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球团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006.docx
《016球团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006.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16球团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006.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016球团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006
球团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版本:
3/修改:
2
编号:
XWH-QT-AQ-016
受控
2014-10-7发布2014-10-7实施
批准:
郭勤宇审核:
闫登坤编制:
薛红陈业飞
球团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球团部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为了控制、降低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球团部。
2.2申办危险作业审批的项目
2.2.1厂内动火作业:
在煤气区域等易燃易爆区域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有限空间作业:
进入设备内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封闭半封闭水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破土作业:
进行的内部或在公司其他地点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2.2.4临时用电作业:
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高处作业:
按照《高处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起重吊装作业:
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起重吊装作业。
2.2.7断路作业:
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2.2.8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第三条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1.安全生产委员会
1.1编制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2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根据实际界定危险作业的范围;
1.3监督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的执行,对不遵守许可制度的单位进行督导,开具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绩效考核。
2.组织工作(施工)负责人(包括到球团工作的外委单位)
2.1对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特殊危险性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审查批准。
2.2危险作业前组织或参与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
对危险作业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3认真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对在本区域内进行的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审批作业许可证。
3.审批人员的职责
3.1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3.2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3.3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4.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4.1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4.2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4.3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
4.监护人的职责
4.1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2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
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5.作业人员的职责
5.1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5.2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5.3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第五条从事危险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
第六条危险作业管理的内容
6.1动火作业
6.1.1在易燃易爆场所、装置、容器、输送管道、储罐等部位或其他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6.1.2煤气区域、煤气管道的动火作业;
6.2有限空间作业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6.3破土作业
6.3.1破土作业的范围
6.3.2挖土、打桩、埋设接地极或铺桩等,入地深度0.4米以上者。
6.3.3挖土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者。
6.3.4利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不包括在料场平时生产工作整理场地)。
6.3.5动土作业必须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不准以口头形式传达,否则,都按违章作业处罚。
6.3.6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必须由作业负责人办理,必须经工程部审查批准,具体办法由工程部出台相关规定。
6.3.7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标明破土地点、范围、深度、并画上简图,附有文字说明。
6.3.8如破土作业有可能影响到工艺管线、公用工程,必须由召集相关单位、部门共同确定动土安全方案。
6.4临时用电作业(平时的每天进行的焊机接拆,按照一下规定执行,不必每天提出申请)
6.4.1非电工严禁进行包括拉接、拆除电焊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等的用电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办理。
6.4.2检修(大修)时,要安排专人负责拉接、拆除临时用电线,保证用电安全。
由生产部办理安全作业许可,生产部负责人进行审批。
6.4.3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
6.4.4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配上触电保安器,以防止触电事故。
6.5高处作业
6.5.1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6.5.2进行15米(含1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凡经高处作业特殊培训的岗位人员(如登高架设工、供电线路外线工等)在正式巡检路线进行正常高处检查的人员等不需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6.5.3高处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6.5.4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疾患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6.5.5作业人员应熟悉高处作业有关的安全知识,掌握操作技能。
各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6.5.6应制定应急预案,其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下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6.5.7高处作业人员应使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在进行高处移动作业时,应设置便于移动作业人员系挂安全带的安全绳。
6.5.8劳动保护服装应符合高处作业的要求。
对于需要戴安全帽进行的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帽带。
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6.5.9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
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工具在使用时应系有安全绳,不用时应放入工具套(袋)内。
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确需进行交叉作业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其中对于坠落高度超过24米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安全防护。
6.5.10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不得在高处休息。
在石棉板、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方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
6.5.11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脚手架。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6.5.12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应完好,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
6.5.13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5.14遇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恶劣气象条件(如六级风以上、雷电、暴雨、大雾等)时,严禁露天高处作业。
6.6.起重吊装作业
6.6.1从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办理安全作业许可,所属生产部负责人审批。
6.6.2作业单位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并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和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工作现场。
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6.6.3夜间吊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6.6.4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吊车驾驶员作业期间身体状况要良好,精力要集中,不准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以免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6.6.5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
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6.6.6起重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性能、操作规程、指挥信号和安全要求。
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禁止无人指挥或多人指挥。
要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
6.6.7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
6.6.8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高压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
1KV以下的距离≥1.5m;10KV的距离应≥2m;35KV的距离≥4m。
6.6.9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物件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
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以防吊机载荷不均,造成吊机倾覆事故。
6.7断路作业
6.7.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审批许可。
生产部范围内断路由生产部负责人进行审批许可。
公司道路由保卫处进行审批许可。
9.2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9.3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作业审批许可并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
9.4断路时,施工单位应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栏杆、断路标志。
9.5断路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示牌,夜间应悬挂红灯。
9.6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经申请断路检查核实后,负责报告保卫处,并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作业结束,恢复交通。
9.7断路作业应按审批许可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审批许可,变更的内容,扩大作业范围转移作业部位。
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七条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现场检查,制订安全措施;
作业单位以工部为单元,外工单位以签订合同的单位为单元,单位作业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作业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作业现场认真检查,对作业过程开展风险评估,对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工作危害,制定并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2.填写作业许可证:
每个单元的作业具体负责人填写许可证上有关内容。
3.安全措施确认签名:
安全措施分别由监护人和作业人员检查确认,并签名。
4.生产部安全审查:
根据各单位资质,负有安全生产职责单位的安全员到现场检查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审查签名,球团部的安全员负责监督审核。
5.审批:
生产部部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签发作业许可证,准许作业。
必要时特殊危险作业需经有关管理部门会签提出审核意见。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抵触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第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部分安全作业许可审批样本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第联共三联
编号
作业单位
所属单位
设施名称
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内容
监护人员
准入人员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确认
安全信息确认(√)
是
否
签字栏
1
作业人员作业安全教育
作业负责人:
准入人:
监护人:
2
检测的仪器和人员
3
测定用仪器准确可靠性
4
呼吸器、梯子、绳缆等抢救工具
5
通风排气情况
6
氧气浓度、有害气体检测结果
7
照明设施
8
个人防护用品及防毒用具
9
通风设备
10
其它补充措施:
检验结果
检验人
签字:
进入前
时间:
氧含量:
爆炸性:
毒物:
定期
检测
时间:
氧含量:
爆炸性:
毒物:
时间:
氧含量:
爆炸性:
毒物:
时间:
氧含量:
爆炸性:
毒物:
时间:
氧含量:
爆炸性:
毒物:
检修项目负责人意见:
签字:
生产部负责人意见:
签字:
作业时间人员撤离安全确认
作业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作业负责人签名:
作业完成时间:
年月日时分
人员进入及作业完成人员撤离情况:
临时用电作业审批表
第联共三联
编号
申请作业单位
作业名称
用电单位
用电地点
用电设备及功率
电源接入点
工作电压
临时用电人
电工证号
临时用电时间
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人签名
1
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2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3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4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
5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6
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大于0.7米
7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
8
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9
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
10
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
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11
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危
害
识
别
作业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电气主管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生产部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
送电开始
签名:
电工证号
年月日时分
完工验收
签名:
年月日时分
高处作业审批表
第联共三联
编号
施工单位
所属单位
施工地点
作业内容
填写人
作业人
开工时间
年月日时分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人签名
1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2
作业人员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3
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所用工具系有安全绳
4
工具不用时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
5
使用的脚手架、吊笼、防护围栏、梯子等符合安全规程
6
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
7
在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时需铺设牢固的脚手板
8
高处作业有充足照明
9
30米以上进行高处作业应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10
高处有尘、毒危害的作业人员佩戴:
A.过滤式呼吸器B.空气呼吸器
补充
措施
危害
识别
高处作业负责人
意见
现场安全负责人
意见
生产部负责人审批
意见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完工验收
年月日时分
签名:
破土作业审批表
第联共三联
编号
作业单位
所属单位
施工地点
作业内容
填写人
开工时间
年月日时分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人签名
1
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
电信电缆已确定,保护措施已落实
3
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4
已按施工方案图划线施工
5
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6
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7
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
A.梯子;B.修坡道
8
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9
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
10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补充
措施
危害
识别
施工作业
负责人意见
作业现场
负责人意见
动力部、自动化部等
会签单位意见
生产部/工程部
负责人审批意见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完工验收
年月日
时分
签名:
断路作业审批表
第联共三联
编号
作业单位
所属单位
施工地点
作业内容
填写人
开工时间
年月日时分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人签名
1
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2
路口设置交通栏杆、断路标志
3
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示牌,夜间应悬挂红灯
补充
措施
危害
识别
施工作业
负责人意见
现场负责人意见
会签单位意见
生产部/保卫处
负责人审批意见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完工验收
年月日
时分
签名:
起重吊装作业审批表
第联共三联
编号
作业单位
所属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填写人
作业人
作业时间
年月日时分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人签名
1
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制定并审批
2
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和专人监护
3
无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工作现场
4
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5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身体状况良好
6
夜间吊装作业有足够的照明
7
室外作业无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
8
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检查正常
9
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符合要求
10
吊装物重量与起重机械规定负荷进行检查核对,严禁超负荷运行
11
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高压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
补充
措施
危害
识别
起重作业项目负责人
意见
现场安全负责人
意见
生产部负责人
审批意见
意见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完工验收
年月日时分
签名:
注:
起重吊装作业审批表是起重吊装作业的依据,存档至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