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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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办法
杭州市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第十二次、市委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全面加强自主创新的精神,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天堂硅谷”,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企业自主创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引导提升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创新型企业。
从2008年开始,三年内认定和培育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00家,其中,30家企业进入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3家企业进入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二、工作方法
1、注重引导,突出主体。
创新型企业建设的主体是企业,政府发挥引导作用。
通过政府引导和扶持,重点激发我市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力和动力,促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投入、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提高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2、重点推进,兼顾一般。
结合我市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确保实现“一高一领先”目标,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重点选择在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重点企业中开展。
优先从国家、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经济开发区、高技术特色产业基地中选择,引导我市“信息港、新药港”等高技术产业领域的企业自主创新,同时兼顾机械、化工、纺织等传统产业领域企业的自主创新。
3、上下联动,共同支持。
建设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是一项需要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系统工程。
市科技、经济、财政等部门要统筹市级创新资源,培育和管理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对认定的国家、省级创新型企业给予配套扶持和服务。
各区、县(市)及经济开发区应制定相应的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推荐等工作。
三、试点内容
开展市级创新型试点工作,培育一批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推荐一批国家级、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引导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企业开展自主创新。
创新型试点企业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制定试点工作方案,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试点:
1.探索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企业制度。
建立推动自主创新的现代公司制度和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建立有利于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组织创新、营销创新的内部体制机制。
2.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建立和健全企业研发机构,提高企业对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能力,提高企业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能力,提高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能力。
3.加强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以深化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为核心,完善企业自主创新的人事、分配和奖励等激励政策,引进和培养创新领军人才、研发骨干,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形成与企业自主创新相适应的研发和管理团队。
4.加大企业科技投入的力度。
建立健全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企业财务制度和统计核算体系。
用足用好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切实增加研发经费的投入。
试点企业的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高新技术企业必须5%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必须3%以上。
5.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实施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品牌战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技术标准和品牌的机构和管理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品牌建设体系,坚持“技术、专利、标准”同步发展,建立技术标准创新机制,将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6.建设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企业文化。
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提高企业职工的科技素养和创新意识,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全员创新。
倡导鼓励创新,求真务实,宽容失败,保护职工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建设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企业文化。
四、基本条件
申报市级创新型企业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
已认定为市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重点扶持发展企业,整体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良好,没有侵犯它人知识产权、创新利益及其它违法行为的纪录。
产品年销售收入在5千万元以上,新产品销售收入占销售收入比例高于上年度全市平均水平。
2、企业具备较好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
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5%以上,重点工业企业达到3%以上。
企业近五年内曾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项目,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拥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
3、企业拥有稳定的创新队伍。
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职工、专职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20%和10%。
企业重视创新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落实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继续教育及技能培训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开展技术创新、技术革新活动。
4、企业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意识。
制订较全面的企业创新规划,有较完整的企业创新管理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产品按标准组织生产,参与标准化活动。
5、企业工会组织健全,能组织职工开展岗位创新活动,引导职工工业创新、操作创新、技能创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五、扶持措施
对认定的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给予以下几方面的支持:
1、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部门扶持创新型试点企业的科技、财政、税务、质监等方面的各项扶持措施,试点企业列入市相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的重点服务单位。
2、加大市财政科技投入对试点企业的投入力度。
从市重大科技专项经费中,以事后补助方式(第一年认定,第二年补助)对评定的市级及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自主创新奖励资助,专项奖励企业自主创新活动。
3、市级创新计划优先支持。
对认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市级及以上的科技、技改、标准等计划项目,市科技、经济、质监等部门在项目评审中,优先推荐和立项支持。
优先支持试点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校开展人员交流与项目合作,共建创新载体。
4、加强企业自主创新保护。
优先推荐试点企业认定为各级专利、标准试点企业,支持参与国际、国家级技术标准的制订工作,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六、组织实施
1、试点企业认定采用“自愿申报、区县(市)推荐、中介审查、行政认定”的基本原则。
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于每年第二季度前自愿申报并填写《杭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方案》(见附件1),由企业所在地科技局会同经委、财政局、国资委、质监局、总工会初审后,上报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会同市经委、国资委、财政局、质监局、总工会择优确定试点企业,联合发文公布。
国家级、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省有关通知要求,从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中择优推荐。
3、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复查,一次不合格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创新型试点企业牌子。
4、建议各区、县(市)制订相应实施意见,开展区、县(市)创新型试点企业工作。
附件1
杭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方案
申报企业(盖章):
填报时间: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全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E-mail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万元)
其中外资(含港澳台)比例(%)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
□非国有控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前三位)
股东性质
(外资、内资)
股权比例
(%)
企业类别
市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市级重点企业
市级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
已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
何年经何部门认定或批准
企业主营范围
所属技术领域
企业信用等级
主导产品
主导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职工总数(人)
大专以上学历
的职工数(人)
专职从事研究开发的
科技人员数(人)
高级技工、高级技师数(人)
企业取得市级以上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总数
企业研发机构
研发机构人数
设立时间
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情况
近五年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情况
创新投入
产出情况
上年研究开发经费(万元)
技术引进经费(万元)
消化吸收经费
(万元)
研发设备原值
(万元)
新产品(服务)收入(万元)
新产品(服务)利润(万元)
企业上年
财务状况
工业总产值(万元)
销售收入(万元)
增加值(万元)
缴税总额(万元)
税后利润(万元)
出口创汇(万美元)
资产总额(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资产负债率(%)
上市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海外上市□尚未上市
标准体系建设情况、质量体系、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认证情况
近三年是否有环保处罚记录
□有(何时由何机关作出何种处罚决定:
)
□无
拥有
自主
知识
产权
情况
近三年专利(知识产权)申请数
发明专利数
实用新型专利数
外观设计专利数
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数
拥有专利(知识产权)数
发明专利数
实用新型专利数
外观设计专利数
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数
主持或参与制定技术标准数(有效标准)
国际标准数
国家标准数
行业标准数
获得科技
奖励数量
国家级
省部级
市级
二、企业创新发展的现状及经验总结
三、试点总体目标(未来三年)
四、试点工作的重点内容
五、计划进度及阶段目标
六、保障措施
七、试点工作组织和责任分解
试点工作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e_mail:
联络员
姓名:
职务:
电话:
e_mail:
试点工作组织
姓名
性别
职务
在试点工作中承担的任务及责任
联系电话
区、县(市)科技等部门推荐意见:
编写说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
“经济类型”需对“()”内的选项进一步选择;“所属技术领域”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前沿技术等内容填写;“质量保证、环境、职业健康等体系认证情况”对制药企业还应包含通过国家GMP认证情况等;“近三年是否有环保处罚记录”是指申报年度及上二年度受到国家环保总局及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拥有专利(知识产权)数”是指在申报年度拥有的、经国内外有关部门授权并在有效期内的专利(知识产权)总数,不包括因放弃权利等原因提前失去效力的专利(知识产权)。
二、创新发展的现状及经验总结
简要介绍企业创新发展历程和现状,包括技术创新、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内容;着重总结企业的创新特色和模式。
不超过2000字。
三、试点总体目标
结合企业实际提出通过试点要达到的主要目标,要求体现企业特色。
不超过400字。
四、试点工作的重点内容
围绕试点目标的实现,根据企业战略规划和发展急需,设计试点工作的重点内容,不要求面面俱到。
可以下列方面为参考提出2-3项重点内容。
1.如何确立创新在企业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明确创新的重点领域、发展方向以及合理的技术路线。
2.如何完善有利于创新的内在体制和机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考核评价,加强中长期激励,探索新的产学研结合模式。
3.如何加强创新的基础和能力建设,增强技术开发和工程配套能力,做好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加强品牌及营销创新。
4.如何培养和吸引创新人才,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持续创新能力。
5.如何培育企业创新文化,形成尊重创新、鼓励创新、勇于创新的内部氛围。
五、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
企业根据发展规划的周期,自主设定起止时间、工作进度、阶段目标。
设定的阶段目标应可以评估。
六、保障措施
为完成试点工作的各项重点内容所采取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人员、经费、内部机制政策等方面。
七、试点工作组织和责任分解
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组织机构,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成员的分工,指定专人与政府管理部门进行沟通联系。
八、本方案用仿宋体小四号字填写并需打印(A4);凡不填内容的栏目,均用“无”表示;如内容较多不够填写,可以适当附页。
九、以下材料随方案一并报送:
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如有变更需提交反映变更情况的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资信等级评定证书,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小企业可不报现金流量表)以及能够证明研发费用支出的报表,市级以上科技奖励证书,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相关认证评级(评比)证书,专利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技术标准批准文件,企业(科技)发展规划,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薪酬激励制度和奖励表彰制度等。
除会计报表外,其他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十、企业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推荐单位须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
一经发现有故意隐瞒、虚报、漏报等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