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及综合测评实施办法.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7220061 上传时间:2023-06-28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奖学金及综合测评实施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奖学金及综合测评实施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奖学金及综合测评实施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奖学金及综合测评实施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奖学金及综合测评实施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奖学金及综合测评实施办法.docx

《奖学金及综合测评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奖学金及综合测评实施办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奖学金及综合测评实施办法.docx

奖学金及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湖北经济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五日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综合测评

评定细则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国家素质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管理育人,进一步规范我院综合测评评定工作的开展,促进综合测评评定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提高综合测评评定工作的客观真实性,同时进一步调动我院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积极向上的竞争氛围,促进我院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以及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营造良好的班风、系风,使我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在公正、公平、公开、合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综合化迈进,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鄂经院学函【2005】10号)、《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评优与奖励规定》(鄂经院发【2007】136号)文件内容,特制定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综合测评评定细则实施办法。

一、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及综合测评评定工作原则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综合测评评定细则实施办法以《湖北经济学院综合测评评定细则实施办法》为根本依据,在此基础上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本实施办法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导向性,激励学生不断自我塑造、自我完善,努力向“四有”目标迈进;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评价与民主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坚持以量化考核、实事求是为指导思想,以规范我院综合测评评定秩序、完善我院综合测评相关制度制度为主要目的,突出综合测评的民主透明性和教育性,确保每一位同学综合测评的真实有效性和客观实在性,尽可能科学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奖学金及综合测评评定细则的主要内容

奖学金及综合测评是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表现的综合体现,主要包括操行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实践与科研活动、文体活动、技能培训以及其他五个方面的评定计分和学年自我鉴定。

三、奖学金及综合测评评定流程:

(一)各班学习委员在接到院学习部发达的奖学金评定的相关通知后在三日之内必须在全班同学内做好有关奖学金评定的相关事宜的通知工作,并就部分同学对综测评定的疑惑进行解答。

(二)各班通过民主选举成立一班委为核心的奖学金评定小组(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组员内需包括一名检察通讯员),即时监督小组内其他成员的工作进度并实时向同学们公示工作结果;一名成绩统计员,做好学年成绩的核查及最终班级奖学金评定的整理工作;一名综测评定统计员,负责班级同学学年各项综测加分的统计并及时向学习部反映有异议综测加分(各班可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增加其他组员或多名组员共同分担一项职能)。

(三)各班级下发《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统计表》,统计并收集本班同学相关荣誉证书,根据每位同学的统计情况逐一进行核对和审查,确认所获荣誉证书和综测加分真实有效,并且符合学院综合测评加减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学习部审核。

(四)各班奖学金评定小组自成立之时应由组长分配好各组员的工作任务,把握好班级综测评定的工作流程。

仔细阅读湖北经济学院学生手册中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评优与奖励规定、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章节及院学习部下发的该学年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综测评定相关文件,在规定时间内经小组检察通讯员确认结果审核无误将本班综合测评评定的初步结果汇总。

(五)学习成绩以及综合测评加减分数的最小值为0.01,低于0.01的加减分视为无效,同时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分数的折算以及综合测评的最终折算分数,请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严禁采取“进一法”或者“取整法”进行学习成绩以及综合测评的折算。

(六)各班级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班级综合测评评定的初步结果通过班会或者自行召集的时间,将综合测评的加分减分细目逐个向班级公开,接受班级的民主监督。

综合测评评定结果在班级民主审核确保无异议后,由同学亲笔签名确认(不得代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并将最终评定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院学习部。

(七)各班级上交学习部的综合测评评定结果经院学习部审核,初步确定该学期各班综合测评结果后,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应密切关注本班综测评定名单是否变化,并就综测评定异议处及时与院学习部取得联系,在正式综合测评结果确定后向各班同学公示班级奖学金名单。

备注:

1、在综合测评评定过程中,若出现综合测评加减分模糊或者在班级综合测评评定过程中出现较大争议的,请各班级及时向院学习部反映相关情况,由院学生会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裁定。

2、各班级的奖学金及综合测评评定汇总结果,必须在班级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再由同学亲笔签字,最后上交学习部。

3、在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评定过程中,一经发现并查实综合测评折算采取“进一法”、“取整法”等严重损害综合测评评定工作公平的,将直接扣除相关负责人0.5分的综合测评,并向全院通报批评;对于屡教不改者将直接取消其本学年奖学金、评先评优资格。

四、奖学金及综合测评评定细则说明

(一)各等级奖学金的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成绩和综合测评的要求,请严格参考《湖北经济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要求严格实施。

(二)各项综合测评加减分必须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生手册》上关于奖学金评定以及综合测评评定的相关条例、院学习部下发的《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及综测测评》相关文件以及院学生会其他部门下发的的相关文件公正、公平、公开进行。

(三)综合测评评定过程中,有出现早操、晚点名、旷课、团会等无故迟到或者未到情况的,每迟到一次扣除0.05分综合测评,每未到一次扣除0.1分综合测评,旷课、早操迟到或者未到人员上报到校学生会的,直接扣除0.2分综合测评,且综合测评扣分没有上限。

(早操、晚点名、旷课、团会等迟到未到统计情况,请参考院学生会每学期末向各班级下发的相关文件)

(四)对于未能通过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干部以及班委考核条例考核的学生干部和班委,不能获得所任学生干部相应的综合测评分数。

备注:

1、各等级奖学金名额以及各等级奖学金对于综合测评排名的要求,各班级可根据实际比例,采取进一法确定各等级奖学金的名额

2、综合测评评定过程中,一经发现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护者,经院学生会核实,将取消该成员评定资格,直接扣除其0.5分综合测评,并向全院通报批评;对于屡教不改者,将扣除其1.0分综合测评,取消其本学年奖学金评定以及评优评先的资格,并向全院通报批评。

3、班级同学在综合测评评定过程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虚报综合测评分数的,将直接扣除其0.5分综合测评,并向全院通报批评;对于屡教不改者,将直接扣除1.0分综合测评,取消其本学年奖学金评定资格以及评优评先资格,并向全院通报批评。

五、奖学金及综合测评评定工作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关于各班班级活动加分,请各班级在本班综合测评评定工作开始前两天向院学习部提出申请,报院学习部备案,经各班级辅导员审核通过,并且通过班级民主商议(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同学同意)可酌情加分,具体加分分值由各班级评定小组自行裁定,累计加分不得超过0.5分,累计申请加分活动不超过两项。

班级加分事项需在上交的各班财管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计分统计表中以“班级活动”标注出来并列入最终本班综合评定的总结中。

(二)综测评定中,校三好学生与校三好学生标兵不能兼评。

(三)院主席团成员可直接提名为校优干

(四)奖学金评定过程中,遵循成绩优先的原则,即出现多个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并且成绩和综测排名相同的情况,取成绩名次靠前者为奖学金获得者,成绩排名靠后者获得下一等级的奖学金。

(五)在同一校级或者院级活动中同时荣获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奖励,取较高奖项进行加分,且不可同一活动中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累计重复加分。

(六)对于兼任多职的学生干部,取其最高职位或者综测分数最高的职位进行加分,且不可多职位累计加分。

(七)各班级同学参与学院如运动会、五四大合唱、团会展示等重大活动的综合测评加分,请参考院学生会各部门学期末向各班级下发的相关统计资料和加分细则,并且以此为综测加分的唯一标准;各班级扣除综测分数的同学,请参考院学生会各部门学期末向各班级下发的相关统计资料和综测扣分细则,并且以此为综测扣分的唯一标准。

(八)对于申请科研立项或者参加暑期三下乡并按时结题的同学,其综合测评加分按照学习部学期末向各班级下发的相关文件进行综合测评加分;科研立项或者暑期社会实践荣获校级或者省级奖项的,按照学习部学习末向各班级下发的相关文件进行综合测评加分。

六、取消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评选资格的规定

对于有以下情形,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同学,根据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相关规定,取消其本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的评选资格。

(一)未通过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条例的学生干部,取消其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的评选资格。

(二)本学年出现八次以上(含八次)或者一学期出现五次以上(含五次)旷课、晚点名未到、早操未到的,取消其本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的评选资格。

(三)本学年必修课有不及格记录或者选修课有两门及两门以上不及格记录的,取消其本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的评选资格。

(四)在学期期末考试或者其他重要考试(等级考试、资格从业考试等)中,被发现舞弊、代考等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和公平情形的,取消其本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的评选资格。

(五)未在学院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无故擅自长期离校或者其他严重违反湖北经济学院和财管学院相关规定的,取消其本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的评选资格。

(五)有违反《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管理条例》和《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取消洗本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的评选资格。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习部

 

附: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评优、评先相关文件

一、评定学年部分综合测评项目说明及名单(校)

二、评定学年部分综合测评项目说明及名单(院)

三、财管学院评优评先和奖学金统计表

四、财管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计分统计表

五、关于开展评定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六、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班级活动综合测评加分申请表

七、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统计表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班级活动综合测评加分申请表

班级

申请加分活动名称

班主任

活动举办时间

推荐加分

理由

班委会意见

 

班长团支书签字:

年月日

班主任意见

 

班主任签字:

年月日

分团委意见

 

分团委签字盖章:

年月日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统计表

班级

姓名

学号

荣誉证书具体情况

荣获时间

荣誉等级

荣誉类别

综测分数

备注

班级评定小组审核意见

 

年月日

班级评定

小组签字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