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照明系统的维护与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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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照明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船舶照明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摘要 ·····························································
(2)
第一章船舶照明系统维护检修········································(3)
1.1照明系统的分类及特点········································(3)
1.2船舶常用灯具················································(5)
1.3各种灯具的安装··············································(9)
1.4照明系统的控制·············································(10)
1.5照明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周期································(11)
第二章船舶照明设备的管理与改进·····································(12)
2.1荧光灯的管理················································(12)
2.2移动式装货灯灯具的管理······································(14)
2.3水密灯具的管理··············································(14)
2.4白炽灯泡的选用··············································(15)
2.5照明电网主变压器配备的改进··································(15)
结论·······························································(17)
参考文献···························································(18)
摘要
摘要正文(摘要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首行缩进2字符,两端对齐。
)
(空一行)
关键词:
(宋体小四号,首行缩进2字符,两端对齐。
2-3个)
第一章船舶照明系统维护检修
1.1照明系统的分类及特点
船舶照明系统包括正常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小应急照明系统和航行信号灯系统。
船舶照明系统中的主要设备包括:
舱室照明灯、舱面工作照明灯、强光照明灯、探照灯、航行信号灯和低压行灯等。
此外,还包括电风扇、小容量电动机、电热器以及舱内通信系统的一些报警装置都由照明系统供电。
正常照明系统由船舶主电源供电;应急照明系统由应急电源供电,其中又可分为应急发电机供电和蓄电池组供电两种形式;小应急照明系统由蓄电池组供电0.5h;航行信号灯系统由正常和应急两路供电。
1.1.1.正常照明系统
正常照明是全船的主体照明,由主配电板经照明分电箱分层分区域供电。
只要船舶主发电机组供电则船舶生活和工作所及之处均能照亮。
正常照明包括:
(1)舱室主照明,如顶灯的大部分。
(2)局部或辅助照明,如床灯、壁灯、盥洗灯等。
(3)装卸货强光照明。
(4)室内外走廊、通道半数以上的照明。
(5)各舱室必须配备的插座等。
(6)电风扇、冰箱和舱室电取暖等定额小于(等于)0.25kW的非重要设备也可包括在正常照明系统内。
正常照明从照明分配电相引出的每一独立分支线路,最大负荷电流有限制,负荷电流不超过10~15A,灯点数也有限制,目的是便于维护和缩小故障范围。
每一支路的灯点数应该是:
额定电压50V以下的不超过10灯点;110V的不超过14灯点;220V的不超过24灯点。
对于超过16A的单个照明器,一般采用专用分配电箱或专用供电支路供电。
船员居住舱室和一些通道、机械舱室、公共舱室和客舱等照明,每一处或每一舱室至少由两个独立分支电路供电,增加照明的可靠性。
防火要求高的舱室,照明线路切断开关应安装在室外、且锁定在分断。
一般机舱内不同相各路灯点是交错布置的,这有利于消除日光灯的闪烁效应。
每一防火区的照明至少有两路独立的照明馈电线路,其中一路可为应急照明线路。
货舱内固定照明由舱外专用的控制箱控制,每一货舱的照明设独立分路,每一分路都设有电源开关、熔断器和电源接通指示灯。
为了安全,开关应设在带锁的控制箱内。
对于有易燃易爆危险或防火要求高的舱室,如运煤船的货舱、油船和散装化学品液货船的泵间及所有船舶的油漆间、蓄电池室、消防设备控制站、行李舱、邮件舱、粮食舱、氨制冷装置舱室等处所,都应在这些处所外面装设开关对室内照明进行控制,其线路切断开关能被锁在分断位置。
照明线路中的电风扇和插座除个别情况外,应设有独立的馈电线路,不与照明线路混在一起。
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头插座有不同的结构尺寸,以防插错电源。
工作电压超过50V的插头插座均应有保护接地极。
超过16A的插座应有连锁开关,即仅当电源开关在分断位置时插头才能拔出或插入。
在机炉舱、舵机舱、冷藏机舱、空调机室、通风机室、电机间、修理间、轴隧、计量仪和探测仪围井、甲板机械控制室、起货机平台、起锚机平台、应急发电机室、总配电板应急配电板等大犁配电或控制设备后面,应设置与这些场所防护等级相应的可携照明器插座。
可携照明器在结构上应有防触电措施,灯泡外应有坚固的防机械碰撞的保护栅。
1.1.2应急照明系统
设有大、小应急照明的船舶,大应急照明是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临时(小)应急照明,仅在充放电板设置总的自动开关。
临时(小)应急照明和航行信号灯只能采用白炽灯。
应急照明系统是正常照明系统因故障不能工作时投入使用的。
应急照明由应急配电板经应急照明分电箱供电,电压可与正常照明相同,也可用低压电。
规范明确规定,客船和500总吨以上的货船,在下列处所都必须设置适当数量的照明:
(1)驾驶室、消防站、各种控制室等。
(2)各种机电处所,如机舱、舵机舱、应急发电机间等。
(3)通道、逃生口、梯道及乘人电梯内。
(4)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前后。
(5)16人以上的居住舱室及出口。
(6)放艇、筏处所,消防装备储放处所。
(7)对客滚船除上述要求外,在所有的旅客公共处所和走廊还要设置应急照明。
(8)白昼信号探照灯、航行灯、信号灯。
1.1.3临时应急照明
以蓄电池组为应急电源的船舶,一般不设置临时应急照明,但以应急发电机为应急电源的船舶还必须设置临时应急照明系统。
临时应急照明系统必须采用蓄电池组供电,并应保证当主电网及应急电网失电或者电压降至40%额定值时能自动接通,主电网及应急电网恢复时能自动切断。
临时应急照明系统不得采用荧光灯,每一分路灯点数不超过5—6盏,每盏功率10~15W且为白炽灯。
除正常照明兼作应急照明的线路外,应急照明和临时应急照明的电源线路及分支线路均不装设开关。
临时应急照明灯具上应有永久性明显标志(通常涂上红色标志)。
临时应急照明灯点的分布与上述应急照明的相同,但航行信号灯除外。
1.1.4可携照明系统
可携照明系统用于维修时设备内部及舱室暗角处的照明。
1.1.5航行信号灯系统
船舶航行灯及信号灯是船舶照明系统中的一个独立部分,是保证船舶安全航行的重要设备之一。
这些灯的光源均为白炽灯,有单丝的也有双丝的,其功率依照规定有60W的、40W的和25W的不等。
不同类别的航行灯,其照明器的数量、安装位置、安装高度、颜色、可见的光弧角度和可见距离等都有一定的要求。
1.2船舶常用灯具
1.2.1常用灯具的分类和用途
灯具,即照明器,(有时简称灯),是由电光源、灯壳、灯罩及其附件等组成。
其主要功能是:
重新分配光源的光通量,避免对眼睛的直接眩光,防止光源的污染和侵害,保护光源不受机械损伤等。
另外,有些舱室的照明器还有装饰和美化环境的作用。
1.2.1.1防护结构类型
船用灯具要符合船用条件,其外部壳罩的防护结构也是按统一的国际防护标准(1P)分级的。
根据使用环境条件的不同,其防护等级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保护型:
有透光灯罩可以防尘,也避免直接触及带电部分。
多用于比较干燥的居住、办公舱室和内走廊等处所。
(2)防水型:
光源被透光灯罩等密闭起来,灯体与灯罩之间有密封垫圈。
这类灯具的防护结构基本相同,但其防护级别不同,有防滴、防溅、防水蒸气、防喷水和防海浪冲击等。
用于潮湿和有汽、水侵害的场所。
也有的将防水型又分为防溅型和防水型两类。
防溅型用于有水飞溅的场所,如船首船尾的露天甲板、主甲板和游步甲板的外走廊等处;防水型用于不仅有水飞溅,而且有滴水、凝水的场所,如机舱、炉舱、货舱、冷藏舱、厨房、浴室、厕所、盥洗室、修理间、贮藏室、航行信号灯、露天甲板和外走廊等处。
在容易受到机械损伤处所的防水型照明器,不仅有坚固的金属壳体和透明灯罩,而且灯罩外还有坚固的金属护栅。
(3)防爆型:
一种是隔爆型结构,即透明灯罩与灯座间用法兰连接,法兰间有隔爆间隙,气体在灯内发生爆炸时,由间隙外逸的气体经法兰隔爆面的充分冷却,不会引起外部混合气体的爆炸。
坚固的壳体和灯罩能承受住内部爆炸压力,而不致损坏。
隔爆型气体放电灯的镇流器安装在防爆接线盒内。
另一种是密闭安全型,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电弧,灯具外表面温度不会引起爆炸。
防爆灯用于在正常条件下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或爆炸性气体的场所,如煤舱、油柜舱、蓄电池室、油漆间、油船的油泵舱及舱面空间等处的照明。
1.2.1.2按用途分类
(1)舱室照明灯具:
蓬顶灯、吸顶灯、嵌入式棚顶灯、防爆灯等。
两管或三管荧光蓬顶灯,有透明或磨砂的有机玻璃罩,内附24V15W应急白炽灯座,一般是钢底壳防水型,用于机舱和外走廊照明。
单泡、双泡或三泡乳白玻璃嵌入式蓬顶灯,内附24V15W急灯座,用于居住、办公等舱室的照明。
1~4管荧光灯蓬顶灯,有乳白玻璃或磨砂有机玻璃罩,钢外壳嵌入式,内附应急灯座,用于居住、办公等舱室和内走廊等处的照明。
(2)航行信号灯:
左右舷灯、桅灯、尾灯、桅顶灯、三色灯、锚灯、应急灯、艇用灯等。
(3)局部照明灯具:
床头灯、壁灯、台灯、海图灯、医疗灯、水位灯等。
(4)挂灯及手提灯:
有220V、110V、24V挂灯,24V手提灯作临时悬挂照明用。
大功率挂灯,是防喷水式、铸铝外壳、乳白玻璃罩、外装保护网,220V200W用于甲板码头和机炉舱公用照明。
三泡或五泡货舱灯,钢外壳或金属保护网,220V、3或5*60W,货舱内移动照明。
手提灯为防喷水式,酚醛塑料外壳、玻璃罩外有金属网,24V15~40W,供检修等临时场地照明。
低压手提行灯由行灯变压器提供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行灯变压器输出的电压可通过分布在各处的低压插座供行灯使用,低压插座和插头在结构尺寸上与高压插座不同,以免误插入高压插座。
也有用可携行灯变压器随行灯使用,而行灯变压器则插入高压插座。
无论是高压插座或低压插座,在露天甲板或汽、水侵害的处所都是具有密封盖的水密式插座。
(5)投光灯和探照灯:
投光灯用于露天甲板大面积照明,探照灯用于夜航和远距离搜索。
远洋船舶在驾驶室顶上安装1~2盏信号探照灯,装置在船的中前或左右舷前方,功率一般为1000W。
使用低压电源时功率为150~300W。
货船每一货舱口上方的货桅上装两盏或四盏300~500W的投光灯。
每一救生艇吊架两旁装有1~2盏300W的投光灯,并能摇向舷外,以便照射水面。
舷梯旁上空装一盏300W投光灯。
在驾驶甲板或罗经平台装1~2盏300W投光灯照射烟囱标志等等。
夜航苏伊士运河所用探照灯称为苏伊士运河灯,安装在船舶的纵中线处,并能水平和垂直操作。
苏伊士运河灯的性能和结构特点:
1)能照清1500m前方锥形浮标的反射带。
2)反射镜分成两半瓣,合并起来(零位)产生单束反射光;水平方向分开产生两束光,左右光柱各为5°,中央暗带在0°~10°范围可调。
3)探照灯内有双灯座,互为备用,通过旋转手柄可使任一灯泡转到反射镜的焦点上。
4)灯泡或灯管的功率为2000W,超过30000总吨的船舶为3000W。
1.2.2电光源
常用的电光源可分为两大类:
(1)热辐射电光源,如白炽灯、卤钨灯;
(2)气体放电光源,如荧光灯、高压汞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灯和汞氙灯等。
1.2.2.1热辐射电光源
热辐射光源的发光原理为利用电能将灯丝加热到白炽程度而产生热辐射光。
主要有白炽灯和卤钨灯。
(1)白炽灯:
结构简单,使用灵活,能瞬时点燃,无频闪,可调,可任意位置点燃,价格便宜等。
但由于热灯丝蒸发出来的钨附着于温度较低的灯泡内壁,使灯泡逐渐黑化,光通减少,光效变低。
同时使灯丝变细,寿命不长,且耐振性差。
其寿命和光通量受电压波动影响较大,电压升高5%,寿命缩短25%;电压降低5%,光通减少18%。
船用白炽灯的特点:
灯丝稍粗,且其支撑加固,有较高的机械强度和耐振性。
除作为普通照明光源外,船舶航行灯、信号灯和应急照明灯都采用白炽灯,因为它不会因电压低落而熄灭。
航行灯一般用插口(C型)灯头,大功率白炽灯都用螺口(E型)灯头,以增大导电接触面积。
(2)卤钨灯:
为克服普通白炽灯的缺点而出现了卤钨循环白炽灯。
耐高温的石英玻璃灯管内充有较高压力的惰性气体,同时充人微量的卤族元素碘或溴等。
螺旋状的钨丝沿管轴线装在一些支架上。
灯丝发热蒸发出来的钨向四周扩散时,与卤族化合生成气态的碘(或溴)化钨。
因管壁温度比普通白炽灯泡的高,使卤化钨难以吸附于管壁;并且当其扩散或对流运动到更高温度的灯丝处时,卤化钨又分解为卤素和钨,使钨重新附着于灯丝上,如此循环不已,从而抑制黑化,延缓灯丝的变细,提高使用寿命。
卤钨灯的光效比普通白炽灯高得多,因为它的工作温度比白炽灯高。
卤钨灯体积小功率大、携运方便,适用于较大空间要求高照度的场所的照明。
如船舶露天甲板大面积照明,用1W卤钨灯的亮度相当于5W的普通白炽灯。
有些碘钨灯的灯管要求水平安装,其倾斜度不超过规定的角度,以避免因倾斜管内气体对流不均而出现低端低温度的黑化,也避免倾斜使灯丝拉断。
但溴钨灯的点燃位置没有限制,因溴在灯内的分布不受对流的影响。
1.2.2.2气体放电光源
由于所有气体放电灯都是利用强电场加速自由电子,使自由电子能以很大的动能撞击气体或金属蒸气的原子,产生雪崩式的电离并使温度升高。
在高温下金属蒸气原子又产生热电离,从而形成自持放电过程。
电离的原子吸收能量跃迁到一个不稳定的激发态,但很快就自发地以辐射光子的形式释放出能量,返回到基态。
处于不同激发态的原子,辐射出不同频率的光,有可见光也有不可见光。
不可见光(例如紫外线)也可用来激发荧光物质发出可见光。
当形成自持放电后,电流将急剧增大。
为维持一定的稳定持续放电,需要降低放电电压和限制放电电流,所以气体放电灯一般都要有能产生较高的点燃电压和限制放电电流的装置,如镇流器和触发器等。
(1)荧光灯(俗称日光灯)
荧光灯是一种预热式低压汞蒸气放电灯。
灯管抽空后充人少量的氩气和汞,灯管内壁涂有荧光物质,管内两端灯丝上涂有发射电子的阴极物质。
灯管的型号、形状和功率不同,所要求的起动电压、工作电压和工作电流不同,因此与其配套的镇流器和起动器也不尽相同。
起动器是一种简单的自动开关,电源电压可使其两电极间产生辉光放电,使双金属U形电极受热变形而接通灯丝电路,灯丝发热使阴极物质发射电子;2~3s后因U形片冷却复原而断开电路,从而使镇流器产生附加自感电压使灯管点燃,此后镇流器起降压限流作用。
点燃后由于灯管的工作电压低于电源电压,因而起动器不再产生辉光放电。
新型电子镇流器体积小、重量轻、耗电少,起动时产生高频脉冲起燃电压,不需要起动器,因而起动快(0.4~1.5s)。
荧光灯具有表面亮度低、温度低、光效高、寿命长、显色性较好、光通分布均匀等优点,广泛应用于精细工作或长时间从事紧张视力工作的场所。
但不适用于频繁开关的场所。
频繁开关阴极物质消耗快,使寿命大为缩短。
电源电压的波动对荧光灯的光通影响不大,但电压过低会产生跳光现象,这相当于频繁点燃,会缩短使用寿命。
此外电压大幅度跌落,也会导致荧光灯熄灭。
(2)高压汞灯
耐高温的石英玻璃管被封装在硬质玻璃外泡内,放电管内有两个自热式电极和一个串有限流电阻的辅助电极,管内充有适量的汞和氩气,工作时在很高的管壁温度下,汞蒸气压力较高<2~6个大气压),故称为高压汞灯。
外泡内壁涂有荧光物质。
接通电源后首先引起辅助电极与其较近的主电极之间发生辉光放电,产生电子和离子,并很快过渡到两主电极之间的惰性气体的放电,发出白色辉光。
随着放电的加热作用和汞蒸气压力的升高,使汞蒸气逐渐成为放电的主要因素,逐渐发出更为明亮酌蓝绿色光,并由紫外线激发荧光物质发出红色的补充光色,以改善发光颜色。
从起动到稳定工作约需4~8min。
高压汞灯具有光效高、成本低、寿命长、耐振和不受户外恶劣气候条件的影响等优点。
适用于大面积露天场地等照明。
但电压波动不能太大,即使短暂的电压突然降低超过5%,就可能引起自行熄灭,而且重新恢复点燃仍需经5~10min。
高压汞灯也不适用于频繁开关的场所。
(3)汞氙灯
氙灯是惰性气体弧光放电灯,有管形高气压长弧和球形超高气压短弧氙灯之分。
氙灯是靠石英玻璃管内的氙气放电发出强光,所以比靠金属蒸气放电灯的起动快,点燃瞬间即可发出80%的光。
具有功率大、光色白、亮度高的特点,俗称“小太阳”。
适用于广场、港口、车站、机场等大面积照明场所。
由于它的光效低寿命短,长弧氙灯逐渐被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代替。
氙灯管内充入适量的汞就成为汞氙灯。
这种灯既具有氙灯的起动快、稳定时间短、再起动容易和光透性好等优点,又具有高压汞灯的某些优点,即发光效率和使用寿命都得到改善。
管形长弧氙灯广泛用于海船甲板和货舱口的照明。
短弧汞氙灯具有亮度大而集中的特点,一般作为探照灯或机车车头灯等。
汞氙灯工作时有较多的紫外线辐射,应避免用眼睛注视灯管。
另外石英玻璃管必须保持清洁,若用手摸过,需用酒精或蒸馏水洗净,否则油迹在紫外线的作用下会使玻璃失去透明性或损坏。
1.3各种灯具的安装
因为船舶上采用的灯具类型很多,其工作原理不同而且工作电源也不尽相同,所以在安装时必须注意各种灯具的性能和安装技术要求。
(1)安装在货舱、外走道及其他易受机械损伤处所的灯具,应加有坚固的保护栅,振动较大的地方应采取减振措施。
(2)油漆间、冷藏舱等易燃易爆处所的照明开关应装在室外,并采用两极开关,要求安装防爆型灯具。
在水密较大的处所要求安装水密灯罩。
(3)各种高压灯具的高压触发装置应装在金属箱内,要求金属箱接地可靠,其箱体上应标有“高压危险”的警告标志。
(4)船上各处安装的插座必须符合该处所的防护等级。
例如首尖舱内的插座一定要采用有密封盖的插座。
船舶常用的几种灯具安装要求:
(1)白炽灯具安装
具有水密和防爆要求的灯具安装,大多采用灯板安装方式。
灯板种类较多,最常用的是三角形灯板安装顺序是先将密封灯安装在灯板上,然后把铁管放在三角板的螺孔中,再把铁管焊在船体支架上,导线从铁管中引到灯具接线端子上,最后安装保护罩。
(2)日光灯具的安装
船用日光灯有直管型、圆管型和U字型等几种类型,这类光源在船上目前采用非常多,其工作原理与陆用相同。
每套灯具包括灯管、起辉器和镇流器三个部件。
安装时三个部件均装在同一防护罩内,以防浸水或受潮。
在接线时应注意镇流器的出线端。
(3)碘钨灯的安装
碘钨灯为直管型结构,内有钨丝并充有少量的碘。
其工作原理是通过碘钨循环延长钨丝的寿命,并产生较高的温度,安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灯管必须水平放置,灯管倾斜度不得大于5°。
②由于功率大、灯管温度高,碘钨灯应安装在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处所。
③更换灯管时,应待其冷却后进行,避免烫伤。
(4)高压水银荧光灯的安装
高压水银荧光灯包括灯泡和镇流器两部件,安装时注意以下几点:
①镇流器应安装在铁盒内,铁盒应可靠接地。
②由于工作时灯泡温度很高,不宜安装在易燃易爆晶附近。
③灯罩及保护栅应方便拆装,以便维护和更换灯泡。
(5)高压氙灯
高压氙灯包括镇流器、触发器和灯管三部分,也可以并接电容器。
安装时应注意,三个灯具构件配套使用。
灯泡安装最好垂直,不得大于15°。
由于灯泡内压力很高,防护的安装应牢靠。
连接灯泡的导线不得用一般导线或电缆,应采用耐压高的电缆。
与灯泡配套的镇流器与触发器应安装在铁箱内,箱体应可靠接地。
1.4照明系统的控制
1、正常照明的控制
(1)一般的照明的控制线路都是由主干线引申到各个支路去的(除了特殊的照明以外),而且每个分点都要设置有保险丝和单一对应的控制开关,如左图所示。
(2)双联开关、两地控一灯接线(右图)的关键是:
一个开关的公共点接电源、另一个开关的公共点接负载,而其它两点随意相连。
照明控制线路双联开关两地控制线路
2、舱室照明的控制
(1)一般舱室的灯开关安装在内门开启边一旁。
舱室具有两扇门或三扇门时,可采用双联开关或三联开关。
(2)蓄电池室、油漆间、灯间、煤舱、消防设备控制站、冷藏舱等舱室的灯开关应装在门外。
(3)厕所、浴室等舱室的灯开关一般装在门外。
(4)储藏室、冷库、粮食库等舱室的灯开关应装在门外,并应装有表示库内灯接通的红色指示灯。
(5)旅客大舱灯、夜明灯等应由分配电板进行集中控制,由服务人员统一操作。
(6)餐室、休息室的照明灯较多,并常有两扇门出入,故可将灯分成两组,每组所设的开关,分装于两门旁。
分组可以根据交错分组和左右分组的原则进行。
(7)内外走道的灯开关一般装在内走道出入处,楼梯口或其他适当地点,客船上常由分配电板集中控制。
(8)内走道通向室外的门上、驾驶甲板内走道通向驾驶室的门上以及海图室通向驾驶室的门上应装门开关,以避免灯光外射或照亮驾驶室影响驾驶人员的视线。
(9)潮湿处所及有爆炸危险处所,其照明开关应采用双极开关,舱顶灯和防爆灯应用双极开关控制。
1.5照明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周期
1.5.1照明系统日常管理注意事项
(1)船舶正常照明系统,各支路熔断器集中在分电箱内,实现短路保护。
(2)安装灯具时,应注意灯具规格、电压等级。
灯泡功率不得超过灯具所允许容量,尽量避免带电更换灯泡及附件。
(3)船上除货舱外,禁止使用高压灯。
在机舱检修锅炉内部、柴油机曲柄箱、压载舱、储水柜等装备时,一定要用36V以下,并带有安全网罩的低压行灯。
在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货物时,不可使用携带式货舱灯。
(4)甲板、船桥等露天的投光灯具,不使用时应用帆布罩封好,使用前须先脱帆布罩。
(5)船舶应急照明设备涂以红漆标志,需经常检查灯泡是否损坏,严格禁止取用应急照明系统的灯泡。
(6)室外水密插座在接电源前,必须先检查插头螺母是否旋紧。
在取用插头前应检查电源是否切断。
用毕后,应检查插座的防水盖是否旋紧。
1.5.2照明系统维护周期及要求
(1)航行灯及信号灯
航行灯及信号灯在船舶照明系统中具有特殊地位,它们的工作性能好坏将会对船舶的航行安全带来直接的影响。
所以要给予足够的重视,每个航次都需要进行检查、保养,主要查供电、故障报警和显示装置及线路绝缘。
(2)闪光灯
每两个月检查一次,主要检查灯具、控制电路和线路绝缘。
(3)普通照明及可携式灯具
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主要检查灯头接线盒和绝缘情况,对室外灯具除了要求半年检查一次外,平时也要注意检查和维护,主要查灯具水密锈蚀和接线盒水密,一旦有损坏需立即维护或更换。
(4)应急照明
每月进行一次效能试验,对电源及控制电路都应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每半年应测一次绝缘电阻。
(5)探照灯、运河灯
使用前应检查开关及灯具的水密、电缆、电源并测量绝缘电阻。
(6)查照明线路故障,采用“试灯”(多数)或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