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道德行为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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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道德行为管理规定
商业道德行为管理规定(总9页)
1
目的
保证本公司所有经营活动严格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并符合最高道德规范;确保公司公平对待客户、供应商和竞争对手,遵守竞争规则。
禁止任何带有阻止、限制或歪曲竞争的目的或效果的行为。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员工”),无论全职、兼职、咨询或临时性质。
3内容
.利益冲突
公司期望员工有道德地、诚实地、正直地,并且尽最高程度来实施和履行其义务。
这就要求员工们避免实际的或明显的在个人与职业之间产生的利益冲突。
当个体对公司承担的义务与其个人私利产生冲突时,“利益冲突”就存在了。
作为公司的政策,利益冲突的情形是严格禁止的,员工应该避免任何可能出现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冲突的情形。
所有员工,无论其职责、级别或身份,必须避免个人(包括员工的直系亲属)的直接或间接利益与公司利益相冲突。
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会影响履行本职工作的公正性,除非公司利益需要否则应避免任何与竞争对手、客户、供应商(包括承包商和分包商)或商业合作伙伴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业务关系。
除非适用的法律允许并且是日常经营中面向所有员工的项目,否则禁止对员工提供贷款。
员工在遇到实际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时,必须通知直接上级以取得针对其个案的书面裁决。
第二职业
裕佳是所有员工的首要雇主。
作为首要雇主,公司必须核实及确保员工所从事的第二职业不会与公司利益相冲突,也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负面的影响。
与家庭成员的商业关系
为避免冲突或产生冲突的迹象,所有业务关系应与个人利益无关,包括招聘与管理。
公司机会
禁止董事与员工利用公司之财产、信息或职权谋取个人利益,禁止员工与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商业行为
保密原则
1.公司贯彻严格的保密政策。
员工必须就公司、供应商、客户或其他与公司业务有关联的个人或实体委托的任何信息保密。
除履行与自己职位有关的责任之外,在没有获得公司事先批准的情况下,员工既不应披露、发布或出版商业机密或公司的其他机密性商业信息,也不能使用其职责之外的机密信息。
2.保密信息包括
A、任何非公开信息,这些信息一旦公开将可能被竞争对手利用或伤害公司、供应商或公司客户。
B、公司客户名单和详情、新产品规划、新市场平台或战略、电脑软件、商业秘密、研发成果、加工过程以及公司收购和销售计划等。
3.拥有这些保密信息的员工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员工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只有那些因为工作需要必须知道这些信息的其他人员获得这些信息,并避免在公开场合(例如搭乘电梯、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使用便携式电话时等)讨论或披露这些保密信息。
员工只有在获得公司授权或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披露这些保密信息。
4.无论于受雇期间或离职以后,未经事先批准员工不应透露任何在职期间获得的与公司或客户有关的信息。
在终止雇佣关系时或在公司需要的其他时候,员工必须将在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任何资料属公司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所有媒介相关的资料交还给公司,不得留有备份或作任何其它目的使用。
即便在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之后,员工依然有义务继续对这些信息保密,直至公司公开披露这些信息或在非员工过错的情况下,这些信息以其他方式公之于众。
5.董事和员工必须对公司、客户、供应商或商业合作伙伴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未经该公司的书面授权或法律、法规的允许不得向外透露。
6.对于公司在信息加工处理活动中或其他行为中可能持有或处理的涉及个人(无论是员工或第三方)的数据,公司将尊重其私密性。
7.保护和正确使用公司财产。
A、员工必须保护公司财产,确保有效利用。
这些财产包括通讯系统、信息(所有权或其他)、物质财产、设施和设备以及无形资产。
员工不得利用这些资产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此外,员工必须合理照料保护公司财产免遭盗窃、损失、损毁、误用、拆解和浪费。
员工一旦发现有任何盗窃、损失、损毁、误用、拆解和浪费公司财产的行为必须及时上报公司。
最后,员工必须尽力确保公司财产仅用于合法商业用途。
B、公司的资金和资产只能用于合法、正当的公司经营目的。
资金、资产的转移或支出的声明用途必须与事实相符,且必须以书面形式授权才可进行。
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在公司的账簿和档案上输入错误的或虚假的信息。
所有财务往来必须是准确无误的,并且被如实地记录在公司的账簿和档案上。
8.员工的隐私公司坚信尊重员工的隐私的必要。
对员工隐私的尊重排除了对于员工下班后个人行为的任何关注,除非该行为削弱了员工的工作业绩或者影响了公司的声望或合法的商业利益。
9.开诚布公的沟通公司在沟通过程中秉承开放性方针,在对待不满意见时,本着开诚布公的原则处理。
10.重视员工公司视员工为公司的拥有者,并实施公平和公正的评估和奖励机制,以期保持一个长期的、高效的工作环境。
员工对于我们的成功非常关键。
我们希望通过提供与员工的价值创造相结合的奖励和事业机会来保持公司的成功。
商业关系
公平竟争和公平交易
1、为了维护客户对我们的信任与尊重,公司承诺为所有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
公司遵循,不参与共谋、合谋、相互勾结等行为,扰乱公平竞争环境和条件,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向每个潜在的供应商统一且清晰地传达我们的要求,对他们能够公平地展开竞争非常重要。
在竞争性的评估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以确定供应商,对供应商不予任何歧视或欺骗,供应商的选择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服务、质量和信誉,本着对公司的长期商业发展有利的原则来进行。
2、公司将公平、公正地参与市场竞争,向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因此公司不允许/不宽恕/不鼓励/不推动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腐败、非法、不道德或违法有关的商业行为,如:
贿赂、回扣、封口费、承诺现金/实物、其它行为等。
3、禁止董事和员工参与价格操纵、招投标舞弊、市场/客户瓜分或类似违法的不当竞争行为。
4、员工在处理与供应商的关系时,应始终保持公正性,不应试图施加影响以获得对某个特定供应商的“特别对待”,这样会危害我们的竞争性选拔程序。
员工不能从供应商和目标供应商接受或索取个人利益,以防损害对供应商产品和价格评估的公正性。
员工也应该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提交给公司的定价或产品信息保守秘密。
员工不能通过操纵、隐瞒、滥用特别获知的信息、误传重大事实或其他不公平的方法获取不公正的好处。
5、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的信息或财产或自己在公司内的职务来获取不当的个人利益或机会。
礼品和款待
1、礼品的给予和收取是普通的商业行为。
适当的商业礼品和娱乐是受人欢迎的礼仪,用以建立生意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和了解。
但是,礼品和娱乐决不能左右员工做出客观和公正的商业决定。
公司的商业行为是建立在“公平竟争和公平交易”原则基础上的,因此任何员工不得接受回扣,不得私下秘密接受佣金或其他形式的私人好处,员工也不得对他人行贿。
公司公平地对待全部有业务往来的员工和公司。
公司鼓励在商业交往中的礼貌行为,但是赠与和接受礼物或招待会被认为是企图对相互关系施加不当影响。
2、公司认为收受礼物和参加娱乐活动都是一般商业行为。
但是,礼物不应损害或可能损害员工做出客观公正的商业决定的能力。
公司的原则是员工及其家庭成员只有在该礼物或娱乐活动不被视为是作出特殊商业决定的诱因的前提下,可以从或向客户或供应商收受礼物或参加娱乐活动。
3、在下列情况下,礼品应该得到拒绝:
a)可能导致引起对本公司不必要和不需要的直接或间接的宣传效果。
b)故意对本公司施加影响或可能使本公司限于尴尬境地的礼品。
c)收取此礼品会使接受人受到任何形式义务的约束。
d)现金形式的礼品必须予以拒绝。
代表公司馈赠对方的礼品和提供给对方的款待必须如实入帐。
4、公司任何董事、员工、代理以及董事/员工的家庭成员均不可提供或收取任何超过200元以上的礼物或款待,除非提供或收取的为:
A.非现金礼品
B.符合商业惯例的
C.价值合理的
D.不能被解释为贿赂的
E.不违背法律、法规或对方机构的适用政策的
F.传统节日或特别场合中的馈赠,总价值一次不得超过RMB200元,其馈赠频次不得超过3次/年;
公司鼓励员工上交所接受的所有礼物。
并不强制要求上交小额礼品,但员工必须将其接受的市价超过RMB200元的礼物立刻上交公司行政部门。
5、政府人员报酬
公司禁止为获得或保留业务而直接或间接地向政府官员或政治候选人提供任何贵重的物品。
礼物、赠品或款待仅在被视为习俗和符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方能向政府工作人员提供。
6、对外捐助
向慈善机构和学术组织的捐助必须符合公司的费用审批政策。
对其它外部组织的捐助必须获得公司高层领导的核准方能实施。
7、财务行为
财务记录、控制与报告:
所有公司的帐簿、记录、账户和财务报告必须妥善合理地保存,正确地反映财务往来情况并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或法规规定进行披露。
8、内幕交易
所有有关公司的非公开信息均被视为保密信息。
除非公司业务运作需要,董事和员工不可将所获得的任何有关公司或其它实体的保密信息使用予或向他人提供作买卖公司或其它实体的股份之用。
用公司保密信息谋取个人经济利益或向他人提供公司保密信息以帮助他们进行投资决策之行为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违法的。
举报违规行为
为了使所有员工和所有与公司产生关系的公司、机构或个人能够通过有效的渠道举报违反本公司商业道德行为以及相关制度和程序的情况,公司制定了《员工举报及保密管理规定》及《供应商举报及保密管理规定》。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将已知的或疑有的违规行为按照公司的规定举报给指定部门。
反对针对举报的打击报复
任何员工都不能因为善意的举报而遭到公司或其他员工的报复。
但是公司保留对进行恶意举报,骚扰性举报和故意虚假指控的员工进行惩罚的权利。
为了更好的保护举报人的权力,使所有员工都了解举报人的权力以消除对举报报复行为的担忧,公司将按照相关的规定和制度来执行.
保护知识产权
本公司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着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
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
本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着作权:
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本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着作权;由本企业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着作权。
YC-EICC-08-1212
版本号:
A
页修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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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页共10页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企业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场、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本企业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企业引进的专利、商标、着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企业各部门、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要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坚决制止、杜绝由不正当行为造成的知识产权流失;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和结合本企业实际,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竞争中的作用。
若有参观访问者必须经高层管理者同意后方可参观,并按照指定路线和范围在专人陪同下,有组织地进行参观访问。
企业确定的商业秘密,在其文件资料或者物品上要注明警示标志,以明确相关的文件资料限于涉密人员接触;
本企业每年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工作。
对员工制定培训、宣传计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
任何机构和个人,发现侵权或者侵权的可能,应采取积极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在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指导下解决问题。
任何人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擅自将本企业所有的知识产权泄漏、使用、许可或转让。
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
凡本企业的员工(含企业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企业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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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
A
页修改码:
01
第9页共10页
违反本规定,泄漏本企业的商业秘密,或者擅自转让、变相转让以及擅自许可使用本企业知识产权,或造成本企业知识产权流失和损失的,本企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给本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要求其进行相应的赔偿,侵权行为触犯刑律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本规定的执行,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和行为。
对举报有功的单位或个人要予以保护和奖励。
本公司在国内采购含稀有金属的产品时,必须对产品的原材料来源进行跟踪,并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来证明原材料不是来源于周边践踏人权的武装组织国家。
海外材料是客户指定的供应商,有需要时需采购联络客户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文件。
4.规范执行
法律和准则的遵守
每位员工都有义务遵守公司经营所在城市、省区、地域和国家的法律。
此法律涵盖但并不限于:
商业贿赂、版权、商标和商业机密、隐私、内部交易、馈赠或授予、职业健康和保险、虚假或误导的财务信息,或公司资产的滥用。
员工应当理解和遵守所有适用于其职位的法律、法规和准则。
若存在对于一系列行为是合法或非法的疑问,请立即从合规官员处寻求建议,如果合规官员缺乏某些法律专业能力,可以及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进行解决。
举报违法或不道德行为对于任何真实的,且有适当证据的关于违反本规范的举报,公司都会认真、保密地对待,并严禁对举报的任何打击报复。
任何员工在执行本政策时,如遇到困难应及时向其管理层咨询。
对于任何真实的,且通过正规渠道和形式提交的关于违反本政策的举报,公司商业道德委员会成员都会认真、保密地进行调查,公司不会对上述举报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公司所有的高层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职员和经理负责执行、落实和遵守本政策,向员工发布此政策以确保员工知晓和遵守。
违背本政策将受到纪律处分。
5、支持文件
《员工举报及保密管理规定》
《供应商举报及保密管理规定》
批准:
审核:
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