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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后感多篇

《家》的读后感

《家》的读后感1

  暑假之前,我偶然在书店发现了《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便把它买了下来。

这本书的主人公名叫李彦宽,外号小燕子,他的妈妈给他买了一只斑点狗,却开玩笑说这只小狗是给他表妹买的,李彦宽因为这件事而听从了同学“冬瓜大总统”的建议,送到了他家。

不久后,新来的班主任鼓励大家养宠物,家长们一听老师说养宠物有益于写作,纷纷买宠物给自己的孩子。

  说实话,现在家长都不愿意让小孩养宠物,怕小孩在学习上分神,况且清理起宠物的排泄物来也很麻烦。

不过我可不这么认为,我养过一只小兔子,毛茸茸的,看着都会舒服到心底。

养宠物可以提高写作水平,这句话也没错啊,把宠物的生活习惯写下来,又不是什么对小孩的学习有影响的事。

现在的独生子女很多,大人们却不明白小孩的孤独,他们受了委屈就憋在心里,不肯说出来。

其实他们都很希望有一只宠物陪伴着他们,宠物虽然不是个个都善于表达,但心底里也默默地感激它们的主人。

有烦恼就向宠物倾诉,这不是很好的事情吗?

至少独生子女们不会因为烦恼而造成了心理疾病。

  我认为,宠物不只是一无是处的小动物,它能安慰我们,更能排斥我们的烦恼,宠物就是我们快乐的源泉,也是我们身边的知心好友,我希望各位家长们能像小说里的班主任那样,鼓励学生们养宠物……

《家》的读后感2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班级宠物一家亲》。

这本书的主要角色有主人公李彦宽、杨自热、人见人逃的女生四人组。

主要讲述了李彦宽的妈妈买了一只可爱的斑点狗牛牛,但却说是送给表妹的的礼物。

与此同时,班里来了一位新老师,新老师鼓励同学们积极养宠物,为自己的宠物开博客。

一时间,很多同学都养了宠物,并为自己的可爱动物开了博客,记录宠物的各种乐趣。

最后,斑点狗牛牛成了"小燕子"李彦宽的宠物,原来是妈妈逗她的。

小燕子和大家一样,感受到动物陪伴成长的快乐!

  我很喜欢这本书,感觉就是在说自己的故事。

困为我也很想养一只小狗,但爸爸嫌脏,不同意。

书中有一句话我最认同的:

大人们总认为,我们养宠物是专供解闷的。

其实,小动物不仅仅是宠物,还是我们忠诚的朋友。

当我们欢喜或悲伤时,都可以向它们诉说,它从不会厌烦。

所以我很想养一只小狗,作我的动物朋友!

  在这个暑假里面,我读了伍美珍姐姐写的《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是一本好书,就让我跟大家分享一下吧。

  “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了一只斑点狗回家,他的名字叫牛牛,妈妈却告诉他,这是准备送给他的“表妹”的,与此同时,班里来了一名新班主任鼓励大家养宠物,开博客,过了不久,同学们都拥有自己的宠物,最后,牛牛没有送给“表妹”,妈妈跟他开玩笑的。

《家》的读后感3

  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认识到人和书之间也是有缘分的,我和它之间可能就是无缘,要不然,也不会出现上一片称赞,而我却喜欢不起来的局面。

在我看来,把好吃懒做的人比喻对成猪,不新奇;妈妈愤而出走的行为,不可取;人物呆滞的表情,不可爱;把家用物件和名画以及家庭成员等改头换面成猪的超现实手法,不欣赏。

在我看来,好的绘本是以哲学为底子的,不管叙述的是什么样的故事,都应该引导人思考一些形而上的东西,《一只会开枪的狮子》、《不一样的卡梅拉》、《可爱的鼠小弟》等都属于这一类;如果仅仅只是叙述生活琐事,提炼不出多少抽象的东西,但是有浓郁的生活气息,或者充满趣味,也讨人喜欢,贝贝熊系列中的《麻烦的家务事》和谢尔的《谁要一只便宜的犀牛》等属于这一类;或者承担批判社会现象的“重任”,但提供多角度解读的空间,令人掩卷沉思,比如《爱心树》,也很好。

但是《朱家故事》不属于上述三者中的任何一类,它太过粘滞于现实,仅仅停留在“家务活不应该只归女人做”这个层面,缺乏一种超越性的东西,处理手法又过于冷峻,让我“想说爱你不容易”。

我那5岁的女儿,尽管阅读口味比我宽泛,也不太喜欢这个故事,看了两遍就放下了。

也许,在不久以后或者很久以后的某一天,我和女儿重新翻看这本书,会喜欢上它。

不过,也有可能永远都欣赏不到它的“妙处”。

谁知道呢……

《家》的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

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

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

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

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

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家》的读后感5

  读了《伟大的航海家郑和》之后,我被这位世界航海的奠基人、世界文明交流的先行者的丰功伟绩所震撼。

同时也深深体会了郑和的聪明与勇敢,机智与镇静。

在危险面前他永远是最勇敢,最镇静。

在困难面前他它永远是最聪明,最机智。

而在海上他又永远是威风凛凛,这是多么令人敬佩啊!

  我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记载郑和所有航海经历的书,我不禁对他肃然起敬。

如果不是他,我想我国与东南亚国家,印度洋沿岸国家,非洲国家的友谊也不会如此的.深。

在海上,郑和也有着一系列的功绩。

当时,郑和前往旧港时遇到了海盗的袭击,但英明的郑和不仅没让自己的船员受伤,还消灭了海盗五千多人,烧毁贼船十多艘,连海盗的窝也被官兵捣毁,使“丝瓷之路”的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之后,三下西洋时郑和又将锡兰山凶暴贪婪的国王亚烈苦奈儿智擒,使锡兰山问题和平解决,使海上“丝瓷之路”完全畅通。

  不过,谈起幼年时代的郑和,我也不得不为他叹息。

记的,那是洪武十四年,明太祖朱元璋发动了统一云南的战争,在这残酷的战争中,郑和一家遭受了灭顶之灾。

三十九岁的父亲在战乱中死去,而小郑和则被明朝军队俘获,惨遭阉刑,小郑和那年才十一岁啊!

生龙活虎的小郑和一下失去了生活的方向。

但是他并没有气馁,反之把握住了自己人生的道路,成为了燕王身边智勇双全的一个内侍。

多么伟大的人啊!

因为他我们成了海洋强国!

  真的,正如书中所说:

“海强则国强,海静则国宁,让一个和平、强大、宽容大度的礼仪之帮、崛起的中国从海洋中走来。

”也正是在郑和不屈不挠的开拓进取精神指引下,有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了航海事业中,他的事迹将不断激励着我们,增添我们战胜一切困难的勇气和决心。

《家》的读后感6

  一个有趣的故事吸引了我,讲述着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头驴子,它尽心尽力地为自己的主人干活,不分昼夜的为主人磨麦子。

可是有一天,这头驴老了,再也干不动活了,狠心的主人便想把驴杀掉。

驴心里暗暗地想:

如果就在这里等死那可就有点儿不划算了。

于是这头驴当天夜晚就逃跑了,一路上遇到了和自己遭遇相同的小动物,但是他们并没有丧失对生活的信心,都希望能够成为不莱梅的歌唱家。

于是,它们怀着共同的梦想,向往着不莱梅,并一同前往。

在途中,它们饱经风霜,饥寒交迫,直到遇到了树林里的一伙强盗。

它们用自己的智慧,团结协作,共同把三个强盗赶出了强盗窝。

故事的结局很美好,四个小动物就定居在树林里的“新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读了这个故事,四个动物的团结一心,相互合作而感动,最重要的是它们都有着一颗向往美好生活的心和一份遇到挫折不屈服的勇气。

记得我们在二年级举行的拔河比赛,那就是靠大家团结大家一致的力量,最后我们才取得了胜利。

这样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学会了团结,让我懂得了团结的力量。

  团结是成功的保证。

  点评:

小作者从这本书中获得诸多启迪,又将这种启迪娓娓述之笔端,饱含了对四个小动物的崇拜、敬仰,同时也明白了团结是成功的保证。

《家》的读后感7

  《跑进家来的松鼠》,看到这个题目,我十分好奇:

松鼠生活在大森林里,它跑到家里来干什么?

我迫不及待地读起了俄罗斯作家斯克列比茨基写的这篇__。

  原来这篇__主要讲述了一只松鼠跑进了我们家来,很快就和我们相熟了。

在我家里它总会跳到我们肩膀要糖吃,而且还会把糖、面包皮什么的叼到大柜顶上;我们采来的鲜蘑菇,松鼠为了把它晾干竟然忙了一个早晨;天冷了,松鼠还把手套和围巾叼到烟囱里给自己垫窝。

  看到松鼠做的一件又一件趣事,我感觉这只松鼠真可爱。

“眼前的景象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墙上的那副鹿角上挂满了蘑菇,不仅鹿角上,搭手巾的架子上、镜子后面、油画上面,到处都是蘑菇。

原来松鼠起了个大早,忙活了一个早晨,把蘑菇全晾上了。

它想晾干了留着给自己过冬。

”哈哈,多么聪明、能干、机灵的小松鼠啊!

它是大森林的主人,虽然跑到了我们的家里,但它还保留着它的老习惯,这也许就是它的本能吧!

  此时,我的眼前跳跃出一只机灵的小松鼠,毛茸茸的大尾巴像蓬松的降落伞,闪亮的眼睛充满灵气。

我真想把它抱在怀里抚摸一番。

松鼠、松鼠,你如果也能够跑进我的家里来,也能够在我家满屋子乱跑,我该多开心呀!

我一定也像文中的爸爸一样,发现是你偷拿了方糖,发现自己错怪了孩子而“哈哈大笑”。

因为冬天贮存粮食是你的天性,你“不甘落后”,太令人喜欢了。

  可爱的松鼠,希望你能跑进我家做客,我一定也会宽容你、善待你!

《家》的读后感8

  《桥下一家人》是美国作家纳塔莉·萨维奇·卡尔森写的。

这是一本体会人间真情,感受爱的真谛,揭示爱与责任,含着泪水与微笑的力量的书,更不愧为作者“流浪汉”文学系列的巅峰之作。

  本书的主人公是阿曼德,他是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大桥底下便是他的家。

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住处,竟然被三个小孩和一只小狗占领,他是既吃惊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不断的接触中,阿曼德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他开始帮他们的妈妈照顾他们,而三个孩子又把他当做了自己的亲爷爷。

阿曼德又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觉,他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还某到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他将与三个孩子的妈妈一起支撑起一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家。

  读这本书的时候,不禁使我想起了曾遇到过的一些流浪的孩子,如果他们能读到这本书,或许在他们衣衫褴褛包裹的心中,也会燃起一些希望。

读这本书的时候,让我感受到了贫穷中的爱与温暖,人与人之间由彼此戒备到彼此了解,再到坦诚相待;相互间的帮助、扶持才使得贫穷不再那么可怕,希望渐渐清晰。

读这本书的时候,更让我感到欣喜的是,书中的一些描写总是能让人相信诗意,相信幸福与贫穷苦难是同在的。

而恰恰这时,我不禁对自己的生活态度反省起来,人与人之间的真诚你发现了吗?

它们不是不在啊,只是你的眼睛蒙上了一层面纱。

我相信这本书会成为我的一盏蓝色的灯,永远照亮在我的生命中。

《家》的读后感9

  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

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

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

  《家》主要讲述了一个旧社会封建礼教的大家庭中所发生的故事,展露出旧社会大家庭所犯下的种种可笑又可恨的恶行。

  “家”是指高家,是当地的首富,全家上上下下共有几十人(仆佣除外),都靠老太爷打下的江山吃饭,而在老太爷的“统治下,高家表面看似风平浪静,但却没有发现这个曾经辉煌的名门望族在逐渐衰败,当老太爷刚一离世,这个家族便全都乱了套。

整日吵闹声不断,各种状况不断,都是令人难以想象的。

没有人会相信,曾经外表那么辉煌的金陵高家,内部竟是如此腐朽,不堪一击。

生活在公馆里的每个人现在都感到陌生,感到恐惧,他们想反抗,但他们不敢,也不能,他们凭借自己薄弱的力量是无法将旧社会的牢笼给挣脱的。

所以,现在,他们能做的,只能是唯唯诺诺地将每件事,每一天应付过去。

但事实是残酷的,如果这些向往自由,向往光明的人们不去反抗,那么那些腐朽的旧势力就会将他们吞噬,他们也只能眼睁睁的看见一个个年轻的,青春的生命葬送在这条通往光明的黑暗道路上……

  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我相信小说的素材一定是________于生活,我相信作者是希望用《家》来激励奋斗中的人们的,激励他们能够勇敢地站出来,与封建的恶势力做斗争!

《家》的读后感10

  读过巴金的《家》之后,虽然对那个年代的事不是很多的了解,但是可以看懂,而且书中有一个特别显着的气息:

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

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

“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

青春是美丽的东西。

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

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

例如:

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

贪婪的官员。

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

  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污,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

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

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家》的读后感11

  一头驴每天辛苦的磨麦子,他老了,磨不动了,主人打算把他杀掉,驴逃跑了,打算去不来没镇上当音乐家。

路上又遇到了狗,猫和公鸡,遭遇都和他一样,他们一起去不莱梅镇上当音乐家,一天晚上,他们到了一个树林里,正准备休息时,看到远处有一点火光,于是就去找吃的,那是一座强盗的房子,强盗正在大吃大喝,,四个音乐家,一起奏乐,吓走了强盗,最后他们幸福快乐的住在了那里。

  这个故事,写出了团结就是力量,只要团结,什么困难都能战胜,想想我们自己,看了不感到惭愧吗?

  前几天,学校开展拔河比赛,轮到我们班比时,第一局,我们都听从老师的安排,所以,我们战胜了四班。

  可是第二局,我们两班交换场地,由于某些人不按老师安排,随意和伙伴站在一起,也没有听拉拉队的口号,自私自利,使得我们班本来是可以战胜四班的,现在变成了倒数第一。

  为什么总有那些个别的人,自由散漫,把学校当成自由市场,当成自己的家,拖我们班的后退呢?

在“不莱梅真的音乐家”这个经典故事中,在我们眼中都是些不懂情感的老弱病残的动物。

可是,他们却也利用团结,战胜了强盗,在房子中住了下来。

  团结就是力量,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能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

《家》的读后感12

  这本书,讲的是流浪汉阿曼德,和途中相遇的二个女孩,一个男孩,还有他们的妈妈。

  一开始,阿曼德就到处推着他的小推车在大街上闲逛,有一次回家,他发现自己的领地里多了一个毯子,里面有三个小孩,其中有个叫苏西的女孩大声叫道:

“你不能把我们赶走,因为一家人总是要呆在一起的,这是妈妈说的!

”从这里我感觉到,一家人无论是穷,还是富,全家都应该在一起,就像苏西这样的女孩一样,不准让任何人把他们分开,

  随后,苏西又叫来了一条小白狗,那只小白狗的名字叫乔乔,小白狗对阿曼达狂吠不止,阿曼达说:

“只要咬我一口,我就让你们赔偿我十万法郎,”苏西对乔乔说:

“不要叫了,他只是个流浪汉,不会赶走我们的,”阿曼达好像受到了侮辱,说道:

“我不是个流浪汉,”从中我感觉到,阿曼达还是有自己的尊严。

  后来,他们的妈妈来了,他们的妈妈对阿曼达并不好,他们的妈妈开着一家洗衣店,但是赚钱不多,是因为他们的爸爸跟妈妈离婚了,所以付不起房租,才没有房子住,从中感觉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最后,阿曼达和三个小孩和他们的妈妈成为了一家,阿曼达也找到了一个职业,也找到了一个家。

  从这本书里,我感受到了一家人无论是穷还是富,都应该永远在一起。

《家》的读后感13

  这篇作文,作者在自己的爸爸妈妈分离的时候写的。

要写了:

在自己小的时候,爸爸妈妈总是吵架。

终于,爸爸悲愤之下离开了她们母女,这使作者很伤心。

当妈妈病了,把她寄养在邻居家里,于是作者便非常想有个家。

  家,我们很多人都有的。

家是人生的港湾,家是温暖的,在你惊受风雨的时候,它为你抹却伤痛。

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挫折。

一艘船经历了大风大浪,就会回到港湾,进行修整,好让这只船重新踏上新的征程,让它重新驰骋在大江大海之中。

而我们人也是一样,历尽艰辛哪有不想家?

因为家中有温馨,因为家中有亲人与你相伴。

有人对于家,只是简单地理解为一幢漂亮的房子,一个富丽堂皇的大宅。

但有许多人住在茅草房里,日子清贫,但一家人有说有笑,日子过得温馨,舒适。

因此,有个漂亮的房子,的确显得很幸福,但是这这不是主要,幸福的关键是要靠家人的和睦来维持的。

  而文中这个小女孩,在7岁就失去了爸爸,妈妈也得了病,这样的家庭和睦温馨吗?

可以说小作者的“家”已经七零八落了。

曾经有过的幸福,而今,都没有了,就像是受经风吹雨打的小鸟没了家,这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啊!

她从此以后就要一个人去承受那份孤寂。

月的圆圆,家的团圆,这对于一个失去家的人来说是多么渴望啊!

  家,心中念着,梦中呼着,朋友,你有家吗?

让我们一丐珍惜这个完美而又美满的家吧!

《家》的读后感14

  一百多万字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看完了,很有写些文字的冲动,巴金《激流三部曲》读后感。

近来却诸事缠身,一直未曾动笔。

  昨晚与一朋友通电话,她把自己比作《谁动了我的奶酪》中的一个人物。

巴金的这三本小说源于他自己的生活,所以他也曾多次遇到亲人对号入座的烦恼。

其实,我现在想来,这也怪不得他那些亲人们。

在读《激流三部曲》的过程中,我也一直在找寻我自己的影子。

  我更象故事中的哪个人物呢?

觉新?

肯定不是。

我无法分清我更象故事中的觉慧还是觉民。

  我随着故事的跌宕起伏而心潮澎湃,或兴奋,或揪心,或愤怒。

我为他们向命运的奋力抗争而欢欣鼓舞,为他们的命运担忧,为他们所受的不平愤慨,读后感《巴金《激流三部曲》读后感》。

也许,在那样黑暗的时代,更能激起热血青年的抗争。

  温水煮青蛙的故事为大家所熟知,在当代的大背景下,在忙忙碌碌之中,有多少人能够坚持自己内心的理想?

有多少人在现实中将斗志消磨殆尽?

  八九十年前的中国,妇女还没有上学的权利。

一百年中国的沧桑巨变,用日新月异来形容丝毫不为过。

在这样一个时代,我们所处的困境已比八九十年之前小的多了。

如此想来,我们是否该无愧于这个伟大的时代?

  在深夜中,沉浸在上世纪二十年代的风风雨雨之中,真的有种"心游万仞"的感觉。

  我不是一个豪气冲天的人,或许我更象故事中的觉民,追求一步步扎扎实实的进步。

我相信,只要有向前的加速度,不论大小,总有一天会达到成功的顶峰。

《家》的读后感15

  在一个家庭中,父母管孩子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在古代,父母说的话代表着一种权威,虽然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三纲五常的不再讲,但是孩子的话语权相对来说还是很少,尤其是孩子年纪还比较小的时候。

孩子说错了,孩子得认错。

父母做错了,却没看见几个为人父母的像孩子主动说对不起的。

  朋友给我发了一个短文过来,他说他阅读过这个故事之后,如果要说读后感,那就是值得自己好好学习学习。

而我在读了之后,竟有着相同的读后感。

  这篇短文就是《聪明的小提琴家》。

短文讲述的是一个非常著名的小提琴家,他指导学生的方式不是说话指教,而是直接拉琴。

当学生拉完一首曲子之后,他会在重复一遍,让学生从中聆听学习其中的技巧。

收新学生的时候,也是同样的方式,学生拉琴,他重复。

其中在这个环节,这位小提琴家还会根据学生所拉琴的水平给他分一个级。

这一天他又收了一位新生,结果这个学生拉完琴。

小提琴家却不动了。

而后竟然开口说话,主动承认这个孩子拉的琴太好了,自己都没有资格指导他。

这个话语一出,本来觉得奇怪的众人给提琴家抱以热烈的掌声,因为大家领略到的是他宽广的胸襟。

  这位提琴家其实和我们家长所处的位置一样,但是他却能够放下身段,在众人面前承认自己的技艺没有资格指导孩子!

而我们家长,是不是也能够向这位提琴家学习一下呢,放下身段,给孩子充分的话语权,在他做对自己做错的时候,主动承认错误呢!

其实这种做法并不会丢失做父母的颜面,相信会赢得孩子更大的尊重。

你说呢朋友,希望你的读后感会和我以及我的朋友一样:

好好向提琴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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