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知识.bk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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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律基础知识基础知识一、法律的一般理论一、法律的一般理论二、法律行为制度二、法律行为制度三、代理制度三、代理制度四、诉讼时效四、诉讼时效制度制度五、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五、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法律的特征:
法律的特征: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行为规范;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行为规范;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法律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的行为规范法律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的行为规范法律规范:
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反应法律规范:
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反应国家意志,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国家意志,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行为规范法律规范的种类:
法律规范的种类:
1.按照内容按照内容授权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授权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2.按照对人们行为规定或者限制的范围或者程按照对人们行为规定或者限制的范围或者程度度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3.按照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按照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确定性规范、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假定、模式、后果假定、模式、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四条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渊源法律渊源法律的存在或表现形式法律的存在或表现形式经济法的法律渊源:
宪法、法律经济法的法律渊源: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国际条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国际条约或协定约或协定法系法系是指对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或者体系是指对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或者体系的分类标准的分类标准大陆法系(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成为法系)大陆法系(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成为法系)普通法系(英美法系、海洋法系、判例法系)普通法系(英美法系、海洋法系、判例法系)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规范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根据法律规范的调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根据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划分为若干法律门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划分为若干法律门类,并且这些法律门类及其所包括的不同法类,并且这些法律门类及其所包括的不同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行政法;行政法;刑法;刑法;民商法;民商法;经济法;经济法;社会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关系:
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法律关系:
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关系关系是一种意志关系;是一种意志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并得到法律保护的社会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并得到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的构成:
主体、内容、客体法律关系的构成:
主体、内容、客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织、国家国家(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义务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物、行为、智力成果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法律事实(事件、法律事实(事件、行为)行为)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范的总称经济法的体系经济法的体系经济组织法、经济管理法、经济活动法经济组织法、经济管理法、经济活动法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法律行为的分类法律行为的分类1.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2.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3.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4.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1.实质要件实质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2.形式要件形式要件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沉默形式式、沉默形式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不发生当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利益性质不同);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利益性质不同);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利益性质不同);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利益性质不同);5.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7.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9.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撤销权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撤销权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日起1年年行为被撤销与无效效果相同(从开始无效)行为被撤销与无效效果相同(从开始无效)效力后果效力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不确定、应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不确定、应当是双方约定的、必须合法。
当是双方约定的、必须合法。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设定一定的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效力发生或消灭前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效力发生或消灭前提的民事法律行为提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代理: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委托代理:
基于被代理人授权的意思表示而委托代理:
基于被代理人授权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代理(意定代理)发生的代理(意定代理)法定代理:
依据法律规定而当然发生的代理法定代理:
依据法律规定而当然发生的代理指定代理:
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指定代理:
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定而产生的代理代理权:
代理权:
代理人以他人名义独立为意思表示,并使代理人以他人名义独立为意思表示,并使其效果归属于他人的一种法律资格其效果归属于他人的一种法律资格代理权的滥用:
代理权的滥用:
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与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第三人恶意串通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的代理(没有代理权的代没有代理权的代理(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本人追认、相对人的保护(催告与撤销权)本人追认、相对人的保护(催告与撤销权)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善意,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诉讼时效:
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权利的权利。
(在我国为消灭时效)是一种请求权,而不是实体权利。
诉讼时效期间:
指权利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
分为普通时效2年;特殊时效1年、4年、最长时效20年。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止:
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以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灭后,时效继续进行。
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
在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的延长诉讼时效的延长:
人民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据特殊情况予以延长。
民事诉讼:
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民事诉讼:
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诉讼权利平等、同等原则、对等原则、法院调诉讼权利平等、同等原则、对等原则、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处分原则、辩论原则、检解自愿和合法原则、处分原则、辩论原则、检查监督原则、支持起诉原则等查监督原则、支持起诉原则等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制度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