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工作制度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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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工作制度6篇
国税局工作制度6篇
第一篇:
安全保卫制度
为加强我局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外出或下班后要随时锁好门,关好窗,并将电器的电源切断。
(二)任何人未经局领导批准不得在机关留私客住宿,并严禁在单位聚餐、喝酒、聚赌等。
(三)综合业务股、计统、征管、大厅及各基层单位对各种发票、票证及现金要严格按照领、用、存规定和有关程序办理。
办公室要加强发票库房、财务室、档案室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五防:
防盗、防潮、防水、防火、防虫,装配防盗门、报警器、灭火器等,保证处于良好状态,警卫人员按时做好警报器的开启和解除。
(四)警卫人员要详知本单位干部及住宅楼的居民情况,做到知人、知户、知情。
(五)警卫人员要认真登记来访、来客人员,对可疑人员要认真盘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准推销物品的外来人员及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
(六)警卫人员要每晚11点锁大门,早5点开大门(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外单位或个人车辆在院内存放,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门卫登记后,方可存放。
县局要经常对警卫进行检查,发现脱岗或不负责任,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当月工资或辞退。
(七)警卫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值班时间不准擅自离岗,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
(八)坚持值班报告制度,如有意外情况发生,警卫人员或值班人员必须向单位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报告,不得延误,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九)实行干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安全情况,做好记录,带班领导随时检查情况,如发现空岗要对值班人员进行处罚,一次空岗罚款50元,因玩忽职守出现问题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第二篇:
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机动车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
(二)机关车辆主要用于局领导出差、下乡等公务活动、职工福利以及其它用车。
(三)机关用车实行派车制,各股室用车一律与办公室联系,办公室主任确定派车。
(四)凡是出县城车辆一律实行派车单制度,县内用车由办公室主任安排,县外市内用车由主管局长批准,市外用车、休假期间用车由局长批准,无派车单司机不得出车。
(五)机关机动车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需经局长批准。
(六)基层税务分局车辆由分局长指定专人驾驶,机动车辆钥匙由分局长统一管理,基层税务分局一律不得将车辆外借。
(七)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证驾驶、酒后行车等违章行为。
(八)所有机动车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外出执行任务除外),不得乱停乱放,夜间入库。
(九)加强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确定专人负责。
本局系统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由办公室车管人员批准并开修车通知单,司机在维修单上签字。
结算时一律按修车通知单内容结算,由驾驶员和车管主任一起签字、验收,否则不予结算。
(十)节约用油,机关(含城区所、稽查局)实行油票加油、单车核算制度。
建立用油核算台帐,每月记录行驶里程,驾驶员领油票时在台帐上签字,加油时在油票上签字,并注明单价,月末车管主任根据加油票填制汇总清单,由办公室主任对油票、清单、台帐进行核对后签字,经局长签字后付款,及时结算。
对市局、外单位车辆加油,单独记录。
出车在外地加油的,回来后经车管人员登记签字后,由局长签字报销。
各基层单位实行总量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
(十一)机关(含城区税务分局、稽查局)车辆严格执行出车登记制度。
(十二)节假日期间,车辆管理按《廉政假日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篇:
机关工作制度
为加强机关工作规范化管理,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做到文明办公、优质服务,特制定县国家税务局机关工作制度。
(一)提前10分钟上岗,整理物品,迎接新的一天工作,下班前搞好当日卫生,上班实行签到制度,不准迟到、早退。
(二)禁止在楼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
(三)上班时间不准串岗和私自外出。
(四)工作中必须做到文明礼貌,女同志着装不许戴大的耳环,不许浓装艳抹、染指甲。
男同志不得佩带任何饰物,不得留长发。
(五)不准大声喧哗和嬉笑打闹,不准嗑瓜子,吃零食;除集体活动外,任何时间不准在办公楼内打扑克、下象棋及各种赌博活动等。
(六)不准利用微机玩游戏。
(七)要爱护公共财产和设施,损坏者由个人照价或加倍赔偿。
(八)不准带孩子进办公室。
(九)随时关灯、关水,做到节约用电,节约用水。
(十)自觉遵守活动室、娱乐室、图书室的各项制度和机关卫生制度。
第四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系统环境卫生工作,为干部和纳税人创造一流的工作卫生环境,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对基层单位的环境卫生要求
1、院落每日必须清扫一遍,院落及花园不允许有杂草,各种车辆物品摆放在固定地点,院内不允许有垃圾物,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有适量盆花摆放。
2、厕所必须日日清扫,定期消毒。
3、伙房餐厅必须整洁卫生,无蝇、无垢、无污迹,餐具要定期消毒。
4、宿舍被褥干净,叠放整齐,物品摆放规范,床底无杂物,不允许堆放脏衣脏物,地面、床底必须每日清扫一次,墙壁不允许有贴物(税收宣传画除外),橱顶不允许堆放物品。
5、办公室地面必须每日清扫,保持整洁,室内无尘。
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适量盆花摆放。
上班时间不允许开电视机。
茶具必须涮洗干净,电话、电视、微机要经常擦洗。
6、宿舍、餐厅、办公室玻璃必须干净,随时擦洗,尤其是雨后必须立即擦洗,进入冬季取暖期,每月必须擦洗一次。
7、库房(包括煤棚)物品堆放整齐,大门、牌匾要干净,字迹清晰。
8、烟灰缸、痰盂、脸盆必须按日清洗,不允许有残余脏水、污物。
县局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没有达到卫生标准要求的,按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扣分。
每次检查都要将检查结果登记在案,进行通报,表扬先进,批评落后。
(二)机关办公楼环境卫生要求
1、卫生间大便池、小便器每天下班后必须擦洗一遍。
每个周六整个卫生间用专用清洁剂清洗一遍,瓷砖墙面、隔板、门必须干净,每月彻底擦洗一遍。
门帘每周换洗一次,涮拖布池和洗水盆必须每日清洗一次,卫生间地面中午、晚上各擦一遍。
2、楼道、楼梯、楼梯扶手每天下班后擦洗一遍,楼道、楼梯内不允许有痰迹,楼道两侧门、窗也要随时擦洗。
3、会议室使用后随时收拾干净,桌椅摆放整齐,并随时通换气,不用时每个星期擦一遍,茶杯平时整齐摆放在桌面两侧,使用后用洗涤灵涮洗干净,玻璃随时擦洗,并注意关好门窗、电器。
4、局长室、接待室每天必须擦洗一次,茶杯、托盘必须随时清洗干净。
窗台、铝合金槽每天擦洗一次,玻璃每月必须擦一次,日常随脏随擦,痰盂、脸盆必须保持有清水。
5、办公室每天下班前必须擦地一遍,早晨上班前把窗台、桌面、门、茶几、电话、微机擦一遍,办公桌上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桌上不准堆放与工作无关杂物。
每间办公室必须有3盆花卉摆放在适当的位置上。
痰盂、脸盆保持干净,不允许有脏水、污物,毛巾必须洁净,抹布放在脸盆底下,橱子上面不准堆放其它杂物,玻璃每月彻底擦一次,平时随脏随擦,室内不允许有灰尘、蜘蛛网,窗明几净,每月底的周五为卫生日。
6、伙房、餐厅饭后必须把餐桌擦洗干净,地面必须天天擦洗,坐垫每月换洗一次,餐厅、门厅要保持干净。
室内不允许有苍蝇,刀具、炊具、案板用后随时清洗,保持干净。
餐具要洁净无垢、无污迹,定期消毒,厨师要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服要经常换洗。
7、宿舍卫生要求与税务所卫生标准相同。
8、招待所卫生要保持整洁、干净,客人走后要随时收拾整理,卫生间、电视机、地面、窗台、床头柜要彻底清刷一遍,床单、被罩要按时换洗。
9、娱乐室、健身房地面、窗台、玻璃、器具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整洁、干净。
10、院内车辆摆放整齐,机动车必须入库停放,无车库的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上,出入必须登记,院内花草定期修剪,清除杂草。
院落每天清扫一遍,随时出现脏物随时清除,定期用水冲涮。
11、严禁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及危险品带入办公楼内。
第五篇:
内部审计制度
根据《省国家税务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三条,结合我县国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税务人员审计工作,在县局党组和局长领导下,有关部门牵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统一组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
局党组列入重要日程,加强领导,重大事项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确保审计工作公正、合法、顺利进行。
(二)审计方式
审计方式有三种,即:
离任审计、任中审计、执法审计。
离任审计是指税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调任新职或转换工作岗位前,对其在原任或原岗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目的是对离任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作出公正的评价,是一种事后监督行为,一般在接到人事部门调动通知后进行。
任中审计是指对税务人员现在所从事的某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随机检查,目的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是一种事中监督行为。
执法审计是指对某单位或个人执行税收政策或征管质量等方面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目的是增强税务人员责任意识,依法行政,保障国家税收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财经纪律。
(三)审计事项
1、各项税收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经费收支、财务管理、财经纪律、专项工作的财务收支情况。
3、各种票证的领用、使用、管理情况。
4、廉洁从政及其他遵章守纪情况。
5、财产管理情况。
6、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审计工作。
(四)审计程序
实行审计前,牵头部门制定审计计划,报经局长批准后,分别向被审计对象及所在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针对不同审计对象,审计工作采取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内审与外查,征求意见与明察暗访、重点监督与全面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审计完毕后,由审计主管人员及时填写《税务人员审计登记表》,作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作好审计资料的整理归档,主要资料包括:
(1)审计计划或实施方案。
(2)个人述职报告。
(3)审计工作原始记录。
(4)有关证明材料、财务、财产、各种票证移交表等。
(5)审计工作总结。
(6)其他有关资料。
审计档案按照规定管理。
(五)审计结论及其责任追究
审计结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成绩充分肯定、不足限期改正、错误严肃处理、违纪依法追究。
1、属于制度不严和管理不善发生的问题,督促其制定完善措施,限期整改。
2、属于被审计人员个人责任问题,视情节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对犯有轻微错误又能主动检查纠正的被审计人员,应当本着教育从严,惩诫适度的原则,慎重处理。
4、对违法违纪案件要另行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审计人员纪律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篇:
廉政基金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全体在岗国税工作人员。
第三条年基金的形成采取按年初职工工资(前四项)5%的比例一次性从本人工资中提取,县局相应以每人提取数的两倍匹配一并存入个人廉政基金专项帐户。
第四条廉政基金实行百分考核。
如在一个年度内无违章违纪行为年终一次性作为奖励发给本人(压一年发放)。
如有违章违纪行为发生,则按本人所扣分数乘以分值扣除其相应的基金数额,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或违章违纪所扣分数超过一百分的,除扣除全部基金外超过部分再从个人其他收入项目中扣除。
违章违纪所扣资金作为县局经费使用。
分值=年基金数/100。
第五条调入人员从发薪月份起提配廉政基金。
调出、离岗、退休人员基金的提配计算到调出、离、退月份,调出、离、退时一次发给本人。
第六条违章违纪扣分标准
(一)擅自减税、免税、挪用税款的视情节一次扣10—50分。
(二)借工作之便以税谋私,到纳税户吃、拿、卡、要、报、借、占等行为,每发现一次扣10—50分。
(三)收受或变相收受企业、纳税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行为,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0—40分。
(四)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企业各种名义的馈赠、福利待遇、回扣、中介费、好处费的一次扣10—30分。
(五)违反《禁酒令》情节轻微一次扣10分,酗酒闹事一次扣20分。
(六)在工作中有为难或故意刁难纳税户和企业办税人员的,视情节一次扣10—20分。
(七)违反着装规定,风纪不严,发现一次扣2—10分。
(八)工作中不使用“文明用语”,被县局或上级检查发现一次扣2—10分。
(九)违反税务干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及其他有碍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违章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第七条税务人员违纪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收缴其违纪年度全部廉政基金。
第八条本办法由县局纪检组负责组织实施。
县局监察室、计统股、征管股、人教股、综合业务股、办公室等各有关部门共同就本办法第六条所涉及的违章违纪行为作出公平、公正、合理的鉴别,向县局“廉政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扣分建议,由管理委员会作出扣分决定。
财务部门作好基金的提取、匹配、扣除、发放等工作。
此笔资金,以职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储蓄所,存折由财务部门监管。
第九条本办法在县局党组领导监督下贯彻执行。
采取明查暗访、受理举报投诉、座谈评议、发放征求意见信、接受有关部门转来和上级移交等多种形式发现违章线索,及时查证落实,作出公证处理。
第十条本办法由县局纪检组负责解释。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