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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办事处

 

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度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

上海华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

 

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度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实施单位(公章):

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签章):

项目评价单位(公章):

上海华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章):

目录

报告摘要1

一、项目基本情况4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目的4

(二)预算资金安排及实际支出、结转情况5

(三)组织管理和实施情况5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0

二、项目评价过程11

(一)评价目的11

(二)评价方案制定过程11

(三)绩效评价原则及方法11

(四)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14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14

三、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15

(一)评价结论15

(二)指标分析17

四、取得的主要业绩23

五、存在的问题24

六、改进措施和相关建议24

七、评价报告相关附件24

报告附件1:

项目基础数据表26

报告附件2:

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27

报告附件3:

调查问卷整理及分析33

报告附件4:

访谈情况汇总分析报告37

报告摘要

近年来,本市高层建筑发展迅速,数量居全国之首,且呈大型化、多功能化发展态势。

由于建筑楼层高、功能复杂、设备繁多,部分高层建筑还存在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依据《关于印发〈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消〔2017〕218号)、《上海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沪消防委办(2015)8号文的要求,东明路街道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对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进行排查,对于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对于高层建筑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进行达标改造,强化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防御火灾综合实力。

东明路街道办安监队申请设立了2017年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改造一次性实事项目。

2017年,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总预算170.00万元,年中实际支出金额156.82万元,预算执行率92.25%,结余13.18万元已调整预算上缴区财政。

项目实施内容为15年以上房龄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改造。

包含古银杏苑:

2号、3号、4号、5号6号、11号等6幢,棕榈苑:

2号、3号、7号和20号等4幢,共计10幢高层;项目实施日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为了解该项目的实际执行效果,上海华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新区东明路街道办委托,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方式,对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改造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

经过我们对该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项目最终总得分为89.58分,按照浦东新区绩效评价等级评定标准,评价结果为“良”。

项目完成后,完成了古银杏苑、棕榈苑10幢高层的消防设施改造。

工程均顺利完工,工程无人身和设备事故,施工质量要求规范,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总体质量良好。

通过本项目的落实,替换了有故障、损坏或瘫痪的建筑消防设施,消除了高层建筑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等状况,强化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防御火灾综合实力。

本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政策配套落实到位,项目管理流程基本合规,业务操作流程规范,项目产出目标基本完成,但合同条款部分有缺失、工程完工不及时须加强时间控制。

一、主要业绩与经验

多层次进行安全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项目严把安全质量关,制定了《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工地防火措施》等一系列的质量与安全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及措施,加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与文明宣传教育工程,施工严格按规范操作。

东明路街道安监队及项目办会同物业公司、居委会对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跟踪,对施工中每道工序和各工种的实物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材料报审及资料收集工作,切实保证了项目施工安全、保证了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存在的问题

改善了消防安全硬件水平,但综合消防管理能力需提升

本项目完成,东明路街道在高层售后公房持续增配公共区域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或警铃、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引导居民家庭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或智能型烟感报警器,切实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

但要用好消防安全硬件,有效防治高层售后公房火灾,还需加强消防知识培训,加强消防演练,加强消防设施的保养,建立楼道防火责任制,提高消防信息化水平,提升综合消防管理水平。

三、改进措施和相关建议

在改善消防安全硬件水平同时,多渠道开展高层售后公房防火工作

东明路街道安监队应推动将消防安全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和社区综治中心等管理平台,建立常态化、程序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火灾隐患发现和处置机制,发展基层网格力量,培育消防安全“明白人”,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措施,提升单位、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发动市民群众和消防志愿者积极参与消防宣传、防火检查、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形成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

高层售后公房要落实“楼长”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要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要落实消防安全巡查。

同时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运用视频监控等信息技术,提高消防监管效率和风险预判精准度。

 

浦东新区2017年度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全面落实《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2014〕22号)精神,根据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浦东新区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浦财督[2018]40号)、《关于印发浦东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浦财督[2015]48号)的工作要求,推进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办事处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受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东明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明路街道)的委托,上海华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了2017年度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2014〕22号)的要求,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采取数据对比,标准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同时辅以访谈,研讨、审计等方法,对本项目的财政资金使用及其效果,实施绩效评价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目的

1、项目立项背景及目的

近年来,本市高层建筑发展迅速,数量居全国之首,且呈大型化、多功能化发展态势。

由于建筑楼层高、功能复杂、设备繁多,部分高层建筑还存在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依据《关于印发〈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消〔2017〕218号)、《上海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沪消防委办(2015)8号文的要求,东明路街道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对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进行排查,对于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对于高层建筑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进行达标改造,强化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防御火灾综合实力。

东明路街道安监队申请设立了2017年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改造一次性实事项目,安排预算资金170.00万。

2、项目主要实施范围内容及日期

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改造项目实施内容为:

15年以上房龄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改造。

包含古银杏苑:

2号、3号、4号、5号6号、11号等6幢,棕榈苑:

2号、3号、7号和20号等4幢,共计10幢高层。

项目实施日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预算资金安排及实际支出、结转情况

2017年,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总预算170.00万元,年中实际支出金额156.82万元,预算执行率92.25%,结余13.18万元已调整预算上缴财政,项目资金全部由浦东新区财政承担。

项目预算及实际支出情况详见表一、项目预算及实际支出明细表。

表一、项目预算及实际支出明细表单位:

万元

项目

预算资金额

支付金额

结余

古银杏苑消防设施改造

170.00

156.82

13.18

合计

170.00

156.82

13.18

(三)组织管理和实施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及职责

东明路街道办及下属安监队是项目的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立项、预算编制、项目的组织与管理、预算资金拨付、项目监督考核工作。

全面负责街道实事项目的领导;负责审核通过年度实事项目预算和实事项目的初步方案,提交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对未列入年度预算的新增项目和年中预算调整进行讨论审定并提交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听取监督小组和项目办的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

2.项目实施部门及职责

项目实施部门是东明街道办项目管理办:

负责街道实事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根据新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和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做好项目征询梳理、立项调整、设计论证、项目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进度管理、资料归档、协调项目设计、咨询、监理、代建、施工、审价等单位之间以及与物业公司、居委会、业主等各方面关系等相关工作。

主要承担:

(1)工程项目前期管理

参与前期项目认证制定项目方案,完成项目的立项申请和批复工作;负责确定设计单位,并做好施工图的送审;负责办理相关规划、消防、防疫卫生、环保等部门的报批手续;负责按照《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

(2)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管理

工程项目招标完成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安监队及项目办负责与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物业公司、居委会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会同设计、监理、质监有关人员参与图纸会审、材料验收;负责监监督工程施工准备及施工过程,检查工程质量与进度,并收集好施工阶段的技术档案资料;施工完毕后,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进行验收;负责组织工程审价及竣工备案,完成工程档案等整理归档工作。

项目协助单位及职责:

委托上海公信中南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提供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及审价工作;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投标代理及代建工作;由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监理工作;上海石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施工工作。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的组织及管理流程如下:

1)项目立项申报流程

安监队深入基层调查根据实际需求,编报下年度项目计划

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项目办汇总

报请街道办主要领导审核

经街道党政办公会议审议后,报新区相关部门初审,开始立项

安监队编制立项报告(立项理由、工程建设概况、工程建设周期、资金预概算)并填写建设工程项目申报表,申请立项

与新区财政部门及新区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申请列入建设计划,财政局及相关部门经过审核,批复同意后,该项目正式立项

安监队将区财政局审批通过后的预算项目委托给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出图。

2)项目管理及实施流程图

施工图纸确认

项目办委托有资质的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

进行公开招标、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中标公告,发送中标通知书

建设方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

项目办会同安监队选定监理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包括质量、安全、工期等内容),监理单位备选库由区财政局牵头,通过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形成

施工方进行施工、同时项目办会同安监队在招投标、施工、监理、审计等过程中全程参与各方的协调管理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履约评价(包括阶段评价、综合评价、保修期满评价

施工结束后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有室内装修、粉刷的项目还需要出具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项目办牵头,组织平安办、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物业公司、居委会监理单位进行项目验收,监理单位出具验收报告

3)项目各服务单位(见表二)

表二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明细表

序号

子项目名称

中标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造价咨询单位

审价单位

1

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改造

上海石化消防

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百通项目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沪港建设

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公信中南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4)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架构图

 

 

5)工程现场施工总流程图

施工准备→支架制作安装→喷淋系统管理安装→报警系统配管→报警系统配线→设备安装→系统调试→消防工程验收→消防人员培训→消防工程移交。

3.项目相关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方面。

项目单位制定了《东明路街道办“三重一大”制度》、《东明路街道办财务管理制度》、《关于经费报销的规定》、《公务卡使用规定》,同时制定了《预算业务控制流程》、《收支业务控制》、《采购业务控制》、《资产业务控制》等内控制度,明确了资金申请所需凭证支付程序及控制,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项目管理方面。

项目单位制定了《东明路街道实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了街道实事项目的管理机构以及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对项目的管理流程、资金拨付、审计评估、资料归档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施工单位制定了《工程施工方案》、《项目部的组成和管理》、《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工地防火措施》等,对工程人员、技术、管理、后勤都做了明确规定,有力保证了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总目标

2017年度,东明路街道办通过投入170.00万项目经费,对古银杏苑:

2号、3号、4号、5号6号、11号等6幢,棕榈苑:

2号、3号、7号和20号等4幢,共计10幢15年以上房龄高层售后公房高层的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强化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防御火灾综合实力。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上述总体目标,本项目应完成年度绩效目标(见表三):

表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序号

绩效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比率

1

计划完成10幢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改造

已完成10幢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改造

100%

2

工程各方均签订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廉政建设责任书

工程施工及造价咨询单位均签订相关现任书

100%

3

工程验收一次性合格

工程验收均一次合格

100%

4

工程完工均按合同约定完成

工程均未及时完工

0%

5

施工安全无事故

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

100%

6

加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没有居民投诉

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居民投诉

100%

7

工程建设廉政无违纪

施工过程中无违纪

100%

8

施工现场治安无违法事件

施工过程中无违法事件

100%

9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到位无污染

施工过程中没有造成周围环境污染

100%

10

工程监理规范

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规范

100%

11

提升小区防御火灾能力

已提升小区防御火灾综合能力

100%

二、项目评价过程

(一)评价目的

1.摸清本项目资金投入、产出及绩效状况,并提供科学决策的客观依据;

2.通过绩效评价转变政绩观念,客观、公正地评价本项目绩效,总结项目开展的经验;

3.通过绩效评价,完善本项目的财政政策,优化、公平资金的配置及资金支出结构。

(二)评价方案制定过程

本公司明确了小组成员分工和职责,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收集本项目立项、实施过程中有关的文件、资料,通过走访东明路街道办安监队及项目办负责项目实施的人员,了解项目的实施范围和对象、项目组织和管理情况、项目的实施流程,查阅了项目预算资金的批复和拨付情况。

通过上述对本项目第一手资料的收集和调研,为评价本项目决策的战略性与可操作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核实东明路街道办2017年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的立项,工作方案制定,公示及意见征询,选择施工、监理、设计、审价等单位,施工全过程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反映项目实施的效果及状况,本公司按照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2014〕22号)及其他有关绩效评价文件的要求,遵循绩效评价指标相关性、可比性、综合性、重要性和经济性等原则,设计本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各个评价指标的权重、评分标准和评价细则,明确社会调查的内容和范围,形成本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三)绩效评价原则及方法

1.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

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

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

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根据以上原则,绩效评价应遵循如下要求:

(1)在数据采集时,采取客观数据,主管部门审查、社会中介组织复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形式,以保证各项指标的真实性。

(2)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提高评价报告的公信力。

(3)绩效评价报告应当简明扼要,除了对绩效评价的过程、结果

描述外,还应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并就共性问题提出可操作性改进建议。

2.评价依据

(1)《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2014〕22号);

(2)《关于印发浦东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浦财督[2015]48号);

(3)《关于开展浦东新区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浦财督[2018]40号);

(4)浦东新区2017年财政支出项目申报情况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7)上海市即有高层住宅简易喷淋、警报装置、消防警示标识和楼层标识设置技术要点(上海市消防局);

(8)《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9)《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1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

(15)招投标、合同等项目文件、资料;

(16)东明街道办项目明细账及凭证等财务资料。

3.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

指标体系包括评价指标表和基础表两部分,评价指标表是评价的依据,基础表是支持评价的基础数据,由被评价单位负责填报。

评价组按照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工程类实事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等特点,结合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施工计划;对项目每家服务单位资格审核,项目招投标工作、工程档案管理等工作实施的规范性,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保证工程按时按量完成,质量做到“验收一次性合格”;保证工程款支付的规范性、及时性、足额性,设计对应的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方面进行设计。

在决策类指标设计上主要考察项目是否符合相应的国家、市级政策,立项是否科学、绩效目标是否合理;管理类指标方面,由于本项目资金为工程建设类资金,主要抓住工程施工过程来设计资金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和实施管理;绩效类指标方面,评价组从项目主要目的入手,结合工程类实事项目等特点设计相对应的产出、效果、影响力指标,包括工程施工完成率、工程质量合格率、小区居家满意度、提升小区防御火灾能力等。

4.评价方法

本项目在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和公众评价法。

在评价过程中还将采用现场勘察、档案法获取相应数据采取数据对比,标准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同时辅以访谈、研讨、审计等方法

5.评级标准

根据《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2014〕22号)

的规定,绩效项目评分90分-100分(含90分)为“优”;75分-90分(含75分)的为“良”;60分-75分(含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四)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1.文献和资料研究:

收集项目立项依据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文献资料,还抽取了部分项目资料进行研究;

2.资金和财务合规性检查:

取得了财务制度、项目资金的审核程序等相关资料,并且抽取了部分财务凭证进行检查;

3.访谈:

组织2-3次的相关各方(街道安监队、项目办、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居委会等)集中访谈,同时针对重要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访谈。

通过对利益相关方的细分,针对性地进行深入细致的访谈、了解,有效掌握项目情况、项目效果以及不足,尤其是各方关注的核心问题,进而得到相关各方如何改进后续项目质量、确保项目长效运行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并将这些情况,整理反映到评价报告中;

4.现场考察和调研:

根据评价需要,本公司随机抽取几个项目

进行现场走访,针对座谈中所发现的成绩、问题以及各种情况,进行确认和详细了解,并在现场考察中进行实地调研,进行现场访谈,从而真实、有效地掌握项目第一手资料;

5.公众问卷抽样调查:

本次绩效评价的问卷调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向小区业主实际发放问卷50份,回收问卷50份,有效问卷50份,问卷回收率为100%,有效率为100%。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拟定评价方案,制定评价计划

本公司根据对项目资料的初步了解,拟定评价方案,确定需要收集的资料清单以及制定评价工作计划和评价指标体系表,并且经过专家评审对评价方案进行完善。

2.根据工作计划,收集相关资料

根据拟定的工作方案,本公司通过取得相关部门提供的各种材料,及访谈,问卷发放调查,财务资料抽查等方式,全面的取得评价所需的相关材料。

3.资料整理及综合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本公司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工作方法,对所掌握的项目第一手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讨论,根据指标体系表进行打分,初步形成本项目的绩效评价结论。

4.撰写与复核绩效评价报告

本公司根据对项目资料整理、分析形成的结论,撰写和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绩效评价项目三级复核管理机制的要求,绩效评价报告必须从资料收集、数据分析、整理以及报告撰写等各方面采用内部复核程序,以避免舞弊及差错事项的产生,从而保证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并能够客观、公正、准确反映本项目的实际情况。

三、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及访谈,对“2017年度15年以上高层售后公房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本项目评价总得分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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