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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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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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汇编

学校安全管理总则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学校与有关人员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二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要准确无误,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批准、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

学学校安全制度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努力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每个师生员工要积极行动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排除不安全因素,对突发事故要及时报告,现场的任何师生都有权有责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制止,及时处理并报告。

三、全体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意识,特别是实验课、微机课、体育课、体育训练、课间操、比赛、走出学校的社会实践、素质教育活动等,教师必须到位,规范授课,严密组织,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措施等等。

四、学校各年级组、教研组、班级(教学点)除了必须贯彻学校的安全制度,还要有符合自己具体情况的安全规定,以制度确保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开展校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必须严格实行组织者书面审批制度,校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禁止带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的危险品进入校园,学生不得在有危险的场所玩耍、嬉戏,严禁攀越围墙、栏杆,严禁私自接电。

六、讲究卫生,不吃脏、变质的食品水果,要特别注意辨别包装食品的真伪,禁购“三无”食品,不要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摊点处购买小吃或食品。

强调学生在证件齐全,清洁卫生好的食堂就餐。

七、禁止学生下河、塘、堰洗澡

八、遵守交通规则,不吊车、追车;不坐无证件、未保险、车况不好的车;不骑自行车上学回家;不在公路上嬉戏、玩耍。

九、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各班主任认真对学生进行晨检,如果发现学生有病,立即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就医;若发现疫情立即报告学校。

十、教师是教育下一代的,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安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凡是因为以下原因,造成责任事故发生的,均为失职行为,其责任人该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如果因之使学生受到伤害1人以上,该年度考评为“不合格”;如果因之使学生致死1人以上的,三年考核为“不合格”;若触犯刑律的,交与司法部门处理。

(1)班主任活动前未进行安全纪律教育的;

(2)教育教学活动未注意安全因素的,未起到监督作用的;

(3)发现事故苗头没有及时阻止的,事故发生未果断制止的;

(4)率领学生外出活动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的;

(5)私自换课的,提前下课或放学的;

(6)工作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7)私自利用节假日要求学生到校开展活动的;

(8)对学生私下辅导、补课的;

(9)面对学生求助不以理睬;

(10)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的。

学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每星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例会时间为星期五上午。

二、安全工作例会时间在半小时左右,安全例会每星期一次,特殊情况可窜不可丢。

三、由分管主任汇报一周内主抓安全工作的思路和安全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安全治校、治学、治生的方法。

四、大队辅导员:

负责学生安全工作,教导主任:

负责教学过程安全,教导干事:

负责学前工作安全和老师工作安全。

五、通过安全例会调动学校领导、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安全例会不留于形式,人人能发现学校不安全隐患,安全周汇报记录要有对不安全隐患的改善办法。

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效性。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各科室、校点、班级要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教职工,使人人有责任。

2、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要对校内安全防范的重点环节和区域加强管理,并制定学生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活动场所及设施安全检查维护制度,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教育训练制度。

有关部门定期联系制度,学校领导定期分析研究安全工件制度,重点环节、重点部门管理检查制度,安全信息报送、危险品管理、值班等规章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安全工作成为学校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3、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学生在校的各个时段提出具体安全要求,并认真予以落实。

4、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

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雨(雪)季前及放假前,学校都要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自查),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复查或抽查),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限期整改。

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政府和教育局。

5、建立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学校组织的旅游、郊游、夏令营、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勤工俭学、实习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求要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

学校在教育计划内容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

6、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每学期期末,学校要将安全工作自查、复查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教育局。

凡学校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或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以及危急社会安危、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学校应利用电话或传真等到立即各政府、教育、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报告,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二日内书面上报教育局。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日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要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考核内容。

对认识到位、制度健全、卓有成效的科室和班级,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疏予管理酿成恶性伤亡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教育教学当中。

凡因不对学生进行了相应的安全教育工作者、安全教育不到位、对学生保护不力、擅离职守等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教职工考核,评先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场所,亦是人员相对集中且安全事故易发地,必须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突出培训工作,努力创建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安全防范队伍,确保校园平安,使校园成为乐园。

一、学校党政一把手必须时刻绷紧"安全重于泰山"这根弦,认真贯彻关于"安全防范"的有关文件精神。

部署落实有关工作,每学期开学初制订好有关工作计划,排好行事历,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对在校师生员工每学期集中培训两次,(开学初和期中)使安全防范工作在全校人人清楚要点,个个明白职责。

三、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培训一次,以作报告,看图片录像,外出参观,实际操作演练,请专家开讲座等形式,使所有成员既是安全工作战斗员又是技术员。

四、每学期对所有安全保卫人员进行一次知识竞赛,努力提高专业素质。

五、各班每周利用每周一次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灌输,举行知识竞赛。

六、组织全校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实发事故)模拟演练。

七、认真总结经验,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及班主任每月写好自己的工作总结或心得体会一份交上存档。

八、实行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失职者按制度给予严肃处罚。

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安全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1、学校安全工作领到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负有安全教育责任,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立即通知家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否则,班主任要负全责。

3、实行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值周领导、教师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有责任。

4、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审批。

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下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5、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

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每位教师都负有安全教育责任。

6、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该课任教师要负完全的安全责任。

7、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此而发生意外,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8、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值周领导、教师、班主任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

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9、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校长负领导、指挥责任,各应急小分队负救护责任。

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班主任负教育责任。

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指定报告人负有及时报告的责任。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学财务、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是社会主义经济管理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充分挖掘资金的潜力,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的竞争能力,保障教职工的福利待遇,特制定本制度。

一、后勤管理体制:

校长—会计—财经内审小组--报帐员

财务会计负责预算经费的审核,教师工资的调整、学校整体经费的预决算。

报帐员负责学校小型维修、校产校具的管理、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物品的保管。

二、收入的管理:

⒈一切经费的收入由财务室归口管理。

⒉学校的一切收入应开具正式收据,并当日缴存银行。

⒊代管费的收取:

开学初由报帐员到会计领取收据,再分发指定人,一人开票,一人收费,并当日存入需要信用社。

4、搞好学生减免杂费、减免课本费事项。

5、当月收缴的经费,当月及时缴清,否则,按财务制度交纳迟纳金。

6、没有学校通知,任何人不得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否则,一经查处,所得收入全部清退并报上级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支出的管理:

(一)、包干和专项经费的管理: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充分调动各分校财务管理的积极性,学校决定部分经费由分校包干使用。

⒈使用原则:

①坚持按国家财产制度办事的原则;②坚持计划管理,量入为出,民主理财,科学决策的原则;③坚持财务会审制度;④包干经费执行“一期一度,节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

⑤专项经费(含仪器设备费)使用时必须报教育局批准方可动用。

⑥办学经费只能用于解决聘用教师的工资福利,结余部分原则上做为学校积累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如需动作他用应先报教育局批准。

⒉包干内容:

①分校的办公费:

按6元/期/生包干。

用于购买教师的办公用品,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小型维修,招待差旅费,文体卫生等。

②水电费:

按4元/月/生生包干。

③班活动费:

按毕业班60元/月/班包干,用于考试制卷,阅卷,及按实记录的打印费。

⒊包干经费由学校集中管理,凭校长签字后到报帐员处报销,包干经费只能按包干经费规定的使用范围支出,不得用做人员经费发放。

4、学校报帐员设立一个支出账簿,以便与会计核对,期末凭双方的账

单结算,所有发票交给会计入帐。

(二)支出管理

⒈经费支出审批程序:

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校长审批→财务内审审查盖章→报帐员报账。

⒉每月20—25日为各分校报销本月发生的费用时间。

⒊由学校添置的用具、器材等,统一由学校后勤主管会同相关人员办理.

⒋报销的单据要求真实、合法、完整,每张单据应填写单位名称、业务内容、时间、单位、数量、大小写金额一致,填制单位公章等,并由经手人写明用途、去处,手续不完整单据不得报销。

⒌控制个人借款,不准私借公款,因公借款应按支出的审批程序办理借款手续,并在事情办完后应及时结清,没有结清的从下月所发经费中扣除.

⒍临时雇工,购物,会餐要有税务发票,不得使用白纸条。

⒎部门加班应由各部门将加班天数及人员先报办公室,经办公室审核后统一由财务室造表发放。

⒏会餐应报学校领导批准,严格限制乘座出租车。

会餐票及出租车票一定要注明日期及事由方可报销。

四、财产物资的管理:

⒈学校的一切财产物资由后勤总管。

⒉学校会计设立固定资产帐和低值易耗品、其他物质账户,仓库建立财产物质品帐,保管员依据物资的种类、规格、数量、价格、存放地点及使用情况分别对物品进行分类登记。

领发物品要有登记,并有完整的送领人签字手续。

⒊学生课桌、床铺、门窗、黑板、玻璃、办公桌等设备,每学期开学前,由学校维修,将所需设备按学生人数配齐,修整好,学校总务或班主任验收,在放假前,由学校后勤主管人员负责检查,如有损坏可或丢失,由总务或班主任落实赔偿。

保管员根据检查结果变更登记,会计根据检查结果调整会计记录。

开学前,后勤主管会同财务主管一起制定维修计划,报校长批准后按计划进行维修,计划制订后,不得擅自更改,特殊原因确需改变计划的,必须报校长同意。

⒋教学所需仪器,期初可由相关人员从仪器室借出,放假前归还,损坏照赔。

保管员、后勤应定期对仪器室进行清理,仪器室管理员原则上应负责做好仪器设备、药品、药具、实验器皿等物质的管理,尽量确保完好无损。

⒌低值易耗品原则上即买即用,不得积压。

⒍各年级的学生用书,作业本,文具的购进由教务处核实所需数量,后勤具体办理,要尽量避免积压和浪费。

⒎学校需要添置大的设备或需要进行大的维修,所需经费在200元以上的,应先提出报告,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⒏基本建设和维修:

学校大的基建或设备购置,应先向教育局报告,并按教育局规定的程序履行履立项、报建、预算、招标、质量监督、决算等手续,并做好资金计划。

五、现金、帐务的管理:

⒈报帐员、会计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共同把关,财务专用章、报帐员、会计印鉴分开保管。

会计负责财务计划的编制,报表的审核编制每期期末、年终会计决算报表,报帐员负责办理收支业务,管理现金,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填好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

会计管理凭证、帐簿、报表,核算资料和收款票据,负责办理转帐业务,会计不得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会计报表应报校长审核并签章。

⒉报帐员要逐张发票登记现金日记帐,结算出当天现金余额,银行日记帐要及时登记,及时结算定时对帐,月末按对帐单将发票整理,交与会计记帐。

⒊报帐员采用备用金制,备用金为10000元。

⒋单位之间的帐务往来,大的支出不得使用现金支付,只能转帐。

⒌会计要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设置总帐和明细帐,事业支出、事业收入、往来款项、固定资金等科目必须设立明细分类帐。

⒍会计人员每月校长报送会计报表,并向法人提供资金运转的有关建议。

⒎票据的管理:

票据的领购、使用、核销按《票据管理办法》执行。

报帐员只能一本一本向会计人员领用,并由会计人员填制发票销号单,逐号核销,不得丢失。

七、采购管理

1、大宗商品实行招标采购。

⒊采购组内部按要求设立帐簿,可以先预借资金,月底与报帐员进行结算。

⒋学校的其它临时性采购,金额较大的,应先报法人批准,并有两人以上参与。

八、任课教师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达到规定的目标,发给教学成果奖。

十一、此制度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

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责保管。

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师,必须以身作则,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学校伙房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门卫安全管理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

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8、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应确保不脱岗。

学校校卫队巡逻制度

1、校卫队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校长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

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6、注意掌握学校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7、校卫队人员由指定责任心强的教师、学生和外聘兼职人员担任,并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

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分队,做到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校内设施设备安全制度

1、学校应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2、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新校(园)舍不应使用。

3、学校应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危厕等)应果断采取应紧措施,立即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

凡经县区教育、建设部门鉴定的危房(D级),学校应立即停止使用,对D级以下危房应制定修缮和加固计划和方案报有关部门,尽快修缮或加固、翻新。

因校舍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引起荷载变化或超过设计年限的,学校应书面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予以处理。

4、学校应依据《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学生教室、实验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并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5、学校应配备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6、学校应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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