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生态三期工程规划修改稿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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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县生态三期工程规划

 

二〇〇六年三月

 

 

额敏县生态三期工程规划

1.总论

1.1概况

1.1.1规划名称:

额敏县生态三期工程规划

1.1.2建设规模:

规划建设总面积5万亩,其中:

额敏县项目区2.7万亩(玛热勒苏乡项目区1.4万亩,霍吉尔特乡项目区1.3万亩);地区种羊场项目区2.3万亩。

1.1.3建设地点:

额敏县玛热勒苏乡、霍吉尔特乡、地区种羊场。

1.1.4规划总投资:

规划总投资6020万元。

1.1.5建设单位:

额敏县生态三期工程管理站

1.1.6项目责任人:

范军(县委书记)

1.1.7建设年限:

5年(2006-2010年)

1.2规划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为了彻底改变西部地区日趋恶化的生态环境,再造西部秀美山川,曾多次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提出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把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作为根本和切入点,加大了投资建设力度,进行以生态专项治理为主的生态环境建设。

额敏县处于我们祖国的西北边陲,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额敏县认真贯彻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全面开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国民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提高。

但是,额敏县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森林稀少,植被稀疏,生态脆弱。

额敏县由于受自然和经济条件的制约,农牧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履维艰、任务非常艰巨。

额敏县地处欧亚大陆腹地,地处风口地带,远离海洋,干旱少雨,属温带大陆性气候。

由于受大气环境和地形影响,冬季准噶尔盆地堆积的冷空气通过玛热勒苏乡及霍吉尔特乡,形成风道,春季,狂风大作,掀起扬沙和尘土,和着农民播种的种子一起卷走。

由于途经之处土地沙化严重,森林植被稀少,防风能力差,风害影响面积达53.3万公顷,每年≥8级以上大风达50—100天。

风力侵蚀严重,水土不平衡矛盾突出,土地荒漠化严重。

每逢冬季,偏东大风常常形成雪暴,造成交通中断,人畜伤亡的恶性事件;春季大风和夏季的干热风使农作物和牧草枯死,对农牧业生产带来极大的危害。

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为了满足人口急剧增加的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了大规模的开荒造田活动。

由于环境保护意识较差,使额敏县生态环境遭到了比较严重的破坏,每年因风蚀造成地表土层的大量流失,加剧了该区域土壤沙化、水土流失的程度。

依托生态工程所形成的基础设施和水、土、林、草资源,发展绿色经济,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出口产品加工基地,促进地区农牧民增收、壮大集体经济和增加财政收入、增强综合实力两大奋斗目标的实现,因此,加快额敏县生态环境建设已成为县委、政府面临的一项非常紧迫而艰巨的任务,也是额敏县各族人民历年来迫切的愿望。

额敏县委、县政府决定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这一历史契机,结合国家对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力度的加大、退耕还林(还草)、“三北”四期工程的实施以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纲要,充分合理利用现有的低产田、弃耕地、撂荒地,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人工草场、基础设施等建设,为农业生产提供物质保障,恢复草地植被覆盖度,使“三化”草地得到恢复,风沙侵害得到有效遏制,并以此作为改善额敏县生态环境恶化局面的有效手段,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使全县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促进额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加快额敏县脱贫致富的步伐。

1.3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1.3.1工程建设是塔城地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

额敏县是塔城地区重要的粮食、油料、畜产品生产基地,由于受自然环境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近十几年来,额敏县的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加之森林资源稀少,植被覆盖率低,致使土壤风蚀严重,大风灾害频繁,土地荒漠化面积不断扩大,给农牧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危害,额敏县生态环境的恶化已严重影响了地区的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因此加快额敏县生态环境建设已成为额敏县党委、政府面临的一项非常紧迫而艰巨任务,也是塔城地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首要任务。

塔城盆地生态三期工程是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的延续,是塔城盆地生态环境建设整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工程的实施将对改善塔城地区的生态环境、全面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1.3.2工程建设是改善项目区恶劣的生态环境的需要

恶劣的生态环境给额敏县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损失,该工程的建设,是全面、彻底改善额敏县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的需要。

额敏县地处风口风线地带,额敏县森林稀少,覆盖率低,荒漠化严重,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又由于长期盲目开垦草场发展种植业和长期超载放牧,自然生态失去应有的平衡,农牧业生产、人民生活长期处于恶性循环的环境之中,形势相当严峻。

目前,全县荒漠化土地面积多达49万公顷,水土流失面积2万公顷。

1956-1992年全县河谷次生林面积净减约5833公顷,1949-1992年浅山丘陵和山前一带山地灌林被毁掉约8915公顷,天然森林下线向深山推进数十公里,海拔高度由1000米上升到1300米左右,全县森林覆盖率为8.68%,平原绿洲森林覆盖率仅为7.2%。

县境内多风,风灾频繁,平均风速在每秒3.1-3.6米之间,定时观测最大风速每秒20米,土壤风蚀严重,每年8级以上大风天数在50天-100天左右,额敏县是一个半农半牧县,要加快经济发展,必须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开发的根本和切入点。

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经济就不可能发展;不遏制自然灾害,就无法进行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就无法得到保障,不进行生态治理,草原沙漠化程度就会加大,牧民就会失去赖以生存的草场。

要实施西部大开发,实现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实施生态治理。

1.3.3工程建设是农牧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实现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项目区位于玛热勒苏风线,大风日数多,春播期间常有大风连土带种卷走,大面积重播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春季播种困难,夏秋之交的干热风造成大面积小麦因灌浆不足或掉粒减产。

深秋牧业转场因风大天寒,人畜死伤现象时有发生。

水土流失导致许多良田变为戈壁荒漠。

项目区农牧民收入低,生活十分困难。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的建设,将大大改善该区的生态环境,同时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将增加对项目的资金和科技投入,通过引导农牧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效优质的生态农牧业,必将使农牧民收入有一个大的提高。

若不能有效控制风沙危害,生态环境将进一步恶化,这将严重制约额敏县经济的发展,因此,继续开展项目区生态环境建设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1.3.4工程建设是实现边疆地区的社会稳定、边防巩固的需要

通过生态环境的治理,减少了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改善了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提高了生活水平和质量。

同时,项目建设可显著增加项目区农牧民收入水平。

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收入的增加,有利于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从而确保边境地区的繁荣昌盛和长治久安。

因此,实施该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1.4工程建设的可行性

1.4.1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为该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政策和法律保障。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指出:

“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

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

“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关系全国发展的大局,关系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要打好基础,扎实推进,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

”因此该项目的实施有积极的政策支持。

1.4.2该工程的建设,有强大的技术队伍,有成功的、可借鉴的治理模式和管理经验。

新世纪以来,塔城盆地实施了一系列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额敏县实施了库尔吐区生态工程,项目建设极为成功,治理模式先进,额敏县人民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锻炼出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人才,从而为三期工程建设奠定了技术、管理基础。

1.4.3该工程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在库尔吐生态工程建设过程中,额敏县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热情高涨。

项目建成后,减小了风速,涵养了水源,土壤荒漠化得到了遏制,改善了人民的生存环境,给全县各族人民带来了实惠,因此,在该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1.4.4该规划实施条件成熟。

额敏县项目区可利用的水资源有地表水、地下水。

额敏县北、东、南三面环山,地形自东向西倾斜,位于塔城盆地的东半部,工程实施地点在海拔560米以下的冲积平原地带,区域内不仅水资源丰富,且土壤肥力充足,除了小面积盐碱地外,绝大部分是退化的草场和耕地,经过治理后,适宜于农林牧相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

项目区内的地表水来源主要是靠额敏河、玛拉苏河、玛热勒苏河、阿克苏河、霍吉尔特河等河流汇入。

平原地带河流年径流量(平水年)3.61亿立方。

该区域内地下水的补给主要来源于大气降水、深层岩石裂隙水和灌溉渗流水,埋藏不深,在地下6-12米左右。

全县地下水储量为2.55亿立方米,可开采量为2.1亿立方米。

项目区内可提供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56亿立方米。

该项目区位于洪积-冲积平原下游,地势平缓,坡降0.3%-0.5%。

土壤以棕钙土、草甸土为主,土壤含有砾质。

棕钙土有机质含量在1.57-3.38%之间,全磷含量较高,速效磷含量低,少氮而钾丰,如果用养得当,配以有效的栽种措施,可以保证耕地和植树种草所需的营养成分。

项目区因地处平原地带,气温相对于山区较高,无霜期长于山区20多天,且光热资源丰富,全年日照时数达2832.8小时,太阳总辐射136.6千卡/平方厘米,足以能满足树木与牧草生长的需要。

因此,实施生态建设三期工程是可行的。

2.项目区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概况

2.1.1地理位置

额敏县地处准噶尔盆地西北部边缘,塔城盆地东部,东隔白杨河与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为邻,西至锡伯特河与塔城市接壤,南以沃雪特河为界与托里县相连,北靠塔尔巴哈台山与哈萨克斯坦接壤。

地处东径83°22′-85°10′,北纬46°09′-47°03′。

东西长约123公里,南北宽87公里。

全县土地总面积9531.9平方公里,占全疆面积的0.69%。

种羊场土地总面积127.74万亩。

额敏县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区位于额敏县玛热勒苏乡、霍吉尔特乡和地区种羊场。

玛热勒苏乡位于县城东南部,东、南与塔城地区种羊场、霍吉尔特蒙古乡为邻,西同二支河牧场、二道桥乡接壤,北和杰勒阿尕什乡、也木勒牧场搭界。

东西长25公里,南北宽20公里,面积290.67平方公里。

乡政府驻地玛热勒苏村,距县城7公里。

霍吉尔特蒙古乡位于县城东南部,地处吾尔喀夏尔山南麓,东邻塔城地区种羊场场部,西与北接玛热勒苏乡,南起杰勒喀拉山。

东西长13公里,南北宽12.5公里,面积683平方公里。

乡人民政府驻地霍吉尔特村,距县城23公里。

地区种羊场位于额敏县城东南部,地处吾尔喀夏尔山南麓。

西、南与霍吉尔特蒙古乡相接,北邻玛热勒苏乡,东到杰勒德拉山春秋牧场。

面积533平方公里。

场部驻地察哈尔库热村,距县城25公里。

2.1.2地形地貌

额敏县境北部山区属塔尔巴哈台山腹地,呈东西走向;东部的吾尔喀夏尔山区属准噶尔界山褶皱带,呈东北—西南走向;中部盆地属准噶尔盆地的边缘小盆地—塔城盆地,其构造属大陆地壳第三构造单元,地质结构复杂。

额敏县地处塔城盆地东北部,海拔最高点2852米,吾尔喀夏山呈东北—西南走向雄踞县境东南部,海拔最高点2613米,形成西部开口、中部低平的盆地,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海拔高度455—2852米。

额敏河横贯全境。

境内山地多于平原,平原农田和草场沿山垂直分布。

山地多系中低山波状、岛状起伏分布,常年雨水聚积、冲刷切割成无数沟谷,泉流汇合成诸条河流。

由河水冲积,穿过洪积扇形成深谷、浅丘、台地等复杂多样的地貌。

玛热勒苏乡项目区地势由东北向西南稍有倾斜,基本平坦,前山平原地,系塔城盆地边缘平原区。

霍吉尔特乡地势东高西低,地形基本平坦。

霍玉萨拉格勒河、京什克苏河、铁尔木尔滚河、博拉特滚河、霍吉尔特河5条河流为主要灌溉河流。

在吾尔喀夏尔山南麓有86.7万亩草场。

地区种羊场地势南高北低。

2.1.3气候特征

额敏县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其特点是:

四季分明,夏季短促,冬寒漫长,春温不稳,波动大,秋温下降快,冷空气侵入频繁。

光热资源丰富,全年日照时数2838小时,其中4-9月份作物生长季节日照1800小时,特别是六、七、八三个月平均每月日照300小时以上,极有利于作物进行光合作用。

极端最高、最低气温分别为39.78℃、-36.84℃,全年平均气温为5.5℃左右,≥10℃积温2883℃,无霜期150天左右,干旱、大风、冻害天气多。

额敏县项目区全年平均降水量270毫米,春、夏、秋、冬四季降水量平均值分别是86.5、60.8、71.8、51(毫米)。

春季降水量最多,占全年的32%,且大风增多,风速大,持续时间长。

夏天热,降水量较少,蒸发量极大,是降水量的15倍,因而夏旱几乎年年发生。

全县平均风速在3.1-3.6米/秒之间,4-6月份风力最强,平原西部和中部地区全年盛行东北风,平原南部盛行东南风,山区及谷地盛行西风。

项目区风力最大风速可达36米/秒。

2.1.4水资源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额敏县水资源总量为:

12.564亿立方米,可利用量为8.517亿立方米,已利用量为3.39亿立方米。

额敏县水资源丰富,可利用量大。

截至2005底,额敏县境内修建有中型水库2座,建成各类引水渠首18座;建成机电井1208眼。

年利用水资源2.14亿立方米。

额敏县水资源在时空上分布不均,存在着南丰、北缺、春水多、夏水缺、秋水枯的格局,再加上缺乏重点调蓄水源工程,干旱缺水严重,水资源供需矛盾尖锐。

工程性缺水问题成为制约我县农业发展、粮食安全、农牧民生活质量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

2.1.4.1地表水资源现状

额敏县地表水资源丰富,县境内有年径流量为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河流18条,沟泉55处,库容2000万方的中型水库两座,地表水水资源总量为10.064亿立方米,可利用量为7.54亿立方米(其中包括兵团系统1.923亿立方米,克拉玛依市引走白杨河水1.124亿立方米),全县实际占有量为7.017亿立方米,已利用量为2.5411亿立方米,

项目区的水源主要来自库鲁木苏河,该河发源于额敏县境内的乌尔喀夏依山的北麓,该山地势不高,一般海拔在2000左右,无冰川和终年积雪,水源补给主要以融雪、降水为主,汛期短暂。

多年平均径流量为0.205亿立方米,径流相对集中在4-6月,占年径流量的66.15%,枯季径流时间持续较长,径流量小。

3-7月为洪水期,洪水过程受春季升温速度及降雨影响,表现为峰高但量不大。

项目区地表水资源总量为2693.68万方。

2.1.4.2地下水资源现状

全县地下水资源总量为2.5亿立方米,可开采利用量为1.5亿立方米,已开采利用量为0.85亿立方米。

地下水补给来源有降水入渗、山前侧渗、河道渗漏、渠系入渗、田间入渗、水库入渗和井灌回归等七项,其中降水入渗和山前侧渗两部分为天然补给量。

经计算,全县地下水天然补给量为1.3亿立方米。

项目区地下水较为丰富,年总补给量为2411.7万m3,补给一方面靠降水入渗补给,另一方面来自山前侧渗补给。

项目区地下水埋藏较浅,南部和东南部地下水埋深10-20,北部和西北部地下水埋深10以内,含水层2-3层为砂砾沙粒石层,含水层厚度4-10米,水质矿化度1.2g/l左右,为重碳酸盐-硫酸盐型水。

项目区现有机井67眼(其中生态井26眼),年提取地下水1063万m3,主要用于夏季用水高峰期灌溉用水。

2.1.4.3水资源利用现状

我县水利事业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水利战线上的广大职工和全县各族人民的长期艰苦奋斗下,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辉煌业绩。

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利建设发展迅速,兴建了大批的引水工程、蓄水工程、防洪工程、灌溉工程、节水工程、发电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

截至2005底,额敏县境内修建有中型水库2座,除险加固中型水库两座;建成各类引水渠首18座;建设防洪堤3公里;建成灌溉渠道总长4061.62公里,其中:

干渠总长289.41公里,已防渗244.5公里,支渠总长877.11公里,已防渗610公里,斗渠总长984.73公里,已防渗984.73公里,农渠总长2012.72公里,已防渗120公里,各类渠系建筑物3658座;建成机电井1208眼;高新节水灌溉面积0.1万亩;年供水量1.588亿立方米,总灌溉面积67.32千公顷,有效灌溉面积47.94千公顷。

额敏县水资源利用情况详见表1-1。

 

额敏县用水量统计表

单位:

万m3

序号

供水形式

数量

备注

1

城镇公共用水

130

2

居民生活用水量

426

3

生态环境用水量

3010

4

农田灌溉用水量

17028

5

林牧渔畜用水量

771

6

工业用水量

18

合计

21383

其中地下水6510

项目区水资源总量为4969万m3。

项目区用水包括农业用水、生活用水、园林绿化及生态用水等,其中农业用水占各业用水总量的51%。

现状2005年项目区水资源利用总量为库鲁木苏渠首引用的水量为2099万m3,开采地下水1625.8万m3,项目区水资源利用状况相见表1-2

项目区水资源利用状况表(75%)

表1-2单位:

万m3

灌区

现状年可供水量(104m3)

现状年需水量(104m3)

供需差

地表水

地下水

合计

农业需水量

其它行业需水量

工业需水量

生活用水

生态用水

合计

额敏县库鲁木苏灌区

1863

1063

2926

1536

1739

3275

349

2.1.5土地利用现状

额敏县土地总面积9531.9平方公里(不包括地区种羊场),其中:

播种面积96.48万亩(6.432万公顷),园地面积0.79461万亩(0.053万公顷),林地面积51.83381万亩(3.456万公顷),草地面积1063.9833万亩(70.932万公顷),居民点建设用地面积16.3627亩(1.0908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0.58915万亩(0.0392万公顷),水利设施建设用地面积1.55224万亩(0.103万公顷),未利用土地面积46.53514万亩(3.102万公顷);

玛热勒苏乡土地总面积290.67平方公里,播种面积10.218万亩;项目区实施治理面积1.4万亩,其中:

耕地0.9万亩,退化草场0.5万亩。

霍吉尔特蒙古乡土地总面积683平方公里,播种面积2.19万亩,为逆温带多为坡耕地,属风带沙化地,适宜发展经济林,项目区实施治理面积1.3万亩,其中:

0.5万亩0.1万亩为耕地,0.7万亩地为退化草场。

种羊场土地总面积533平方公里,播种面积1.3万亩。

项目区实施实施治理面积2.3万亩,为耕地,该区域处于风带,土地沙化严重。

2.2社会经济概况

2.2.1社会概况

截止2005年底,额敏县总人口14.87万人,其中:

农业人口数10.88万人,播种面积96.48万亩,其中:

粮食播种面积20.76万亩,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861元。

红花、黑加仑被列为额敏县的特色产业,重点发展。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额敏县在各项事业中都有了长足的发展。

随着基础设施与基础产业的建设不断加快,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城乡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秩序稳定,经济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玛热勒苏乡,辖20个行政村,1个牧场,2355户,1.199万人,播种面积10.218万亩,其中:

粮食种植面积1.68万亩。

霍吉尔特乡,辖5个行政村,1个牧场,902户,0.4348万人,播种面积2.19万亩,其中:

粮食种植面积2.18万亩。

地区种羊场,辖4个农业队,3个牧业队,1227户,0.5053万人,播种面积1.3万亩,其中:

粮食种植面积0.2196万亩。

现有中小学校1所,卫生所5所。

2.2.2经济概况

额敏县是一个半农半牧县,经济结构单一,根据2005年统计,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42453万元(现价,下同),其中:

第一产业55397万元,第二产业32762万元(其中工业增加值18854万元),第三产业54294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42603万元。

2005年全县一般预算收入4490万元。

2005年额敏县农牧业实现了丰收丰产,全县农业总产值(现价)95012万元(包括林业、牧业、渔业),其中:

农业产值43667万元,林业产值777万元,牧业产值48172万元,渔业产值246万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150万元。

粮食总产量达到80158吨,油料总产量达到20103吨,年末牲畜存栏头数达到86.6万头(只),全年肉类总产量26821.3吨。

玛热勒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4063元,一般预算收入918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26万元。

粮食产量5844吨,肉类产量1221吨,有企业278个,其中工业企业49个,

霍吉尔特乡,农民人均纯收入2597元,一般预算收入405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9万元。

粮食产量1603吨,肉类产量435吨,有企业86个,其中工业企业14个,

地区种羊场生产总值685万元,第一产业600万元,第三产业85万元。

财政收入121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370元。

粮食产量439吨,油料产量18吨,肉类产量329吨,牲畜存栏4.6419万头(只)。

2.3生态环境现状、存在问题及成因

2.3.1生态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

2.3.1.1自然灾害频繁。

风害:

平均大风天数55天,最多年份88天,冬季大风吹失地面积雪,致使冬小麦裸露遭冻害,春季大风刮走地表土及麦种,影响播种,收获季节大风可使小麦严重脱粒。

干热风:

受干热风影响,一般年份可使小麦减产20%,严重年份可减产30—40%。

近年来,冰雹、洪水灾害频发。

2.3.1.2土地沙化严重,沙化面积有逐年扩大的趋势,草场退化,荒漠化加剧。

2.3.1.3受生态环境影响,气候变化无常,防风固雪能力低,水源得不到涵养。

2.3.2成因分析

2.3.2.1畜牧业的粗放式经营与管理,由于没有严格实施以草定畜,草场超载过牧,导致“三化”草场面积扩大。

森林植被的过度破坏,加剧了水土流失。

生态林面积小、质量低,不能有效地发挥“防风固沙,保持水土”的生态效益。

2.3.2.2大面积草场盲目的开发与掠夺式的经营,土地、草场乱开乱垦,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导致了土地的荒漠化、沙化加剧。

2.3.2.3额敏县土壤偏碱性,由于没有对土地进行治理,土壤盐碱化越来越严重。

2.3.2.4由于额敏县经济不发达,财政困难,虽然国家和自治区对我县进行了一定的生态环境治理投资,进行了库尔吐生态工程,但与额敏县需要治理的土地差距还很大,我县对生态环境治理投资力度不大,生态环境治理步伐缓慢。

3.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退耕还林条例》

2、《国家生态建设规划》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建设规划》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5、《塔城地区西部大开发规划》

6、《塔城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7、《塔城地区生态建设规划》

8、《额敏县西部大开发规划》

9、《额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0、《额敏县生态建设规划》

11、《额敏县退耕还林规划》

12、《额敏县“三北”防护林建设四期工程规划》

4.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

4.1指导思想

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届中全会精神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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