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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条例

 

XXXXXXXX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管理条例

AL/GL002-2011

1.职业准则

1.1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1.2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1.3员工对外接洽业务,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4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

2.员工行为准则

2.1工作期间一律穿工作服上班。

2.2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2.3禁止在办公区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2.4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

2.5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

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2.6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用品,并节约使用。

2.7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

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管。

2.8员工应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

2.9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10同事之间应团结友爱,互相协助,不得有斗殴、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3.考勤与休假

3.1考勤管理

公司执行指纹打卡制度。

员工上下班、加班或中途外出都必须打指纹。

3.2上班时间

上午:

8:

00―12:

00,下午:

13:

00―17:

00。

3.3迟到及早退

3.3.1超过上班时间到公司视为迟到。

3.3.2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岗位视为早退。

3.3.3迟到、早退时间≤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迟到、早退时间>30分钟,扣除一天工资。

3.4旷工

(1)未按规定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

(2)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而不上班者;

(3)有事不做,自行停工停产者;

(4)请假期满,不续假或未准假而不上班者;

(5)当月迟到三次者,计为旷工一次。

旷工一天扣发双倍日工资,当月旷工三天以上及一年累计旷工六天以上做自动离职处理。

3.5事假及病假

当事人填写私假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具体请假手续详见《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3.6公出

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必须填写《公出审批单》。

经批准后方可公出。

详见《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3.7综合管理部汇总全体员工的考勤并于每月7日前将考勤结果公布在公司的公告栏,如有统计错误,员工必须于每月10日前将信息反馈到综合管理部,逾期不受理。

3.8因停电或打卡机出故障而无法打卡时,到综合管理部签卡生效,否则按旷工论处。

4.薪资及福利制度

4.1薪资结构

4.1.1根据公司的性质,公司的薪酬体系采用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结构的薪酬制度。

4.1.2基于激励的需要,将薪酬划分为固定工资与绩效工资两部分。

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福利津贴。

4.2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岗位类别

考核周期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1

主管级、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月度

70%

30%

2

生产一线人员

月度

80%

20%

4.3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体现员工在某一考核期内的工作成绩。

绩效工资分为A、B、C、D、E共五等。

绩效工资由员工在考核期内的考核结果确定,计算标准(设绩效工资基准为N)如下:

绩效工资等级

A

B

C

D

E

计算比例

N×(110~120)%

N×(100~110)%

N

N×(90~99)%

N×(80~89)%

4.4公司全体员工绩效考评结果分配比例如下:

绩效工资等级

A

B

C

D

E

人数分布比例

≤10%

≤20%

不限

不限

不限

4.5工龄工资

4.5.1工龄是指进入本公司连续工作的时间。

4.5.2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加工龄工资50元,工龄工资最高年限为5年。

4.2福利津贴

4.2.1社会保险:

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4.2.2工作餐:

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工作餐。

标准为8元/餐。

4.2.3交通补贴:

公司提供每人每月60元交通补贴,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4.2.4节日补贴:

春节200元/人,元旦100元/人,五一100元/人,中秋100元/人,国庆100元/人。

节日补贴于节日当月或上月发放到工资中。

4.2.5夏季清凉补贴:

补贴标准是每年125元/人,于每年5月、6月、7月、8月、9月分别发放到工资中。

4.2.6冬季取暖补贴:

补贴标准是每年50元/人,于每年12月份发放到工资中。

4.2.7话费补贴:

主管级以上人员每月发放100元以上。

4.3薪资发放

每月15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遇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发放,如特殊情况提前发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5.人事管理制度

5.1聘用

5.1.1新聘用的员工在指定时间到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到,并提交以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职称证原件

(3)近期体检表

5.1.2新聘用员工填写《职工登记表》

5.2试用

5.2.1员工入职之日起,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5.2.2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由其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建议终止试用期,经总经理批准后辞退。

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5.2.3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不能完成工作任务;

(3)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6)每月累计旷工一天以上;

(7)有其它严重破坏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声誉的行为。

5.3转正

5.3.1试用期满符合转正条件的员工,填写并提交《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

经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同意后正式录用。

5.3.2员工转正后,公司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5.3.3新员工转正后,其薪资按照转正确定的职级,从转正之日起调整。

5.4离职

5.4.1公司员工离职分为以下三种:

(1)辞职:

因员工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2)自动离职:

指员工未办理任何手续而擅自离职或连续旷工三天或年累计旷工六天的,视为自动离职。

反自动离职者,一律不结算离职工资及其它费用,不开离职证明。

(3)解雇(辞退):

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有违反犯罪行为者。

5.4.2试用期员工辞职,应当提前3天递交《离职申请表》,正式员工辞职,应当提前30天递交《离职申请表》,经公司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5.5辞职管理

5.5.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填写《离职申请书》,正式员工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综合管理部审批,最后由总经理批准。

5.5.2员工无论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至批准离职日止,仍需在原岗位继续工作。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离职日期,员工应配合。

5.5.3辞职人员需按公司批准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手续。

5.5.4离职人员在离职日到综合管理部领取《离职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5.5.5离职人员办完所有手续后,将《离职移交清单》交到综合管理部审核备档,并开具离职证明。

5.5.6离职人员未办理任何手续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

不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或未经批准而离职者,一律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概不支付工资。

5.6辞退管理

5.6.1本公司按处罚条例辞退员工时由综合管理部事前通告其本人并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其预告期依据下列规定

(1)工作未满3个月(包含试用期)者提前7日告之;

(2)工作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提前10日告之;

(3)工作1年以上者提前20日告之。

5.6.2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综合管理部门索取《员工辞退通知书》,并按规定填妥后送有关部门审批。

5.6.3被辞退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及时填写移交清单并办理移交手续。

5.6.4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员工辞退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

5.6.5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请执法部门处理。

5.7移交手续

5.7.1工作移交:

原有职务管理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等均应列入《离职移交清单》,移交指定的接管人员或有关部门,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代清楚。

5.7.2事物移交:

试用期离职应将工作服交还综合管理部。

原领的工具、文具交还有关部门或综合管理部。

并由接受部门经办人在《离职移交清单》中签字。

5.7.3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受,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受保管,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5.7.4各员工所填移交清单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详之处应更正。

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其主管负责。

5.8薪资结算

5.8.1即辞即走者,扣除一个月工资;

5.8.2自动离职者,不发任何薪资,对公司财物交接不清自离者,视情节轻重报当地执法机关。

5.8.3违纪开除者,按公司规定制度处分或罚款后,结算其正常工资。

6.奖惩制度

6.1奖励的种类

6.1.1奖励分为以下四种:

(1)嘉奖

(2)记小功

(3)记大功

6.1.2员工在一年内获“嘉奖”三次以上的作“记小功”一次论,“记小功”三次以上的作“记大功”一次论。

6.1.3奖励具体规定

6.1.3.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能成为其他员工的楷模者。

(2)领导有方,使工作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4)投稿至集团新闻宣传网站,被发表者。

(5)拾物不昧者(价值在500元以上)。

(6)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者。

6.1.3.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记小功”。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能降低成本、改革绩效,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一万元以上者。

(2)对于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举发或防止,而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3)参与灾变救援工作,主动积极并处理得当者。

6.1.3.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记大功”。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能降低成本、改革绩效,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五万元以上者。

(2)遇意外事件或灾变,能随机应变或奋不顾身,勇敢救护而保全人命及公物减少损失者。

(3)参加学术交流或技术比赛等,取得优异成绩者。

(4)对国家、对社会有功,在社会上为公司赢得重大荣誉者。

(5)其它类似行为。

6.2员工管理处罚条例

6.2.1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6.2.2处罚的种类

(1)警告并处罚款

(2)记小过并处罚款

(3)记大过并处罚款

(4)解雇或解雇并处罚款

6.3处罚的具体规定

6.3.1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及罚款

(1)对上级交办任务,执行不力或处理不当者

(2)故意损坏公物,情节轻微者

(3)辱骂、威胁同事和管理人员者

(4)工作时间睡觉、玩游戏机、聊天、长时间打私人电话等与工作无关事项者

(5)故意破坏工作场所、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者

(6)未经许可携带他人入公司参观者

(7)撕毁公文或公司有用文件者

(8)无故缺席会议或公司组织的培训者

(9)违反公司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情节较轻,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

(10)在上班时间喝酒或酗酒后进入工作岗位进行工作者

(11)办事拖拉或积压文件,影响工作处理时效者

(12)未按规定要求节约用水、用电及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13)工作环境较差,经指正后仍不整改者

(14)初次不服从领导指挥,情节轻微者

6.3.2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及罚款

(1)违反公司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的。

(2)由于失职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给予记过一次并罚款

(3)接受与职务有关的馈赠或未经许可接受供应商请客者

(4)遗失重要的文件、物件或工具者。

(5)工作时间精神散漫又故意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者

(6)拒绝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督导或无理取闹者

(7)携带刀具或其它违禁品或危险品进入公司者

6.3.3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或记大过及罚款

(1)侵占偷窃公款、公物及他人财物金额千元以下者。

(2)泄露公司机密,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者

(3)违法乱纪行为尚未触犯法律者

(4)违反公司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以上元的。

(5)遇到意外重大问题而隐瞒真相,不向上级汇报者

(6)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故意不采取挽救措施者

6.3.4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解雇或解雇及罚款

(1)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2)连续旷工三天,或年累计旷工六天者

(3)一年之内连续受过三次记过处分

(4)虚报个人资料而录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故意损坏机器、原材料、工具、产品及其他公司所有物品,使本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故意违反生产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7)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8)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等,对企业利益或声誉造成严重损害

(9)侵占公司财物,情节严重者

(10)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赌博

(11)故意或工作疏忽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2)、对主管和同事使用恐吓、胁迫、暴力和其他不法行为,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玷污他人名誉者。

(13)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教不改者

(14)泄露公司秘密情节严重者

(15)违反劳动合同者

(16)伪造或盗用公司公章或伪造公司文件者

6.4奖惩制度具体规定

6.4.1奖惩事件确定后,由综合管理部备案并张贴通告。

6.4.2受奖励或被处罚的的员工,应按下列标准奖励或罚款:

(1)“嘉奖”一次奖励100元以上,“记小功”一次奖励200元以上,“记大功”一次奖励400元以上,有特别贡献者根据实际情况奖励1000元以上。

(2)“警告”一次扣罚100元以上,“记小过”一次扣罚200元以上,“记大过”一次扣罚500元以上。

6.4.3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员工,应当按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6.4.4奖惩流程

6.4.4.1奖惩申请:

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员工奖惩单》,提交综合管理部并报送奖惩事件的详细材料,综合管理部应在一个星期内审核,审核通过后承报总经理。

6.4.4.2奖惩执行: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各类裁决进行执行、备案和发布。

6.4.4.3受罚员工其罚金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6.4.4.4受奖励员工奖金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7.公司保密制度

7.1保密制度

7.1.1为保证公司机密信息,使公司免受不公平竞争带来的损失,公司对有关文件资料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7.1.2公司每一位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保密制度。

7.2保密内容

(1)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公司的各类技术资料。

(3)公司尚未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客户信息。

(5)公司财物预决策报告及各类财物报表。

(6)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和主要会议记录。

(7)生产过程中记录的各种数据、资料。

(8)其它经公司确定应保密的事项。

7.3保密的具体规定

7.3.1员工的资料、工资、奖金及各种补助,属本公司人事机密范畴,除政府有关执法机关执行有关公务外,不得对本公司内外人员透露。

7.3.2员工不论任何原因离开公司工作,应将全部书面机密材料文件(包括报告、图册、光盘等)交还公司并保证不得将公司的秘密外传,否则公司将诉诸法律。

7.3.3任何不经许可越级阅览公司机密材料的行为均属违规行为。

7.3.4公司从保护其利益和技术的角度出发,可以针对某些工种人员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7.3.5员工任何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均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因此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处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8.附则

8.1本管理条例所列内容变更时,以变更后的规章制度或通告为准。

8.2本管理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8.3为了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原则:

(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公司管理规范执行;

(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可向制定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由公司讨论后决定。

但在新规定未出台之前,仍按原有的管理规定执行。

(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员工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附:

《员工离职申请表》、《离职移交清单》

员工离职申请表

填表日期:

姓名

部门

职位

入职日期

合同到期日

离职类别

□辞职□辞退□合同到期□其它

申请离职日期

核准离职日期

离职原因

 

签名:

部门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综合管理部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总经理审批

 

签名:

年月日

备注

1、本表按照人事管理审批权限逐级核准。

普通人员、基层人员:

各部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总经理

中层人员:

综合管理部部长→总经理

2、普通人员:

生产一线人员、一般管理人员、一般技术人员、工程师、后勤人员等。

中层人员:

部长。

离职移交清单

姓名

部门

职位

入职日期

离职日期

联系电话

序号

承办部门

办理事项内容

办理状况

承办人签名

直属部门

1、经办工作交接

2、个人保管使用工具交接

3、交还相关重要文件与资料

4、交还领用办公用品

5、计算机及相关使用设备缴还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财务部门

1、公司个人借款归还

2、应收账款催收

3、应付账款处理

4、薪资结算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综合管理部门

1、办公室钥匙归还

2、收回聘用合同

3、薪资扣款计算

4、借用公司器材归还

5、公司相关证件归还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备注

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

直属部门主管

离职申请人

注:

1、凡员工辞职、离职等均应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指定代理人代为办理,但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2、离职人员应将经管之公文、公物、公款全部缴清,如有借用公有财物均应一并缴还,否则视为未办完离职手续。

如有拒不移交、交待不清、漏缴等,使公司蒙受损失,应负责赔偿或依法追究。

3、本表手续未办完即行离职,视为未办完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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