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安委【2013】16号).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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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安委201316号)一、总体要求1.牢固牢固树立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的意识;意识;2.坚持坚持“依法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培训、按需施教”理念:

以理念:

以落实持证上岗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安全培训质量为任、提高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着力点;3.全面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严格安全培训监察执法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严格安全培训监察执法和责任和责任追究;追究;4.扎实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努力实施全覆盖、多手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努力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培训;二、工作目标“十二五十二五”期间,全省工矿商贸等行业从业期间,全省工矿商贸等行业从业人员全部达到持证上岗,努力实现人员全部达到持证上岗,努力实现8个个100%:

1.高危企业高危企业“三项岗位三项岗位”人员人员100%持证上岗持证上岗;2.其它企业其它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主要负责人、安全管和人员密集场所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理人员100%持证上岗持证上岗;3.地下矿山企业带班下井领导地下矿山企业带班下井领导100%持证上岗持证上岗;4.技术负责人(含技术副职、总工程师)及技术技术负责人(含技术副职、总工程师)及技术管理机构的人员管理机构的人员100%持证上岗持证上岗;5.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职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从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从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100%持证上岗持证上岗;6.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培训合格后上岗;7.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参加知识更新培训;8.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持行政执法证上岗,上岗,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高。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安全培训体系建设1组建示范性安全培训基地。

安监、质监、住建、电力、工信等负有安全培训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努力创造条件,整合现有培训资源,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具有专业特色的标准化安全培训基地。

完善现有安全培训机构办学条件,扩大培训规模;积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工学校、工会培训机构等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2加强企业自身安全培训机构加强企业自身安全培训机构建设建设鼓励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安全培训机构,依法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安全培训机构,依法组织开展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安全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安全培训活动;不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企业,可通过与具备安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企业,可通过与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方式,委托开全培训条件的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方式,委托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展安全培训工作。

经过经过努力,在全省形成努力,在全省形成“上下结合、综专结合、上下结合、综专结合、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安全培训体的安全培训体系。

系。

(二)依法落实安全培训各项制度

(二)依法落实安全培训各项制度1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具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或者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矿山井下、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职工先培训后上岗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制度企业企业从业人员必须进行系统的、严格的安全培训,未经培训从业人员必须进行系统的、严格的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矿山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企业新职工培训不少于、危险物品等高危企业新职工培训不少于72学时,建学时,建筑企业新职工培训不少于筑企业新职工培训不少于32学时,每年进行至少学时,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再培学时再培训训;矿山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企业和煤气、高温熔融金属区域岗位、危险物品等高危企业和煤气、高温熔融金属区域岗位要逐步实现要逐步实现“变招工为招生变招工为招生”,从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相关专,从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相关专业中录用新职工业中录用新职工;非非高危企业新职工上岗经过至少高危企业新职工上岗经过至少24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进行至少8学时再培训学时再培训。

企业企业调整职工岗位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调整职工岗位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要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的,要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3“三项岗位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制度高危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安全得安全资格证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后方可上岗;冶金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交通运输、旅、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交通运输、旅游等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游等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后方可上岗。

特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可上岗作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符合规定条件并经考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符合规定条件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

对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重新参加安全培训考试。

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重新参加安全培训考试。

4地下矿山企业带班下井领导、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班组长、地下矿山企业带班下井领导、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班组长、企业特殊岗位人员依法培训企业特殊岗位人员依法培训制度制度地下矿山地下矿山企业企业带班下井领导带班下井领导(包括地下矿山生产、建设企业及(包括地下矿山生产、建设企业及其所属独立系统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其所属独立系统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带班下井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带班下井。

企业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含技术副职、总工程师)及技术管理机构的(含技术副职、总工程师)及技术管理机构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高危企业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高危企业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其他企业人员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其他企业人员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企业企业的的班组长班组长,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现场安全管理,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水平和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矿山矿山企业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企业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有限空间作业、加油工等能部门的负责人,有限空间作业、加油工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制度锅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

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

6职业健康培训职业健康培训制度制度高危高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同时取得安全资格证和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时取得安全资格证和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非非高危企业中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危企业中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经经培训培训同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同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和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和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职业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健康分管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从业人员,经培训取得职业健康培训合危害严重岗位从业人员,经培训取得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格证后方可上岗。

7应急管理培训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制度矿山、矿山、建筑施工、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单位,交通运输单位,危危险物品的生产、险物品的生产、经营、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大储存单位,以及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经营使用单位的主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经营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应急管理人员,须经要负责人和应急管理人员,须经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应应急管理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急管理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专业和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专业和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应当经应急专项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应当经应急专项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上岗。

8教考分离教考分离制度制度严格严格执行安全执行安全培训和考试独立运行机制培训和考试独立运行机制,承担安全培训的机构只负责依法依规开展相承担安全培训的机构只负责依法依规开展相关的安全培训活动,不承担安全培训的考试关的安全培训活动,不承担安全培训的考试工作工作;负责安全培训考试的机构要独立设负责安全培训考试的机构要独立设置,专职负责安全培训考试工作,并按照高置,专职负责安全培训考试工作,并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设置考试点,指导监督效便民的原则,合理设置考试点,指导监督考试点开展考试工作。

考试点开展考试工作。

9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执法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执法制度制度县县(市、区)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同(市、区)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同志要在明确分工后志要在明确分工后半年内半年内参加专题安全培训。

各设参加专题安全培训。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各县(市、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行政监察人员要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上岗执法证上岗;新上岗人员要在上岗一年内参加执新上岗人员要在上岗一年内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法资格培训考试;执法证有效期满的,要参加延执法证有效期满的,要参加延期换证继续教育和考试。

鼓励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期换证继续教育和考试。

鼓励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报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在职在职攻读安全生产攻读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

(三)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基础能力建设(三)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基础能力建设1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建设建设承担承担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具备独立的法人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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