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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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
会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适应公司不断变化的外部监管环境以及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客观需要,快速推进会计工作现代化进程,更好地发挥会计职能,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构建现代财务管理体系,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推进省内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分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自**年**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以下简称“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一、管理目的
实施省内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是将各下属各地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地市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集中到省公司,推进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职能分离,提高全省会计核算的处理效率和工作质量,防范会计工作风险,提升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以及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统一性、可比性。
以“集中、统一、规范、严谨、高效、服务”为管理目标,加快我省流程合理、内控严格、信息共享、反应敏捷、监管有力、风险防范、支撑到位、运转高效的财务管理体制建设。
二、总体思路
省公司层面设置会计共享中心,负责全省会计核算工作,同时取消各地市分公司对外报告会计的核算职能,实行地市分公司向省公司直接申请报账的财务管理模式。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地市分公司以对外报告为主财务会计核算职能统一集中到省公司,由省公司会计共享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地市分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能转向以内部管理会计为主,财务人员将更多的精力服务于企业内部管理和业务发展,为实施科学的内部管理会计创造积极的条件,从而更好地发挥财务管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支撑作用。
三、实施原则
会计集中核算对于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及防范财务风险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实施过程中有以下三项基本原则。
(一)责权统一、职责清晰原则
会计集中核算将地市分公司对外报告的会计职能统一集中到省公司会计共享中心后,不改变省公司和地市分公司现有财务管理架构、职能权限和预算管理关系,确保地市分公司财务机构和人员的稳定性。
地市分公司对外报告会计的核算职能上划后,其财务工作重心向内部财务管理转型。
省公司会计共享中心负责全省对外报告会计相关的会计核算、资金支付和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二)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原则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以后,省公司会计共享中心和地市分公司财务部门要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全省财务管理工作。
地市分公司财务部门要按照省公司的统一规范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强化基础财务管理,根据省公司授权对会计共享中心账务处理结果进行核对,运用财务信息系统的查询功能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省分会计共享中心和地市分公司要建立适时沟通机制,按月将相关会计数据提供给地市分公司,对于地市分公司发现的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更正和反馈,实现省公司与地市分公司会计信息共享。
(三)操作规范、标准统一原则
会计集中核算为统一规范全省会计核算的思路、方法和操作标准提供了条件。
省公司在原始凭证的收集、记账凭证的制作、单据的传递与保管、收入归集、成本费用列支、资金管理以及其他财务基础管理工作等方面制定统一的操作细则,同时加强对会计共享中心操作规范性的检查,从而实现全省会计核算的统一性和规范性,确保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四、组织领导
省公司成立会计集中核算领导小组,主管财务副总经理任组长,财务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财务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等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
五、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一)省公司
1、机构设置:
成立会计共享中心,挂靠省公司财务部,由省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担任会计共享中心主任。
2、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会计核算、账务管理以及财务分析等职能。
(1)会计核算职责:
负责审核各类原始凭据的合规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核实是否和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匹配,按照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在财务信息系统中完成账务处理;负责办理省公司集中管理的资金收付;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2)账务管理职责:
负责定期抽查会计核算人员账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负责配合地市分公司做好往来账款明细整理和账龄分析;负责归纳和整理会计核算中涉及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负责会计核算办法细则的完善;完成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3)账务分析职责:
按照省公司的统一要求,定期开展财务专题分析,并对地市分公司财务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
(二)地市分公司
1、机构设置:
维持现有财务机构设置不变。
2、主要职责:
地市分公司财务部门应积极向内部管理会计转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工作。
(1)内部财务管理工作
地市分公司财务部门从事后反映转变为事前参与决策、事中参与控制,事后参与评估考核,为经营管理提供服务与支撑。
主要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收入稽核、损益核算、往来账款管理、综合分析、内部控制、资产管理、税务管理、统计管理、内部结算、会计检查和核算支撑等工作。
(2)内部管理会计工作
地市分公司财务部门要根据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在做好集中报账管理中原始凭证收集整理、数据初始录入等财务报账的支撑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以满足内部经营管理为主的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工作,从多维度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分析,推进经营成果的应用,切实为企业发展与经营决策提供有效的财务支撑。
六、财务人员配备
(一)省公司层面
1、财务部:
配备投资计划管理、预算统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报告管理、营运资金管理、会计检查、资产管理、税务管理、业务结算管理、欠费管理、业务资金管理、损益核算管理等岗位。
2、会计共享中心:
设置会计核算岗、会计结算岗和出纳岗。
会计共享中心人员均纳入省公司统一编制,享受省公司同等待遇。
(二)地市分公司层面
地市分公司财务人员配备暂维持现状不变,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预算管理、资金资产管理、损益核算管理、结算管理以及核算支撑等财务岗位。
地市分公司要结合会计核算职能转变的现状,合理安排好相关财务人员的职责转换工作。
七、核算模式
考虑到各地市主管税务机关会计独立核算要求较高,会计核算系统中,按照一个地市分公司设置一个账套的方式进行核算管理。
确保既能通过各账套快速处理报账事项,掌握地市分公司独立的经营运行情况,又能通过会计核算胸痛快速汇总合并掌握全省整体情况。
八、主要事项管理
会计集中核算涉及现行会计核算模式、操作方法、核算方式以及资金支付等流程的再造,省公司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制定每一个操作流程详细的实施细则,并制定会计共享中心人员的考核办法。
(一)预算管理
会计集中核算不改变现行预算管理关系,省公司按照现行管理办法实施对地市分公司的预算下达、跟踪和考核工作。
地市分公司在省公司预算管理的整体框架下,对省公司下达的预算目标负责,并组织本单位的预算分解和执行工作。
(二)资金管理
省公司和地市分公司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关于省内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集中管理。
省公司将加大集中支付力度,制定资金集中支付的标准和操作细则,尽量减少地市分公司大额支付的情况,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三)资产管理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以后,资产的价值管理由省公司会计共享中心负责,实物管理仍由地市分公司负责。
1、省公司会计共享中心按月核对会计账面的固定资产价值和增减变动是否和固定资产系统一致。
发现差异的,及时与地市分公司资产管理人员沟通,在月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会计共享中心负责制定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理的统一流程,确保会计核算和固定资产系统数据的一致性。
2、地市分公司资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的维护工作,按月将固定资产系统资产增减变动信息与省公司会计共享中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增减变动进行河段,并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确认,确保账卡、账实和账账核对相符。
(四)收入和用户欠费管理
地市分公司要严格执行省公司统一制定的收入归集、稽核和用户欠费管理办法,确保收入按时完整入账和用户欠费的及时回收。
1、省公司统一规范收入报表表样,并明确其填报方法。
制定统一的用户欠费管理、催收和考核办法,明确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以及省公司会计共享中心和地市分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责范围。
省公司对地市分公司上报的收入情况和用户欠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2、地市分公司财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本公司上报的收入进行稽核,定期对收入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予以通报。
要负责营业收入与资金收款情况的核对,并按月向省公司会计共享中心上报往来账款的明细清单以及账龄分析情况。
(五)成本费用管理
成本费用报账管理是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会计集中核算实施的关键要点。
1、报账申请
省公司统一规范全省成本费用报账申请审批单等相关单式,详细载明报账项目、款项用途、报账金额、支付方式、所属部门、责任中心等内容。
地市分公司要按照省公司的要求发起报账申请,并收集、规范、整理相关报账的原始凭证,将数据初步录入会计核算系统中。
2、报账受理
(1)省公司会计共享中心收到地市分公司的报账申请以及相关原始单据后,根据审核报账职责分工,按照省公司统一规定的审批标准进行审核,主要包括审核票据的真伪,签字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粘贴是否合规,原始凭证信息要素是否完整等内容。
负责审核的人员与负责会计核算的人员岗位职责分离,审核人员要对记账凭证及时进行复核。
(2)对于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地市分公司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者信息不齐全等情况,地市分公司要及时予以补充和完善后,重新进行报账申请。
(3)地市分公司提出的在预算范围内、符合省公司规定的成本费用报账申请,省公司会计共享中心原则上不得推迟和拖延报账,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理的,要及时和地市分公司沟通,并同时向会计共享中心负责人报告,进行妥善的处理。
3、账务处理
省公司会计共享中心对审核完毕地市分公司的成本费用报账申请和相关原始凭证,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会计核算办以及省公司会计核算细则规定,规范选择会计科目择和会计摘要,完成记账凭证正式录入工作。
4、资金支付
省公司会计共享中心按照省公司财务部统一制定的资金支付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资金支付处理。
属于省公司集中对外支付的,将及时进行资金划拨;不属于省公司集中支付的,按时把报账款项划拨至地市分公司支出账户。
5、备用金管理
年末,地市分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平均3-5天的现金支付量,填写备用金定额申请表,提出下一年度备用金定额申请,省公司财务部下文核定地市分公司备用金额度。
若年中因业务发展或其他特殊原因需新增备用金,报经省公司财务部审批同意后予以核增备用金额度。
地市分公司实施备用金过程中,不得突破省公司规定的限额。
(六)税务管理
1、省公司和地市分公司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
地市分公司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省公司将积极和当地税务管理部门沟通,认真研究税务的集中申报和缴纳的可行性,积极向当地税务机关争取支持政策。
2、在会计账簿和会计资料档案返还地市分公司之前,地市分公司在接受当地财政、税务等部门检查时,省公司账务核算人员将协助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好配合工作。
(七)凭证管理
凭证管理是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加强会计基础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规范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凭证制作
省公司统一制定凭证的编制规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的制作、外来原始凭证的取得以及原始凭证粘贴和填写规范等,确保所有凭证编制的规范、统一、整齐和完整。
2、凭证传递
省公司根据报账频次等实际情况,制定凭证传递操作规范,包括地市分公司凭证寄递的方式、寄递周期以及省公司会计共享中心的接收规范等内容。
3、凭证保管
省公司及时整理记账凭证和相关账簿,并与相应原始单据匹配,以地市分公司为单位进行集中归档,并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建立专门的会计资料档案库,作为会计资料的存放地点,保证会计资料存放的合规和安全。
4、凭证交接
在省公司会计共享中心集中保管的会计资料,如地市分公司临时需要借阅或者退回各地市分公司保管的,需要按照省公司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九、时间安排
根据集团公司管理要求,结合本省公司实际情况,我省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实施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研讨及宣传发动
**年**月**日前,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会计集中核算推进意
见,对我省会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进行研讨、宣传与发动。
(二)方案及实施细则制定
**年**月**日前,出台我省会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及操作细则,并报送集团公司备案。
(三)方案全面实施
**年**月**日前,根据实施方案及规范性操作标准,在全省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管理。
(四)自测整改及申请集团公司验收
**年**月**日前,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对我省会计集中核算管理进行自测打分,并查漏补缺整改到位后,向集团公司汇报并申请进行会计集中核算的验收。
十、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到位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地市分公司要站在全局的角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扩大宣传,确保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认识到位。
(二)领导重视、配合到位
会计集中核算是提升集团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建立快速的财务信息反馈机制的基础。
地市分公司领导应引起高度重视,组织安排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确保省、地市分公司配合工作顺利到位。
(三)学习方案、实施到位
地市分公司要认真学习各环节的操作细则和实施方案,严格按方案落实与跟进,完成好地市分公司支撑核算的职能职责,确保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实施到位。
(四)提升手段、配套到位
省公司将根据会计集中核算的具体实施情况,加快研究报账系统、预算系统和核算系统的衔接,并及时与集团公司进行沟通汇报,推进会计集中核算系统配套管理到位。
十一、其他
本方案自**年**月**日前起执行,由省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解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