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公安局特警驻训点办公家具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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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公安局特警驻训点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海东市公安局特警驻训点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川招青海公招(货物)-

采购人:

海东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年月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东市公安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海东市公安局特警驻训点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海东市公安局特警驻训点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川招青海公招(货物)-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办公家具一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经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度月-年度月中的任意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承诺函)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

开标时间截止前天内)。

公告发布时间

年月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时,下午时-时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东交通巷号银泰大厦楼)

文件购买联系人:

常女士  电话:

--

电子邮箱:

.m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自带拷取电子文档。

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记录表中*号项(投标单位全称、电话、购买日期、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购买单位代表、手机号码、邮箱)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除投标资格外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请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注:

需网上购买文件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购买资料审核通过后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投标文件递交

年月日时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开标厅(西宁市城西区东交通巷号银泰大厦楼)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

海东市公安局

地址:

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平安大道号

联系人:

徐老师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联系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东交通巷号银泰大厦楼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西宁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汇款,后附项目编号)

一般账号:

(标书费、中标服务费汇款,后附项目编号)

行号:

其他事项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公告期限:

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发布媒体等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

海东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年月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海东市公安局特警驻训点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川招青海公招(货物)-

采购人

海东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采购预算额度

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采购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经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度月-年度月中的任意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承诺函)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

开标时间截止前天内);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元整(大写:

贰万圆整);

收款单位: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西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行号:

缴费时间: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工作日(年月日点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非现金形式);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非现金形式)。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份正本、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份(如式),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份。

每份投标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统一使用幅面的纸张印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胶装成册并编码,否则其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以及“于年**月**日:

(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受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开标厅(西宁市城西区东交通巷号银泰大厦楼)

答疑澄清方式

采用现场答疑。

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

中标人。

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的规定,在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如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则视同完全响应此项要求。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备案。

投标有效期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个日历日。

其他

投标人须提供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证明,并将查询函原件及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

开标时间截止前天内)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适用范围

.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内容提供证明材料。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

开标时间截止前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

如果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招标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

潜在投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变更事宜,应当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

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不足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报价及币种

.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

投标报价必须包括:

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入关手续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投标币种是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

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用于因投标人的行为使本次招标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未中标且投标人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工作日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非现金形式);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非现金形式)。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历日。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

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一、投标文件封面(上册)

二、投标文件目录(上册)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承诺函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资格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投标保证金证明

.其他要求

三、投标文件封面(下册)

四、投标文件目录(下册)

.评分对照表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技术规格响应表

.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事业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

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

.投标人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份(上、下册)、副本份(上、下册),电子文档份(上、下册)。

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统一使用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上、下两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的正本(上、下册)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副本(上、下册)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电子文档(上、下册)用光盘或制作,采用不可修改文档格式(如:

式),内容必须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上、下册)完全一致,包括封面、页码、签字、盖章等。

.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上、下册)、所有副本(上、下册)、电子文档(上、下册),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密封后的投标文件密封袋用“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

.投标人如投多个包,投标文件每包分别按上述规定装订(如果有)。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第.-.条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开标

.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

评标委员会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主要内容。

投标人不足家的,不得开标。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家的,不得评标

.开标时,由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签字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身份验证: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拆封以后,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不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审程序及方法

.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宣布评标纪律;

()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核对评标结果,有.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人以上单数:

()采购预算金额在万元以上;

()技术复杂;

()社会影响较大。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

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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