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表.ppt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728087 上传时间:2022-11-09 格式:PPT 页数:72 大小:11.26M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表.ppt_第1页
第1页 / 共7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表.ppt_第2页
第2页 / 共7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表.ppt_第3页
第3页 / 共7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表.ppt_第4页
第4页 / 共7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表.ppt_第5页
第5页 / 共7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表.ppt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表.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表.ppt(7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表.ppt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讲:

房健2015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第十三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的决定已由中华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年8月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日通过,现予公布,自自2014年年12月月1日起施行。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4年年8月月31日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自年月日起施行。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江泽民年月日年月日2002版七章97条第一章总则15条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28条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9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15条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9条第六章法律责任19条第七章附则2条第一章总则16条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32条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9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19条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0条第六章法律责任25条第七章附则3条2014版七章114条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新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一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明确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新法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

“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十二字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三、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五、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

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

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六、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

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

四是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五是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要服从统一指挥,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告知、警戒、疏散等措施。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在传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上,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借鉴国外现代先进安全管理思想,形成的一套系统的、规范的、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

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011年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近年来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工贸行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正在全面推进,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这必将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为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问题,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朝着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国家自2004年以来连续10年实施了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21.8万人取得了资格证书。

截至2013年12月,已有近15万人注册并在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执业。

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

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新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有其他保险所不具备的特殊功能和优势,一是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有的地区还提供了一部分资金作为对事故死亡人员家属的补偿。

二是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

2005年起实施的高危行业风险抵押金制度存在缴存标准高、占用资金大、缺乏激励作用等不足,目前湖南、上海等省市已经通过地方立法允许企业自愿选择责任保险或者风险抵押金,受到企业的广泛欢迎。

三是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

第一,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明文。

第二,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

一般事故罚款20万至50万,较大事故50万至100万,重大事故100万至500万,特别重大事故500万至1000万;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至2000万。

第三,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

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新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

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三是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

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

安全生产相关的重要概念做出了明确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2主要负责人规定主要负责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内对生产经营活动负有决策权并能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总经理、经理、厂长等。

3事故隐患规定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相关的重要概念做出了明确规定4重大事故隐患规定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或者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5重大危险源对重大危险源概念进行了修改,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依据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辨识确定的危险设备、设施或者场所(包括场所和设施)。

6生产安全事故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人身伤亡(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规范用语1.热烈祝贺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公布实施。

2.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新修改安全生产法。

3.学好用好新修改安全生产法。

4.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5.高举安全发展大旗,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而奋斗。

6.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7.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8.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9.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制定安全生产规划。

10.安全生产规划必须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规范用语11.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2.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5.严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案例设计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