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安全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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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安全交底
隧道安全交底
1.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隧道施工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任何人进洞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其它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同时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进洞前进行登记并接受洞口值班人员检查,经班组长点名,并执行进洞挂牌、出洞摘牌制度。
施工中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工班长、领工员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派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领导人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若情况严重,要立即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
在洞口或适当处所,设置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支撑用料,各种适用工具等。
备品要保质保量,并不得随意挪动,使用一次后立即进行补充。
隧道掘进时要加强地质超前预报,在浅埋段指派专人观测地面变化有无沉降,确保施工的安全。
(2)洞口土石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洞口段土石方开挖时,注意坡面的稳定情况,每次开工前、收工后,对坡面、坡顶周围认真检查。
对有裂隙和塌方现象或有危石、危土时立即处理。
开挖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防止因开挖不当造成坍塌,坚决禁止掏底开挖。
洞口土石方施工时,要做好截、排水工作,并随时注意检查,开挖区应保持排水系统通畅,并与原有水系相连通。
在岩石破碎土质松软地段,开挖面不能太大,不能暴露太久,及时进行防护处理,防止坍塌伤人。
做好施工中机械设备的组织指挥工作,保证道路畅通,防止发生机械碰撞、翻机、翻车及伤人事故。
(3)爆破器材运输及爆破施工安全措施
严格爆破器材的管理,库房内和施工现场设足够的消防设备,库房管理人员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库房设置要符合要求并取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爆破器材储存于干燥的仓库内,温度保持在18~30℃,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雷管和炸药分库储存,运到工地的炸药若当天未使用完,必须如数交回,不得在工地留存过夜。
火工品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公安人员负责押运。
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并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同意后实施。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向公安局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物品的许可证,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检查。
加强火工品的管理。
爆破物资由爆破工程师提前2~3天上报用料计划。
建立火工品领用、发放登记制度,将雷管编号落实到每一个爆破作业人员,有关管理信息按照公安部的统一标准及时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爆破工要持证上岗,装药过程中不能抽烟,放炮前要对炮眼连线进行逐孔检查,点炮前要由专职安全员检查其他人员及所有机械设备是否撤至安全地带。
对哑炮要严格按《爆破作业规程》进行处理。
爆破作业现场设专职技术人员现场指导,装好炸药的炮孔必须适当地加以覆盖和保护。
在潮湿条件下作业,采用乳化、水胶等防水炸药。
(4)隧道开挖和钻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掘进是隧道安全控制的最重要环节,针对不同地质情况,采取合理的开挖方案,严格控制循环进尺,选择最佳的爆破参数,确保施工安全。
浅埋段、破碎带地段隧道开挖要采用机械开挖或浅孔控制爆破方法。
爆破后加强监测,根据监测和地质情况及时调整爆破参数,保证爆破安全。
不良地质隧道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稳步前进。
配备足够的抽水设施,确保排水顺畅。
钻孔台车或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隧道爆破作业按《爆破安全规程》操作施工,洞内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安全距离大于200米。
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至少相距15分钟以上,才准安全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
经过检查和处理确认安全后,其它施工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瞎炮处理必须设立警戒区,瞎炮必须由原爆破手按规定处理。
视情况确定具体处理方法:
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好,再行起爆,严禁打残眼;在距瞎炮0.6m处打一平行炮眼诱爆,但必须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连通瞎炮的裂缝;安全妥善地取出堵塞物,重装药起爆。
爆破器材加工,应在远离洞口100m外的加工房中进行。
隧道掘进中,围岩量测是施工管理的主要环节。
根据不同地质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隧道开挖后及时进行施工支护,围岩量测数据有变或喷混凝土表面开裂、地表出现裂缝时,要视为危险警告信号,必须立即通知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待加固处理后再行施工。
(5)装碴与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采用无轨运输方案的隧道,由于隧道内空间狭窄、作业面小,运输量大、车辆频繁,为保证安全,必须制定一套调度、信号、避让、洞内物料存放等制度。
建立有效运输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每次爆破后,先保证通风达到15min以上,再进洞,待找顶、清危和初喷完成,保证掌子面安全的情况下,再进行装碴;工作人员进出隧道应走预设通道,不得在运输范围内随意走动;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工作、运输场地;较大坡度地段、洞口平交道、横通道口、施工作业地段以及有障碍物地段,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汽车通过以上地段时,应减速鸣号。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做好防火工作,现场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箱、水池等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和器材,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油料库、材料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作为防火重点,实行定人定责、定期检查,严防火灾发生。
现场防火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组成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
现场安全员要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及现场办公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雨季成立防汛小组,设专人值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制定防洪预案,提前做好防洪防汛工作,备足防汛材料,避免人员及财产损失。
(6)隧道喷锚支护安全措施
作业人员均须配带必要的防护用品。
机具设备应置于安全地段,喷射机、注浆机、水箱必须装置压力表和安全阀,定期进行耐压试验。
发生堵管时,应及时疏通;处理堵管时,喷嘴前严禁站人。
经常检查管道和接头是否有松脱和击穿可能,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7)不良地质地段安全技术措施
本标段可能存在突水、突泥、岩爆、断层破碎带等问题,对施工的安全危害非常大,拟采用以下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按照“预支护、短开挖、快喷锚、勤量测、早衬砌”的施工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洞室开挖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采用超前钻孔并辅以TSP203、地质雷达、红外线探水仪等物探手段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探明前方地下水的含量、压力、分布等,提前发现涌水、涌泥、塌方的可能性及征兆,针对不同的情况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
断层破碎带采用拱部小导管注浆预加固地层,短台阶法分步开挖后及时施作喷锚支护,钢架支撑等初期支护。
同时,二次衬砌要及时施作,仰拱提前完成及早形成封闭,确保隧道结构物及施工人员的安全。
隧道穿越可能发生岩爆地段时,加强监测预报、提前钻孔注水释放应力,尽早进行挂网喷锚支护加固围岩。
加强安全作业防护措施,在台车上装配钢丝防护网以保护钻眼、装药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对于不严重的岩爆采取躲避锋芒的办法,清除岩爆松石后即可施工。
隧道内大部岩层呈宽缓波状起伏,成拱性差,施工时采用预裂爆破超前释放地应力,适当加长拱部系统锚杆,减短边墙锚杆,加强支护,保证隧道拱部开挖的稳定安全。
加强围岩监控量测频率,随时注意围岩动态。
严格按设计规定进行锚喷支护,控制围岩的变形量,防止坍塌。
派专人负责,加强安全警戒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8)隧道用电及照明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经理部建立和管理安全技术档案。
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电工必须熟悉用电安全规程、规范,认真执行。
并建立临电档案,及时记录有关资料。
电工负责填写临电记录和维护临电线路及操作开关。
线路开关及设备每月检查一次,包括线路的绝缘测试,接地电阻测试,设备绝缘测试及线路设备的检查等。
所有用电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的PE线相连通,总接地电阻必须小于4Ω。
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应在移动电缆芯内,其截面大于1.5mm2。
维修和操作开关时,电工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绝缘工具。
在主要通道、抽水机站、横通道等重要场所,设置安全照明。
漏水地段照明应采用防水灯头和灯罩,不安全因素较大地段必须加大照度。
现场配备灭火工具、器材,确保现场电气设备及其他设备的安全。
做好现场管理及安全用电工作,隧道内高温潮湿,施工作业面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
动力线采用架空电缆线,不得使用裸线。
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电工、电焊工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现场用电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维修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接线。
洞内电力设施定期检查,专人负责洞内用电设施引接、维修和更换,确保洞内施工照明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转。
洞内变压器安装在已开挖的洞室内,洞室上门上锁,专人管理,变压器洞室内要干燥,变压器距洞室内壁及门要大于30cm以上。
1、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洞外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