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乡品牌发展计划通告与区乡学前教育实施计划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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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品牌发展计划通告与区乡学前教育实施计划汇编
区乡品牌发展计划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及省委、省政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我区商标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服务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不断增强我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区实际,制定商标品牌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商标发展战略的意识,在-20**年中,通过宣传、组织、引导、鼓励,充分调动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积极性,大力推进争创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工作,加大辖区商标的调查摸底、指导注册工作,积极营造商标兴企、商标兴农、商标兴区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实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区大力落实商标品牌发展工作,实现商标品牌跨越式发展,取得商标注册和品牌创牌的新突破。
截止年11月底,全区共有注册商标5541件。
通过近几年培育发展,已涌现出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全区现有中国驰名商标4件(西瓜太郎、金飞鱼、金强、崟露),省著名商标77件、市知名商标73件。
这些商标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星网锐捷、宜美电子、瑞达精工、中能电气);机械制造(金飞鱼柴油机、金宇电器);建材(金强硅酸钙板、山外山涂料、奋安不锈钢);服装(名师路、佩吉);茶叶(榕茶业、春伦茶业、福民茶业、瑞茶业)、食品(大世界橄榄、超雅食品、明一奶粉、赛园橄榄、昌盛食品、小黑子食品)。
三、发展目标
用五年的时间,建立起体系完善、运行顺畅的商标注册、管理、运用和保护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申请注册及时、使用规范、保护得力、服务到位、社会尊重的商标发展环境,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品牌。
“十二五”期间商标品牌发展“8118”目标,即以区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电力设备、建材、服装、食品、商贸服务等产业的商标品牌培育为重点工作,通过商标品牌基地、科技研发中心等建设,推动区注册商标总量不断增长、商标发展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力争实现国内注册商标总量发展到8000件,驰著知名商标得到大力培育和发展,市知名商标发展到120件、省著名商标发展到100件、中国驰名商标发展到8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工商局、经发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市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在区工商局,负责制定全区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及时研究并解决商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在引导企业争创品牌商标工作中充分履行职责。
研究制定推进商标品牌发展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商标品牌战略责任制。
建立健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定本辖区重点扶持企业名单,交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相关信息,完善各级组织领导体系,通过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优质服务,着力构建争创品牌、保护品牌、服务品牌的支持保障体系,为企业创造一个健康有序、适度宽松的发展环境。
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部门助动”的商标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把商标品牌战略和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列入全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
制定宣传计划,落实宣传任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强化商标品牌战略的宣传。
通过区电视台、政府网站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商标的氛围;二是加强对企业的宣传。
不定期组织对获得驰著名商标企业进行表彰,由区领导授牌,邀请主流媒体公开宣传报道,提高我区品牌影响力。
采取优惠政策,鼓励我区驰著名商标企业在区内主要路段设置大型广告牌,宣传品牌,拓宽市场。
三是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系列培训,逐步提高企业品牌意识和创牌积极性。
引导企业通过外出参加展销会、订货会,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和品牌的影响力。
(三)加强扶持,全力保障。
设立区商标品牌建设发展基金,区财政每年列支一定资金,作为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商标品牌的培育、推荐、认定和宣传。
对取得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团体、协会或者其它组织将给予适当奖励。
对积极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商标国际注册的给予一定补助。
(四)分类指导,重点培育。
一是分类指导。
指导创业型企业、服务型企业、定牌加工企业积极注册商标,走自主品牌之路;指导扩张型企业对准备进入的行业进行防御性注册;指导出口型企业及时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努力做到商品出口商标先行,主动参与国际竞争;指导规模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先行注册,适当增加注册数量,合理扩大注册类别。
二是重点培育。
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每年确定商标品牌重点培育企业20家,从帮助企业科学制定商标品牌规划,到准备创牌申报材料,进行重点跟踪、全方位、零距离引导培育。
三是规范使用。
指导商标权利人合法使用商标。
通过商标法律告知书,指导商标权利人依法使用注册商标,提高权利人合理规范使用意识,及时纠正在商标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保护,打击侵权。
工商、公安、检察、文化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情况通报、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工作水平。
加大对假冒注册商标及其它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执法行动,切实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要加强对商标犯罪案件的侦查,加大对商标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要加强对商标违法案件的审判,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为注册商标所有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
要积极指导企业在广告宣传、产品包装、服务场所和贸易活动中正确使用商标,加强自我保护。
(六)加强督查,考核激励。
把商标品牌带动工作纳入绩效评估范畴,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方式,明确每次督查内容,及时通报督查情况,提高督查实效。
制定考核制度,对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对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区乡学前教育实施计划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政〔〕24号)和《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一)办学情况
全区现有幼儿园121所(班),在园幼儿8882人。
其中,公办幼儿园6所,在园幼儿1633人;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85所,在园幼儿3922人;已批民办幼儿园9所,在园幼儿1625人;未批办幼儿园21所,在园幼儿1702人。
(二)师资情况
全区现有教师237人(不含民办园),其中在编在岗公办教师54人,村聘教师164人,非在编教师19人。
公办教师的学历情况:
本科学历7人、专科学历46人、中专学历1人,学历达标率100%,大专及以上学历97.6%;村聘教师的学历情况:
中师函授、幼师函授、职高幼教专业、专业合格共计51人,学历达标为31%,取得幼儿教师资格24人。
(三)入园率
—学年,全区3—5周岁幼儿总数9435人,在园幼儿总数8551人(不含未满3周岁),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90.6%,其中3岁幼儿入园率78.1%;4岁幼儿入园率95.8%;5岁幼儿入园率99.5%。
(四)校舍情况
目前,全区六所公办幼儿园中具有标准化独立园舍的有中心幼儿园、中心幼儿园、中心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
中心幼儿园新园舍正在建设中,中心幼儿园暂时借用中心小学综合楼上课。
85所村(居)幼儿园中,27所有独立园舍,总建筑面积为3689平方米,58所村(居)幼儿园均借用小学校舍上课。
(五)办学经费
目前,我区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300元/年,村(居)幼儿园无生均经费。
公办幼儿园教育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及低收费300—500元/学期·生,村(居)幼儿园教育经费来源为以生养园养师。
二、存在问题
(一)公办园少,覆盖面小。
我区公办幼儿园少,且均集中在镇(街)区,覆盖面小,适龄幼儿入公办园的比例仅占适龄幼儿总数的17.3%。
(二)幼儿园经费不足,影响事业发展。
由于幼儿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附加列支范围,目前,我区公办幼儿园收费均在400元—500元/学期.生,区财政年下拨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300元/生,只能维持各公办幼儿园的正常运作。
村(居)幼儿园目前尚未核拨生均公用经费,经费来源于每学期向学生收取300—400元保教费。
(三)村(居)园条件简陋,保教质量不高。
多数农村幼儿园(班)办园条件非常简陋,有43所(班)为混龄学前班。
师资水平参差不齐,保教质量难于保障。
(四)优质资源紧缺,难于满足就学需求。
由于我区学前教育起步较晚,目前,我区还没有省级、市级优质幼儿园,无法满足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五)师资数量不足,整体水平不高。
我区现有54名公办幼儿教师担负着全区幼儿教育的重担,且公办教师队伍老龄化较为严重。
农村幼教师资队伍不稳定,素质参差不齐,大部分农村幼儿教师学历不达标。
公办幼儿教师比例偏低,公办教师只占全区幼儿园教师总数的19.7%(不含民办)。
村(居)聘教师队伍老化,40岁以上占47%,50岁以上占10.5%。
民办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较低。
(六)民办教育市场不规范,保教质量不高。
大部分举办者未申请,在不具备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擅自办学。
多数民办幼儿园使用自建房,因建筑不规范,无法提供房屋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证明,达不到办学条件要求,无法正式批准办学。
民办幼儿园的安全、师资、教育教学管理不规范,保教质量难于保证。
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我区“现代化生态型滨海新城”的奋斗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坚持政府分级管理,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坚持政府财政预算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受教育者合理分担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坚持深化学前教育改革,理顺村(居)办园管理体制,完善幼儿园教师准入制度和培训机制,发挥公办幼儿园示范作用,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办园规范、师资达标、保教质量合格的学前教育网络,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健康发展。
四、目标任务
学前教育的发展思路与目标:
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宗旨,以基本实现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建立以区实验幼儿园为示范,以镇(街)中心幼儿园为骨干,以村(居)办幼儿园为主体,社会力量办园为补充,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保障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力争到20**年实现各镇(街)至少有2所公办幼儿园,村(居)幼儿园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民办幼儿园进一步规范,办学水平明显提升,全区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5%,基本满足3—5岁适龄幼儿入园的需求,实现适龄儿童在公办幼儿园就学比例由17.3%提升到40%以上。
(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至20**年拟新建、扩建12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增加招生规模111个教学班,新增3330个学位。
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1、年完成5所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任务
(1)建设中心幼儿园,办学规模9班。
(2)建设中心幼儿园,办学规模9班。
(3)建设中心幼儿园,办学规模12班。
(4)扩建中心幼儿园,新增办学规模6班。
(5)新建后滨幼儿园,办学规模12班。
2、20**年完成1所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任务
新建中心幼儿园分园,办学规模12班。
3、20**年完成2所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任务
(1)新建南部新城肖厝幼儿园,办学规模12班。
(2)新建新南幼儿园,办学规模12班。
4、20**年完成3所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任务
(1)新建莲河中心幼儿园,办学规模12班。
(2)新建祥吴幼儿园,办学规模12班。
(3)新建曾厝中心幼儿园,办学规模12班。
5、20**年完成1所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任务
新建五星幼儿园,办学规模12班。
(二)加强标准化民办幼儿园建设
至20**年新建6所标准化民办幼儿园,新增招生规模75个教学班,增加2250个学位。
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1、20**年完成2所民办幼儿园建设
(1)新建中骏蓝湾尚都幼儿园,办学规模12班。
(2)新建黎安小镇幼儿园,办学规模9班。
2、20**年完成1所民办幼儿园建设
新建南洋幼儿园,办学规模12班。
3、20**年完成3所民办幼儿园建设
(1)新建首开幼儿园,办学规模12班。
(2)新建联合博学园幼儿园,办学规模18班。
(3)新建南部新城配套幼儿园一,办学规模12班。
(三)加快村(居)幼儿园建设
不断完善村(居)幼儿园的配套,原有独立园舍的幼儿园要通过改造提升达标,闲置小学校舍将优先用于村(居)办幼儿园,逐步配齐配足设施设备。
核定村(居)园教师编制,逐步提高教师待遇。
严格规范管理,提高保教质量。
(四)充实教师队伍逐步缓解师资短缺
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足额配备幼儿教师。
通过考试招聘、超编小学教师培训转岗等方式,逐年配齐配足教职工,力争通过3—5年逐步缓解幼儿师资短缺问题。
(五)建立规范化民办幼儿园奖励机制
逐步实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展学前教育,设立优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项基金。
(六)实现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全区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年达到91%,20**年达到92%,20**年达到93%,20**年达到95%,基本满足3—5岁适龄幼儿入园的需求。
(七)构建学前儿童早教指导服务网络
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均开展面向社区家长的早教培训和咨询活动,20**年全区建立2个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点,0—3岁儿童家长或看护人员普遍获得科学的早期教育指导。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区编制、教育、发改、财政、规划、建设、国土房产、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区财政将发展幼儿教育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学前教育发展需要。
落实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配套资金,落实村(居)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三)做好学前教育建设规划
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整体工作部署,做好学前发展规划,城区人口一万人设置一所十二班规模幼儿园、农村人口三至六千人设置一所幼儿园或设置学前班。
建设用地按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出让土地时,以行政划拨方式或作为土地竞拍的前置条件安排配套幼儿园用地,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四)购买学位,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
对户籍儿童因公办园学位不足而就读民办幼儿园的,通过政府购买学位(给予生均补助或者由政府相应减免园所租金、给予补贴等方式),使其得以按相当公办合格园的收费标准就读合格的民办园。
对困难家庭和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给予补助。
(五)积极扶持并严格规范民办幼儿园
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发展。
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生均补贴。
实施对民办幼儿园评估定级奖励制度,分级核拨奖励资金。
严格办园标准,规范办园行为。
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创省示范园、市优质园。
建立公办园和民办园对口帮扶、共同发展机制。
(六)重视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积极推动将村(居)幼儿园(班)纳入镇中心幼儿园分园或教学点,根据办学规模,逐步配齐配足设施设备。
区政府核定教师编制,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补贴。
将村(居)幼儿教师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教师聘用、考核评价和辞退制度,逐步提高村(居)幼儿教师工资待遇。
出台《区加强村居幼儿园管理的有关方案》。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
严格按照原省编委、省教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颁发〈省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和小学附设学前班人员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编035号)规定,定期核编,逐年进编。
坚持实行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学前教育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制度,开辟多样化培训幼儿教师的途径,提升师资整体素质。
依法落实幼儿园教师的待遇,稳定教师队伍。
非公办幼儿园也要参照这一标准,配足教师、保育人员和保安、校医等,并作为幼儿园评估定级的重要依据。
(八)坚持科学保教,提升保教质量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改革保教内容和方法,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提升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