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新旧对比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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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新旧对比表

注册分

1、2、3、4、5、6 类

1、2、3、5.1 类

申报资

料项目

1.药品名称。

1.药品名称。

2.证明性文件。

2.证明性文件。

3.立题目的与依据。

3.立题目的与依据 

4.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

4.自评估报告。

5.药品说明书、起草说明及相关参考

文献。

5.上市许可人信息。

6.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6.原研药品信息。

7.药品说明书、起草说明及相关参考文

献。

8. 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2.3.S 原料主要研究信息汇总表 2.3

.P 制剂主要研究信息汇总表

9. 药学研究信息汇总表

10. 非临床研究信息汇总表

11. 临床研究信息汇总表

3.2.S 原料药

12. (3.2.S) 原料药(注:

括号内为

CTD 格式的编号,以下同)

3.2.S.1 基本信息

12.1(3.2.S.1)基本信息

3.2.S.2 生产信息

12.2(3.2.S.2 )生产信息

3.2.S.3 特性鉴定

12.3(3.2.S.3 )特性鉴定

3.2.S.4 原料药的质量控制

12.4(3.2.S.4)原料药的质量控制

3.2.S.5 对照品

12.5(3.2.S.5)对照品

3.2.S.6 包装材料和容器

12.6(3.2.S.6)包装材料和容器

3.2.S.7 稳定性

12.7(3.2.S.7)稳定性

3.2.P      制剂

13. (3.2.P) 制剂

3.2.P.1 剂型及产品组成

13.1(3.2.P.1)剂型及产品组成

3.2.P.2 产品开发

13.2(3.2.P.2)产品开发

3.2.P.3 生产

13.3(3.2.P.3)生产

2016 年 5 月 4 日日,CFDA 发布了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

通告(2016 年第 80 号)。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分为两个部分,根据所申报

的品种是否为申请人仿制的所在国已上市原研药品,分别提出了不同的申报要求。

第一部分针对原研药品,适用于 1、2、3、5.1 类化学药品的注册申报;第二部分

针对仿制药品,适用于 4、5.2 类化学药品的注册申报,分别列表对比新要求与原

28 号令+(2010)387 号文要求的一些主要变化。

第一部分

3.2.P.4 原辅料的控制

13.4(3.2.P.4)原辅料的控制

3.2.P.5 制剂的质量控制

13.5(3.2.P.5)制剂的质量控制

3.2.P.6 对照品

13.6(3.2.P.6)对照品

3.2.P.7 稳定性

13.7(3.2.P.7)稳定性

14.非临床研究资料综述。

15.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

16.安全药理学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7.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7.单次给药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8.一般药理学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

料。

18.重复给药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9.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9.遗传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0.长期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0.生殖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1.过敏性(局部、全身和光敏毒性

)、溶血性和局部(血管、皮肤、

粘膜、肌肉等)刺激性等特殊安全

性试验资料和文献资料。

21.致癌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2.复方制剂中多种成份药效、毒性

、药代动力学相互影响的试验资料

及文献资料。

22.依赖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3.致突变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3.过敏性(局部、全身和光敏毒性)

、溶血性和局部(血管、皮肤、粘膜、

肌肉等)刺激性等特殊安全性试验资料

及文献资料。

24.生殖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4.其他安全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5.致癌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5.非临床药代动力学试验资料及文献

资料。

26.依赖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6.复方制剂中多种成分药效、毒性、

药代动力学相互影响的试验资料及文献

资料。

27.非临床药代动力学试验资料及文

献资料。

27.临床试验综述资料。

28.国内外相关的临床试验资料综述

28.临床试验计划及研究方案。

29.临床试验计划及研究方案。

29. 数据管理计划、统计分析计划。

30.临床研究者手册。

30.临床研究者手册。

31.知情同意书样稿、伦理委员会批

准件。

31.知情同意书样稿、伦理委员会批准

件;科学委员会审查报告。

32.临床试验报告。

32.临床试验报告。

 

立题目的与

依据

 

2 号证明性

文件

33. 临床试验数据库电子文件(原始数

据库、衍生的分析数据库及其变量说明

文件)。

34. 数据管理报告、统计分析报告。

注册分类 2:

需要专门说明拟解决的问

题和支持其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证据。

申请制剂提供辅料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

,包括辅料的批准证明文件、标准、检

验报告、辅料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

药品生产许可证》、销售发票、供货协

议等的复印件

申请人对主要研究结果进行的总结,从

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方面对

所申报品种进行综合评价,判断能否支

4 号自评估

报告

 

上市许可人

 

说明书相关

 

原研药信息

 

非临床

原 4 号:

对主要结果结果的总结与

评价的部分内容

 

药物临床前研究应当执行有关管理

规定,其中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执

行 GLP。

持拟进行的临床试验或上市申请。

申请

人应建立科学委员会,对品种研发过程

及结果等进行全面审核,保障数据的科

学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申请人应一并

提交对研究资料的自查报告。

根据《MAH 制度试点方案》,符合试点

行政区域、试点品种范围和申请人条件

,申请成为药品 MAH 的申请人,应提交

1)资质证明性文件。

2)药品质量安

全责任承担能力相关文件。

5.1 类

药品说明书:

提供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

品管理机构核准的原文说明书,在生产

国家或者地区上市使用的说明书实样,

并附中文译本。

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需提供该药品在

生产国家或者地区上市使用的包装、标

签实样。

药品标准:

中文本必须符合中国国家药

品标准的格式。

提供:

合法来源证明(购货发票、赠送

证明等)、实物照片、原研上市证明文

件、说明书、质量标准(如有,请提供

)、检验报告等。

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在经过 GL

P 认证,符合 GLP 要求的机构进行。

2 类需在相关研究中增加原研药品对照

临床

报临床:

临床试验计划及方案不需

事先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

鼓励申请人提供的临床试验方案事先通

过伦理委员会和科学委员会审查。

3 类口服固体制剂:

报临床前不需要

BE

3 类口服固体制剂:

报临床前进行 BE

备案及完成 BE(疑惑:

对已获得临床

批件还未报产的,是否需要补 BE 再报

产?

批生产记录

在临床批件中会有相关要求

报产需提交关键临床试验批次和生物等

效性试验批次的批生产记录。

批生产记

录中需明确生产厂房/车间和生产线。

其它

建议申报资料附图谱前面建立交叉

索引表,采用色谱数据工作站自动

形成的输出文件形式;还应包括色

谱数据的审计追踪信息

同原要求,未注明原始数据保存批准后

两年应,应同 4、5.2 类要求

字体模版要求未注明,应同 4、5.2 类

3.2.S.1 基

本信息

固体制剂的原料药,应尽量明确其 BCS

分类。

3.2.S.2.1/

P.3.1 生产

提供生产商、生产场所地址

生产场所地址具体到厂房/车间、生产

线;   

3.2.S.2.2

生产工艺和

过程控制

以注册批为代表

以注册批为代表

提供生产设备信息

同原要求

拟定大生产批量的范围

拟定大生产批量的范围

3.2.P.3.3

生产工艺和

工艺控制

以注册批为代表

以注册批为代表

提供生产设备信息

同原要求

拟定大生产规模:

不得超过注册生

产规模的 10 倍

拟定大生产规模及依据

3.2.S.2.3

物料控制

提供物料质控信息,明确引用标准

,或提供内控标准,提供必要的方

法学验证资料。

关键的起始原料提供其制备工艺

同原要求

3.2.S.2.4

关键步骤和

中间体的控

列出所有关键步骤(包括终产品的

精制、纯化工艺步骤)及其工艺参

数控制范围。

列出已分离的中间体的质量控制标

准,包括项目、方法和限度,并提

供必要的方法学验证资料。

同原要求

3.2.S.2.5/

3.2.P.3.5

工艺验证

1)无菌原料药/制剂(或特殊工艺

制剂)提供工艺验证方案和验证报

告。

其他原料药/制剂:

可仅提供工

艺验证方案。

2)其他原料药/制剂:

提供批生产

记录样稿,

同原要求

3.2.S.2.6

生产工艺的

开发

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包括研究方

法、研究结果和研究结论)以说明

关键步骤确定的合理性以及工艺参

数控制范围的合理性。

同原要求

3.2.S.3.特

性鉴定

如可能含有立体结构、结晶水/结晶

溶剂或者多晶型问题要详细说明。

同原要求

提供详细的理化性质信息

同原要求

3.2.P.2 产

品开发

同原要求

3.2.P.2.2

制剂研究

与对照药品对比研究

与原研药品对比研究

3.2.P.2.3

生产工艺的

开发

3.2.P.2.4

包装材料/

容器

在常规制剂稳定性考察基础上,需

考虑必要的相容性研究

提供相容性研究资料

3.2.P.3.6 临

床/BE 样品的

生产情况

3.2.P.4 原

辅料的控制

3.2.S.4/P.5

制质量控制

提供质量标准中各项目的具体检测

方法。

同原要求

3.2.S.4.4

批检验报告

不少于三批的 COA

不少于三批的 COA

3.2.P.5.4

批检验报告

不少于三批的 COA

不少于三批的 COA

3.2.S.3.2

杂质谱分析

列明产品中可能含有的杂质(包括

有机杂质,无机杂质,残留溶剂和

催化剂),分析杂质的来源(合成

原料带入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

产物或者是降解产生的),并提供

同原要求

3.2.P.5.5

杂质谱分析

控制限度。

列明产品中可能含有的杂质,分析

杂质的来源,提供控制限度。

同原要求

3.2.S.4.5

质量标准制

定依据

说明各项目设定的考虑,总结分析

各检查方法选择以及限度确定的依

据。

如和已上市产品进行了质量对比研

说明各项目设定的考虑,总结分析各检

查方法选择以及限度确定的依据。

如果国内外药典已收载,一并进行质量

标准的比较 

3.2.P.5.6

质量标准制

定依据

究,提供相关研究资料及结果。

说明各项目设定的考虑,总结分析

各检查方法选择以及限度确定的依

据。

说明各项目设定的考虑,总结分析各检

查方法选择以及限度确定的依据。

如果国内外药典已收载,一并进行质量

标准比较。

与原研药品进行质量对比研究,提供相

关研究资料及结果。

3.2.S.5/P.

6 对照品

如果使用了药典对照品,应说明来

源并提供说明书和批号。

如果使用了自制对照品,应提供详

细的含量和纯度标定过程。

同原要求

稳定性 3.2

.S.7/3.2.P

.7

原料相关要求同制剂(加速+长期 6

个月可申报)

同原要求,但未明确稳定性时间要求

样品要求:

中试或中试以上规模

未体现样品批量大小

影响因素条件:

光照 4500Lux;高

温 60℃;高湿 90%RH

光照 1.2×106Lux•hr、200w•hr/m2;

高温高于加速温度 10℃以上;高湿 75%

或更高

注册

分类

1、2、3、4、5、6 类

4、5.2 类

申报

资料

项目

1.药品名称。

1.药品名称。

2.证明性文件。

2.证明性文件。

3.立题目的与依据。

3.立题目的与依据。

4.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

4.自评估报告。

5.药品说明书、起草说明及相关参考文献

5.上市许可人信息。

6.。

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6.原研药品信息。

7.药品说明书、起草说明及相关参考文

8献. 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2.3.S 原料主要研究信息汇总表 2.3.P 制

剂主要研究信息汇总表

9.(2.3.S)原料药药学研究信息汇总表。

第二部分

10.(3.2.S)原料药药学申报资料。

10.1.(3.2.S.1)基本信息

10.2.(3.2.S.2)生产信息

10.3.(3.2.S.3)特性鉴定

10.4.(3.2.S.4)原料药的质量控制

10.5.(3.2.S.5)对照品

10.6.(3.2.S.6)包装材料和容器

10.7.(3.2.S.7)稳定性

11. (2.3.P) 制剂药学研究信息汇总

3.2.S      原料药

12.表。

(3.2.P)制剂药学申报资料。

3.2.S.1      基本信息

12.1.(3.2.P.1)剂型及产品组成

3.2.S.2      生产信息

12.2.(3.2.P.2)产品开发

3.2.S.3 特性鉴定

12.3.(3.2.P.3)生产信息

3.2.S.4 原料药的质量控制

12.4.(3.2.P.4)原辅料的控制

3.2.S.5 对照品

12.5.(3.2.P.5)制剂的质量控制

3.2.S.6 包装材料和容器

12.6.(3.2.P.6)对照品

3.2.S.7 稳定性

12.7.(3.2.P.7)稳定性

3.2.P      制剂

13.(2.4.P)制剂非临床研究信息汇总

3.2.P.1 剂型及产品组成

表。

3.2.P.2 产品开发

3.2.P.3 生产

3.2.P.4 原辅料的控制

3.2.P.5 制剂的质量控制

3.2.P.6 对照品

3.2.P.7 稳定性

14. 制剂非临床研究申报资料。

15. (2.5.P.)制剂临床试验信息汇总

1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

16.表 制剂临床试验申报资料

16.1.(5.2) 临床试验项目汇总表

16.2.(5.3)生物等效性试验报告(餐

前+餐后)

16.3.(5.3.5.4)其他临床试验报告

16.4.(5.4)参考文献

17.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8.一般药理学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9.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0.长期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1.过敏性(局部、全身和光敏毒性)、

溶血性和局部(血管、皮肤、粘膜、肌肉

等)刺激性等特殊安全性试验资料和文献

资料。

22.复方制剂中多种成份药效、毒性、药

代动力学相互影响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3.致突变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4.生殖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5.致癌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6.依赖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7.非临床药代动力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8.国内外相关的临床试验资料综述。

29.临床试验计划及研究方案。

30.临床研究者手册。

31.知情同意书样稿、伦理委员会批准件

 临床试验报告。

立题目的

与依据

2 号证明

性文件

 

4 号自评

估报告

 

上市许可

人明书相

关研药信

 

非临床

 

临床

 

原 4 号:

对主要结果结果的

总结与评价的部分内容

 

药物临床前研究应当执行有

关管理规定,其中安全性评

价研究必须执行 GLP。

 

报临床:

临床试验计划及方

案不需事先通过伦理委员会

审查

1)提供BE试验备案号 2)辅料同 1-5.1 类

要求

申请人应从原研药品是否为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

,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

上市依据、申报的仿制产品处方工艺的合理性与

大生产可行性、质量的可控性与稳定性等方面对

所申报品种进行综合评价,判断能否支持拟申请

的临床试验或上市申请。

申请人应建立科学委员

会,对品种研发过程及结果、申报资料等进行全

面审核,保障数据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申请人应一并提交对研究资料的自查报告。

同 1-5.1 类要求

5.2 类说明书未注明要求,应该同 5.1 类

提供:

合法来源证明(购货发票、赠送证明等)

、实物照片、说明书等。

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在经过 GLP 认证,符

合 GLP 要求的机构进行(笔者思路:

预试验是

否也应该在 GLP 试验室?

相关研究中增加原研药品对照,以提示其一致性

(在 PK\PD\特殊安全性试验中均需增加原研对

照组)

先进行 BE 备案做 BE,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参

照《注册分类 1、2、3、5.1 类申报资料要求》

进行

3 类口服固体制剂:

报临床

前不需要 BE

批生产记

建议申报资料附图谱前面建

立交叉索引表,采用色谱数增加:

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所有数据与图谱均应能

其它

据工作站自动形成的输出文 够溯源,原始的数据、图谱及溯源信息均至少应

件形式;还应包括色谱数据 保留至该注册申请获得批准后两年。

的审计追踪信息

标题采用宋体四号,正文为宋体小四号,1.5 倍

行间距,表格采用竖版,其中的文字采用宋体五

号,单倍行间距。

3.2.S.1

基本信息

应同 4、5.1 类要求,在制剂产品开发项下已做

要求

3.2.S.2.1

/P.3.1 生

产商

提供生产商、生产场所地址

1)生产场所地址具体到厂房/车间、生产线;2

)与申请表、证明文件、生产现场检查报告中的

地址与生产线完全一致

3.2.S.2.2

生产工艺

和过程控

以注册批为代表

提供生产设备信息

新增:

1)提供实际生产线的主要生产设备的相

关信息,并说明与现有最大的生产批量的匹配性

2)如现有最大的生产批量所用主要生产设备与

实际生产线的不一致,应提供相应的放大研究的

试验和文献依据,以证明在实际生产线上能按照

空白的批生产记录上的工艺稳定地生产出合格的

原料药

拟定大生产批量的范围

拟定的大生产的批量范围如超出了目前生产的最

大批量,应提供充分的放大研究的依据。

3.2.P.3.3

生产工艺

和工艺控

以注册批为代表

以生产的最大批量为例。

提供生产设备信息

提供实际生产线的主要生产设备的相关信息,并

说明与现有最大的生产批量的匹配性。

拟定大生产规模:

不得超过

注册生产规模的 10 倍

如拟定的大生产的批量范围超出了研究开发过程

中的最大生产批量(包括临床试验/BE 试验样品

的批量),应提供充分的放大研究与验证的依据

3.2.S.2.3

物料控制

提供物料质控信息,明确引

用标准,或提供内控标准,

提供必要的方法学验证资料

关键的起始原料提供其制备

工艺

提供起始原料选择依据,对终产品质量有明显影

响的关键步骤均应纳入本品的生产工艺中。

起始

原料选择应符合 ICH Q11 及欧盟的相关技术要求

外购起始原料需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制备工艺,需

对其杂质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控制,明确可能对后

续反应影响的杂质或可能引入终产品的杂质,采

用分析方法进行控制,提供数批外购起始原料的

质检报告与相关图谱等。

制定起始原料药的内控标准,说明内控标准(尤

其是杂质限度与含量)制定依据。

外购关键起始原料应制定供应商审计计划,提供

审计报告。

3.2.S.2.4

关键步骤

和中间体

的控制

列出所有关键步骤(包括终

产品的精制、纯化工艺步骤

)及其工艺参数控制范围。

列出已分离的中间体的质量

控制标准,包括项目、方法

和限度,并提供必要的方法

1)提供详细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研究结论资

料,以充分证明关键工艺步骤及工艺参数控制范

围的合理性。

2)明确关键中间体的主要质控方

法(如杂质控制方法)应提供方法学验证资料。

3)明确反应副产物和副反应产物的产生及控制

方法、限度、数批样品的检测结果与图谱。

若涉

以生产的最大批量为例。

               

 

学验证资料。

及引入新手性中心的反应,应详细提供异构体杂

质的分析方法与控制策略。

3.2.S.2.5

/3.2.P.3.

5 工艺验

1)无菌原料药/制剂(或特

殊工艺制剂)提供工艺验证

方案和验证报告。

其他原料

药/制剂:

可仅提供工艺验

证方案。

         

2)其他原料药/制剂:

提供

批生产记录样稿,

1)无菌工艺步骤提供验证报告,且必需在实际

生产线上进行;非无菌工艺步骤和其他原料药可

仅提供工艺验证方案

2)所有原料药/制剂均应提供空白的批生产记录

样稿。

该样稿应是针对本品的实际生产线按照申   

报的工艺进行的操作规程,应与今后正常生产本

品的 SOP 保持一致。

3.2.S.2.6

生产工艺

的开发

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包括

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研究

结论)以说明关键步骤确定

的合理性以及工艺参数控制

范围的合理性。

说明在开发阶段对哪些工艺步骤以何质量指标进

行了工艺条件的优选与放大研究。

资料应能充分

证明申报的工艺有充足的研究与放大的数据支持

,保证现有的申报工艺的规模、物料控制、操作

流程及主要设备均已基本与大生产一致,已生产

的批数与各批产品的质量均能反映出工艺具备一

定的重现性,进而证明该申报工艺的合理性与大

生产的可行性。

汇总工艺开发过程中从小试-中试-生产的生产

工艺主要变化

不同批次不同的生产工艺应注明工艺编号 

如与进行过临床试验的制剂关联申报,且临床试

验用样品采用的原料药是在本条生产线上按照申

报的工艺生产的,则应提供该批样品的批生产记

录和自检报告的复印件。

3.2.S.3.

特性鉴定

如可能含有立体结构、结晶

水/结晶溶剂或者多晶型问

题要详细说明。

如可能含有立体结构、结晶水/结晶溶剂,也应

采用合适的分析手段予以确证。

提供详细的理化性质信息

1)提供本品的主要理化性质实测数据与文献数

据的比较表

2)提供晶型研究的详细资料,以证明与原研品

及自身批间的晶型一致性。

如与原研品不一致的

晶型,应有充分的依据

3.2.P.2

产品开发

1)说明产品开发目标,原研药上市情况及质量

概况;2)对原料药 BCS 分类分析

3.2.P.2.2

制剂研究

与对照药品对比研究

与原研药品对比研究

3.2.P.2.3

生产工艺

的开发

资料应能充分证明申报的工艺有充足的研究与放

大的数据支持,保证现有的申报工艺的规模、物

料控制、操作流程及主要设备均已基本与大生产

一致,已生产的批数与各批产品的质量均能反映

出工艺具备一定的重现性,进而证明该申报工艺

的合理性与大生产的可行性。

多批次的生产工艺如不一致,应注明各工艺的编

3.2.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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