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及不良反应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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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及不良反应应急预案.docx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及不良反应应急预案

1・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2.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

3.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应急预案

4.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预案

1.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新冠流行,指导全县开展新冠疫苗应急接种工作,保护重点人群,降低新冠的发病和死亡,减少新冠的传播,维护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

根据国家应对新冠联防防控工作机制有关通知精神,确定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为:

(一)全县公安司法干警;

(二)交通、电网、殡葬等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

(三)一线医疗卫生人员:

1、县人民医院与新冠病例直接接触的医护人员、救护车司机;其他医院可能接触新冠病例的感染科、呼吸科、急诊科、儿科以及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

2、县疾控中心负责新冠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处理、采样、检验的人员,疫情处理机动队员,疫情处理车辆司机;直接为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

3、乡镇卫生院以及乡村医生、私营诊所中负责新冠病例居家隔离观察、治疗、访视的医护人员。

(四)中小学学生及教师中优先安排已发生疫情的中小学校的学生和教职工,以及托幼机构教职工。

有疫情的乡镇优先安排。

(五)适宜接种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疾病患者。

二、新冠疫苗分配原则

全县均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疫苗分配主要依据疫苗的实际供应量、各乡镇人口数等因素确定,同时侧重于新冠疫情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

根据疫苗每批次实际到货情况,按相应比例下发疫苗(第一批疫苗分配数量见附件1)。

三、加强人员培训,做好接种服务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对疫苗接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免疫程序、目标人群和接种禁忌、接种点设置与管理、疫苗和冷链管理、安全注射、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等。

XXX月XX日前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乡镇级专业人员的培训,各乡镇卫生院对各接种点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务必于XX月上旬完成。

县疾控中心负责对各乡镇培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乡镇接种工作的指导,科学、合理、规范地设置接种点。

接种工作必须由已经取得资格的预防接种单位和经过培训、获得资质、熟悉业务、有应急处理能力的接种人员承担。

接种范围按属地管理原则,县城各县直机关由县疾控中心门诊部负责接种。

各乡镇要加强冷链、疫苗和注射器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接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受种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接种。

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确保接种安全;加强接种登记和疫苗使用记录等信息资料的报告与管理工作。

乡镇公卫办或接种单位须在每次接种完成后2天内完成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

录入完成后,立即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将接种个案信息上传国家信息管理平台。

为及时掌握全县新冠疫苗接种进展情况,实行接种情况日报制度,各乡镇每日下午5时前将《新冠疫苗接种相关信息日报表》报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

、加强疫苗监管,保证接种安全有效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县卫生局加强对新冠疫苗的储存和流向的监管。

县卫生局按照卫生部《XXXX年秋冬季新冠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和接种工作叫停机制。

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后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负责召回和监督销毁等详细预案的落实。

五、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原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认真适度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

各新闻单位做好疫苗接种政策解读和新冠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及时报道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和各地采取的措施。

各接种点要将优先接种重点人群、疫苗禁用人群和接种疫苗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异常反应等信息公示,方便群众了解有关信息(见附件2《新冠疫苗接种有关注意事项》,每个接种点至少张贴一张)。

卫生、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落实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的接种宣传动员工作。

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动员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经费保障

新冠疫苗及注射器由中央和省两级免费提供,接种补助费纳入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以各接种单位实际接种人数作为XXXX年经费拨付的依据。

七、强化属地管理,做好接种督导评价

加强对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属地管理,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

严格按照桃江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开展接种。

对超出范围进行接种的情况,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相关个人和单位的责任。

县卫生局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指导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接种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接种完成后将组织对全县新冠疫苗接种实施情况和预防效果予以评估。

附件:

1、XX县第一批新冠疫苗分配表;

附件仁第一批新冠疫苗分配表

单位名称

数量(人份)

县直有关单位

XX

XX镇

XX

XX镇

XX

XX镇

XX

XX镇

XX

XX镇

XX

XX镇

XX

XX乡

XX

XX乡

XX

XX乡

XX

XX乡

XX

合计

XX

说明:

1、各乡镇重点保障所在地公安、司法干警和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个体诊所中负责新冠防控的相关人员。

2、县直有关单位主要是指县公安、司检法工作人员(约XX人),交通、电力工作人员(约XXX人)和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约XXX人)。

3、因县城目前已发生一例新冠病例,故在县直有关单

位分配数中含有XXX人份苗用于应急接种。

2・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

为预防或尽可能减少接种后异常及应的发生,及时调查、处置和上报可能出现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现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订本预案。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强化监测、科学防控;加强宣传、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定义

(一)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为:

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不明原因等。

(二)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及应是指同一时间、同一接种地点和/或同一种疫苗、同一批号疫苗发生的2例以上相同或类似的疑似异常反应事件。

(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使用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四)以下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

2、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

3、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

4、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

5、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的;

6、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三、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的分级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事件分级,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分为:

1、一般事件:

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可能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医学事件,非群体性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无人员死亡,未引起公众高度关注。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指群体性反应,两个以上相同或类似疑似异常反应病例在时间、地区和/或接种的疫苗方面相关,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指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事件。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庾应诊断小组和医疗救治小组。

1、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

组长:

XXX

成员:

诊断小组负责我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技术指导、调查、诊断和处置工作。

诊断小组成员应服从安排,随时待命。

2、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小组。

组长:

XXX

成员:

医疗救治小组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医疗救治、处置和及时上报工作。

各卫生室负责对发生的可疑异常反应病例进行及时诊断、治疗和处置。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实行“属地管置、就近处置”的原则。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第一时间全力救治辖区发生的疑似异常反应病例。

疑似异常反应的诊治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执行。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大都为过敏反应,一般进行抗过敏治疗即可。

如出现休克,肾上腺素为首选急救药。

治疗如很快好转、恢复,无需入院。

如病情较重,技术力量不足,可向上级申请技术援助或立即送上级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五、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报告

(一)报告范围报告的范围为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所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

包括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不明原因等。

应特别关注以下病例:

1、注射部位出现脓肿(细菌性或无菌性);

2、被卫生人员或公众认为与免疫接种有关的需要住院的病例;

3、被卫生人员及公众认为的与免疫有关的死亡病例;

4、群体性心因性反应;

5、被卫生人员或公众认为与免疫接种有关的其它严重或不寻常的医学事件。

(二)报告内容包括: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儿童监护人姓名、现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时间、发生反应日期和人数、主要临床经过、就诊单位、临床诊断、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日期等。

(三)责任报告人: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和卫生服务站村医。

(四)报告的时限及方式

1、一般事件的报告

(1)发生疑似异常及应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对症治疗的同时,要立即通过电话报告仁义乡乡人民政府,同时向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报告。

(2)所有发现的接种疑似异常庾应病例(包括一般反应)均应做好登记工作,并对资料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3)接种单位因异常反应或事故与接种对象或监护人发生纠纷时,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同时应向县卫计局报告。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除比照一般事件进行报告外,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在事发第一时间及时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当确认信息真实无误后,立即向卫计局报告,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应规定(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进行网络直报,并分别完成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除比照一般事件进行报告外,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在事发第一时间及时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当确认信息真实无误后,立即向卫计局报告,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应规定(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进行网络直报,分别完成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六、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置

(一)一般事件的处置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接到异常反应发生的报告后,立刻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根据报告内容,核实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基本信息、发生时间和人数、临床表现、初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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