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基本知识和工商执法办案若干注意问题.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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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基本知识证据的基本知识和工商执法办案若干注意问题和工商执法办案若干注意问题2016年10月前言:
前言:
一、一、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是在实施近是在实施近2222年年的的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基础上进行修基础上进行修改的,并倡导改的,并倡导“服务型执法服务型执法”,自,自20162016年年66月月1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19931993年年1212月月2121日河南省第八届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同时废止。
同时废止。
条例条例共四十八条,主要对行政执法机关、共四十八条,主要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监督、责任追究等内容作了规定。
责任追究等内容作了规定。
二、自二、自20152015年年55月月11日起施行的新修正的行政诉日起施行的新修正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在坚持合法性审查原讼法,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在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行政行为合理性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行政行为合理性审查的力度,将原来的合理审查范围由审查的力度,将原来的合理审查范围由“行政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处罚显失公正”扩大到了对所有行政行为的扩大到了对所有行政行为的“明显不当明显不当”。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仅限于对行政处罚行为合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仅限于对行政处罚行为合理性的审查,即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理性的审查,即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同案同罚,不能显失公正,显失公罚时要做到同案同罚,不能显失公正,显失公正的,司法机关可以变更。
正的,司法机关可以变更。
对行政行为是否明显不当的审查,是对行政行对行政行为是否明显不当的审查,是对行政行为本身合理性的审查,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做出为本身合理性的审查,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做出的一切行政行为不仅要合法,而且也不能明显的一切行政行为不仅要合法,而且也不能明显不当。
否则,司法机关就可以变更行政机关做不当。
否则,司法机关就可以变更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
出的行政行为。
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合理性审范围的扩大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合理性审范围的扩大给今后行政执法办案提出了新的要求,就给今后行政执法办案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是在作出行政行为时不仅要合法,而且也是在作出行政行为时不仅要合法,而且也要合理,不能存在明显不当的问题。
尤其要合理,不能存在明显不当的问题。
尤其是在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行使了法律是在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行使了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的时候。
赋予的自由裁量权的时候。
为了在行使裁量权时不发生明显不当的问为了在行使裁量权时不发生明显不当的问题,我们必须在行政处罚文书中引用题,我们必须在行政处罚文书中引用裁裁量标准量标准,建立健全案件合议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案件合议制度,规范自由裁量行为。
自由裁量行为。
为此,我们新单位组建后的今天,在加大为此,我们新单位组建后的今天,在加大执法力度同时迫切需要规范执法行为。
执执法力度同时迫切需要规范执法行为。
执法办案说简单点儿实际就是如何规范调查法办案说简单点儿实际就是如何规范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行为和依法作出恰当处理取证等行政执法行为和依法作出恰当处理的过程。
在执法办案中,证据的依法收集、的过程。
在执法办案中,证据的依法收集、固定尤为重要,在这里就与各位同事共同固定尤为重要,在这里就与各位同事共同学习一下关于行政执法证据的有关知识以学习一下关于行政执法证据的有关知识以及工商执法办案若干常用知识点。
(因为及工商执法办案若干常用知识点。
(因为食品药品方面有专一学习,这里执法办案食品药品方面有专一学习,这里执法办案的知识主要以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的知识主要以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主。
请各位同事谅解!
)规为主。
请各位同事谅解!
)提纲:
提纲:
关于证据的若干问题关于证据的若干问题一、行政证据概述一、行政证据概述二、行政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二、行政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三、证明标准、证据规则三、证明标准、证据规则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若干注意问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若干注意问题题关于证据的若干问题关于证据的若干问题一、行政证据概述一、行政证据概述行政证据是指经过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行政证据是指经过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具有具有法定形式和来源法定形式和来源的,证明行政案件事实的材料。
的,证明行政案件事实的材料。
虽然有的证据都对案件事实有一定的证明作用,但虽然有的证据都对案件事实有一定的证明作用,但不符合采用标准的证据,即不具有证据力的证据,不符合采用标准的证据,即不具有证据力的证据,即使是客观真实的,也不能在行政处罚中被采用。
即使是客观真实的,也不能在行政处罚中被采用。
证据力证据力:
证据可以被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格和条:
证据可以被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格和条件。
件。
(“可采性可采性”形式要件)形式要件)证明力证明力:
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
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
(价值和证明作用。
(“可靠性可靠性”实质要件)实质要件)
(一)行政证据(定案)的属性
(一)行政证据(定案)的属性11、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从以下方面审核证据的关联性从以下方面审核证据的关联性(11)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是否存在客观联系。
)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是否存在客观联系。
(22)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存在什么样的联系。
)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存在什么样的联系。
22、合法性(程序性要求)、合法性(程序性要求)(11)证据收集、固定、提交的证据收集、固定、提交的主体主体合法合法。
(22)证据的证据的种类以及结构形式种类以及结构形式合法。
合法。
(33)证据的)证据的收集、运用的程序与来源收集、运用的程序与来源合法。
合法。
33、证据的客观性、证据的客观性证据的客观性指的是证据事实是案件事证据的客观性指的是证据事实是案件事实在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不同阶段不同形实在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不同阶段不同形式上的反映,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式上的反映,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行政执法也是通过证移而存在的事实。
行政执法也是通过证据把客观真实表现据把客观真实表现法律真实法律真实的过程。
的过程。
注意问题:
注意问题:
(11)不能把个人主观的判断、想象、假设、推理、不能把个人主观的判断、想象、假设、推理、臆断、虚构等作为定案的证据适用臆断、虚构等作为定案的证据适用。
(22)违法产品的货值金额、违法所得或非法收入的)违法产品的货值金额、违法所得或非法收入的计算不能笼统的计算,不能仅听相对人陈述的价格计算不能笼统的计算,不能仅听相对人陈述的价格和数量以及交税情况,要有充分的证据并予以计算。
和数量以及交税情况,要有充分的证据并予以计算。
(33)证据必须有正确的来源)证据必须有正确的来源。
“证据的法律性决定了证据的许可性,只有符合了法证据的法律性决定了证据的许可性,只有符合了法律的要求,取得了法定的形式,为法律所许可的与律的要求,取得了法定的形式,为法律所许可的与案件相联系的客观事实,才能作为证据使用,才能案件相联系的客观事实,才能作为证据使用,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办案人员应当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办案人员应当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行政执法证据包括:
行政执法证据包括:
(一一)书证书证;(;(二二)物证物证;(;(三三)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四四)电子数据电子数据;(;(五五)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六六)当事人的陈当事人的陈述述;(;(七七)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八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录。
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第三十三条条调查取证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权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告知调查取证权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告知11、首次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有申、首次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22、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有如、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有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采取的调查取证的方式采取的调查取证的方式:
询问当事人及证明人、要求当事:
询问当事人及证明人、要求当事人及证明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现场勘验、检查、鉴定人及证明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现场勘验、检查、鉴定等;在法定情况下还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以及查封扣等;在法定情况下还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以及查封扣押等措施。
押等措施。
调查取证五要素调查取证五要素何人:
违法主体何人:
违法主体何时:
违法行为在时间上的发生、变化和何时:
违法行为在时间上的发生、变化和终止的动态过程。
(时效)终止的动态过程。
(时效)何地:
违法活动的地点(管辖)何地:
违法活动的地点(管辖)何事:
违法行为事实,性质事实、手段事何事:
违法行为事实,性质事实、手段事实和情节事实实和情节事实何果:
违法行为的结果事实何果:
违法行为的结果事实表明身份制度表明身份制度以工商执法来说:
以工商执法来说:
办案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两人。
办案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两人。
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工商行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并出示政管理制服,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
二、证据收集、审查判断二、证据收集、审查判断证据收集指行政机关运用法律许可的方证据收集指行政机关运用法律许可的方法和手段,发现、采集、提取、固定用法和手段,发现、采集、提取、固定用来证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违法来证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违法并应受行政处罚的证据的活动。
审查判并应受行政处罚的证据的活动。
审查判断是合法有效证据筛选能力。
断是合法有效证据筛选能力。
(一)证据收集的范围
(一)证据收集的范围11、有关能证明涉嫌行政违法行为主体情、有关能证明涉嫌行政违法行为主体情况的证据材料况的证据材料22、有关能证明行政违法行为存在,违法、有关能证明行政违法行为存在,违法行为情节轻重的证据材料行为情节轻重的证据材料33、有关能证明行政违法行为不存在,违、有关能证明行政违法行为不存在,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证据材料;法行为情节轻微的证据材料;44、和行政案件处理有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和行政案件处理有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证据收集的方法
(二)证据收集的方法11、询问、询问22、调取、调取33、鉴定、鉴定44、检查、检查55、拍照、录音、录像、拍照、录音、录像66、勘验、勘验77、抽样取证、抽样取证(三)收集各种证据应当注意的(三)收集各种证据应当注意的问题问题
(1)
(1)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的要求收集证据。
要求收集证据。
(2)
(2)收集证据应当主动、及时。
收集证据应当主动、及时。
(3)(3)收集证据应当客观、全面。
收集证据应当客观、全面。
(4)(4)收集证据应当深入、细致。
收集证据应当深入、细致。
(5)(5)收集证据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收集证据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
手段。
(6)(6)收集证据应当注意保密。
收集证据应当注意保密。
1.11.1现场检查笔录的收集方法现场检查笔录的收集方法对有违法嫌疑的物品或者场所进行检查对有违法嫌疑的物品或者场所进行检查时,应当有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场,并时,应当有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场,并制作现场笔录,载明时间、地点、事件制作现场笔录,载明时间、地点、事件等内容,由办案人员、当事人、第三人等内容,由办案人员、当事人、第三人签名或者盖章。
必要时,可以采取拍照、签名或者盖章。
必要时,可以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情况。
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情况。
-行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1.21.2现场检查注意问题现场检查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