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副本(课堂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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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副本(课堂讲座).ppt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11、整体布局、功能分区及配套、整体布局、功能分区及配套22、间距设计、间距设计(消防间距、日照间距、正面、侧面间距消防间距、日照间距、正面、侧面间距)33、竖向设计、竖向设计整体布局、功能分区及配套整体布局、功能分区及配套居住区的功能组成设计中主要考虑住宅、公共配套、道路交通、绿化景观等。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布置方式、群体组合、空间环境和不同使用者的需要等因素确定。

公共服务设施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

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

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居住区配套公建各项目的规划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不同项目的使用性质和居住区的规划规划布局形式,应采用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布局。

并应利于发挥设施效益,方便经营管理、使用和减少干扰;2商业服务与金融邮电、文体等有关项目宜集中布置,形成居住区各级公共活动中心;3.基层服务设施的设置应方便居民,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

4配套公建的规划布局和设计应考虑发展需要。

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必须相应配建公共停车场(库),最小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名称单位自行车机动车公共中心车位/100m2建筑面积7508商业中心车位/100m2营业面积7510集贸市场车位/100m2营业面积75饮食店车位/100m2营业面积3615医院、门诊所车位/100m2建筑面积1507天津市居住区内公共停车场的设置规定一、教育教育托儿所、幼儿园:

服务半径不宜大于00m,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的背风面,但其生活用房应满足底层满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

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小学:

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中学:

在拥有3所或3所以上中学的居住区内,应有一所设置400m环形跑道的运动场。

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

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二、医疗医疗

(1)医院:

10万人左右则应设一所300-400床医院。

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2h的日照标准。

(2)门诊所:

一般35万人设一处,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设于交通便捷、服务距离适中地段(3)社区卫生服务站:

11.5万人设一处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三、文体文体

(1)居民运动场、馆:

宜设置60100m直跑道和200m环形跑道及简单的运动设施

(2)居民健身设施:

篮、排球及小型球类场地,儿童及老年人活动场地和其它简单运动设施等。

宜结合绿地按排。

四、商业服务商业服务服务半径:

居住区不宜大于500m;居住小区不宜大于300m。

地处山坡地的居住区,其商业服务设施的布点,除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外,还应考虑上坡空手,下坡负重的原则。

五、市政公用市政公用

(1)变电室:

每个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2)燃气调压站:

按每个中低调压站负荷半径500m设置;无管道燃气地区不设;(3)高压水泵房:

一般为低水压区住宅加压供水附属工程;(4)公共厕所:

每10001500户设一处;宜设于人流集中处;(5)垃圾转运站:

应采用封闭式设施,力求垃圾存放和转运不外露,当用地规模为0.71k设一处,每处面积不应小于100,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5m;(6)垃圾收集点:

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宜采用分类收集;(7)居民停车场、库:

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

出入口设置的原则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22个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22个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城市主干道一般情况下不能开设车行出入口,可以开设人行出入口;出入口设计要结合总图布局;一般车行出入口及人行出入口应各有22个;个;车行出入口及人行出入口在条件困难情况下可以合用,但要组织好局部交叉处的流线。

出入口设置的原则车流量较多的基地(包括出租汽车站、车场等)、其通路连接城市道路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距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不应小于70m70m;2、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和地铁出入口)最缘线不应小于5m5m;3、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m10m;4、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20m;当基地通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5、汽车库车辆出入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或隧道等引道口的距离应大于50m50m;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80m80m。

方案规划中要求掌握的功能分区,出入口设计原则。

居住区规划中除了住宅外配套的内容。

除去开发商要求的车位配套,常用的车位配套比例。

服务半径:

托儿所、幼儿园:

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

小学:

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运动场。

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

商业服务半径:

居住区不宜大于500m;居住小区不宜大于300m。

居民停车场、库:

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

间距设计间距设计(日照间距、消防间距、卫生间距日照间距、消防间距、卫生间距)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下表1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小时的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表1)建筑气候区划,,气侯区气侯区,气候区大城市中小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日照标准日大寒日冬至日日照时数(h)231有效日照时间带(h)816915日照时间计算起点底层窗台面注:

底层窗台面是指距离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气候分区图气候分区图日照间距:

住宅建筑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住宅获得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其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应低于2小时;旧区的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可适当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1小时的标准。

平行布置的多层、低层住宅建筑间距:

在新区不应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61倍。

当南侧建筑为5层以上(含5层)的点式住宅时,可按不小于南侧建筑面宽的1.2倍控制。

日照间距及卫生间距高层住宅与高层住宅平行布置时的建筑间距:

其间距不宜小于该两幢建筑平均高度的0.5倍,且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5米。

高层住宅与多层或低层住宅平行布置时的建筑间距:

高层住宅位于多、低层住宅南侧,其间距不宜小于该两幢建筑平均高度的0.5倍,且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5米;高层住宅位于多层或低层住宅北侧,其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0米。

高层住宅与高层、多层或低层住宅垂直布置时,其间距必须按消防间距或通道要求控制;但高层住宅侧面均有居室窗户的,其最小间距不宜小于20米。

日照间距及卫生间距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相邻时,建筑间距按居住建筑间距控制。

非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

高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建筑间距不宜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3倍,且其最小值不应小于18米。

高层非居住建筑与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最小值不应小于13米;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最小值不应小于10米;低层非居住建筑与高层、多层、低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但最小值不应小于6米。

以其他形式布置的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下表2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方位0o15o15o30o30o45o45o60o60o折减值1.00L0.90L0.80L0.90L0.95L注:

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本表指标仅适用于无其他日照遮挡的平行布置条式住宅之间。

多层和低层住宅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的间距:

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小于或等于30度时,其最窄处间距应按平行布置的住宅间距控制;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大于30度时,其最窄处间距应按垂直布置的住宅间距控制。

多层和低层住宅的侧面间距,必须按消防间距或通道要求控制;但住宅侧面有居室窗户的,应按垂直布置的住宅建筑间距控制。

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2)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建筑类别建筑类别高层建高层建筑筑裙房裙房其它民用建筑其它民用建筑耐火等级耐火等级一、二级一、二级三级三级四级四级高层建筑高层建筑13991114裙房裙房96679一、二级一、二级96679三级三级1177810四级四级14991012防火间距:

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竖向设计竖向设计(土石方平整、道路、消防通道、场地土石方平整、道路、消防通道、场地)土石方土石方土石方是用地处理的第一步。

特别是一些山地地形,高差较大。

处理之后才可满足总图布局的需要及道路坡度的要求。

土方平整的原则满足总图布局的需要维持原地形的地貌,避免破坏过多土方量最少大连中庚塔河湾平整前大连中庚塔河湾平整后大连中庚塔河湾地形处理后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

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

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区道路:

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2小区路:

路面宽6-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的不宜小于10M;3组团路:

路面宽3-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0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8M;4宅间小路:

路面宽不宜小于2.5M;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广场入口处应设缘石坡道,其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坡度应小于1:

20,坡宽应大于1.2m。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m。

道路设计道路设计道路设计消防车道处最大坡度不大于%,大于等于9的车道连续长度不应超过150m。

消防车道:

宽度:

多层4.0m,高层4.0m。

登高面处消防车道必须扩大。

净高要求:

4.0m。

某市为5.0m。

穿过建筑物时,门洞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注意面层抹灰。

街区内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m。

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当有环行消防车道时,可不设。

建筑物的封闭内院,如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的消防车道。

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登高面处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11m。

11m构成如下,消防车道内侧据建筑边5m,消防车道宽6m。

回车场尽端式道路的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住宅建筑规范),强规。

多层:

小中型消防车12X12m,大型消防车15X15m。

高层:

小中型消防车15X15m,大型消防车18X18m。

某市市采用大型消防车,无论多层高层都按高层走。

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

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双车道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宅前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2.5m;2当尽端式道路的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3当主要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4在抗震设防地区,道路交通应考虑减灾、救灾的要求。

5.无障碍通路应贯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坡道的坡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高度(m)1.501.000.75坡度1:

201:

161:

12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道路类别最小纵坡最大纵坡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机动车道0.28.0L200m5.0L600m非机动车道0.23.0L50m2.0L100m步行道0.28.04.0注:

L为坡长(m)。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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