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应掌握的基本常识.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7423870 上传时间:2023-06-30 格式:DOCX 页数:55 大小:169.1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造价员应掌握的基本常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5页
造价员应掌握的基本常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5页
造价员应掌握的基本常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5页
造价员应掌握的基本常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5页
造价员应掌握的基本常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造价员应掌握的基本常识.docx

《造价员应掌握的基本常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造价员应掌握的基本常识.docx(5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造价员应掌握的基本常识.docx

造价员应掌握的基本常识

1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3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4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2.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合同法

1.合同的主体: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合同的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

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2)干预措施:

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1)建设用地;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报偿费;

2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

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C.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3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a)

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给予适当补偿

b)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c)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d)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e)公路、铁路、机场、扩厂等经核准报废的。

1.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财产保险合同

1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均属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合同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2投保人如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3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4投保人解除合同,保险人应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费。

5无论哪方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2.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1)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3)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可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税率分为:

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5)按税收征收对象不同,税收可分为:

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五种。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1初始注册:

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2延续注册:

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3变更注册:

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2.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

3)继续教育:

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3年;

1)资质申请或取得的违规责任

1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2)经营违规责任

1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3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A.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B.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3)其他违规责任

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

1)按建筑性质划分:

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

2)按投资作用划分:

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

3)*按项目的投资效益划分:

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

4)*按项目的投资来源划分:

政府投资项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

一.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1.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分别实行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

2.项目后评价的基本方法:

对比法。

a)效益后评价

具体包括:

经济效益后评价、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后评价、项目可持续性后评价、项目综合效益后评价

b)过程后评价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其主要内容

项目管理:

针对性、系统性、程序性和科学性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

A.集成化B.国际化C.信息化

2.施工方项目管理目标体系(QCDSE目标体系):

施工质量(Quality)、成本(Cost)、工期(Delivery)、安全和现场标准化(Safety)、环境保护(Enivironment)

3.环境保护在项目实施阶段要做到“三同时”:

主体工程与环保措施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2.2建设工程目标管理

1.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1)措施:

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2)主要方法:

网络计划法、S曲线法、香蕉曲线法、排列图法、因果分析图法、直方图法、控制图法、其他

一.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

**成本预测是成本计划的编制基础,成本计划是开展成本控制和核算的基础;成本控制能对成本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保证成本计划的实现,而成本核算又是成本计划是否实现的最后检查,它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又是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等的依据;成本分析为成本考核提供依据,也为未来的成本预测与编制成本计划指明方向;成本考核是实现成本目标责任制的保证和手段。

成本控制:

包括计划预控、过程控制和纠偏控制三个环节

§2.3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一.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程序

1.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的分类

1)按风险来源划分:

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

2)按风险涉及的当事人划分

1业主的风险:

三类:

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

2承包商的风险:

三类:

决策错误风险、缔约和履约风险、责任风险(包括职业责任风险、法律责任

风险、替代责任风险);

3)按风险影响范围划分:

局部风险和总体风险。

2.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程序

1)风险识别方法包括专家调查法、财务报表法、初始风险清单法、流程图法等;最主要成果是风险清单,

2)风险分析与评估常用方法主要有:

调查打分法、蒙特卡洛模拟法、计划评审技术法和敏感性分析法等。

二.建设工程项目风险应对策略

1.风险回避风险自留

1)风险自留分为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和计划性风险自留

风险控制工作可分为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种,风险控制方案应当是两种措施的有机结合。

2.风险转移

1)非保险转移;又称合同转移,项目风险最常见的非保险转移有三种情况:

业主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对方当事人;承包商进行项目分包;第三方担保。

如承包商履约担保。

2)保险转移:

通常直接称为工程保险。

但保险并不能转移工程项目的所有风险;

§3.1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订立

1)要约

1有些合同在要约之前还会有要约邀请。

a)要约邀请在法律上无需承担责任。

b)寄送的价目表、招标公告、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承诺

1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

2以信件或电报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二.合同的效力

1.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无权代理人代定的合同

主要包括: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或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

2.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三.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2.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

1价款或报酬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

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新价格执行。

逾期提取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原价格执行。

2履行地点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四.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

——《合同法》的定义,

1)合同主体的变更实质上就是合同的转移。

合同变更分为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

2.合同的转让

1)合同债权(权利)转让

2)合同债务(义务)转移

3)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

五.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限为五年,

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定金。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一、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模式及其选择

1.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模式

1)总价合同: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一般为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

2可调总价合同:

合同期较长(1年以上)

常用的调价方法有:

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公式调价法。

2)单价合同

1按合同工期的长短,可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

1大多适用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灾后修复工程;

2按酬金计算方式不同,合同形式有:

A.成本价固定酬金合同B.成本加固定百分比合同C.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D.目标成本加奖罚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1)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

有把握的部分采用总价合同,估算不准的部分采用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2)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

(表3.2)一般,施工图设计阶段采用总价合同,技术设计单价合同,初步设计阶段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或单价合同

3)工程施工技术的先进程度

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而应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4)工程施工工期的紧迫程度:

有些紧急工程(如灾后修复工程等)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组成**

1)通用条款:

凡《合同示范文本》内容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不一致之处,以后者为准。

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1.EPC承包合同的订立

1)业主在立项后即开始招标。

1)通常情况下,EPC承包合同不包括地质勘察。

2)总承包合同通常为总价合同;承包商应支付其为完成合同义务所引起的关税和税收,

四、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管理

1)专业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

1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开工日期前5天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并陈述理由。

承包人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给于同意或否决的答复,否则视为同意分包人延期开工的要求。

2.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1)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

1劳务分包合同中,支付劳务分包人报酬的方式可以有以下三种,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a)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按工时计算劳务报酬方式;

按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方式

第四章建设工程造价构成§4.1

一.工程造价的含义

1.第一种含义:

从投资者或业主的角度,从项目建设角度提出,广义概念

1)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就是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总和;

2)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总造价是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投资的总和。

2.第二种含义:

狭义概念指为建设某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工程承发包(交易)价格。

二.工程造价的特点

1.

大额性单个性。

动态性。

层次性。

阶段性(多次性)。

一.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构成

 

Ø建设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流动资金

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Ø建设投资=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

Ø建设期贷款利息=贷款利息+融资费用。

二.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构成

 

 

综合单价=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税金以外所有费用

三.设备及工器具费的构成

1)国产设备原价:

指设备制造厂的交货价,或订货合同价。

包括:

1国产标准设备原价:

分为带有条件的原价和不带有条件原价两种。

计算时一般采用带有条件的原价。

2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

只能一次订货,计算方法有成本估价法、系列设备插入估价法、分部组合估价法、定额估价法等。

2)进出口设备原价:

指进口设备的抵岸价,即抵达买方边境港口或边境车站,且交完关税等税费后形成的

1进口设备的交货类别:

a)内陆交货类

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是我国进口设备采用最多的一种货价。

2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及计算

=货价+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者附加费

a)货价:

一般指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

b)银行财务费:

指中国银行手续费。

银行财务费=人民币货价(FOB)×银行财务费率

c)外贸手续费:

一般取1.5%,外贸手续费=(FOB+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外贸手续费率

2.设备运杂费:

包括运费和装卸费、包装费、设备供销部门手续费、采购与仓库保管费

四.*工程建设其他费——按资产属性分别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递延资产)

1.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2.无形资产费用:

内容包括:

A.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引进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和技术保密费;B.国内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C.商标权、商誉和特许经营权费等。

3.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五.*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

1.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内容包括:

基本预备费估算一般是以建设项目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为基础,乘以基本预备费率计算。

2)价差预备费:

2.建设期贷款利息:

借款利息和融资费用。

当年借款按半年计息,上年借款按全年计息。

§4.3建设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和工程造价控制

 

一.建设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1.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

1)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考过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

二.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

1.决策阶段做好投资估算、设计阶段强调限额设计、招投标阶段重视施工招标、施工阶段加强合同管理与事前控制:

一.工程造价计价的基本方法

1.对基本子项的单位价格分析,可以有以下两种形式

发包人工程估价的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承包人工程估价的定额反映的是该企业技术与管理水平。

§5.1工程定额的概念与分类

一.工程建设定额的分类

1.按定额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类:

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消耗定额。

2.按定额的不同用途分类:

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指标。

3.按定额编制单位和执行范围分类:

全国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行业定额、企业定额、补充定额

4.按投资的费用性质分类:

建筑工程定额、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5.3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

一.预算定额

1.预算定额的作用

2.编制原则

1)社会平均水平原则。

简明适用原则。

3.预算定额各消耗量指标的确定

1)建筑建工程预算定额计量单位的确定——按照分项工程的形体特征和变化规律来确定

2)预算定额消耗量指标的确定——根据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定额来确定消耗量指标

二.概算定额

——又称扩大结构定额,规定了完成单位扩大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所必须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如挖土只一个项目,不再划分几类土

三.概算指标

——以整个建筑物或构筑物为对象,以“m2”、“m3”或“座”等为计量单位,规定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指标的一种标准。

四.投资估算指标

——是编制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阶段投资估算的依据。

其中的主要材料消耗量也是一种扩大材料消耗量的指标。

1.内容

1)建设项目综合指标:

单项工程指标:

单位工程指标:

2.编制方法

1)收集整理资料阶段2)平衡调整阶段3)测算审查阶段

§5.4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定额

一.劳动定额

1.分类:

时间定额、产量定额。

2.编制方法:

经验估计法、统计计算法、技术测定法、比较类推法(也叫典型定额法)

二.材料消耗定额

净用量定额和损耗量定额

1)材料消耗净用量定额:

直接构成建筑安装工程实体的材料;

材料损耗量定额:

不可避免的施工废料和材料施工操作损耗量。

2)关系:

材料消耗定额(材料总消耗量)=材料消耗净用量+材料损耗量

材料损耗率=(材料损耗量/材料净用量)×100%

材料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净用量×(1+损耗率)

2.编制材料消耗定额的基本方法:

现场技术测定法、试验法、统计法、理论计算法

三.施工机械台班定额——编制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机械纯工作1小时的正常生产率

可分三步进行:

A计算机械一次循环的正常延续时间;B计算施工机械纯工作一小时的循环次数;

C求机械纯工作一小时正常生产率

2.确定施工机械的正常利用系数——指机械在弓足半内工作时间的利用率。

3.计算机械台班定额

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机械纯工作1小时正常生产率×工作班延续时间×机械正常利用系数

§5.5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定额基价

一.人工单价——人工单价的确定主要参考建筑劳务市场确定

二.材料单价——一般称为材料预算价格,又称为材料基价

1.材料预算价格的概念及其组成

1)概念:

指材料由其来源地(或交货地)运至工地仓库堆放场地后的出库价格。

包括构件、成品、半成品

2.材料预算价格中各项费用的确定

1)材料原价(供应价格);指材料出厂价格、进口材料抵岸价或销售部门的批发价和市场采购价(或信息价)

如同一种材料有几种价格时,要根据不同来源地的供应数量比例,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材料原价。

2)包装费:

包括包装品的价值和包装费。

凡有生产厂家负责包装的产品,此价已计入材料原价中,但应扣除包装品的回收价值。

3)运杂费:

包括车船等的运输费、调车费、出入仓库费、装卸费等。

4)运输损耗费:

指材料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材料运输损耗=(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率

5)采购及保管费: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率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

6)检验试验费: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实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的检验、构件破坏性试验

当发生检验试验费时,材料费中还应加入此项费用。

三.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组成

1)第一类费用:

不变费用,指属于分摊性质的费用。

包括:

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和机械安拆费

2)第二类费用:

可变费用,指属于支出性质的费用。

包括:

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其他费用等。

四.定额基价——分项工程单价,一般指在一定使用期范围内建筑安装单位产品的不完全价格

1.确定方法:

定额项目基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定额基价的套用——施工图设计要求与预算定额项目内容一致时,可直接套用预算定额

3.定额基价的换算——施工图中的分项工程不能直接套用时,就需换算

1)换算类型:

①配合比材料不同时的换算;②乘系数的换算;③其他换算

2)基本思路:

根据某一相关定额,按定额规定增加换入的费用,减少扣除的费用。

换算后的定额基价=原定额基价+换入的费用–换出的费用

3)适用于砂浆强度等级、混凝土强度等级、抹灰砂浆及其他配合比材料与定额不同时的换算。

§5.6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一.间接费定额

1.间接费定额的基础数据

1)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度自行完成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年平均在册人数

2)非生产人员比例:

一般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20%,非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交规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