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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三类城市自评报告

洛南县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自评报告

洛南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始于2014年6月,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语委的精心指导,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商洛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标准,注重工作过程,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到2015年8月,全县自评自查活动已顺利完成,整个自评自查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

建立机构,宣传发动(3月20日至3月31日)。

成立了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做好评估发动工作,召开了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会,对迎评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周密部署,会上下发了《洛南县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和阶段安排表,按照评估标准和评估规程,分解评估任务,做好迎评工作的日程安排,营造出了浓厚的迎检氛围。

第二阶段:

强化自评,认真整改(4月1日至9月10日)。

一是县语委各委员单位对照《评估标准》,组织力量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针对自身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梳理档案目录,整理档案内容,整治辖县环境,创设创建迎检氛围。

二是加强督查指导。

县语委办公室组织对语委各委员单位的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全面检查清理。

三是做好自查自评。

语委各委员单位在自查自评确认基本符合标准后,向县语委办提交自查材料、整改措施、自评报告,语委办邀请市语委主要成员,按照评估规程及操作办法,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全程评估和指导。

第三阶段:

小结汇总(9月11日至9月30日)。

为全面做好迎评工作,我县对照评估标准,整理档案、搜集信息,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我县语言文字工作基本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目标。

下面,就我县语言文字工作自查自评情况,对照标准,汇报如下。

一、综合管理(总分60分,自评54分)

(一)组织领导(8分)。

近年来,我县语言文字工作在市语委的指导下,以“立足市民素质提高,服务社会发展需要,营造文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全面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法规建设,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全县语言文字工作长效运行机制。

县政府2014年6月成立洛南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县长党建平任领导小组组长、语委会主任,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文广局、县工商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县语委会委员。

(二)工作机构(9分)。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的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县语委会下设办公室,县语委副主任教体局局长贾优善良兼任县语委办主任,副局长杨海涛任副主任,选调四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的实施。

县语委各委员单位分别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责任心强、有工作能力敢于担当的干部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小组。

结合各自的目标任务,制订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等。

按照市语委的统一部署,县政府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了全县创建动员大会,明确了评估范围、内容要求,对迎评工作全面部署。

县财政局下拨专项经费13.28万元作为语委办的日常工作经费和重大活动专项经费。

(三)制度建设(10分)。

我县制定了《洛南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洛南县社会用字暂行规定》,县语委制定了《洛南县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县语委会和县语委办工作职责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等。

(四)管理措施(17分)。

我县按照市语委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要求部署全力推动工作,遵照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规范、标准、结合本系统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严格管理,注重实效,有计划地对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干部分类进行培训。

县语委办组织协调相关行业人员参加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测试;人事部门有对公务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要求和对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广播电视等职能部门对新闻媒体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有严格标准;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有明确要求。

(五)宣传工作(10分)

注重实际建立长效有用的宣传机制。

为了营造规范语言文字的社会氛围,扩大宣传效果,在推普周期间,组织师生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举办经典诵读活动,开展啄木鸟纠错字活动,大力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

县语委各委员单位组织参加“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系列比赛等,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高速路口、城县内的大型语言文字宣传牌及灯杆道旗用语用字宣传,提高了广大市民的知晓率,扩大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社会影响。

二、重点领域语言文字工作

(一)机关(总分60分,自评55分)。

充分发挥机关的龙头作用。

机关以身作则,站在转变机关作风,树立机关形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高度,在工作中大力提倡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测试,使语言文字工作步步深入。

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讲普通话,政府办坚持文秘人员培训,县直机关单位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县文广局多次组织专项培训,教体局开展了机关干部、学校校长、县直单位负责人集中专题培训,团县委主动联系培训测试,县妇联努力进行测试工作。

县语委委员单位进行了普通话市级测试,测试人员172人,普通话已成为我县各级党政机关的主要工作用语。

1.制度建设(10分)。

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对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有明确要求;能把普通话作为公务员录用的条件。

2.普及普通话(25分)。

能对公务员进行语言文字培训,公务员在办公、会议、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等公务活动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应参加普通话测试人员的测试合格率达80%以上,设置了语言文字提示牌,并在醒目位置有固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语牌,举办切合实际的语言文字活动。

3.用字规范化(20分)。

自查名称牌用字规范,标志牌、指示牌、标语用字规范,公文、印章用字规范,公务员胸牌、公务用名片用字规范,通知、告示、墙报、电子屏幕等日常公示文字用字规范。

(二)学校(总分70分,自评69分)。

充分发挥学校的基础作用。

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教体局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全县教育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纳入校园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的整体要求,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作为教师基本功训练、检测、比赛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条件之一,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教育活动中。

各学校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日常工作,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评,普通话已经成为校园用语和教学用语。

县教体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经过不懈努力,城关中学、西街小学、古城小学、寺坡中学学顺利通过省语委办评估验收,被确定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辐射带动全县为示范引领发挥了标杆作用。

教育管理干部普通话全员培训,参加培训160多人,发放宣传材料330多份,全县教师有3628人参加培训测试。

1.制度建设(15分)。

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对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要求明确,制度健全,有检查落实措施;已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纳入学生培养目标和教育要求。

2.普及普通话(20分)。

师生在课堂教学中能使用普通话;师生在会议、宣传等集体活动中能使用普通话;在职适龄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率达80以上;学生会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中职学校把学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纳入了学校常规性工作,纳入了学生技能培训,全面开展了学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3.用字规范化(14分)。

做到了名称牌用字规范;小学开展了写字教学,开设了《写字课》;标志(牌)、标语牌、电子屏幕用字规范;公文、试卷、校刊(报)及其他印刷物用字规范;教师教案、板书、批改作业等用字规范。

4.宣传工作、示范校建设(20分)

(三)新闻媒体(总分40,自评35)。

为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督管理,县文广局制定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县广播电视台将语言文字工作同行业规章相结合,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干部职工培训测试的重要内容,建立了“采、编、审、校、播”层层把关及三级审稿制。

公益广告、电视播放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辟电视栏目《读书乐》,制作精美宣传画册。

落实专项经费,组织培训测试、严格持证上岗。

制作宣传栏2期、宣传展板2面、警示牌30套。

对记者、编辑、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实行常态考核,与待遇挂钩,使语言文字规范化落实到了每一个工作环节,在推动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示范作用。

1.制度建设(3分)。

建立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责任制;对用语用字有检查改进措施。

2.普及普通话(15分)。

电台、电视台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在播音、主持时普通话标准;电台、电视台出镜(声)记者使用普通话;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规定等级;坚持对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3.用字规范化(12分)。

对有关人员进行汉字规范化知识培训;广告用字规范;电视屏幕、报纸、网页上出现的厂名、台名、报名、制作单位名、栏目名用字规范;电视屏幕、报纸、网页其他用字规范。

4.宣传工作(5分)。

播出(刊登)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文章)6次(篇)以上。

(四)公共服务行业(总分30分,自评26分)。

市政、经贸、住建、交通、文广、卫生、旅游、国税、地税、金融等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将“说好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工作纳入部门和单位管理目标,纳入对员工技能考核,纳入员工工作规范,渗透到文明经营服务各个环节、各项活动之中。

所有公共服务行业员工,都能将普通话作为第一服务语言、第一交际语言,并在工作中规范使用语言文字。

各单位根据不同的服务岗位制定了普通话达标等级要求,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环境的营造,各服务单位在服务台、办公桌上摆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并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永久性宣传标语牌。

国税局网站专页宣传语言文字工作,地税局开设特色“文化室”、编发行业“宣传手册”,卫计局设置宣传栏、开展“中国梦”朗诵赛,农行、信用社创建规范语言文字“示范营业所”,交通、旅游和市容局积极开展“文明服务”活动,城关街道办事处规范语言文字示范街办“窗口”形象和语言文字规范示范街,各具特色的语言文字窗口单位成为商州一道道靓丽风景。

有电子屏幕的单位利用电子屏幕进行长期宣传,极大地提高了规范化用语用字的自觉性。

1.制度建设(7分)。

对本单位语言文字规范有明确要求;设有醒目、固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语牌;组织了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

2.普及普通话(8分)。

窗口服务人员能把普通话作为工作用语;特定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合格率达80%以上。

3.用字规范化(11分)。

做到了单位名称牌、招牌用字规范;地名牌、公交站名牌、交通指示牌等用字规范;广告用字规范;相关人员能参加有关汉字规范化知识培训。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我县对照商洛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标准。

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了综合评价自评总得分239分,其中,综合管理总分60分,自评54分;机关60分,自评55分;学校70分,自评69分;新闻媒体40分,自评35分;公共服务行业30分,自评26分。

我县语言文字工作达到了评估标准,基本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目标。

但是我们也十分清楚的认识到,对照上级要求的标准我们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需不断迈上新的更高的水平。

以上的评估汇报不妥之处,敬请领导专家提出宝贵意见。

洛南县语委办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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