料要拿稳放牢。
用车子或筐运送时,不应装得过满,防止滚落伤人。
2、用手推车运石料时,应掌握车的重心,装车先装后面,卸车先卸前面,装车不得超载。
3、用绳缆抬石,应用双缆,不应用单缆,并且有缆的一面的人,前后两人要互相呼应、互相照顾、步伐一致。
4、石块不得往下掷。
运石上落时,桥板要架设牢固,并有防滑措施,桥板宽度应大于50cm,同时桥侧要有扶手栏杆。
5、坑槽运石料,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不准有人。
6、扑石时先检查锤头有无破裂,锤柄是否牢靠。
打锤要按照石纹走向落锤,锤口要平,落锤要准。
落锤要先锋方向,看清附近情况,有无危险,方可落锤,以防止伤人。
7、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防护目镜,不准两人对面操作。
操作时,应戴厚帆布防护手套。
8、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上的石渣碎片清扫干净。
五、模板工程
一、一般安全要求
1、模板安装必须按模板的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2、楼层高度超过4m或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物,安装和拆除钢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设脚手架和加设防护栏杆。
在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并设专人维持安全,防止伤及行人。
3、现浇整体式的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楼板及其支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下层楼板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以后,才能上料具。
料具要分散堆放,不得过分集中。
(2)下层楼板结构的强度要达到能承受上层模板、支撑系统和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时,方可进行。
否则下层楼板结构的支撑系统不能拆除,同时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3)如采用悬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其支撑结构必须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4、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若采用多层支架支模,则在两层支架立柱间应铺设垫板,且应平整,上下层支柱要垂直,并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5、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排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
6、模板的支柱给横向水平、剪刀撑等均应按设计的规定布置,当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支柱的网距不宜大于2m,纵横向水平的上下步距不宜大于1.5m,纵横向的垂直剪刀撑间距不宜大于6m。
7、安装整块柱模板时,不得将柱子钢筋代替临时支撑。
8、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安装和拆除组合钢模板时,吊机起重臂在、吊物、钢丝绳、外脚手架和操作人员等与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7-1的要求。
如不符合表7-1的要求时,要停电作业;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施工设施和操作人员与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7-1
外电显露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m)
4
6
8
10
15
9、拆除时应严格遵守各类模板拆除作业的安全要求。
10、拆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按试块强度检查,确认混凝土已达到拆模强度时,方可拆除。
11、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操作人员应配挂好安全带,禁止站在模板的横拉杆上操作,拆下的模板应集中吊运,并多点捆牢,不准向下乱扔。
12、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要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从空中滑落。
13、拆除模板一般采用长撬杠,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下。
在拆除楼板模板时,要注意防止整块模板掉下,尤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时,更要注意,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下伤人。
14、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伤人。
15、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因扶空、踏空坠落。
16、在混凝土墙体、平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模板拆除后,随即在墙洞上做好安全护栏,或将板的洞盖严。
二、安装注意事项
1、单片柱模板吊装时,应采用卸扣(卡环)和柱模连接,严禁用钢筋钩代替,以避免柱模翻转时脱钩造成事故,待模板立稳后并拉好支撑,方可拉除吊钩。
2、支撑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和梁模板时,应搭设工作台,不足4m的,可使用马登和,不准站在柱模板上和在梁底板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用钢筋和扣件搭设双排立柱支架支承梁模时,扣件应拧紧,且应检查扣件螺栓的扭力矩是否符合规定,当扭力矩不能达到规定值时,可放两个扣件与原扣件挨紧。
横杆步距按设计规定,严禁随意增大。
5、平板模板安装就位时,要在支架搭设稳固,板下楞与支架连接牢固后进行。
U形卡要按设计规定安装,以增强整体柱,确保模板结构安全。
三、木模板(含木夹板)安装安全要求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
顶撑要垂直、底部平整坚实,并加垫木。
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结牢固。
2、安装模板应按工序进行,当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落。
3、支模时,支撑、拉杆不准连接在门窗、脚手架或其他不稳固的物体上。
在混凝土浇灌过程中,要有专人检查,发现变形、松动等现象,要及时加固和处理,防止塌模伤人。
4、在现场安装模板时,所用工具应装入工具袋内,防止高处作业时,工具掉下伤人。
5、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
传送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绑扎牢固后升降,不得乱扔。
6、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时,应先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有塌方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加固措施后,方能作业。
7、模板支撑支在土壁上时,应在支点上加垫板,以防支撑不牢或造成土壁坍塌。
8、安装柱、梁模板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板上行走。
9、安装楼面模板遇有预留洞口的地方,应作临时封闭,以防误踏和坠物伤人。
10、装钉楼面模板,在下班时对已铺好而来不及钉牢的定型模板或散板、钢模板等,应拿起堆放稳妥,以防事故发生。
11、安装二层或以上的外围柱、梁模板,应先搭设脚手架或挂好安全网。
12、在通道地段,安装模板的斜撑及横撑木必须伸出通道时,应先考虑通道通过行人或车辆时所需要的高度。
四、木模板(含木夹板)拆除安全要求
1、拆除模板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可拆除。
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超过4m以上高度,不允许让模板枋料自由落下。
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
2、拆除模板前,应将下方一切预留洞口及建筑物周围用木板或安全网作防护围蔽,防止模板枋料坠落伤人。
3、完工后,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枋料等。
拆下的模板枋料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稳妥。
五、大模板堆放的安全要求
平模叠放运输时,垫木必须上下对齐,绑扎牢固,车上严禁坐人。
六、钢筋工作
一、钢筋运输与堆放安全要求
1、人工搬运钢筋时,步伐要一致。
当上下坡(桥)或转变时,要前后呼应,步伐稳慢。
注意钢筋头尾摆动,防止碰撞物体或打击人身,特别防止碰挂周围和上下的电线。
上肩或卸料时要互相打招呼,注意安全。
2、人工垂直传递钢筋时,送料人应站在牢固平整的地面或临时构筑物上,接料人应有护身栏杆或防止前倾的牢固物体,必要时挂好安全带。
3、机械垂直吊运钢筋时,应捆扎牢固,吊点应设在钢筋束的两端。
有困难时,才在该束钢筋的重心处设吊点,钢筋要平稳上升,不得超重起吊。
4、起吊钢筋或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待钢筋骨架落至离楼地面或安装标高1m以内人员方准靠近操作,待应位放稳或支撑好后,方可摘钩。
5、临时堆放钢筋,不得过分集中,应考虑模板或桥道的承载能力。
在新浇筑楼板混凝土凝固尚未达到1.2MPa强度前,严禁堆放钢筋。
6、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必须保留标牌,并按批分别堆放整齐,避免锈蚀和污染。
7、注意钢筋切勿碰触电源,严禁钢筋靠近高压线路,钢筋与电源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第二篇第一章“总则”第四节第8、9条的要求。
二、钢筋制作安全要求
(一)钢筋加工安全要求
1、展开盘圆钢筋时,要两端卡牢,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防止回弹伤人。
2、人工调直钢筋前,应检查所有的工具;工作台要牢固,铁砧要平稳,铁锤的木柄要坚实牢固,铁锤不许有破头、缺口,因打击而起花的锤头要及时换掉。
3、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
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解推杠,并要步调一致,稳步进行,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以免回弹伤人。
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
打锤和掌克子的操作人员要站成斜角,注意抡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
5、切短于30cm的钢筋,应用钳子夹牢,铁钳手柄不得短于50cm,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6、弯曲钢筋时,要紧握扳手,要站稳脚步,身体保持平衡,防止钢筋折断或松脱。
7、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
工作平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二)钢筋焊接安全要求
1、焊机在工作前必须对电气设备、操作机构和冷却系统等进行检查,并用试电笔检查机体外壳有无漏电。
2、焊机应放在室内和干燥的地方,机身要平稳牢固,周围不准放置易燃物品。
3、操作人员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应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严禁坐在金属椅子上。
4、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使与所焊钢筋截面相适应,禁止焊接超过机械规定的直径的钢筋。
发现焊头漏电,应即更换,禁止使用。
5、对焊机断路器的接解点,电极(钢头),要定期检查修理。
断路器的接触点一般每隔2~3d天应用砂纸擦净,电极(钢头)应定期用锉锉光。
二次电路的全部螺栓接合应定期拧紧,以避免发生过热现象。
随时注意冷却水的温度不得超过40℃。
6、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支架。
7、刚焊成的钢材,应平直放置,以免冷却过程中变形。
堆放地点不得在易燃物品附近,并要选择无人来往的地方或加设护栏。
8、工作棚应用防火材料搭设。
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三、钢筋的绑扎与安装安全要求
1、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操作和攀登骨架上下。
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m以上时,应搭设工作台。
柱、墙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2、高处绑扎和安装钢筋,注意不要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特别是悬臂构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
3、应尽量避免在高处修整、扳弯粗钢筋,在必须操作时,要配挂好安全带,选好位置,人要站稳。
4、在高处、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无损伤平台应配挂好安全带。
5、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脚手架或安全网,绑扎时要配挂好安全带。
6、安装绑扎钢筋时,钢筋不得碰撞电线,在深基础或夜间施工需使用移动式行灯照明时,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
四、钢筋工程机械使用安全要求
(一)一般安全要求
1、钢筋加工机构以电动机、液压为动力,以卷扬机为辅机者,应按其有关规定执行。
2、机械的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
固定式机械应有可行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
3、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4、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5、电动机械应接地良好,电源线不准直接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