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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展示馆室外景观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招标人:

(签字、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盖章)

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盖章)

二0一五年月

附表

第一章招标公告

枞阳县规划展示馆室外景观市政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枞阳县规划展示馆室外景观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招标编号:

皖H-81500015号

②招标单位:

枞阳县县城建设指挥部

③项目名称:

枞阳县规划展示馆室外景观市政工程施工

④建设地点:

位于枞阳县城东南部

⑤工程概况:

本工程包括土石方、道路、排水、通信管道、给水、广场铺装、景观水池及绿化等项目。

⑥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概算约人民币600万元(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造价为准,财政评审价格为最高控制价,未经批准后不做溢价签证)

⑦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⑧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⑨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⑩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资质等级: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②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③审核方式:

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①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由拟派建造师本人执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原件,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6日17:

00前(工作时间内均可报名、节假日不受理)到枞阳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枞阳镇银塘路46号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②招标文件及资料工本费:

陆佰元,售后不退。

③报名后,请各投标企业关注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该项目的补充公告和答疑,否则责任自负。

④投标企业的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4、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拟派该工程建造师必须持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5、报名后放弃投标的企业,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企业公章)送达县招标局。

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

6、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枞阳县县城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中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

枞阳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枞阳县枞阳镇银塘路46号

2015年2月10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前附表1

序号

序列名称

序列内容

1

工程名称

枞阳县规划展示馆室外景观市政工程施工

2

建设地点

枞阳县城东南部

3

招标人

枞阳县县城建设指挥部

4

工程设计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

5

建设规模

主要包括土石方、道路、排水、通信管道、给水、广场铺装、景观水池及绿化等项目,总概算约人民币600万元(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造价为准,财政评审中规定的材料价格均为最高控制价,未经批准后不做溢价签证),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其他专业承包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是☑否

9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计价方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

11

计划工期

合同工期120日历天

12

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

13

预留金

14

评标定标办法

经评审的有效低价评标法

1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6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17

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业绩要求:

/

其它要求:

本工程项目经理不能有其它在建工程,否则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前附表2

序号

序列名称

序列内容

18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采用√不采用

19

投标文件

√每标段均为一份正本,二份副本,附含清单报价在内的投标文件电子版(随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封装)。

密封提交。

√投标人应将每标段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右上角标明“商务标”或“技术标”。

√每标段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同一密封袋内,每标段技术标正、副本装在另一密封袋内(即每标段投标文件共有2个密封袋)。

√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其他:

投标文件需采用固定胶装方式装订并编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60天内有效

21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

00前以转账或电汇(不得使用现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并到达枞阳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账户。

投标单位在开标验资时,投标保证金如未按时到帐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补齐。

开户名:

枞阳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银行枞阳支行

账号:

注:

汇款时在汇款单上注明工程名称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贰万圆整;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投标保证金的返还原则: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原则: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扣除违约金(如有)后一次性返还(不计息)

22

低价风险担保(不计息)

无。

23

总包及分包规定

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

如需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分包商、分包合同须经监理单位及招标人同意和认可。

24

主要材料要求

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5

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施工图设计文件

26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及清单控制价等有异议的则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代理机构,未提出的视为无质疑。

(需要澄清的问题应有投标人签章,否则拒收)

27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公开,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8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15年03月06日08时00分至2015年03月06日09时00分止

开标时间

2015年03月06日09时00分

29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地点:

安徽国强国际大酒店六楼会议室(枞阳县金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

收件人:

枞阳县公证处现场工作人员

30

特别提示

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备查时,需按附表的格式提交“投标证件原件交接表”2份。

3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前附表3(招标人需求一览表)

项目

序列名称

序列内容

32

人员到岗

及履约要求

1、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

确需更换时,须报经招标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

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3、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

如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商。

招标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招标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单位索赔。

33

材料要求

1、工程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由承包人实施,品牌、规格等须经招标人认可签字后方可进行采购,中标人采购计划应提前报业主审定。

因中标人资源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且无视监理工程师的警告而不做改进,从而引起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准备严重滞后时,招标人有权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相关措施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若中标人不能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或合同约定的材料,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止采购,已经采购进场的勒令其退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除甲供材料、设备外,凡属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数量、产地、技术参数等组织采购,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材料及设备的品牌、型号等不得擅自更换。

3、对招标人未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采购,必须选用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的要求、著名品牌的中高档产品。

4、中标人对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及供应的厂商,须进行资格和品牌的认定。

如:

钢材、水泥、安装等材料,在采购前应将供应商的有关资料(如质保书、生产许可证等或备案要求)报监理单位审查,并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采购。

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验收进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负,工期不予顺延。

材料试验费由中标人支付。

34

工程内容及施工重点难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35

重要提示

1、中标人负责协调现场施工环境、处理好各方矛盾并承担协调费用。

2、开标过程中,每标段公证员现场抽中的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现场主持人发出警告之时起在十分钟之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上台验明身份,身份确认后现场摇号抽取B值以及N和K系数,投标人代表十分钟之内未上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抽取人资格,由公证员现场重新摇号抽取一名投标人代表,依此类推。

(视为自动放弃抽取人资格的投标人将视情节,由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该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直至清除出我县招投标市场。

3、商务标开标结束后,商务标报价排名前五家投标人进入资格后审,如有投标人不提供资格后审资料原件的,视为评审不合格,且记该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

4、商务标唱标结束后,如投标人在现场主持人发出警告之时起在十分钟之内仍未上台签字确认其投标报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抽取N和K系数以及B值的抽取和计算。

36

备注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人。

(二)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承包方式

见本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见本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及项目经理资格见前附表。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

4.4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其内容必须详实,如果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结合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提供相应技术说明。

5、踏勘现场: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述,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现场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将不予承担。

(三)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8.1.1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8.1.2本工程所有发生的答疑文件(如有)及补充文件(如有)。

8.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及自己理解产生的误差,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澄清、修改、补充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公开。

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10.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向所有投标人公开,该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修改文件为准。

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考虑是否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如果延长,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向所有投标人公开。

10.5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10.6投标人对清单工程量提出异议的,必须附计算书,并随时准备接受招标人组织的核对。

不能提供计算书或不能参加核对的,招标人对此异议不予受理,以后也不再调整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误差±3%以内的,招标人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

10.7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10.8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将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公开,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语言文字)。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是其它语言,但必须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

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两部分组成。

资格审查资料放入技术标投标文件中。

12.2商务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具体格式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表格);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诚信函;

(5)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12.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

(2)投标总报价;

(3)投标报价说明;

(4)工程造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一);

(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二);

(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0)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1)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

(12)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13)需评审材料表;

(14)降低投标报价的说明、证明材料;

(15)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2.4技术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2.4.1资格审查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证复印件;公司注册地县(或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须携上述证件原件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证件原件),评标委员认为有必要查验原件时,投标人必须出示原件,投标人不能按要求出示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2.4.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及特殊说明资料;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项目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履历表及岗位证书;

12.4.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4.4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1)工程概述;

(2)分部分项工程主要施工方法;

(3)拟投入主要物资计划;

(4)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5)劳动力安排计划;

(6)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8)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附工程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

(9)确保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组织措施;

(10)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及保证措施;

(1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2)施工组织设计整体性及工程项目质保期内措施;

(13)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投标人须分别编制技术标、商务标。

13.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详细了解拟投标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工期、质量要求下,完成本须知第1、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的全部工作。

14.2投标人应根据当前建设市场行情,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本单位的施工方法、材料来源渠道、施工机械装备、施工管理水平等,对投标费用进行分析、测算,实事求是地确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任何投标优惠都体现在报价内。

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

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14.3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的除规费、税金外的全费用单价,其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施工工期内的风险费用。

14.4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4.4.1招标文件;

14.4.2设计图纸;

14.4.3工程量清单、控制价;

14.4.4澄清、修改、补充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器具及设备清单(如有);

14.4.5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14.4.6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14.4.7《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及其配套计价依据;

14.4.8安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质发〔2009〕415号”《安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其释疑;安庆市建设工程造价“建价[2014]15号”“转发安徽省造价总站《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计取的通知》”。

14.4.9本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

14.4.10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14.5投标人的费用项目编制原则

14.5.1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写数量和价格,如遇清单缺项的项目,投标人应依据清单编制的办法进行补充,并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应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14.5.2零星工作项目费,投标人应根据“零星项目清单”所列人工、材料、机械,分别编制综合单价,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14.5.3控制价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用、独立费用及暂定价部分(如有)均为估算金额。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计入投标总价并不得改变其金额(否则评审不予通过,且不具备中标资格),工程竣工后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14.5.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依据本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安庆建设委员会“建质发[2009]415号文”等文件规定进行编制且自主报价,但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14.5.5人工费调整执行安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关于贯彻执行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价[2013]33号)。

14.6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否则评审不予通过,且不具备中标资格。

14.7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14.8工程材料

14.8.1材料供应方式: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由承包方采购供应;

14.8.2材料价格:

除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和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及设备以外,由投标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中标后不作调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运杂费、采保费及试验检验费。

14.8.3结算时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14.9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人应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

14.10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14.10.1本工程经招标定标后,工程总造价在招标范围内包定,除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予签证计价。

14.10.2开标前,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修正要求,否则招标人可不予答复。

14.10.3招标人对异议或修正要求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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