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工程项目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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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工程项目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风电工程项目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大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工程管理水平,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积极性,控制工程进
度、质量和造价管理,保证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地按计划投
产,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
核办法》[2010]4号文,并参考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
定》等相关制度,结合大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全部新、改、
扩建工程项目。
第二章考核标准
第四条安全考核标准
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应完善、有效,管理责任明确,安
全文明施工状况良好。
项目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发生人
身死亡事故,不发生因本单位责任造成的重大电网事故,不
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本单
位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溃坝和水淹厂房事
故。
第五条质量考核标准
质量管理体系应完善、有效,管理责任明确,杜绝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
准,当年完成工程项目的分项(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
为100%,风电项目优良品率建筑工程≥90%、设备安装工程
≥95%。
第六条工期考核标准
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工期控制措施有效,除批准的计
划调整外,确保实现年度形象进度及里程碑(或关键节点)
计划。
第七条造价考核标准
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及时、准确,完成年度项目或工程量
计划;新签订合同费用额控制在执行概算以内;单项工程结
算费用额控制在执行概算以内;不发生重大合同变更和索赔
事项;严格控制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三条考核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安全管理、
质量管理、工期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五项内容。
第八条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按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进
行单独考核。
项目管理只考核质量管理、工期管理和造价管
理三项内容,每项内容分值分配考核目标全部完成,总得分
为350分,每分分值需按公司分配给每项工程的奖励金额来
具体推算(每分值=奖励总额÷350分)。
年度考核得分低于
200分时,不予兑现年度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奖励。
第九条建设项目按期或提前实现重大里程碑(或重大
工程形象)进度目标的,可视具体情况预支部分奖励费用,
预支金额不应超过当前工期阶段目标考核奖励分配总额的
60%。
工程进度分配比例额详见集团公司《项目管理目标考
核管理规定》Q/CDT2031202-2009附录C风电工程栏目表中
规定。
第十条项目在建设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本
年度项目全部目标考核奖励:
(一)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影响者;
(二)未能按批准的里程碑进度计划实现,并造成严重影
响者;
(三)未经上报审批造成项目总决算突破执行概算者,或
经上报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审批项
目总决算仍突破执行概算10%目标上线者;
(四)项目投产(半数风机以上投产发电)或竣工投产目
标无法完成者;
(五)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严重违法乱纪现象,并造成严
重影响者。
第十一条评分实施细则
本办法中质量管理、工期管理和造价管理除以下几项硬
性强化规定分值外,其他考评内容参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办法》[2010]4号文中附表一之规定
执行。
(一)质量管理共100分。
1.分项(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达不到要求,每
低1个百分点扣10分,优良率达不到要求,每低1个百分点
扣5分。
2.质量巡视和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未认真落实的,
一项未整改的扣5分。
3.其他细化质量考核标准参考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
量检查评价管理规定》Q/CDT2030503-2009相关内容来执行。
(二)工期管理共100分。
1.未实现重大里程碑进度计划(非无法抗拒客观因素存
在因素),但经过合理安排穿插最终实现首批机组如期并网
发电的,可以不予考核和奖励;若形成制约因素最终导致首
批机组并网发电时间延期,但项目投产或全部竣工投产目标
仍可完成者,扣2分/天;项目投产或全部竣工投产目标无
法完成者,取消参评奖励资格。
2.未实现关键节点的形象进度,每个节点的进度每延
后一天扣1分/天。
3.在工程建设中每发生一次工程暂停令按5分/次进行
考核,整改不及时对工程进度工期造成影响者,将对责任方
进行20-50分处罚并上报公司进行结算备案,在最终结算时
将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扣罚。
4.每个项目在核准阶段以周报表形式汇报项目进展情
况,项目开工后以日报和周报形式进行汇报,未完成工程报
表(日报、周报、月报、年报)、总结(季度、半年、年度)
及工程管理部要求的其它汇报材料,每延后一天扣1分/天。
(三)造价管理共100分。
1.未经批准工程造价超过执行概算(非无法抗拒因素存
在者),扣100分,超过执行概算目标10%者,取消全部参评
奖励资格。
2.未完成年度投资或工程量计划,未完成率(未完成投
资额度除以年度投资计划)每1百分点扣1.5分。
3.主要单项工程投资超过执行概算,超额率(合计超额
投资除以相应执行概算投资)每1百分点扣2分。
4.主要合同发生重大变更和索赔事项,费用比率(变更
索赔增加费用总额除以合同总额)每1个百分点扣2.5分。
5.对人为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每发生一起扣30分,
并视影响后果保留对其进行追加处罚的权利。
第十二条加分标准共50分。
(一)接入系统受电,比计划时间每提前一天,奖2分/
天,最高奖励分值为20分。
奖励对象是包括项目部、工程
管理部接入系统专业人员以及其他为推动接入系统进度做
出贡献者。
(二)工程实现首批并网发电或项目投产目标者,每提
前一天奖励2分/天;工程实现全部投产目标者,每提前一
天奖励1分/天,最高奖励分值为
20分。
(三)工程实现达标投产,竣工决算投资实现节余,每
节余5%(节余投资除以执行概算投资),加5分,最高奖励
分值为10分,并参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目标
考核办法》[2010]4号文中第十六条规定,另行额外奖励。
第十三条工程综合管理
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理顺工作关系,共同推
动项目建设目标如期实现,结合公司多项目集中管理的实际
工作模式,特规定了一些经济考核细节,与本公司所有管理
人员奖金兑现挂钩,不再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工程
管理考核内容参照公司《大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经济责任
制考核方案》执行。
第十四条项目进行重大设计方案优化并使执行概算投资水平显著降低的,可另行申请工程优化设计奖励。
奖励对象是提出方案的有功人员,其奖励的最高金额为10000第十五条项目管理目标是相互关联、互为依存的,需
元。
要公司各个部门间相互协调,统筹安排,共同促进。
对片面
追求单项目标致使其他管理目标产生重大偏差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
金。
各部门间考核细则参照《大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经济
责任制考核方案》来执行。
第四章考核方式
第十六条按照《大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
考核方案》规定,期末根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各项目组
负责人及成员进行考核及奖励。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工
作,负责提出工程项目管理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和考核意
见。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奖励应根据工程管理
人员在实现管理目标中承担责任大小和做出贡献多少进行
分配,并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领取手续。
第十九条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物资代理
等参建单位的考核奖惩办法,在工程合同中明确后,由项目
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另行考核兑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