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存在问题清单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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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支部存在问题清单一

基层党支部存在问题清单一:

市直机关基层

根据向市委述职基层党建工作相关内容、国甫书记点评讲话、市委调查核实组反馈的意见,以及党员群众提问反映的情况,现就有关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督促指导不够有力,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缺乏“钉钉子”的精神,没有动真碰硬,一抓到底;分类指导不够,精细化指导不够。

整改措施:

1.破除思想顾虑,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切实担负起抓机关基层党建的政治责任,认真部署、指导、落实市直机关党建工作;2.注重分类管理,根据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和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不同特点,进行差异化指导,提高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年内召开现场交流会4次,推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党建平衡发展;3.注重精细化管理,实行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工作提示制度,将一段时间工委的工作安排,机关党建中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解决的措施等以函的形式向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进行通报,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充分发挥党组的指导作用,共同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建立单项工作评价台账,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及时通报相关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并作为年终绩效评估的依据,推动相关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第一责任人:

麻少军(工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

齐育都(工委副书记)、夏伟(工委委员、组织部长)

牵头单位:

工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

市直纪工委、办公室、宣传部

时限要求:

2015年6月;长期坚持

二、市直单位党建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单位基础差,连基本的活动都开展不起来;有的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不到位,没有按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列入单位行政经费预算;有的党费管理欠规范;有的党务干部配备不足、专干不专。

整改措施:

1.加强调查研究,做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力争2015年上半年以市委名义颁发,为强化基层党建提供制度保障,并开展专项督查,据实解决好人员编制、活动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加强与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的联系和沟通,及时通报相关情况,督促解决相关问题,推动党建工作平衡发展;3.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督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责成整改,确保党费收缴足额及时,使用得当,管理规范;4.利用党组织换届等契机,配齐配强党务干部。

第一责任人:

麻少军(工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

齐育都(工委副书记)、夏伟(工委委员、组织部长)

牵头单位:

工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

市直纪工委、办公室、宣传部

时限要求:

2015年6月;长期坚持

三、在2014年初参照省里做法将市作风办连职能和经费一并移交给市纪委后,没有树立“作风建设一盘棋”的思想,怕越位,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对作风建设只是在会上提出要求。

整改措施:

1.向市纪委多汇报,取得他们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力度,做好政策宣传、廉政教育和督促检查等工作;2.按中组部、省委、市委要求,根据市直机关不合格党员的38种具体表现,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畅通党员出口;3.查办党员违纪案件,发挥办案的震慑作用,提升党员监管水平。

第一责任人:

麻少军(工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

颜冠雄(工委副书记)、齐育都(工委副书记)、曾德农(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夏伟(工委委员、组织部长)

牵头单位:

市直纪工委

责任单位:

工委组织部

时限要求:

2015年6月;长期坚持

四、党建工作创新不够,习惯于沿用老思路、老方法,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工作活力不足,存在“灯下黑”的现象。

整改措施:

2015年,继续以“先锋引领工程”为主题,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把这一工程打造成怀化工委叫得响的党建品牌。

1.继续开展基层党建“示范单位、示范岗位、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加大指导力度,提升创建水平;2.开办党员学习大课堂,举办培训班2—3期,邀请省内外专家授课辅导,提升党员综合素质;3.开展“忠党爱民献热血”活动,向社会传递共产党员强大的正能量;4.全面深化党员志愿服务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等制度,提升服务效果;加强与鹤城区各社区的联系,指导他们设计更加符合联系单位和社区实际的鲜活载体,每年实实在在地办2—3件实事,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常态化长效化。

第一责任人:

麻少军(工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

齐育都(工委副书记)、夏伟(工委委员、组织部长)

牵头单位:

工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

市直纪工委、办公室、宣传部

时限要求:

2015年底,长期坚持

基层党支部存在问题清单二:

人社基层

根据向市委述职基层党建工作相关内容、国甫书记点评讲话、市委调查核实组反馈的意见以及党员群众提问反映的情况,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党费管理不规范,未在财政开设党费专户,留存党费和上级划拨党费存于私人账户,存在党费被挪用风险。

单位党务活动经费未按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总额2%列入预算。

党费开支不透明,未按要求及时公示,年底才集中公示一次,不能实现有效监督。

整改措施:

一是每年年初按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总额2%开列全年党务活动经费,列入单位行政经费年度预算。

专项活动拨付专款。

二是规范党费管理,在财政账户下专设党费科目,实行严格的收支监管。

三是党费收支异动及时向全体党员公示,年底另以文件形式公开,接受监督。

第一责任人:

杨晓荣(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责任人:

刘建德(机关党委书记)

直接责任人:

机关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各支部书记

牵头单位:

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

机关党委、局财务科、各党支部

时限要求:

2015年

二、台账管理不规范。

党建资料特别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有关影像、照片搜集不全,新闻报道不力。

其他资料比较凌乱,缺乏系统性、规范性。

整改措施:

一是做好基础档案创建工作的指导与检查,确保党建基础档案建设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各项工作记录、资料真实完善,符合要求;进一步规范台账资料的搜集与整理。

二是及时记录党建各项活动信息。

三是加大新闻报道力度,宣传党建“正能量”。

第一责任人:

杨晓荣(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责任人:

刘建德(机关党委书记)

直接责任人:

机关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各支部书记

直接责任人:

机关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各支部书记

牵头单位:

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

机关党委、局办公室、局人事科、局监察室、各党支部

时限要求:

2015年

三、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

抓业务投入更多,抓党建精力不足。

思想上存在认识偏差,党建工作责任制未完全落实到位。

对党建工作调查研究不够,指导不到位,创新活动载体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职责。

将党建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年初专题研究党建年度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具体责任;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二是严格落实党组成员抓党建责任。

每月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明确党组成员为分管的科室和二级机构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成员个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三是指导机关党委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带头学习理论,每年不少于40学时,一般党员不少于24学时。

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定期评议党员,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创先争优和评先评优工作,积极开展扶贫解困和党员进社区活动,提升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一责任人:

杨晓荣(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责任人:

刘建德(机关党委书记)

直接责任人:

机关党委副书记,各支部书记

直接责任人:

机关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各支部书记

牵头单位:

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

机关党委、局办公室、局人事科、各党支部

时限要求:

2015年

基层党支部存在问题清单三:

民政基层

根据向市委述职基层党建工作相关内容、市委彭书记点评讲话、市委督查组反馈的意见以及党员群众提问反映的情况,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基层干部能力不足的问题。

个别党务专干党建业务知识不熟悉,工作能力不强,素质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

1.对二级机构从事党建方面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摸底,选强配齐党组织书记、党办主任和党建专干,按要求及时调整补充;2.分批次举办二级机构党组织书记、基层院长和党建专干培训班,提升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3.完善日常学习制度,加强党建业务和理论学习,每年开展1-2次党建知识竞赛,提升业务素质的能力。

第一责任人:

闻继霞(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责任人:

舒均海(党组成员)、罗兴玉(党组成员)

直接责任人:

二级机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非政府办医疗卫生单位各党支部书记

牵头(责任)科室:

局党组牵头,由局机关党委、医政科分别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

2015年9月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

二、党建工作保障不力的问题。

一些党支部活动经费没有按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党费开支未按要求进行公示;一些管辖内的民办医疗机构党组织,缺少工作经费,日常运转困难。

整改措施:

1.对二级机构党组织的经费预算、使用以及公示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2.对经费保障不到位、活动开展成效不明显的,由局党组书记约谈相应党组织书记,责成限期整改。

3.对管辖内的民办医疗机构开展一次清理排查,严格按照单位人员工资总额的2%标准作为党组织工作经费,并纳入单位的年度预算。

第一责任人:

闻继霞(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责任人:

舒均海(党组成员)、吴建波(党组成员)、侯萍(党组成员)、罗兴玉(党组成员)

直接责任人:

二级机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非政府办医疗卫生单位各党支部书记

牵头(责任)科室:

局党组牵头,由局机关党委、医政科、规财科、监察室分别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

2015年6月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

三、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的问题。

部分党支部党建工作不能很好地融入业务工作,存在着“两张皮”现象;工作缺乏创新,有些甚至处于应付状态。

整改措施:

1.对二级机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和党建专干从事的工作职责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将分管或从事的业务工作移交给单位行政,不得兼职,理顺工作机制;2.规范设置基层党员活动场所,完善配备活动设施,保障党员正常开展活动;3.对开展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行业特点不突出的二级机构党组织,由局党组书记进行约谈,严格追责;4.按照分类定级情况,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核查,明确出重点整顿对象;5.将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二级机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向局党组党建述职的内容;6.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注重从业务骨干、技术能手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第一责任人:

闻继霞(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责任人:

舒均海(党组成员)、吴建波(党组成员)、罗兴玉(党组成员)

直接责任人:

二级机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非政府办医疗卫生单位各党支部书记

牵头(责任)科室:

局党组牵头,由局机关党委、医政科和监察室分别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

2015年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

四、党费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党组织活动经费在年初没有按机关人员工资总额的2%纳入列入单位行政经费年度预算,党组织活动经费全凭临时报告申请。

党费开支不透明,开支情况未能按要求进行公示,到年底公示才集中一次,未能实现有效监督。

整改措施:

1.对二级机构的党费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将局机关和二级机构按照单位人员工作总额的2%纳入本单位行政经费年度预算,有计划性使用活动经费;2.设立党费专帐管理,对党务工作及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公示,一年不少于2次。

第一责任人:

闻继霞(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责任人:

舒均海(党组成员)、吴建波(党组成员)、侯萍(党组成员)、罗兴玉(党组成员)、夏华(调研员)

直接责任人:

二级机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非政府办医疗卫生行业各党支部书记

牵头(责任)科室:

局党组牵头,由局机关党委、医政科分别负责落实,规财科协助

时限要求:

2015年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

五、非公党建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所管理的民办医疗卫生党总支,没有给予专项行政经费,致使党总支日常运转困难。

12个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党建组织机制还不健全,其中4个还未建立健全党组织,党组织所发挥作用不明显。

整改措施:

1.局党组年初列出1万元的民办医疗卫生党总支专项活动经费,保证党总支的工作运转。

2.对符合条件的怀化武陵医院、怀化恒瑞牙病防治所,指导及时申报组建党组织;对暂未达到建立组织标准的怀化华美医疗美容医院、怀化韩美医疗美容医院,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申报组建党组织;3.强化基层支部能力建设,完善建立制度,落实活动场所,配备相应人员和设施,加强流动党员网格化管理及教育。

第一责任人:

闻继霞(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责任人:

舒均海(党组成员)

直接责任人:

非政府办医疗卫生单位的各党支部书记

牵头(责任)科室:

由局医政科负责

时限要求:

2015年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

六、对下属二级机构党建工作指导力度有待加强。

所管辖的疾控中心党支部,应于12月初进行换届,但到目前仍没有进行报批。

整改措施:

1.对二级机构各基层党组织的换届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督促其按程序进行换届;2.2015年2月底前完成局机关党支部、市中心血站党支部的换届选举,督促疾控中心党支部及时按程序进行换届报批;3.细化对二级机构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建立定期约谈机制;4.局党组成员按照所联系的单位,定期进行党建工作督导,向局党组汇报联系单位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一责任人:

闻继霞(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责任人:

舒均海(党组成员)、吴建波(党组成员)、侯萍(党组成员)、罗兴玉(党组成员)、夏华(调研员)

直接责任人:

二级机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非政府办医疗卫生单位各党支部书记

牵头(责任)科室:

局党组牵头,由局机关党委、医政科分别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

2015年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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