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疑难问题实务研究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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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疑难问题实务研究课件.ppt

企业破产法疑难问题实务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司法职能作用的通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司法职能作用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

1、人民法院应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2、人民法院应加强审理破产案件法官专业化队伍建设;3、人民法院应建立合理的企业破产案件专门绩效考评机制.管理人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管理人制度运行与完善

(二)目前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1、诉讼当事人如何列写?

(以债权确认诉讼为例)2、聘用工作人员的问题?

3、应否接受债权人推荐管理人?

4、无产可破时管理人费用如何计算?

5、追加分配时管理人的确定?

破产撤销权诉讼

(一)破产程序中可撤销行为的主要类项1、欺诈行为:

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放弃债权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2、偏袒性清偿行为:

对未到期的债权提前清偿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在危机期间的个别清偿

(二)与撤销权诉讼有关的问题1、管理人撤销权诉讼的管辖?

2、管理人撤销权诉讼的主体?

(你选哪个?

)A原告:

管理人,被告:

受益人B原告:

债务人,被告:

受益人C原告:

管理人,被告:

受益人,债务人D原告:

管理人,被告:

受益人,第三人:

债务人3、债权人能否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撤销权?

4、撤销权诉讼的法律后果?

5、对执行行为能否撤销?

债权申报与确认11、超过诉讼时效债权是否可以申报?

2、有争议的债权是否可以申报?

3、尚未到达履行期限的债权是否可以申报?

4、受理破产申请,但最终债务人没有进行破产清算的,未到期债权的利息是否可以继续计算?

5、债权人申报时未到期的债权停止计息,破产程序终结后,其是否还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停止计算的利息部分?

6、正在履行的合同被解除时,合同相对人申报债权的范围如何确定,是否包括解除合同发生的损失?

7、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债权如何申报?

8、连带债权人中的个别债权人提出申报了,其他债权人是否还可以申报?

9、对破产企业既享有担保物权同时又享有债权的,是否应申报?

10、对破产企业享有担保物权,对其他人享有债权的,是否应当申报?

11、主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和保证人是否可以同时申报债权?

12、担保人破产,主债务履行期限尚未届满,担保债权人是否可以申报债权,参加担保人的破产程序?

13、主债务人和保证人均被裁定宣告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是否可以参加两个破产程序?

14、委托人破产时,受托人和相对人是否可以申报债权?

15、破产企业职工集资款是否可以申报债权?

16、破产企业股东、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是否可以申报债权?

17、债权申报后发生债权转移或者转让的,是否需要重新申报?

18、申报时债权金额如何确定,外币债权如何申报?

19、破产程序开始后,对债权争议的解决约定有仲裁条款的,是申请仲裁还是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起诉?

20、债务人对债权表有异议,由谁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是管理人还是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

21、破产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对有争议的债权确认之诉,是否可以调解?

22、债权人与债务人事先通过诉讼程序达成调解协议,虚构债权后再申请债务人破产或者申报债权,如何处理?

23、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债权表有异议,但迟迟不提起诉讼的,如何处理?

24、对企业拖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计划生育奖等,是否可以按劳动债权登记?

25、解除劳动合同享有的补偿权是否可以申报债权?

公司重整实务

(一)目前法院受理重整案件的特点:

1、案件数量虽然有限,但社会影响大;2、重整程序的启动多由债权人申请;3、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度高,介入广泛;4、多由清算组担任管理人;5、法院角色突出,审判实践中创设很多。

(二)重整案件受理的有关问题1、普通公司重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上市公司申请重整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A.管辖的问题B.重整可行性报告C.中国证监会复函D.企业维稳方案E.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新破产法后受理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例1、长岭(集团)股份公司;宝鸡中院受理;2、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中院受理;3、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院受理;4、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院受理;5、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中院受理;6、广东华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江中院受理;7、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院受理;8、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沧州中院受理;已审结。

9、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院受理;已审结。

10、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院受理;已审结。

11、湖北天发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院受理;已审结。

12、锦化化工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院受理。

13、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院受理。

14、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院受理。

15、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二中院受理。

16、山东久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院受理。

17、承德帝贤针纺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院受理。

18、广西北生药业有限公司,北海中院受理。

19、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院受理。

20、陕西秦岭水泥股份(集团)有限公司,铜川中院受理。

21、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中院受理。

22、辽源德亨股份有限公司,辽源中院受理23、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院受理。

24、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院受理。

25、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二中院受理。

26、广厦(银川)事业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中院受理。

27、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中院受理。

28、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院受理。

29、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中院受理。

30、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院受理。

31、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院受理。

(三)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1、按照企业破产法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的,由谁提交?

2、其他利害关系人能否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四)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1、重整计划草案中的经营方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请看实际案例)CH的经营方案的经营方案由于CH的有效资产已被法院执行殆尽,已经丧失了自我挽救的能力,保证其持续经营只能依靠外部重组方的介入。

JX集团承诺将在CH重整成功完成后,注入优良资产,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使其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满足上市条件,并最终实现恢复上市。

JX集团的资产重组方案需在本重整计划草案得到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经法院裁定批准及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基础上实施,并须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并经证券监管部门核准。

因此不排除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情况对资产重组方案内容进行相应调整的可能性。

但上述可能的调整均不影响本重整计划项下对债权人的债务清偿。

TF经营方案经营方案为挽救TF,实现在年内恢复其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明年可向深交所申请恢复上市的目标,TF重组将从债务重组、股权重组、资产重组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四个方面四管齐下、同步展开。

战略投资者将通过支付公允对价获得TF主营业务资产和控股权;TF在以全部资产公平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前提下,通过重整程序进行债务重组,彻底化解其背负的沉重债务负担;再由战略投资者进行相应的资产整合,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确保TF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并最终恢复上市。

在本重整计划通过后,TF的经营范围以及主营业务将根据具体重组方而定。

目前寻找重组方的一个前提是要将TF的现有主营业务做大做强,所以TF目前的主营业务还将继续保留,如重组方为上市公司实现盈利而装入新的优质资产,则TF的经营范围将会有所扩充。

2、重整计划草案中的债务人经营方案可以包括:

债务人的经营管理改进方案融资方案资产与业务重整方案(五)重整清偿率的计算清偿率的计算说明?

如何理解重整清偿率要“高于”清算清偿率?

(六)重整中对股东权益的调整1、对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应当遵循什么样的表决机制与程序?

2、如果重整计划不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是否有必要通知出资人参加债权人会议?

3、出资人组的表决是否必须和债权人组的表决同时进行?

(七)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的如何认定?

重整计划草案在第一次各表决组讨论未通过,经债务人或管理人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再次表决后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稿以哪次为准?

(八)重整计划执行中,其他法院请求协助保全债权人依据重整计划应受偿的款项时,谁是协助执行义务人?

(九)是否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管理人的职责立即终止?

监督报告的提交是否说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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