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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制度与特别程序辩护制度与特别程序2012年7月辩护制度辩护制度一、修订的主要内容修订后的刑事诉法第四章辩护与代理共计16条,其中增加6条,修改6条,对刑事辩护制度进行了较大范围的修改。

(一)辩护制度前移至侦查阶段

(一)辩护制度前移至侦查阶段1、根据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第、根据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改变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改变了现行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才有权委托辩护人了现行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才有权委托辩护人的规定。

的规定。

2、侦查阶段只有律师才能被委托为辩护人、侦查阶段只有律师才能被委托为辩护人

(二)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在获得辩护方

(二)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在获得辩护方面的诉讼权利面的诉讼权利1、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不受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限制。

2、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其近亲属、监护人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

近亲属,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同胞兄弟姐妹。

33、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

、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

44种情况下,应当获得种情况下,应当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11)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2)犯罪嫌疑人为盲、聋、哑人,没有委托辩护)犯罪嫌疑人为盲、聋、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的(33)犯罪嫌疑人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犯罪嫌疑人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44)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有委托辩护人的。

(三)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与义务(三)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与义务1、会见、通信权

(1)基本内容:

凭三证会见:

凭三证会见:

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二款的规定,律师会见凭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公函,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2)例外情况:

)例外情况: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3)会见不被监听:

)会见不被监听:

改变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机关可以派员在场的规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会见需经许可的规定。

(44)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理解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理解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理解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理解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刑法分则第一章刑法分则第一章1212个罪名个罪名恐怖活动:

恐怖活动:

恐怖活动:

恐怖活动:

根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20112011年年1010月月2929日第十一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指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过),指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恐吓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以及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危害的行为,以及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

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

操作中有一定的难度:

操作中有一定的难度:

侦查机关如何在事先通知看守所?

因为案件范围较大,以犯罪的目的为判断是否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的依据,有的案件不是一开始就能知道犯罪意图,如何把握,会不会出现任意扩大许可范围,引发律师的意见,或者出现开始没有发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涉嫌恐怖活动犯罪,律师凭证会见,而引发一些不良后果?

2、申请回避权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二款,辩护人可以依照回避一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这是新增加的内容。

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益的维护者,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赋予辩护人要求回避、申请复议的权利。

33、了解案件情况,提出意见权、了解案件情况,提出意见权根据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第根据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第3636条和第条和第3737条第四款以条第四款以及第及第159159条的规定:

条的规定:

(11)辩护律师既可以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辩护律师既可以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况;(22)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并可以提出意见;涉嫌的罪名,并可以提出意见;(33)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4、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这一执业权利,主要改变在2个方面:

(1)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则将律师的这一执业权利扩大到所有的强制措施。

(2)由法律咨询修改为提供法律帮助,内容要宽泛得多。

55、调查取证权、调查取证权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939条、条、4040条和第条和第4141条,条,赋予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也即在刑事诉讼中,取赋予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也即在刑事诉讼中,取证主体将不再只是侦查机关,还包括辩护律师。

辩证主体将不再只是侦查机关,还包括辩护律师。

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1)对一般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一般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一般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一般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辩辩护律师经他们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护律师经他们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2)对于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对于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提供的证人,辩护律师不仅要经他们同意,还要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才能向他们收集证据。

(3)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证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证据据:

对于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法院调取。

(4)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5)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有权向犯罪嫌疑人核实相关证据。

66、阅卷权、阅卷权(11)第)第3838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审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案卷案卷案卷材料。

其他辩护人需要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材料。

其他辩护人需要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

可。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扩大了辩护律师的阅卷范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扩大了辩护律师的阅卷范围,由现现行的围,由现现行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诉讼文书和技术性诉讼文书和技术性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扩大鉴定材料,扩大为所有案卷材料。

这是律师法规定的,也是检察机为所有案卷材料。

这是律师法规定的,也是检察机关与律师争论的焦点。

关与律师争论的焦点。

(22)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77、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权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5656条第二款规定:

当事人条第二款规定: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

申请排除以非法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

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这是法律明确规定在审判阶段申请排除非法证这是法律明确规定在审判阶段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其实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据的权利,其实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同样有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

体现在:

(同样有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

体现在:

(11)提)提供法律帮助和供法律帮助和提出意见权;提出意见权;提出意见权;提出意见权;(22)修订后的刑事诉讼)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法第5454条第二款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条第二款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8、保密权(第46条)

(1)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

律师的职责决定了辩护律师的保密权。

(2)对于准备或者正在准备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9、申诉控告权根据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的申诉控告权可分为3种情况:

(1)代理申诉控告)代理申诉控告(36条):

辩护律师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申诉控告的意思表示,向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就侵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事项予以申诉控告。

(22)自行行使申诉控告权)自行行使申诉控告权)自行行使申诉控告权)自行行使申诉控告权(115115条):

条):

AA、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解除或者变更的;BB、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CC、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结措施的;DD、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EE、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3)为维护自身的执业权利而行使申诉)为维护自身的执业权利而行使申诉控告权控告权(47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控告。

10、告知通知义务:

(1)接受委托后的告知: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案机关;

(2)无罪证据的告知: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11、辩护人法律责任关于辩护人法律责任,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42条作了明确规定,与现行刑事诉讼法相比修改了3处。

一是将“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修改为“辩护人和其他任何人”,扩大了主体范围,不再局限于辩护人。

二是明确了辩护人涉嫌犯罪的管辖。

三是不构成犯罪的辩护律师的处理

(1)禁止性条款的理解: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一款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关于隐匿的理解:

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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