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爱乐乐团演出材料作文导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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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爱乐乐团演出材料作文导引
台湾爱乐乐团演出任务驱动型作文导引
【原题回放】
台湾爱乐乐团到大陆某市演出,场地两侧不断打出“演出中请勿摄影录音”字幕。
演出中,不少观众被精彩表演所感染而猛拍猛录。
在场地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发现谁违规,就用镭射光笔直接照谁,被照观众有的自觉理亏,有的恼羞成怒,现场秩序时好时坏。
演出后,爱乐乐团官方微博发出帖子,表明不欢迎那些不尊重艺术的观众。
对以上这件事,你是怎么看?
请你以网友的身份,对爱乐乐团、观众或工作人员的表现加以评论,表明自己的态度,阐述自己的看法。
要求综合材料内容及含意,选好角度,确定立意,完成写作任务。
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写作指导】
这道作文试题的材料由三件事构成的,彼此相联系,又可以彼此独立。
第一件事,台湾爱乐乐团演出,禁止观众拍照摄影,但不少观众依旧摄影录像。
引发第二件事,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用激光笔提醒违规观众,观众反应不一,秩序时好时坏,影响演出。
第三件事是后续事件,爱乐乐团表明态度,不欢迎不尊重艺术的观众。
从事件的叙述来分析,材料至少提供三个主要争议点:
一是怎么看待观众不文明现象;二是怎么看待工作人员处理这种不文明现象的方式;三是怎么看待乐团拒绝不文明观众入场的态度。
这也意味着材料同时提供了诸多思考的角度:
乐团、观众、工作人员等等。
围绕这三个争议点以及不同的思考角度,可以延伸出不同的立场态度,为学生写作提供巨大的写作空间,让每个学生都有自己写作的选择与思考的方向。
这样既体现了立意的多样性,又可落实评分的层级性。
总之,学生可以按照作文要求的写作任务,选择上述角度的任何一个,只要不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并在立足于材料的基础上恰当地联系当代社会生活,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成理,那么,都将能在立意上达成重要角度乃至核心角度。
【参考立意】
从观众角度,“文明聆听,乐声更美妙”;“文明之花需要大家的栽培”;“文明,从我开始”;“文明,始于细节”“文明,始于规则”……
从工作人员角度,“建设文明社会,从敬业开始”;“用文明的方式来建设文明的社会”……
从爱乐乐团角度,“艺术尊严高于一切”;“建设文明和谐社会,乃艺术之责”;“传播艺术的种子,更应该传播文明的种子”;“温馨引领的力量胜过冰凉的拒绝”……
特别要指出的是,如果学生机械套用“地铁吐痰男与黑衣男”事件的雷同写法,比如学生写“以错治错,并非文明”,思维路径虽可取,但更要关注其是否联系材料情境加以具体分析,倘若没有,则要酌情赋分。
需要强调是,写作任务包含两层,根据材料中争论的情境“表明态度”提出自己的看法为一层,而另一层是要求,“阐述看法”,所以,要将上面任何一个问题讲清楚、讲到位,讲得有分寸、合情理,都需要在充分正面论述的同时,自觉考虑到对方的理据和逻辑,或吸纳或辩驳,从而使自己的论述更辩证更完备。
这也是该试题在材料作文命制基础上的一个小小发展和推进,目的是强化命题对进一步提高高中生的论述能力、提升思维品质方面的引领作用。
【题目精选】
《遐迩仰文明,携手奏华章》《文明社会,你我共建》《请将文明带进你的行囊》《与文明同行》《让文明之花绽放》《今天,你“文明”了吗?
》
【名言警句】
不学礼,无以立。
——孔子
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
——荀子
凡人之所以贵于禽兽者,以有礼也。
—— 《晏子春秋》
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
——《礼记》
世界上最廉价,而且能得到最大收益的一项物质,就是礼节。
——拿破仑希尔
生活里最重要的是有礼貌,它比最高的智慧,比一切学识都重要。
——俄赫尔岑
亲善产生幸福,文明带来和谐。
——雨果
善气迎人,亲如弟兄;恶气迎人,害于戈兵。
——管仲
有礼貌不一定总是智慧的标志,可是不礼貌总使人怀疑其愚蠢。
——兰道尔
【典型事例】
林肯遭斥
有一次,林肯和儿子罗伯特驱车上街,遇到一列军队在街上通过。
林肯随口问一位路人:
“这是什么?
”林肯原想问是哪个州的兵团,但没有说清楚。
那人以为他不认识军队,便粗鲁地回答:
“这是联邦军队,你真是个大笨蛋!
”林肯面对着一个普通路人对自己的斥责,只说了声“谢谢”,毫无怒容。
总理道歉
霍克就任澳大利亚总理期间,有一次在一家商场内与一位老人就养老金问题发生争执。
霍克一时冲动,骂那位老人:
“愚蠢的老家伙。
”老人因此把他告到法院。
霍克举行记者招待会,就自己不文明的语言,公开向这位老者道歉。
他说:
“那天我非常烦恼,但这不能成为我使用那种措辞的理由。
如果我确实伤害了他的话,我愿意就此向这位先生道歉,诚请宽容我的不逊。
”
列宁让路
有一次,列宁下楼,在楼梯狭窄的过道上,正碰见一个女工端着一盆水上楼。
那女工一看是列宁,就要给列宁让路,准备自己退回去。
列宁阻止她说:
“不必这样,你端着东西走了半截,而我现在空着手,请你先过去吧!
”他把“请”字说得很响亮,很亲切。
然后自己紧靠着墙,让女工上楼了,他才下楼。
列宁毫无疑问是一位伟人,但他却不因自己地位的高贵而无礼,这更显出了他伟大的品质。
【下水作文】
遐迩仰文明,携手奏华章
日华融五色,遐迩仰文明。
———隋·无名氏
孔子曰:
“不学礼,无以立。
”意思是没有文明礼仪,就不能在社会及家庭中立足。
观众的猛拍猛录,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爱乐乐团用镭射光笔直射拍照观众,甚至在官网上严词拒绝,何尝不是如此?
文明要从你我开始,用文明的方式来建设文明的社会。
遐迩仰文明,携手奏华章。
为什么不断打出“演出中请勿摄影录音”的字幕,观众还在不断地猛拍猛录?
为什么爱乐乐团会用不文明的方式来制止不文明的行为?
从浅层的原因来看,观众因为喜爱演出,就没有顾及文明礼仪;爱乐乐团使用镭射光笔,严词拒绝观众,或是盛怒之下而没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文明。
从深层的原因来看,很多观众对艺术的尊重程度较低,只是冲着大名鼎鼎的爱乐乐团去的,并不是真正喜爱;而对爱乐乐团来说,也许是骨子里的清高而忽视自身的不文明行为。
但是,这恰恰是让人觉得很可笑。
《晏子春秋》云:
“凡人之所以贵于禽兽者,以有礼也。
”你因为喜爱,你就可以肆意地猛拍猛录?
喜爱就更应该学会尊重,用文明的方式来维护文明而高雅的艺术。
同样,爱乐乐团用镭射光笔、拒绝不文明的观众是为了制止观众的不文明行为,是为了维护交响乐的文明高雅。
但问题是,你在用践踏文明的方式来维护所谓的文明高雅。
在这里,我想起了濮存昕的一则公益广告:
“我相信文明就在我们身边,离我们很近很近,近得触手可及。
”的确如此,文明礼仪处处可见,常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但往往被我们忽略。
对观众而言,努力提高自身的修养,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一点一滴,滋润文明之德;一言一行,传承文明之风。
对爱乐乐团而言,对于不文明的行为,不能粗暴地去堵,而重在疏导,用交响乐的高雅去唤醒观众,用尊重赢得尊重,用文明引领文明。
荀子云:
“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
”这句话让我想起了美国总统林肯。
有一次,林肯驱车上街,遇到一列军队。
林肯随口问一位路人:
“这是什么?
”林肯原想问是哪个州的兵团,但没有说清楚。
那人以为他不认识军队,便粗鲁地回答:
“这是联邦军队,你真是个大笨蛋!
”林肯面对着一个普通路人对自己的斥责,只说了声“谢谢”,毫无怒容。
如果换了其他人遭到这种斥责,会怎么样?
林肯毫无疑问是一位伟人,他用文明阐释了伟大的含义。
伟人都如此,何况我们普通的观众!
同时,也更给爱乐乐团做了一个表率。
鲁迅曾说过:
“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举。
”是的,愿普通观众们,都能让文明的雨水涤荡心灵;愿爱乐乐团们,都能让文明的音乐奏响天籁之音;愿中华儿女们,都能用文明的行为来实现中华民族千年的复兴之梦。
遐迩仰文明,携手奏华章。
【作文精选】
文明社会你我共建
看罢材料,感触颇多。
观众与工作人员看似处理问题方式相左,实则在处理问题的方式上惊人地一致。
观众的猛拍猛录,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但工作人员用镭射光笔直射拍照观众,何尝不是如此?
毫不否认,观众的狂拍猛录,确实有对艺术的热爱的成分;但热爱它就要去尊重它;当场地两侧不断打出“演出中请勿摄影录音”字幕时,不知道那些艺术的爱好者是没有看见还是太过于热情而忽视了字幕的存在?
也毫不否认,工作人员对工作的认真负责,但当他们用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在履行他们的工作职责时,那还是对工作的负责吗?
无论是观众还是工作人员,这种热爱或工作的方式着实不能让人认可,这是一种相当不文明的行为。
也许,有人会说,工作人员用镭射笔照射拍录的观众是为了维护现场秩序,是工作的需要;是的,我并不否认这个事实,甚至也能认为是尽责的体现;但是,这种“你不听我的劝阻,我就照你出丑”的解决问题的方式,让人感觉不到一个文明和谐社会的公民应有的素质。
也许,有人会说,观众不就是拍几张照片吗?
不错,只是拍几张照片;如果演员本身不反对的话,这一举动似乎也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场地两侧是不断打出“演出中请勿摄影录音”字幕的;那么,一个文明礼貌的观众是应该用热情掌声表示对演员的欣赏,而不是一味狂拍猛摄。
这不禁让人发问:
他们的拍摄录音仅仅源于对艺术热爱这一个单纯的目的吗?
绝非如此。
林语堂曾说,“中华民族是一个由个人主义者组成的民族,他们只关心自己的感受而不顾他人。
”虽然,这句话说得有些极端,但看看那些狂拍猛录的身影,不正源于这样的一种心理吗?
是的,观众的行为是源于这样的一种心理潜意识的行为。
古语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观众在行使他们的这种不文明的行为时,可曾想过演员是否愿意?
荒唐在于此,可怕也在于此。
荒唐在于观众自身不愿意接受这类行为却偏偏潜意识去做,可怕在于观众潜意识里根本不认为这类行为是错的;更可怕的是有这种行为或潜意识的绝不仅仅只是这些观众!
这就涉及到我们中华文化的弱点——疏于公共意识,这种意识的疏于会给我们贴上有色标签,那标签上写着“素质低下”。
是的,公共空间,是最大的文化作品,是最大的文化课堂;一言一行,一点一滴,都折射出文明素质。
共建文明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人的肩负的责任。
(940字)
镭射光射有悖于公众艺术素养提升
爱乐乐团在大陆演出,为禁止观众摄影录音,不仅不断在场地两侧打出字幕,甚至用起了“镭射光笔直射”这般野蛮的方法,然而收效甚微。
我认为原因在于乐团负责人并没有对此现象进行思考,只知堵住下游,却不从源头治理。
观众为什么“顶风冒死”摄影录音?
归根结底是喜爱这个演出,否则为何做这种吃力不讨好之事?
因此,爱乐的处理方式太过强硬,丢了观众的面子,还极有可能砸了自己的场子。
然而为什么即使采取如此强硬的手段,大陆观众仍是屡教不改呢?
我想原因一言难尽。
摆在首位的,便是观众对艺术的尊重程度,或是认识程度较低,对艺术与娱乐的概念,观众混为一谈不作区分。
在台湾或是西方发达国家,交响乐被视作神圣庄重的高雅艺术,观众大多是了解并真心热爱交响乐之人。
他们不觉得曲高和寡,愿意用安静聆听的方式尊重音乐和音乐家们。
然而大陆观众中,这样的知音比重恐怕不会太大。
有多少人是冲着“台湾爱乐乐团”的冠帽而去,又有多少人是为在门面上“提升”自己而来。
他们或许觉得悦耳动人,却不会意识到交响乐和演唱会的区别。
对于他们来说,这都是娱乐,娱乐就该记录下来与朋友分享。
转型期中国的国民劣根性又何至于此?
中国人不爱守规矩的习惯和大众的侥幸心理,这一次不过是再次集体显现而已。
一个人过马路、听交响乐,或许会老实地遵守交规,静静聆听;一群人扎堆,就会出现“中国式过马路”的壮景,以及快门声和屏幕亮光遍布观众席的“盛况”。
这也难怪工作人员会出此下策。
我想,爱乐若真想营造良好的演出氛围,就该站在观众的思维上考虑和处理,而不是一句自视清高的“不欢迎不尊重艺术的观众”,不给人留一丝情面。
这种“曲高和寡”的表态,只会将大陆观众推离交响乐更远,有悖于音乐存在的意义,并对交响乐在民众的普及造成一定阻碍。
若我是乐团负责人,那么在每场演出开始之前,我会身着正装站在舞台中央,用温和但有力度的语调,向观众普及有关交响乐的常识,让观众理解摄影录音对演奏者的影响。
并且,搬出名家之语吧:
“真正的音乐,是用耳朵听、用心感受的。
”
随着西方古典音乐流入中国,越来越多的中国小孩学习西洋乐器,人们的观念必将与时俱进。
对待交响乐,也定会有更深入的认识,更真心的尊重。
熄灭镭射光笔,用温和的眼神带领大众走向艺术的曙光吧。
合适的要求可能会更好
台湾爱乐乐团到大陆某市演出,场地两侧不断打出“演出中请勿摄影录音”的字幕。
但其过程中,不少观众被精彩表演所感染而猛拍猛录。
在场地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发现谁违规,就用镭射光笔直接照谁。
因此,问题出现了,有些观众自觉理亏,有的恼羞成怒,现场秩序时好时坏。
演出后,爱乐乐团官方微信发出帖子,表明不欢迎那些不尊重艺术的人。
对于爱乐乐团的行为,你是否表示表示不赞同?
如果我是你,就绝不支持其行为。
艺术不应被传播?
其实生活中我们应该也常常遇到这种情况:
某某乐队或是某某明星要来演出,肯定很多人都会通过自己的途径来到现场观看。
当然, 也会有因为某些原因不能来现场观看的人。
那么不能来却想看的人怎么办?
我想应该是拜托朋友录个视频回来吧。
优秀有趣的艺术不应被传播?
不应为众人所知?
所懂?
那么既然如此,你们演出的动机何在呢?
亲爱的乐乐团的成员们。
精彩时刻不应被记录?
在表演的过程当中,观众喜欢记录下精彩的片段不是很正常的一种行为举动吗?
为什么你们要在场地两侧打出请勿拍摄的字幕呢?
换做是你们,看到一些自己觉得有价值,值得拍下的东西,你们会错过?
会放弃?
我想应该不会吧。
再说了,你们清楚观众为什么要拍记录吗?
说不定他们想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呢?
说不定他们想学却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去学,然后想录下来自学呢?
艺术不应被接受?
艺术不需要逻辑,或许这就是艺术的逻辑。
真正懂艺术的,不是那些盲目地去随众,人云亦云的人。
而是那些看了艺术表演后懂得其中蕴含的东西,发现其独特的魅力,知道要录下来的人。
或许他们不会因为懂艺术而放弃艺术。
艺术在懂艺术的人心中,而不在被懂艺术的人眼里。
所以,很多时候观众在看到精彩表演的片段时都喜欢录下来。
或许这就是他们的初心,他们那懂艺术,接受艺术的心。
所以我觉得你们弹出的字幕要求太过于苛刻。
或许合适的要求会好些。
艺术本应被传播;艺术本应被记录;艺术本应被接受。
希望演出团队的要求更合适。
可能这对于你们自己,或是观众,抑或是工作人员都是最好的!
违规拍摄,失大于得
“乐团表演禁止拍摄,观众违规被照镭射。
”从此事件中可得知,先有违规,后有告诫惩罚。
在我看来,观众此类违规行为,是最应被谴责的。
随着科技的发展及手机的普及,拍摄越来越成为人们记录生活的一种方式,拍摄能更加直观地呈现出生活的点点滴滴。
但这并不代表人们可随意进行记录。
材料中的乐团有明文规定:
观众不得在演出时段拍摄录音,但依然有人不惜违规也要“记录生活精彩瞬间”。
很显然这是不恰当的。
生活之所以有规则,是为了让人能够在一定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力,从而使社会井然有序。
一旦预约规则的界限,告诫与惩罚随即前来。
这让我不禁想到近日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中“女士在猛兽区开车门被老虎袭击”一事。
众多网民表示:
“不遵守规则的人不值得人可怜”。
而对于材料中违规拍摄的观众,工作人员为了维持秩序用镭射笔照射以示警告。
有的违规者自知理亏不再拍摄,也有的人认为此举不尊重自己而恼羞成怒。
由此可看出在警示面前人们的不同态度。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知错不改,重蹈覆辙。
观众违规拍摄,看似记录了自己观看表演一事,满足了自己的乐趣和需求。
实际上带来的负面影响远大于正面利益。
表演期间不专注于表演反而专心拍摄,大大降低了表演的观看质量,从而使得观众无法真正用心体会到表演的精彩与乐趣所在。
其次,举着相机、手机在表演者面前的行为,着实令表演者不悦。
使演员难以全身心投入表演中,并且与观众的交流直接受阻,进而导致表演者们厌恶观众的观看素质、对当地观众产生不良印象。
再者,违规举动让工作人员不得不下达警告,既麻烦了工作人员,又令他们对观众反感、心情烦躁。
最后,爱了乐团官方声明:
“不欢迎那些不尊重艺术的观众。
”可见不尊重他人的人必然受人排挤。
约翰·多恩曾说:
“每个人都不是一座孤岛。
每个人都是一块土壤,与整个陆地相连。
”我们的生活与他人有着种种联系,被多人排挤之人难以在社会立足,而这些被排挤之人,多是与社会规则背道而驰、不尊重他人之人。
违规拍摄的观众也好,在猛兽区开车门的女士也罢,愿这些违规者及社会上漠视规则的人都能明白规则的重要性及违规的后果。
人生而自由又不自由。
自由的是人的心与灵魂,不自由的是人的行为举止。
若想使身心自由,那请你在规则内畅想随行。
常言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因为有了规则,社会才有秩序;因为遵守规则,人才能被人尊重和接纳,自己猜能衣衫整洁、体体面面地阔步行走在人生大道上。
维持秩序,不是粗鲁对待
演出中不能摄影录音的要求确实是合理的,毕竟事关乐团利益;维持场地秩序也是工作人员职责所在,何况确实有不少观众违反规定。
但一个人最起码的尊严,就能被如此粗鲁地被践踏吗?
作为一名观众,我喜欢这个乐团的表演,为之喝彩、为之感染。
于是情不自禁地想要记录下来。
虽非有意损害乐团利益,但我自知理亏,也意识到错误所在。
但无论谁,在大众之中被工作人员用镭射光笔照射,都会羞愤得无地自容。
意识到错误的同时也会为自己被粗鲁地对待而感到生气。
我是购买了门票进入的,哪怕违反了规定,也不应该为此而在大庭广众之下被羞辱。
也许观众不会知道是哪位工作人员用光笔照射了自己,但对这场演唱会的印象可谓跌落谷底。
这最终损害的不还是乐团的利益?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处理违规的观众,维持好现场的秩序。
解决这个问题真的只能用此下策?
我看未必。
现场大多数观众都并非不讲道理之人,若工作人员愿耐心向其劝解,难道还有人会执意违规?
大多数违规观众不过是见别人都在拍摄录音,自己也跟着拍了起来。
只怕有不少人根本不明白为什么要禁止摄影录音,只是爱到深处情不自禁罢了。
至于那少数不讲道理之人,会谴责他?
倘若身边没有违规之人,怕是他自己也会不好意思地放下手中的设备吧?
解决问题的方法并非只有一条,只要是真心实意地为观众、为乐团服务,断不可能行此粗鲁的下下策。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亦是一条计策。
观众与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由观众的不文明引发。
启示工作人员如此简单暴力的行为,又何尝不是一种不文明呢?
工作人员一边要求观众们文明观演,自己却以不文明回应观众,只怕有理也变成无理了。
当今社会也要求讲文明讲礼仪,所谓来者是客,且不论客有何过失,做主人的礼数最起码应该先拿出来,客的过失自由评说。
一个人活着最重要的是有尊严,当一个人被尊重时,他才会觉得自己是个人,是个人才会讲文明守规矩。
你不拿人家当人看,人家凭什么守你的规则?
说是维持秩序,其实和那些违规的观众没什么两样。
我有错吗?
台湾爱乐乐团到大陆某市,演出场地两侧不断打出“演出中请勿摄影或录音”字幕,但还是有观众在表演时猛拍猛录,在被镭射光笔照射到时,有的观众恼羞成怒。
现场秩序时好时坏。
看到这,对于观众的不文明观演,随意破坏现场秩序我表示批评,在观演时,一个人的表现体现了个人素质,在台湾同胞的面前,更是体现出大陆人民的素质。
也许有的观众会说了:
我花钱去看表演,顺便拍拍几张照片,观众就是上帝,上帝这么做有错吗?
违反剧场规则,你错了。
剧场已经打出“演出中请勿摄像录音”的字幕我们应当遵守这样的规则,如果每个人都摄像,闪光灯到处都是这影响了演员的表演,也是对演员对艺术的不尊重,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遵守规则,才能给大家创造良好的观演环境。
破坏表演秩序,你错了。
在演员表演时猛拍猛录,在被镭射光笔照到时恼羞成怒。
镭射光笔为什么会照射到你?
它不会随随便便照射别人吧!
破坏现场秩序才会被工作人员照,其实还是我们作为观众的理亏。
我们有什么资格恼羞成怒呢?
不要问“我哪里有错”,多去找找“我做对了什么”,人总是有爱找别人毛病,却不愿检讨自身的通病,如果我们作为观众,做错了却坚持说“我没错”,那么工作人员做错了吗?
没有吧!
他们在维护现场秩序,这是人家的职责,他们只是在做他们的本职工作罢了。
我有错吗?
我想每个人都说过吧,其实做错了并没有什么,每个都不是圣人,犯错总是难免,今天犯的错误,是为了明天犯更少的错误或者不犯错误,“犯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改正”,我已忘记是哪个伟人说过的了。
上一次不遵守规则怎么了?
我下一次去就不猛拍猛录。
知错能改,总不会太晚。
将“我有错吗”改为“我哪里做错了”,试着不去争讨自己是否有错,而是去找出自己的问题。
从小错误中完善自己比为一点小事争红脸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