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大学机关教辅单位绩效考核办法.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2763430 上传时间:2022-11-12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1.6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族大学机关教辅单位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民族大学机关教辅单位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民族大学机关教辅单位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民族大学机关教辅单位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民族大学机关教辅单位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民族大学机关教辅单位绩效考核办法.docx

《民族大学机关教辅单位绩效考核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族大学机关教辅单位绩效考核办法.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民族大学机关教辅单位绩效考核办法.docx

民族大学机关教辅单位绩效考核办法

民族大学机关教辅单位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民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全面系统的原则。

(二)科学性与灵活性的原则。

(三)自我评价与组织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各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绩效考核办公室牵头组建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学校机关教辅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根据各单位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单位述职报告、各类人员评分等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范围

各机关教辅单位。

四、考核周期

每年考核一次。

五、考核程序

(一)每年年底,各单位将年初与学校签订的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和单位述职报告,提交绩效考核办公室,由绩效考核办公室统一挂网公示。

(二)教职工考评。

由学校领导、各学院教职工、机关教辅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学生代表等人员进行考评。

得出以上4类人员分值后,由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考核权重(见附表1),计算出各个单位各类人员评分的最后得分。

教职工考评内容如下:

1.工作纪律:

单位成员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保守秘密,遵守职业道德,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态度:

单位成员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态度好。

3.业务能力:

单位成员熟悉所负责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熟悉工作业务流程。

4.工作效率(服务效率):

工作效率高、不拖拉。

有问题及时反馈沟通处理。

对来信来访来电都能及时反馈。

对其他部门的工作,能积极协助,及时沟通。

5.工作业绩:

单位完成工作计划好,业绩突出。

6.内部管理及制度建设:

经费及人员管理到位,工作程序流畅,部门成员之间团结、关系融洽、凝聚力强。

部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制度执行到位。

(三)综合评分。

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单位自评、各有关人员评分,进行综合评分。

(四)初定等次。

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考核得分,提出单位绩效考核建议等次。

经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各单位绩效考核等次。

(五)确定等次。

对初定等次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考核工作小组反馈。

考核工作小组再次调研,以最终确定等次。

六、考核加分和扣分的相关规定

(一)加分

1.单位或个人获得校外厅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的,在单位绩效考核总分数中给予加分,加分标准:

综合奖不分等级的,国家级5分;省部级3分;厅局级1.5分。

综合奖分等级的,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5分,三等奖3分;省部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厅局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校外单项奖按相应级别的综合奖折半加分。

2.校级单项奖不分等级的加1分;校级单项奖分等级的,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5分。

(二)扣分

按《民族大学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民大〔2007〕58号)的规定,构成Ⅱ级工作事故的,每发生一次,在单位绩效考核总分数中扣10分;构成Ⅲ级工作事故的,每发生一次,扣6分。

七、考核等次

(一)各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分别对应1.1、1和0.9的奖励系数。

一等占20%-25%,三等不大于10%。

(二)凡考核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为三等;

1.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事件或案件,经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维稳部门以及学校认定,单位负有直接责任,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2.在(干部)人事、公开招聘、财务管理、招生录取、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管理及招投标、科研经费、学术诚信等领域中严重违反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按《民族大学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民大〔2007〕58号)的规定,构成Ⅰ级工作事故的。

八、绩效考核应用

各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是学校核定其考核期内考核奖励绩效工资的依据。

学校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核定考核奖励绩效工资。

九、附则

本办法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组织部等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

1.机关教辅单位考核权重分配表

2.机关教辅单位考核评分表(校领导考核用表)

3.机关教辅单位考核评分表(学院考核用表)

4.机关教辅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考核评分用表

5.机关教辅单位考核评分表(学生代表考核用

表)

附表1

机关教辅单位考核权重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学校领导考核权重

学院考核权重

机关教辅科研单位科级及以上人员考核权重

学生代表考核权重

离退休人员考核权重

备注

1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

50

30

 

2

校友联络办公室

20

50

30

3

档案馆

20

50

30

4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

30

40

30

 

5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35

30

30

5

 

6

党委宣传部/新闻与舆情中心

20

40

30

10

 

7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20

40

30

10

 

8

招生就业处

20

40

30

10

9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20

20

30

30

 

10

校工会

20

50

30

 

11

校团委

20

30

25

25

 

12

发展规划处

20

50

30

 

13

人事处

30

40

30

 

14

教务处

30

30

30

10

 

15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30

40

30

 

16

研究生院

30

30

30

10

 

17

科研处

35

50

15

 

18

国际交流处

30

40

20

10

 

19

财务处

50

20

20

10

20

审计室

50

20

30

 

21

设备试验

管理处

20

50

30

22

后勤管理处

35

30

25

10

 

23

基建管理办公室

20

50

30

 

24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30

40

30

25

保卫处

20

40

30

10

 

26

西校区管理委员会

20

40

30

10

 

27

幼儿园

30

40

30

28

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

20

40

30

10

 

29

图书馆

20

30

20

30

 

30

学报编辑部

20

50

30

 

31

继续教育学院

20

50

30

 

32

校医院

20

40

30

10

33

饮食服务中心

20

30

20

30

34

交通服务中心

20

40

30

10

 

附表2

机关教辅单位考核评分表(校领导考核用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工作纪律(10分)

工作态度(10分)

业务能力(20分)

工作效率(20分)

工作业绩(30分)

内部管理及制度建设(10分)

合计得分

一等

9-10

二等

8-9

三等

7-8

一等

9-10

二等

8-9

三等

7-8

一等

18-20

二等

16-18

三等

14-16

一等

18-20

二等

16-18

三等

14-16

一等

27-30

二等

24-27

三等

21-24

一等

9-10

二等

8-9

三等

7-8

1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

校友联络办公室

3

档案馆

4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

5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6

党委宣传部/新闻与舆情中心

7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8

招生就业处

9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10

校工会

11

校团委

12

发展规划处

13

人事处

14

教务处

15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6

研究生院

17

科研处

18

国际交流处

19

财务处

20

审计室

21

设备试验

管理处

22

后勤管理处

23

基建管理办公室

24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5

保卫处

26

西校区管理委员会

27

幼儿园

28

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

29

图书馆

 

 

30

学报编辑部

 

 

31

继续教育学院

 

 

32

校医院

 

33

饮食服务中心

34

交通服务中心

附表3

机关教辅单位考核评分表(学院考核用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工作纪律

(10分)

工作态度

(10分)

业务能力

(30分)

工作效率

(20分)

工作业绩

(20分)

内部管理及制度建设(10分)

合计得分

一等

9-10

二等

8-9

三等

7-8

一等

9-10

二等

8-9

三等

7-8

一等

27-30

二等

24-27

三等

21-24

一等

18-20

二等

16-18

三等

14-16

一等

18-20

二等

16-18

三等

14-16

一等

9-10

二等

8-9

三等

7-8

1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

校友联络办公室

3

档案馆

4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

5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6

党委宣传部/新闻与舆情中心

7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8

招生就业处

9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10

校工会

11

校团委

12

发展规划处

13

人事处

14

教务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