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计件制薪酬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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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计件制薪酬管理制度
计件制薪酬管理制度(方便面系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中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从事方便面系列产品生产的一线员工的利益,有效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形成稳定的生产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方便面系列产品车间生产线上从事操作性工作的员工,车间管理人员归入等级薪酬体系中的相应系列。
第三条计件制薪酬体系的员工,其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第一款标分工资;
第二款全勤奖;
第三款职务津贴;
第四款公假工资;
第六款绩效工资;
第七款其它奖励;
第八款保险、公积金;
第九款税金。
第四条子集团支付的薪酬,按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子集团代扣代缴。
第二章计件制薪酬管理细则
第五条方便面系列产品生产类工资:
第一款个人工资根据岗位标分、工作环境、劳动强度、技术含量、月产量、质量、费用及其它考核进行综合计算,按月发放。
其计算方法为:
第二款工资=标分工资+全勤奖+职务津贴+公假工资+考核工资+保险、公积金+税金;
第三款标准分值计算方法=车间标准工资总额/车间岗位总分数;
班组分值=(当月实际产量/当月应产量)%×标准分值;
班组工资总额=班组分值×班组总分各项奖罚+加班工资;
出勤分数=(岗位分数/30)×出勤天数;
加班分数=(累计加班时间/12)×日工资;
奖罚分数=(奖罚额/班组分值×本岗位分值)/奖罚人岗位总分%;
本人计酬分数=本人出勤分数+加班分数+奖罚分数;
计酬分值=(班组工资总额+奖罚额)/班组计酬总分+奖罚总分;
第四款工资计提方法=本班计酬分值×本人计酬;
第五款其它在工资中兑现的考核金额详见生产系统绩效管理办法,记入考核工资栏;
第六款如已定年编,则岗位人数为定编人数,如岗位人数超出定编人数,以实际岗位人数为准进行计算;
第七款职务津贴:
以岗位评价为依据,具有某管理岗位者享有,即车间组长以上人员享受,其它人员一律不允许加岗位津贴。
职务津贴根据不同的岗位管理权限、不同的岗位价值进行核定,核定范围为30-150元;
第八款全勤奖:
以本月生产部门所确定的月实际必须生产班数为依据,在生产期间没有请假全部出勤者享受全勤奖,全勤奖为每月30元,本月比实际生产班数少上一个班者,核减10元,少上两个班者,核减20元,少上三个班者核减30元,核减完毕为止,不倒扣。
月请假天数超过三天,季请假天数超过八天,执行中旺集团考勤管理制度;
第九款公假工资:
如遇生产淡季,车间不生产,全体员工放假、学习、军训、集体劳动等,工资发放标准为15元/人/天;公休期间正常休假,工资发放标准为15元/天,其间的回家费用自己承担,公休期间未休息者,除正常发放日工资外每人每天另发放15元予以奖励;
第十款如遇整个月未生产,则全勤奖、岗位津贴、标分工资等均不予下发,只发放相应公假工资;
第十一款人工成本由财务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根据计件制薪酬适用员工的人工成本核算得出,人工成本指公司相关部门根据本制度实施前一经营年度核算的人工成本;
第十二款试产工资:
某一产品生产没有经过本公司本车间一定阶段的试验,其所耗原辅料数据、技术数据、燃动费用、变动费用、固定费用等没有经过确认前生产,则该车间试产工资原则上按照已稳定生产的同类产品工资含量的70%发放,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若试产产品属新开发产品,则工资发放标准原则上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相关技术部门、生产部门、财务部门、营销部门等进行讨论确定试产期间工资发放标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第十三款根据各岗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实际技能,由各子集团、分厂制定岗位标分;报集团总部审批执行;
第十四款为感谢老员工对集团的发展作出的贡献,分别对工作满12个月—120个月的员工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表:
工作累计月
12
24
36
48
60
72
84
96
108
120
奖励标准(元)
240
500
760
1000
1260
1500
1740
1980
2220
2500
注:
以上奖励发放时间:
每年6月份-7月份、12月份-次年1月份。
如在发放奖励前离职,取消发放奖励(最高奖励标准2500元)。
第十五款子集团各部门依据部门工作性质及工作需要,建立不良事故考核机制,不良事故考核根据相关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程度,划分为A(重大)、B(一般)、C(轻微)三个等级。
具体奖罚由子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第十六款主管级以上人员不享受加班费。
第六条在非生产原因导致子集团分厂产量低于一定标准或在设备大修期间部分员工被要求正常上班、员工执行公益活动等情况下,为确保员工基本生活保障,员工工资按集团核定的工资标准进行发放,最低不得低于15元/班/天,相关费用直接计入各分厂的人工费用。
其他特殊情况由各部门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有关病、事假薪资核发办法见子集团相关人事管理规定。
第八条新进厂或调整岗位的各岗位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试用期期间,根据其岗位不同,月工资为该岗位初级工资标准的70-80%,最低标准15元/天。
各部门根据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和绩效考核情况,决定试用期是否延长。
员工的试用期满后,由所在部门组织进行员工的技能评定,根据评定级别享受该岗位的计件制工资。
第九条凡国家、地区和行业规定的各项特殊津贴的发放办法,根据企业情况另行规定。
第十条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十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在人力资源中心。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签批之日起生效,试运行1—3个月。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二月
序号
单姓名
标分工资
全勤奖
职务津贴
绩效工资
其它奖金
公假工资
保险
公积金
应发工资
税金
实发工资
养老
医疗
生育
工伤
失业
子集团总裁:
财务经理:
财务稽核员:
人力资源部经理:
制表
序号
单单位名称
岗位工资
全勤奖
职务津贴
绩效工资
其它奖金
公假工资
保险
公积金
应发工资
税金
实发工资
养老
医疗
生育
工伤
失业
子集团总裁:
财务经理:
财务稽核员:
人力资源部经理:
制表
中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计件制薪酬管理制度(面粉系列)
试用版
拟制部门:
人力资源中心
核准人:
批准人:
颁布日期:
二00六年二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北京中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从事面粉生产一线员工的利益,有效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形成稳定的生产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面粉车间生产线上从事操作性工作的员工,车间管理人员归入等级薪酬体系中的相应系列。
第三条计件制薪酬体系的员工,其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第一款岗位工资;
第二款全勤奖;
第三款职务津贴;
第四款公假工资;
第五款绩效工资;
第六款其它奖励;
第七款保险、公积金;
第八款税金。
第四条子集团支付的薪酬,按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子集团代扣代缴
第二章计件制薪酬管理细则
第五条面粉生产类工资。
第一款个人工资根据岗位工作技术含量、岗位性质、生产环境、月产量、质量、费用及其它考核进行综合计算,按月发放。
其计算方法为:
第二款工资=岗位工资+全勤奖+职务津贴+绩效工资+公假工资+其它考核工资+保险+公积金+税金;(工资表及汇总表分别详见附表二、三)
第三款岗位工资:
依据岗位工作分析、工作评价给出点值,结合同地区、同行业、同岗位平均工资,以中旺面粉现有生产设备设计产量及试产后实际可达产能、产值为计算依据;
第四款全勤奖:
以本月生产部门所确定的月实际必须生产班数为依据,在生产期间没有请假全部出勤者享受全勤奖,全勤奖为每月30元,本月比实际生产班数少上一个班者,核减10元,少上两个班者,核减20元,少上三个班者核减30元,核减完毕为止,不倒扣。
月请假天数超过三天,季请假天数超过八天,执行中旺集团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款职务津贴:
以岗位评价为依据,具有某管理岗位者享有,即车间组长以上人员享受,其它人员一律不允许加岗位津贴。
职务津贴根据不同的岗位管理权限、不同的岗位价值进行核定,核定范围为30-150元;
第六款各岗位评价系数参考比例标准:
1、不同岗位工资:
根据岗位技术要求、工作环境来确定岗位工资评价系数。
现将各生产岗位分为四个等级,等级相对应的薪资点数范围如下:
A级:
≥1100
B级:
≥1000<1100
C级:
>900<1000
D级:
≤900
2、一岗位工资:
依据同行业其它地区平均工资水平相对于北京地区平均工资水平比值及同一岗位操作技能来确定工资调整系数,同一地区同一岗位晋升等级最多不允许超过五级,每晋升一个职级,系数调整一次,调整系数依次为:
1.0、1.05、1.11、1.17、1.225;各生产基地、各地区不同岗位薪资点数及地区调整系数详见附件一
第七款其它考核工资详见生产系统绩效管理办法;
第八款公假工资:
如遇生产淡季或车间不生产(试产期除外),全体员工放假、学习、军训、集体劳动等,工资发放标准为15元/人/天;公休假期间:
如正常休息,工资发放标准为15元/人/天;休息期间探亲全部费用自己承担,公司不予报销;如正常上班,除正常发放工资外,每人每天奖励15元;
第九款如遇整个月未生产,则全勤奖、岗位津贴等均不予下发,只发放相应公假(试产期除外);
第十款如生产车间已进入正常生产期,则生产系统人员执行产量工资;试产结束后,各生产厂须对生产系统人员进行定编。
第十一款吨人工成本:
由财务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根据计件制薪酬适用员工的人工成本核算得出,人工成本指公司相关部门根据本制度实施前一经营年度或经营阶段核算的人工成本;生产面粉吨数指子集团每月各分厂各班组或生产线的实际产量;
第十二款生产车间试产期间,生产系统工人执行试产工资;
第十三款试产期:
指某一产品生产没有经过本公司本车间一定阶段的试验,其所耗原辅料数据、技术数据、燃动费用、变动费用、固定费用等没有经过确认前,该产品被认为处于试生产期;如该车间试产产品在本集团其它兄弟单位已处于稳定生产期,同时生产条件相近,则该车间试产工资原则上按照已稳定生产的同类产品工资含量的70%发放,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若试产产品属新开发产品,则工资发放标准原则上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相关技术部门、生产部门、财务部门、营销部门等进行讨论确定试产期间工资发放标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第十四款根据各岗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实际技能,由各子集团、分厂制定本集团内部绩效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本集团内部绩效管理;
第十五款为感谢老员工对集团的发展作出的贡献,分别对工作满12个月—120个月的员工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表:
工作累计月
12
24
36
48
60
72
84
96
108
120
奖励标准(元)
240
500
760
1000
1260
1500
1740
1980
2220
2500
注:
以上奖励发放时间:
每年6月份-7月份、12月份-次年1月份。
如在发放奖励前离职,取消发放奖励(最高奖励标准2500元)。
第十六款各子集团依据部门工作性质及工作需要,建立不良事故考核机制,不良事故考核根据相关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程度,划分为A(重大)、B(一般)、C(轻微)三个等级。
具体奖罚由各子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第六条在非生产原因导致子集团分厂产量低于一定标准或在设备大修期间部分员工被要求正常上班、员工执行公益活动等情况下,为确保员工基本生活保障,按子集团核定的工资标准进行发放,最低不得低于15元/班/天,相关费用直接计入各分厂的人工费用。
其他特殊情况由各部门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有关病、事假薪资核发办法见子集团相关人事管理规定。
第八条新进厂或调整岗位的各岗位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试用期期间,根据其岗位不同,月工资为该岗位初级工资标准的70-80%,最低不低于450元/月·人。
各部门根据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和绩效考核情况,决定试用期是否延长。
员工的试用期满后,由所在部门组织进行员工的技能评定,根据评定级别享受该岗位的计件制工资。
第九条凡国家、地区和行业规定的各项特殊津贴的发放办法,根据企业情况另行规定。
第十条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十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在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试运行三个月。
中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二月
序号
姓名
岗位工资
全勤奖
职务津贴
绩效工资
其它奖金
公假工资
保险
公积金
应发工资
税金
实发工资
养老
医疗
生育
工伤
失业
:
子集团总裁:
财务经理:
财务稽核员:
人力资源部经理:
制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岗位工资
全勤奖
职务津贴
绩效工资
其它奖金
公假工资
保险
公积金
应发工资
税金
实发工资
养老
医疗
生育
工伤
失业
:
子集团总裁:
财务经理:
财务稽核员:
人力资源部经理:
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