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业务材料填写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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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业务材料填写说明
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业务材料填写说明
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业务是指名称变更、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业务范围变更、开办资金变更、业务主管单位变更,以及由变更事项引起的章程变更。
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1.资料准备:
根据申请业务所需的资料清单准备资料,相关表格可从“广东社会组织网-表格下载”中直接下载填写,填好后A4纸打印,相关人员或部门签字、盖章。
2.网上申报:
网上填写申请业务的相关信息,用于数据采集,并将纸质版资料扫描件在网上同步提交,用于审核和电子档案备案。
3.业务办结:
业务在网上成功办理后,前往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所有纸质材料,需要更换新证书的单位领取新证书。
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业务资料清单
序号
变更业务
资料名称
1
所有变更业务必须提交的资料
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变更登记申请表
3
理事会纪要
4
原法人证书正、副本
5
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意见(仅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要提交)
名称变更
无需另外提交材料
6
住所变更
新住所使用权证明
7
法定代表人变更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8
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
原任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业务范围变更
无需另外提交材料
10
开办资金变更
变更后的验资报告
11
业务主管单位变更
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做业务主管单位的相关文件
12
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做业务主管单位的相关文件
13
章程变更
章程变更说明
14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或民办学校章程备案表)
15
修改后的章程
填写资料前请认真阅读此说明,示范文本或样表仅作参考。
1、所有变更业务必须提交的资料
(一)变更登记申请书
1.变更登记申请书要求书写规范,条例清楚,主要陈述变更事项及变更理由,一次变更申请可包含多项变更项目,见示范文本1。
2.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3.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
(二)变更登记申请表
1.按表格内容填写,变更多项内容需自行调整表格行数及高度,表格首页不可跨页(表格高度自行调整),见示范文本2。
2.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要业务主管单位的意见及加盖公章。
3.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
(三)理事会纪要
1.理事会纪要要求规范,要素齐全,内容应包含全体理事会成员关于变更业务所形成的决议,同意人数必须超过章程规定比例。
2.要求理事会全体人员签名,需分别列出同意的理事人员和反对的理事人员。
3.若涉及理事会人员变更,需新、旧理事会成员全体参加并签名),单位加盖公章。
4.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
(四)原法人证书正副本
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时,需收缴原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五)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1.仅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需要提交此项。
2.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包括:
准予变更的相关批复文件或业务主管单位颁发的新许可证书。
3.材料一式两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单位名称变更
单位名称变更无需提供另外资料。
3、住所变更
住所变更需另外提交:
新住所使用权证明
1.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买卖合同,非自有房产的提供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协议,租期或使用期1年以上。
2.场地必须为办公场所,不得是居民住宅。
3.材料一式两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另外提交: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按实际情况填写,见示范文本4。
2.纸质版表格需粘贴法定代表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
3.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纸质材料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
(三)原任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1.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报告,需要体现对原法人财务审计做出的结论性评价。
2.材料原件一式两份。
5、业务范围变更
业务范围变更无需提供另外资料。
6、开办资金变更
开办资金变更需另外提交:
变更后的验资报告
1.开办资金只可在原有数额上追加,不可减少。
2.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材料原件一式两份。
7、业务主管单位变更
业务主管单位变更需另外提交:
(一)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做业务主管单位的相关文件
(二)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做业务主管单位的相关文件
8、章程变更
由于变更业务引起章程发生变化的,章程需要重新核准备案。
(1)章程变更说明
1.对照列出章程变更具体条目,见示范文本5。
2.章程变更说明需要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3.材料一式两份。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1.按实际情况填写,见示范文本6。
2.全体理事会成员签字。
3.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4.若有业务主管单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5.民办学校填写《民办学校章程备案表》,见示范文本7。
6.材料一式三份。
(三)修改后的章程
1.章程应当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补充。
2.修改后章程需法人签字,加盖单位骑缝章。
3.若有业务主管单位,需加盖业务主管单位骑缝章。
4.材料一式三份,A4纸打印。
5.网上需要提交电子版章程(word版)。
示范文本1:
变更登记申请书
填写说明:
1.变更登记申请书要求书写规范,条例清楚,主要陈述变更事项及变更理由,一次变更申请可包含多项变更项目。
2.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3.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
示范文本2:
理事会纪要示范文本
填写说明:
1.会议纪要是重要的依据性文件,提供的范本仅供参考,请勿模仿摘抄,必须实事求是根据本单位会议的具体内容进行记录。
2.理事会纪要要求规范,要素齐全,内容应包含所申请变更业务的相关决议。
3.要求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全体人员签名,单位加盖公章。
4.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
示范文本3: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
填写说明:
1.按表格内容填写,仅变更项目可增加行数,其他内容不可更改,此页表格不可跨页(表格高度可自行调整)。
2.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3.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要业务主管单位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下页)。
4.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
示范文本3: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
(与上页A4纸双面打印)
示范文本4: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
填写说明:
1.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假填、错填责任自负。
2.纸质版表格需粘贴本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
3.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本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
示范文本4: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
(与上页A4纸双面打印)
示范文本5:
章程核修改说明
示范文本6: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填写说明:
1.此表理(董)事会成员表决通过章程,应到人数为理事会成员总数,实到人数按实际填写,监事不具有表决权,不需计算在总人数内。
2.所有到会理(董)事会成员需签字,监事不需要签字。
3.法定代表人签字。
示范文本7:
民办学校章程备案表
填写说明:
1.仅民办学校需填写此表,民办学校不需要填写章程核准表。
2.此表理(董)事会成员表决通过章程,应到人数为理事会成员总数,实到人数按实际填写,监事不具有表决权,不需计算在总人数内。
3.所有到会理(董)事会成员需签字,监事不需要签字。
4.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