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月湖西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发展研究宁波规划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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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月湖西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发展研究宁波规划局

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奉化增补)

(批前公示)

1规划背景

2014年1月,宁波市规划局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该规划于2015年12月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提交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

2016年9月,县级奉化市撤销,设立宁波市奉化区,根据行政区划调整要求,奉化区纳入宁波市中心城市范围。

因此,《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也应增加和深化奉化区的保护内容。

奉化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唐代设县以来,已经经历了千余年的历史,在其境内有着数量众多、类型丰富、特色鲜明的历史文化资源,不仅是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对原有保护体系的有效补充。

基于以上原因,需要重新调整《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范围,尤其需要重新研究奉化的历史发展脉络,梳理奉化的历史文化资源,基于新的行政区划提出保护与发展策略。

本次工作的重点是奉化历史城区的保护与发展。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宁波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9816平方公里。

3宁波历史文化名城

3.1历史文化特色和价值

宁波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文化深厚,遗存丰富,特点突出,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1)中华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之一。

(2)唐宋以来中国最重要的港口城市之一。

(3)唐宋以来中外文化交流和碰撞的前沿。

(4)宋明以来中国文化思想重镇。

(5)山环水抱的宜居城市。

3.2保护内容

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内容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遗产2个部分,其中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内容为:

(1)市域层面:

保护整体自然山水环境、岸线与岛屿特征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大运河、海上丝绸之路遗产;保护河姆渡等古人类遗址、越窑遗址、海防遗址;保护反映宁波海洋文化、宗教文化、学术文化等特色文化的相关遗产;保护历史城市、历史镇村和传统村落。

(2)中心城市层面:

保护三江、塘河等文化廊道,保护核心文化片区,保护宁波平原水乡特色和古代水利工程遗存。

(3)历史城区层面:

保护宁波、镇海、奉化、余姚历史城区的整体格局和城市形态;保护历史街巷格局、地下文物埋藏区;保护重要的视廊。

(4)历史文化街区层面:

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的整体历史环境风貌和建筑、环境等各类保护要素。

(5)文物古迹层面:

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进行保护。

3.3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宁波历史文化遗产类型丰富、数量众多,在全域密集分布,因此应建立全域保护的框架。

市域层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形成三个文化圈、四类文化廊道以及双心多点的整体格局。

三个文化圈包括:

覆盖宁波平原及周围山体范围的三江文化圈,宁波市域南部的宁海和象山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文化圈。

四类文化廊道包括:

大运河廊道、三江廊道、古道廊道、海上丝绸之路廊道。

其中,三江廊道包括姚江、奉化江、甬江;古道廊道包括了宁奉古道、宁象古道、鄞象古道、四明山古道和宁台古道。

文化核心及节点:

宁波历史文化名城和余姚历史文化名城是市域两个文化核心,众多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等则构成了众多的文化节点。

3.4历史聚落保护

采用分类分级保护策略进行历史聚落保护。

(1)历史城市

将宁波、镇海、奉化划定为三个历史城区进行保护,余姚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根据单独编制的保护规划进行保护,保护宁海、象山两个旧城区的空间格局。

(2)历史镇村

分类保护宁波市域范围内的历史镇村。

对于已列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历史镇村,按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一般保护要求进行保护。

对于已列入中国传统村落的村,按照中国传统村落的一般保护要求进行保护;对于同时列入历史文化名村的村,需同时满足历史文化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要求。

既未列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也未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但历史遗存较多,文化底蕴深厚的历史镇村,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按历史地段进行保护;不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建议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城市建成区范围外,价值一般,但仍然保存有一定传统建筑的历史镇村,建议作为历史地段(古镇古村类)进行保护。

宁波现有各级历史城市6处,包括宁波、镇海、奉化历史城区、余姚文化名城、宁海、象山旧城区;宁波现有各级历史文化名镇8处,其中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5处。

宁波现有各级历史文化名村72处,其中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处、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1处、市级历史文化名村49处;宁波现有中国传统村落22处。

规划建议历史文化名镇2处、建议历史文化名村8处、划定历史地段(古镇古村)23处。

3.5中心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以三江文化廊道为纽带,强化保护宁波、镇海、奉化、余姚各历史城区,及慈城、鄞江、溪口等文化重镇。

以塘河文化廊道为网络整体保护传统古镇和水利系统。

以背景山体和水乡为基底,保护中心城市的环境基底和古村落。

形成宁波“山海、江河、城镇”的整体保护框架。

中心城市重点保护三江、塘河廊道和以古代州县城市宁波旧城、慈城、镇海、奉化,历史重镇鄞江、溪口、天童、东钱湖为核心的各片区。

(1)宁波旧城区

宁波旧城区是由环城西路、新典路、奉化江、前塘河、彩虹路、通途路围合的区域。

以宁波历史城区为核心。

对宁波历史城区进行整体保护,历史城区以外的旧城区应增加开放空间、降低开发强度,建筑风貌应与历史城区相协调,多层和低层建筑宜使用黑白灰为基调的传统色彩。

(2)镇海片区

镇海片区包括镇海历史城区和镇海口海防遗址保护区,以卫城、海防为特色。

应对镇海历史城区进行整体保护,保护招宝山与戚家山炮台、兵营望海的视廊,新建活动不得隔断山上军事据点眺望海岸的视线。

结合对历史遗迹的保护与再利用,增加文化内涵。

(3)慈城片区

慈城片区包括慈城历史文化名镇和保国寺景区,以江南保存完整的古县城为特色。

应保护慈城古县城典型明清传统城镇的建成环境,整体保护古县城周边山体、田园。

保护保国寺周边山体环境。

(4)鄞江片区

鄞江片区包括以皎口水库为中心的山水环境,以及鄞江镇、它山堰及下游的田园、山体、水系等自然环境,以优美的自然环境、古代水利设施系统和鄞西田园为特色。

应严格保护鄞西山水自然环境,严格限制开发建设,按水源保护区、五龙潭景区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保护。

鄞江镇可按历史文化名镇进行整体保护。

保护以它山堰为代表的鄞西水利灌溉系统,以及作为该系统背景的水乡田园环境。

(5)东钱湖片区

东钱湖片区覆盖东钱湖风景名胜区和周边区域,以优美的自然山水环境和承载的历史文化为特色。

应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重点保护东钱湖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文物,控制城市建设规模。

(6)天童片区

天童片区包括天童风景名胜区和阿育王寺周边,以优美的自然山水环境和深厚的宗教文化为特色。

应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对天童寺、天童国家森林公园等重要文物古迹和自然环境进行保护,限制建设活动。

(7)奉化片区

奉化片区主要包括奉化历史城区及周边区域,以民国风情为特色。

应对奉化历史城区进行整体保护,显示作为完整历史城市的特点,体保护奉化古城的城镇格局、街巷肌理、民国特色以及周边的山林、溪流等自然环境,结合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增加文化内涵。

(8)溪口片区

溪口片区包括以剡江为中心的山水环境、田园景观、雪窦山风景名胜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溪口镇,以及剡江流域内的葛竹、斑竹、青云等历史文化名村,以突出的山水文化、民国文化、佛教文化为特色。

应将溪口镇与周边自然环境、文化景观进行整体保护,加强溪口与周边葛竹、斑竹、青云的联动发展。

雪窦山应限制进一步建设活动,强化自然与文化的融合特征。

为拓展宁波历史文化名城遗产资源的保护内容,完善保护体系,在宁波中心城市范围内(历史城区以外部分)将历史上为文化网络中重要集镇、现状仍保留有一定规模遗产资源的区段划定为历史地段。

中心城市范围内划定11处历史地段,包括梅墟、洪塘、庄桥、庄市、邱隘、五乡、贵驷、柴桥、霞浦、石碶、古林。

3.6历史城区保护

(1)宁波历史城区

宁波历史城区包括从唐代建城到解放前逐渐形成的城市历史空间,是体现了宁波城市历史发展过程中重要发展时期的建成区,同时这一区域现状仍保留有较多历史遗存。

包括:

千年府城——明州城,重要航运通商码头——明州港、三江口、江北码头;与明州城同时发展起来的江东百丈路地区;南城外重要居民点及山货的集中销售地南塘河地区;宁波近代开埠发端的江北地区。

宁波历史城区范围包括唐明州府罗城基址(现长春路、望京路、永丰路、和义路、江夏路、灵桥路围成的区域,和奉化江、余姚江、北斗河、护城河等水系围成的城廓),以及罗城南城外南塘河、江北近代发展区段。

宁波历史城区总面积805.4公顷。

(2)镇海历史城区

镇海处于甬江入海的河口地带,历史上为明代定海县城所在,县城与招宝山、甬江有着密切的联系,天然形成的招宝山与甬江南金鸡山对峙,控扼着东海门户。

城池东北角接巾子山,由钩金塘连招宝山,在城市北部沿海区域形成连贯的屏障。

历史城区范围东、南至甬江,西至苗圃路,北至环城北路、威远路,面积259.9公顷。

(3)奉化历史城区

奉化历史城区包括历史上的奉化古城、锦屏山以及北街区域,范围东至锦屏山、南山路,南至城基路、三溪路,西至三溪路、凤山、北山庙,北至锦屏山,面积94.7公顷。

3.7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地段保护

(1)历史文化街区划定

宁波市区现有月湖、伏跗室永寿街、秀水街、鼓楼公园路、郡庙天封塔、天主教堂外马路、郁家巷、南塘河8个历史文化街区,增补1处奉化西街南大路历史文化街区。

这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遗存丰富,保存状况良好,是历史城区内的核心区域。

(2)历史地段划定

在历史城区范围内将仍保留有一定数量历史建筑的区段划定为历史地段。

共7处,即:

莲桥街历史地段、新马路历史地段、德记巷-戴祠巷、镇海口海防史迹保护区、甬江北工业历史地段、奉化锦屏山历史地段、奉化东门口历史地段历史地段。

(3)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一般建设控制要求

历史文化街区应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核心保护范围指由历史建(构)筑物和其风貌环境所组成的地段;建设控制地带指为确保核心保护范围的风貌、特色的完整性在其外围划定的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区。

历史文化街区内应进行严格的建设控制。

其中核心保护范围内应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核心保护范围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

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月湖历史文化街区由于核心保护范围内现状拆除过多,应进行适当的风貌恢复建设。

在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破坏整体空间特征。

历史地段内的建设控制参考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的控制要求进行。

3.8文物古迹保护

(1)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

宁波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60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1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7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项,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74项。

宁波市第三次文物普查新增7022项。

其中古建筑4426项、古遗址516项、古墓葬193项、石窟寺及石刻86项、近现代重要史迹1764项、军事设施11项、其他26项。

其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43项,各级文物保护点1051项,三普新增5411项。

三普新增项中价值较高的文化遗产建议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保护点,其他价值较一般的建议公布为历史建筑。

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并进行保护。

宁波市已公布第一批地下文物保护区9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行保护。

宁波市已拟定第二批地下(水下)文物埋藏区(建议名单)共72片,应尽快予以公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行保护。

宁波市共有文物保护点1092处,应严格按照《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的要求进行保护。

(2)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

宁波已公布历史建筑880处,应严格遵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进行保护。

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持原有高度、体量和外观形象,在不改变外观风貌的前提下,允许改变内部结构和设施。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应确定需要保护的传统风貌建筑。

应保护古井、桥梁、驳岸、码头、树木等环境要素。

其中已经登录为古树名木的,应严格遵照园林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保护。

鼓励传统院落内以乔木和盆栽方式进行绿化,延续传统环境特色。

3.9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宁波非物质文化遗产共295项。

其中国家级22项,省级76项,市级197项。

宁波现有国家级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省级1个,市级5个。

对于已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进行保护。

确立宁波“三位一体”保护模式,将项目、传承人、传承基地三结合。

保护主体强调传习功能的传承基地,在管理上,将分散的个体纳入“单位”管理。

4奉化历史城区(增补)

4.1价值特色

奉化形成于唐代,具有典型的唐城格局,在民国时期到达了鼎盛,体现出当时先进的城建思想和社会风潮。

(1)城市环境特色

奉化古城整体坐北朝南,西北-东南向形成祖山—靠山—案山—朝山的山形格局。

古城地势较高,又得用水之便,可谓风水宝地,这也是奉化城能维系千年之久的重要原因。

奉化历史城区选址充分结合自然山水,具有三江平原早期城市特征。

(2)城市形态特色

古城西半城具有典型的唐城特色:

衙署居中,前方十字大街,南大路正对县衙,是城市中轴线,东西街直通联系东西城门。

明清后城市向东侧扩展;东街结构逐渐模糊。

(3)功能布局特色

宋代至今,古城内一直是政治、文化中心,而县江边的惠政桥两岸则因码头形成了商业集市,成为城市的经济中心。

而古城内部,北半城以政、学功能为主,公共建筑集中分布;南半城以居住功能为主,民居建筑集中分布。

(4)街巷水系格局特色

西半城街巷唐风明显,比较规整;东半城街巷由功能引导,比较自由,向惠政桥方向延伸。

4.2整体保护

(1)历史城区范围

奉化历史城区包括历史上的奉化古城、锦屏山以及北街区域,范围东至锦屏山、南山路,南至城基路、三溪路,西至三溪路、凤山、北山庙,北至锦屏山,面积94.7公顷。

(2)整体格局保护

严格保护“两山一水一城一街”的空间关系。

保护锦屏山、凤山与锦溪河“两山夹一河”的山水格局;保护古城的十字轴线、轮廓边界、重要空间节点;保护北街的街巷格局、沿河景观。

(3)城市形态保护

保护奉化古城城池轮廓。

保护“北门街-南大路”和“西街-县前街-小路街”两条城市轴线。

(4)历史道路街巷格局保护

保护奉化古城内十字形路网骨架和北街鱼骨状街巷体系特色。

保护西街、县前街、南大路等一类历史街道/街巷以及北门街、北街、红墙外弄、芦荻弄、小路街、南通巷、西墙弄等二类历史街道/街巷。

(5)历史水系保护

保护锦溪河的河道走向、驳岸、埠头、桥梁;保护古城西侧的溪流、古城内沿西街和县前街南侧的明沟,以及现状不可见的地下暗沟,保护水质,改善溪流周边环境景观,定期疏通沟渠;保护南大路北端的三眼井,保护井圈、井台本体,整治周边环境。

(6)视廊保护

保护锦屏山中正图书馆与官山对望的视廊,保护中正图书馆望县学旧址、官山望县学旧址的视廊,增加城区绿化,协调建筑色彩、材料、屋顶形式,避免出现过于突兀的建筑破坏整体风貌。

控制视廊内前景、中景的建筑高度、建筑风貌。

拆除官山东侧前景区域的建筑,增加开放空间。

保护从西街、县前街望过街楼,从小路街望天主堂的视廊,增加街道两侧绿化,整治沿街建筑立面,控制沿街建筑高度。

(7)高度控制

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持原高,并根据相关保护要求实行特殊控制。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按2层控制,总高不超过9.5米。

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和历史地段内高度控制一般按3层控制,总高不超过11.5-13.5米。

区政府和历史城区边缘对整体影响不大的区域总高限制24米。

历史城区内其他区域控制总高15米。

处于重要保护视廊内的建筑高度应符合视廊保护的要求。

特殊的文化性公共建筑若因功能需要必须突破一般高度控制要求,需经过专家特殊论证。

4.3发展策略

(1)功能定位

基于奉化历史城区的区位条件以及现状发展情况,规划提出奉化历史城区的功能定位是:

宁波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唐城遗风和民国文化的历史城区,奉化区的历史生活与文化休闲组团。

(2)规划结构

其规划结构调整为“一带二片四核五轴”:

一带指以锦溪河为基底的绿色休闲带,既是奉化古城的外围轮廓,又是历史城区的环境调节。

二片指奉化古城片和外围的锦屏山-北街片,奉化古城片集中体现了奉化历史发展脉络和城市特色;锦屏山-北街片则分别体现了奉化的民国文化和人居传统。

四核分别是东门口、县学、过街楼-爱日庐、锦屏山核心,其中东门口是入口服务中心,其余三个核心是中心文化地标。

五轴分别指三条古城文化体验轴和两条生活服务轴,文化体验轴是以西街—县前街—小路街为主轴,北门街、南大路为次轴,生活服务轴分别为锦屏南路和东门路。

(3)功能调整

保持历史城区居住功能,对古城西部和北街两片居住片区予以保留。

优化社区服务功能,形成包含社区管理、社区商业、文体活动、卫生服务、公共绿地的社区中心,每个居住片区配建幼儿园。

强化古城东部的旅游服务功能,包含游客中心、旅游商业、酒店、停车场、集散广场等功能。

强化西街-县前街旅游商业带和东门路社区商业带,强化北街东端商业功能。

增加文化功能,集中展示奉化文化特色,同时支撑旅游发展,包含县学、梅园、天主堂、芹庐、爱日庐、鹤庐、沈家阊门、城隍庙、凤麓别墅、抗战纪念馆、北山庙等。

(4)交通体系完善

维持现状道路结构体系,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街巷四级。

南山路、中塔路-锦屏南路为城市主干路,向北联系奉化新区、宁波主城和溪口,向南联系宁海。

城基路为古城南部次干路,联系城市主干路网。

城区内部仅允许东门路、体育场路、凤山路、公园路、北溪路通车,其余街巷慢行出行。

结合外围车行道路布置停车场,其中,东门口设置为旅游服务的停车场。

(5)公用设施完善

历史城区内不应设置枢纽变电站,变电站、开闭所、配电所应采用户内型。

历史城区内不应保留或新设置燃气输气、输油管线和贮气、贮油设施,不宜设置高压燃气管线和配气站。

中低压燃气调压设施宜采用箱式等小体量调压装置。

对历史市政工程设施和管线进行普查,制定保护、维护的方案。

历史城区内电力、电信等市政管线应结合历史环境整治采取地下敷设方式。

当遇到地下空间不足、管线净距不能满足标准的情况时,采取共同沟等工程处理措施,以保护管线的安全运行。

历史城区内设置通信、广播、电视等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的应作视线分析,避免破坏视廊景观。

4.4西街南大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在奉化历史城区内划定一片历史文化街区——奉化西街南大路历史文化街区。

(1)历史价值特色

奉化西街南大路历史文化街区自唐代开始即为奉化县城所在地,是奉化政治、文化的中心。

街区保留了唐城格局,西街南大路构成十字形路网骨架,街河相依的格局也体现出江南水乡城镇特色。

街区在民国时期云集了众多国民党党政要员和文化人士,城市建设也紧跟时代潮流,是民国时期的模范城市。

街区至今保留了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包括建筑、历史街巷、古树、古井等,共同构成奉化西街南大路历史文化街区独特的历史文化特色。

(2)保护区划

奉化西街南大路历史文化街区东至锦屏南路,南至城基路、三溪路,西至三溪路,北至锦溪河。

面积33.7公顷。

核心保护范围包括两部分,东门路南侧部分:

东至奉化县学旧址东墙,南至西街南侧第一组院落、沈家阊门、南通巷、鹤庐南侧,西至三溪路,北至西街北侧约100米、官山、县前街北侧第一排建筑、奉化县学旧址,面积13.0公顷。

东门路北侧部分:

东至区芦荻弄,南至东门路,西至多层小区,北至凤麓别墅、体育场路,面积2.5公顷。

核心保护范围总面积15.5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四至与街区范围相同,面积为18.2公顷。

(3)保护内容

保护街区内5处文物保护单位、3处文物保护点、60处建议历史建筑、多处传统风貌建筑。

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以西街和南大路为轴的十字形路网骨架特点和街区传统风貌特征。

保护西街、县前街、南大路等一类历史街道/街巷和北门街、红墙外弄、芦荻弄、南通巷、西墙弄等二类历史街道/街巷。

(4)高度控制

区内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持原高,并根据相关保护要求实行特殊控制。

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高度一般控制为2层,檐口高度不高于6.5米,总高不高于9.5米;建设控制地带内高度一般控制为2-3层,2层檐口高度不高于6.5米,总高不高于9.5米。

3层建筑檐口高度不高于8.5-10.5米,总高不高于11.5-13.5米。

南侧边缘区域建筑总高不高于15米或24米。

(5)新建筑和环境设计要求

区内新建筑可采用现状改造中使用的传统建筑风貌,同时鼓励采用以宁波地方传统风格为主基调,局部增加现代元素。

4.5锦屏山历史地段保护

在奉化历史城区内划定奉化锦屏山历史地段。

(1)历史价值特色

奉化锦屏山历史地段包括了锦屏山山体,中正图书馆、总理纪念堂、周淡游墓等民国时期重要建筑遗产。

奉化锦屏山历史地段是以锦屏山山体及民国建筑群为主体,是奉化民国文化的集中体现地。

(2)保护区划

奉化锦屏山历史地段东至中塔路,南至锦溪河,西至锦屏山山脚线和北街,北至锦屏山山脚。

面积16.4公顷。

(3)保护内容

保护历史地段内2处文物保护单位、2处三普登记单位、中塔禅寺等传统风貌建筑。

保护锦屏山向南的景观视廊,控制视廊内前景、中景的建筑高度、建筑风貌、建筑屋顶形式。

(4)高度控制

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应保持原高,并根据相关保护要求实行特殊控制。

历史地段内高度控制为2-3层,2层檐口高度不高于6.5米,总高不高于9.5米。

3层建筑檐口高度不高于8.5-10.5米,总高不高于11.5-13.5米。

(5)新建筑和环境设计要求

山体东侧新建建筑应保持与山体背景的环境融合,增加开放空间,降低建筑密度。

4.6东门口历史地段保护

在奉化历史城区内划定奉化东门口历史地段。

(1)历史价值特色

奉化东门口历史地段包括了东门天主堂、梅园、芹庐等民国时期建筑遗产。

奉化东门口历史地段是奉化古城在明清时期空间扩展后所形成的区域,体现明清、民国时期奉化城市特色,尤其是民国时期作为模范县城的城市特征。

(2)保护区划

奉化东门口历史地段东至天主堂,南至小路街以南第一排建筑,西至锦屏南路,北至东门路。

面积2.3公顷。

(3)保护内容

保护历史地段内2处文物保护单位、5处建议历史建筑。

保护以东门路和小路街为主轴组织区内功能的格局特点。

小路街作为二类历史街道/街巷进行保护。

(4)高度控制

区内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应保持原高,并根据相关保护要求实行特殊控制。

历史地段内高度控制为2-3层,2层檐口高度不高于6.5米,总高不高于9.5米。

3层建筑檐口高度不高于8.5-10.5米,总高不高于11.5-13.5米。

(5)新建筑和环境设计要求

新建建筑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采用传统元素和民国元素,坡屋顶,白墙(或青砖墙)黑瓦的外观,局部增加现代元素。

尊重历史地段的尺度和氛围。

5主要图纸

1、宁波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

2、中心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框架图

3、中心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

4、奉化历史城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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