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例》改革不可久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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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例》改革不可久拖
《工资条例》改革不可久拖
我国劳动者报酬总体偏低、结构不合理等矛盾日渐突出。
《工资条例》则被各界认为是收入分配改革的标志性内容,呼之欲出。
而有媒体近日报道,经历6次草案修改,并被列入2010年国务院立法规划的《工资条例》,遭遇了来自垄断行业央企的反对,并有可能被拖入无限期辩论的泥潭。
央企的名义所有者本是全体公民,但它们却集体反对惠民政策走向前台,背后的根本原因恐怕在于《工资条例》触碰到了其既得利益。
垄断央企总体收入水平高、待遇“内外有别”的潜规则随之浮出水面。
以此观之,收入分配改革的顺利推进,不仅要聚焦到广大民营企业,垄断央企的种种利己行为更需得到规范,包括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等改革举措在内的《工资条例》当尽快出台。
近期一项数据显示,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至2005年的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
可见,广大劳动者并未同步享受到经济快速增长的福利。
对此,待遇水平普遍不佳的广大民营企业自然成为众矢之的。
一些民营企业将劳动者薪酬与资本报酬之间的关系视为“零和游戏”,每年各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实际上成为了企业员工的现实工资标准。
今年春节以来沿海地区上演的大面积“民工荒”,大都因此而来。
此外,收入水平差距过大也是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的一大症结。
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公平性缺失对社会安定的威胁当受到更多关注。
近年来,垄断行业凭借资源优势斩获暴利的现象日渐突出,其员工也因能享受到基本工资之外的各种津贴、奖金而被视为捧有“金饭碗”。
公开资料显示,石油、电力、电信、烟草等行业的员工人数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其收入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60%左右。
当然,这里所称的员工是指垄断央企的编制内人员,并不包括外部派遣员工,其实在垄断央企内部同样存在着收入不均现象。
而拟议中的《工资条例》规定,应将各种福利计入工资收入统计范围,且应执行“同工同酬”。
显然,垄断央企现行制度难以与这些规定相吻合。
而一旦这些法律规定出台,势必会影响到既得利益者。
应当看到的是,《工资条例》将工资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条款纳入其中,正是希望通过法律构建,让劳动者获得公平待遇。
收入分配改革关乎社会和谐、势在必行,有关部门应对其中的不协调音符实施管控,并有的放矢地推出细化改革举措。
例如,对于众多央企的反对意见,有关部门完全可以向企业股东方――全体公民发出公示,广泛听取民意。
让劳动者体面劳动的一大前提,就是让他们拥有相应的物质基础,薪酬待遇则是其中的重要基础。
因此,维护劳动者待遇公平性与合理性的法律规章当尽早发挥绩效。
当前,我们时刻关注着《工资条例》能否尽快出台。
我國勞動者報酬總體偏低、結構不合理等矛盾日漸突出。
《工資條例》則被各界認為是收入分配改革的標志性內容,呼之欲出。
而有媒體近日報道,經歷6次草案修改,並被列入2010年國務院立法規劃的《工資條例》,遭遇瞭來自壟斷行業央企的反對,並有可能被拖入無限期辯論的泥潭。
央企的名義所有者本是全體公民,但它們卻集體反對惠民政策走向前臺,背後的根本原因恐怕在於《工資條例》觸碰到瞭其既得利益。
壟斷央企總體收入水平高、待遇“內外有別”的潛規則隨之浮出水面。
以此觀之,收入分配改革的順利推進,不僅要聚焦到廣大民營企業,壟斷央企的種種利己行為更需得到規范,包括全面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等改革舉措在內的《工資條例》當盡快出臺。
近期一項數據顯示,我國居民勞動報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至2005年的22年間下降瞭近20個百分點;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資本報酬占GDP的比重上升瞭20個百分點。
可見,廣大勞動者並未同步享受到經濟快速增長的福利。
對此,待遇水平普遍不佳的廣大民營企業自然成為眾矢之的。
一些民營企業將勞動者薪酬與資本報酬之間的關系視為“零和遊戲”,每年各城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實際上成為瞭企業員工的現實工資標準。
今年春節以來沿海地區上演的大面積“民工荒”,大都因此而來。
此外,收入水平差距過大也是我國收入分配問題的一大癥結。
正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均”,公平性缺失對社會安定的威脅當受到更多關註。
近年來,壟斷行業憑借資源優勢斬獲暴利的現象日漸突出,其員工也因能享受到基本工資之外的各種津貼、獎金而被視為捧有“金飯碗”。
公開資料顯示,石油、電力、電信、煙草等行業的員工人數不到全國職工人數的8%,但其收入相當於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60%左右。
當然,這裡所稱的員工是指壟斷央企的編制內人員,並不包括外部派遣員工,其實在壟斷央企內部同樣存在著收入不均現象。
而擬議中的《工資條例》規定,應將各種福利計入工資收入統計范圍,且應執行“同工同酬”。
顯然,壟斷央企現行制度難以與這些規定相吻合。
而一旦這些法律規定出臺,勢必會影響到既得利益者。
應當看到的是,《工資條例》將工資協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勞動者權益的條款納入其中,正是希望通過法律構建,讓勞動者獲得公平待遇。
收入分配改革關乎社會和諧、勢在必行,有關部門應對其中的不協調音符實施管控,並有的放矢地推出細化改革舉措。
例如,對於眾多央企的反對意見,有關部門完全可以向企業股東方――全體公民發出公示,廣泛聽取民意。
讓勞動者體面勞動的一大前提,就是讓他們擁有相應的物質基礎,薪酬待遇則是其中的重要基礎。
因此,維護勞動者待遇公平性與合理性的法律規章當盡早發揮績效。
當前,我們時刻關註著《工資條例》能否盡快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