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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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修订
闽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修订)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运用本专业知识和技能所进行的全面的综合训练。
为了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规定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要求
(一)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严谨的学风和独立的工作能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
(二)培养学生独立地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提高学生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基本能力;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三)文献综述是科研训练的一个基本环节,也是毕业论文(设计)的一项基本功训练。
通过写文献综述,有利于学生学会收集信息,积累知识,了解论文选题的国内外研究动态,进一步明确研究范围和重点。
要求每个学生在查阅文献的基础上,写出不低于3000字的文献综述。
(四)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图纸绘制、实验数据、各种标准资料的运用和引用都要符合规定。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要写出3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其外文摘要(术科类专业外文摘要暂不作要求),按学校统一规定的格式书写或打印,文科毕业论文字数一般一般要在8000字以上,理工科专业毕业论文字数一般要在6000字以上。
毕业设计是完成“作品”、“课件”等非文字材料的,应附上相应的文字材料说明。
要求概念清楚、内容正确、条理分明、书写工整、语言流畅、文章结构严谨。
二、组织工作
(一)各院(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成立答辩委员会,各专业教研室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运行。
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
确定题目、学生选题、开题论证、下达论文(设计)工作任务书、拟定工作进度计划、社会调研、实习实验、收集资料、制定论文纲目(设计方案)、撰写论文(完成设计)、指导教师审阅论文正文(设计说明书图纸)、答辩、评定成绩,各专业对学生毕业实践环节进行书面总结、推荐优秀论文、专家评审、材料存档。
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组织工作由有关教研室负责,并在学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前三个月提出工作计划(包括指导教师、命题、要求、分组、进度安排、工作地点等),由院(系)分管领导审批。
(三)院(系)分管领导组织有经验的教师成立课题遴选小组,统一审定各专业上报的课题并适时组织有关教研室研究落实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四)课题确定后,报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备案,由各专业相关教研室负责向学生公布,并作选题指导,介绍课题的内容、特点和要求等,组织学生自愿选报。
(五)各专业相关教研室应选派讲师(或相应职务)以上的教师担任指导工作,亦可安排少量的助教协助指导,外籍指导教师也应符合这一要求。
(六)毕业生有需要到校外企事业单位结合生产实际进行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校外单位同意接受做毕业设计(论文)的邀请函,院(系)与指导单位签署指导协议和安全协议,学生与院(系)签署安全协议,经教研室研究,并报院(系)领导小组审批,方可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
各院(系)应严格控制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人数,总数一般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20%。
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校内外教师联合指导,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制。
校外协作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每人一次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二人。
接受我校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单位须是我校的教学实践基地单位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且必须具备能够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
(1)合适的题目;
(2)合格的协作指导教师;(3)能顺利完成课题的场所、仪器设备、资料及相应的安全保障条件等。
各院(系)应与校外指导单位签订正式的《协议书》,《协议书》应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管理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各院(系)应对校外指导单位的培养条件、师资水平、管理学生的能力等进行认真的考察、鉴定,从而确认接受我校学生单位的培养资格,不能允许学生到不具备培养资格的单位去做毕业设计(论文)。
(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在第四学年。
持续时间应安排6—8周,有条件的专业可安排一个学期。
毕业论文(设计)的动员、选题、指导教师确定、任务书下达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应与毕业实践、实习环节有机结合,统筹安排。
(八)在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之前,各院(系)应进行思想动员,阐明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同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尤其要加强组织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
(九)各院(系)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要着重做好选题、中期检查、答辩三个阶段的检查工作,并填写检查表,提交检查情况报告或工作总结。
(十)各院(系)应组织拟定本院(系)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大纲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命题与选题
(一)命题
⒈命题原则
命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反映本学科的专业特色,既瞄准科技前沿又具有所学课程的知识、能力训练。
命题应尽可能做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体现学科的发展性和应用性,同时不超过本专业教学大纲的要求,坚持每人一题,指导教师可将大而难的题目化解为若干子题目,从而成为学生可独立完成的课题。
命题应注意题目的不断更新与类型的多样化,同一专业相继年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命题,年更新率应不低于80%。
⒉命题的审核
毕业论文(设计)由各专业教研室组织教师命题,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报院(系)分管领导审批。
课题确定后,报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备案。
⒊命题的时间要求
经批准的毕业论文(设计)命题,应在学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前一个月向学生公布。
指导教师在实际指导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改命题,如确需更改者,应按命题的审核程序进行。
(二)选题
选题结合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生原则上应在各院(系)公布的命题范围内选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特长自拟题目。
自拟题目必须经指导教师认可,并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经分管院(系)领导批准,报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备案。
毕业论文(设计)要求50%以上在实验室、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完成(包括不同专业的毕业汇报演出、作品展示、社会调查报告等)。
⒈选题的原则是:
价值原则:
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或应用开发价值;
兴趣原则:
本人对选题具有浓厚的兴趣与探索研究的积极性;
能力原则:
本人应基本具备完成该选题的条件与能力。
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
二人或二人以上合作课题的,要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毕业论文要分开撰写,论文撰写时,要标明本人在课题研究中所负责研究的内容及其在整个课题中所占的分量,使每个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
⒉选题的性质分类:
联系科研实际的课题、联系生产实际的课题、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课题、假想的课题。
四、指导
(一)指导教师的资格
⒈各院(系)要组织一批学术水平较高且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鼓励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指导教师与指导的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
8。
⒉提倡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相关管理干部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但一般应有本校教师负主要责任。
⒊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院(系)负责审查。
(二)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是搞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关键,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端正学风,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育人放在首位。
⒈根据教学要求选择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经遴选确定后,编制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审核、院(系)分管领导审定后,下达给学生。
任务书的内容包括目的、任务、原始资料、工作程序、日程安排、成果要求以及主要参考文献。
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院(系)分管领导审定后作为正式任务书,在学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前一周内发给学生。
⒉指导学生选题和向学生作开题报告。
组织好调研、实验等各项准备工作。
⒊审批学生拟出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及时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
发现学生有因课题的份量或难度不当而过早完成或难以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趋势,必须及时作出适当调整。
⒋指导学生查阅中、外文献资料;要求学生写出毕业设计(论文)的文献综述。
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文献综述的水平,均作为评分的依据之一。
⒌制定指导计划,撰写指导记录,指导过程中,坚持把培养人放在首位,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坚持教书育人,从思想上和业务上严格要求学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把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学风贯穿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指导教师必须将临场指导时间安排预先向学生公布。
⒍负责督促检查学生的考勤情况;考察学生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写出评语,参加答辩,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和评语提交答辩委员会。
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评语要明确、具体,避免千篇一律,写出的评语不少于100字。
⒎在外单位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应代表学校同外单位一起,落实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准备工作,处理论文(设计)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⒏重视和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好就业与教学工作的矛盾,努力减少和消除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冲击和不利影响。
(二)为了检查学生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督促学生全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教研室和院(系)要进行中期检查,其检查结果可作为评分参考。
撰写中期检查总结,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三)首次独立承担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应认真做好指导的准备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部分,提请由教研室讨论,指导过程中的问题由经验丰富的教师协助解决。
五、纪律
(一)学生应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认真进行准备,不得剽窃抄袭他人的成果,不得虚构编造实验数据和社会调查资料;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场所工作,以便指导和考核。
(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
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者,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
学生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三)学生实行考勤制度。
对于迟到、早退以及旷课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其迟到、早退次数以及旷课时数均须记入考勤表,并与工作表现评分相联系。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旷课累计达到我校学籍管理规定者,则依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条例处理。
(四)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一般不准请假。
必须请假者,应在不影响完成任务的前提下,首先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再按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批。
(五)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的1/4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
(六)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按计划开展指导工作。
对连续2周时间不从事与论文指导相关工作的指导教师,各院(系)要给予批评纠正;对于严重影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或失职的指导教师,视其程度,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各院(系)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生考勤工作和校纪校规教育,并适时组织人员检查。
对于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
(一)文科各专业毕业论文的写作程序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1)阅读文献、收集资料;
(2)拟定写作提纲;(3)撰写初稿;(4)修改定稿。
文科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要求观点正确(含明确)、论证充分、资料翔实、文字流畅简练、布局合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独到见解;一律采用文内图表,引文出处和注释一律采用文尾注;用A4纸打印,格式规范,标点符号正确。
(二)理工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程序大体分为五个阶段:
⒈阅读文献、收集资料;⒉工程(工艺)设计或实验(试验)研究;⒊理论分析和技术经济分析;⒋撰写设计报告或论文初稿;⒌修改定稿。
理工科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设计方案合理、立论准确、理论分析和技术经济分析充分、实验(试验)和计算的方法正确、各方面的数据可靠、图表规范清晰、文字表达语言流畅简练准确;原则上采用文内图表,不能采用文内图表的制图、制表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而定,以附件的形式附在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后,引文出处和注释一律采用文尾注;用统一印制的毕业论文纸以黑色墨水笔书写或用A4纸打印,格式规范,标点符号正确。
(三)毕业论文(设计)格式为:
⒈题目;⒉作者(××院(系)××专业××届×××学号×××);⒊指导教师(导师的姓名、职称);⒋中英文摘要(中文300字左右)、关键词(3—8个);⒌目录;⒍前言(引言);⒎本论(正文);⒏结论;⒐注释;⒑参考文献;⒒必要附件。
(四)参考文献引用的格式按《闽江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或(哲学社会科学版)的要求进行。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一)评阅
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后除指导教师进行审阅外,必要时还应聘请同行专家(或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
重点是审查学生掌握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等综合应用情况,同时还应审查毕业论文(设计)的文字表达、绘图质量、计算与结果的分析等方面毕业生所达到的水平情况,特别是应考查学生完成课题过程中创造性工作能力及表现。
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填写评定表。
指导教师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⒈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了课题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
⒉学生是否具有从事设计、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⒊学生是否按任务书所提出的要求及时间,独立完成了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所规定的任务;
⒋毕业论文(设计)完成的质量和在完成过程中所表现的创造性和工作情况;
⒌答辩情况及独立工作,独立思考,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和与他人合作交往能力情况;
⒍学习态度,毕业论文(设计)中所表现出来的工作、学习纪律情况。
(二)答辩
⒈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答辩。
由各院(系)成立5至7人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负责指导本院(系)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由各专业教研室成立由3—5人组成的答辩小组,由答辩小组长具体组织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⒉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前,教研室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必要的交流,取长补短,为答辩做准备。
⒊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准予答辩:
按教学计划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并经指导教师审定签字;经评阅人评阅,并向答辩小组介绍。
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程序是:
①答辩人简要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原因、研究价值、主要内容和观点以及自己的突破(含新观点);②答辩小组成员提问和学生答辩;③答辩小组写出答辩评语、评定成绩,填写答辩成绩评定表,报院(系)答辩委员会审定。
⒌答辩前,答辩小组要专门开会研究,统一答辩要求,明确评分标准等。
⒍答辩时,除就课题中有关问题进行质询外,还应考核学生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的设计及计算方法、实验方法、测试方法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答辩应有记录。
⒎在校外生产、科研等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若委托所在单位进行,本专业教师要参加,并把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的要求事先通知有关单位,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学校所制定的原则,并按学校的规定执行,以便统一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
⒏院(系)答辩委员会抽查学生答辩,并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
(三)成绩评定
⒈评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评语相结合的办法。
⒉评分要严肃认真,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力求反映学生真实的业务水平。
各教研室根据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成绩及评语,结合答辩小组给学生的答辩成绩及评语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参考评分标准,初步确定学生的成绩。
各院(系)根据各教研室上报材料,组织教研室主任复审,最后由答辩委员会出具评审意见。
⒊总的评分要形成梯度,呈正态分布,优秀率严格控制在12%以内。
⒋各院(系)应组织各专业按论文和设计两类统一拟订各级成绩相应的评语标准,使同一成绩等级的设计(论文)在评价上大体一致。
评语内容应包括研究成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论据是否充分、可靠,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主要优缺点等。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评定表、答辩成绩评定表、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必须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由教研室保存,一份附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中,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必须在答辩全部结束,经院(系)审批后,统一向学生公布,任何个人均不得擅自向学生透露。
成绩公布后,若更动学生成绩,必须经答辩委员会集体研究,并报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批。
成绩不及格的按学籍规定处理。
八、毕业论文(设计)的装订、归档、总结
(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要装订成册,存放所在院(系)。
各院(系)要有人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并有明确岗位职责。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装订顺序为:
⒈封面;⒉题目审批表;⒊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⒋开题报告;⒌中期检查表;⒍指导教师评定表;⒎评阅教师评定表;⒏答辩记录表;⒐答辩成绩评定表;⒑答辩委员会决议书;⒒学生毕业论文(设计);⒓附件(译文、原文复印件等)。
(三)文献综述与装订的毕业论文(设计)一并归档。
(四)每专业推选若干篇质量较高、有独立见解或有创造性的毕业论文(设计),经审核挑选后,由教务处汇编《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
(五)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院(系)要组织有关教研室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绩,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由教研室负责整理,报院(系)审阅,交教务处备案。
九、附则
(一)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教务处可根据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需要,对本《规定》未尽事宜制订单项规定或补充规定。
附件:
闽江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
闽江学院教务处
二O一O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