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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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工作

定边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工作

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快县城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持续改善县城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提升县城品位,县委、县政府根据《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和《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办法》,计划2021年前完成创建陕西省生态园林县城工作目标,结合定边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现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县城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把定边县城建成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功能完善,宜居和谐的生态园林县城,确保在2022年前跨入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行列。

二、创建目标

(一)县城绿化覆盖率、县城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三项指标随着县城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增长逐步递增,分别要达到38%、33%、9平方米以上,根据2020年统计局公报现有城区人口及建成区面积,需要新增绿地236.89万平方米,合3553亩(包括公园绿地496亩)。

同时加大县城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建设和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力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居民生活质量持续提高,确保2022年前通过省级生态园林县城。

(二)加强公园绿地建设,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要求,建成1个综合公园;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三)县城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到90%和75%以上,林荫路推广率≥70%。

道路绿地率计算应当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相关要求。

(四)加强“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的创建活动,1994年后建设、改建的居住区和有庭院单位绿化达标率≥50%,2002年〈含〉以后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化达标率≥90%。

(五)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措施到位,禁烧烟煤,改善县城大气环境质量。

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大于290天,SO2、NO2、PM10年日均值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六)公众对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古树名木保护率100%。

(七)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比例≥20%;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98%以上;近两年(含申报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25%;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6%。

(八)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85%,污水处理厂污泥达标处置率≥5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道路综合完好率≥90%,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95%,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5%,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机械化清扫率≥50%,公厕设置达到《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主次干道及公园广场亮灯率≥98%,保障性住房入住率≥95%,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100%。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县城园林绿化综合管理

1、根据《定边县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定边县城市绿化地系统规划》,制定出一部操作性强、符合定边县实际情况绿地系统规划,切实起到能够科学指导县城园林绿化建设的作用。

2、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公开媒体向社会公布,加强绿化执法。

3、尽快完善园林绿化法规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结合定边县绿化现状,制定配套的城市园林绿化规范性文件。

4、落实绿化专项资金,县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县城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护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并逐年增加。

5、加强园林绿化队伍建设,组织园林绿化技术培训学习,培养一支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园林绿化专业团队。

6、严格执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养护管理制度、树木移植及控制大树移植制度、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制度、义务植树制度等进一步健全。

7、建立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动态监管,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二)加强县城绿地建设

为了推进县城绿化建设,增加绿量,科学规划建设、规范管护。

一是重点加强公园绿地建设,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到9㎡以上,合理布局,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二是统筹生产绿地建设,提高绿化苗木的自给率,培育乡土树种,降低绿化苗木成本,为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打好基础。

三是抓好县城出入口绿化,提升县城整体形象,重点抓好高速路出入口、西环路、东环路、火车站道路等绿化美化水平的提高。

四是对新建道路同步配套绿化工程,注重道路绿线退让,加大道路绿化量。

五是推广林荫停车场,对城区内停车场尽可能补植冠幅大的树种,新建改建停车场应建设生态停车场和林荫停车场。

六是继续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通过拆违增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破硬植绿、缺株补绿、立体造绿、屋顶建绿等途径,狠抓立体绿化、庭院绿化、居住区绿化。

七是加大力度开展城区空闲地植绿工作,积极消除城区内裸露土地。

(三)高度重视建设管控

1、加强绿化执法,绿地系统规划有效执行,强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参与公园绿地建设项目设计和项目竣工验收,重点绿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监理、竣工验收和审计规定。

2、积极推进公园绿地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公园广场的性质和不同分类,相应制定完善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公园绿化用地占总面积70%以上,绿地广场绿化用地占总面积的50%以上。

3、为提高对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在公园内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的建设工作。

4、积极推广节约型绿地的建设,有针对性地对各类绿地现状开展节约型绿地的规划,从根本上降低绿地对城区资源的占用,提升绿地的生态效益和聚碳效能,并提升园林绿化中乡土植物的应用品种数量,建设以乔木为主,乔、灌、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复层绿化。

5、绿地建设中严格控制移植大树,栽植未驯化的外来物种,杜绝应用假花假树,制定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及随意更换行道树树种的制度或管控措施。

6、加强对县城历史古迹和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使历史古迹的风貌得到延续。

继续加强古城墙的保护管理及城墙周边绿化力度,对县城范围内的古树名木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做到定期检查和跟踪保护。

7、持续改善县城生态环境,有效控制空气污染和城市噪音,继续实施“蓝天工程”,积极控制和治理空气污染,确保县城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大于290天。

制定县城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在绿化系统规划中有专门的规划。

(四)促进节能减排,完善市政设施

1、落实各项节能政策措施,严格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环节管理,提高建筑节能效果,大力推广绿色建筑,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开发利用,确保新建筑100%符合节能标准,县城住宅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大于20%。

2、完善市政设施和县城管理。

全面提升市容市貌和城区景观,交通管理有序,车辆停放规范,广告、门头牌匾协调规范;道路系统完善、等级清晰;加强对给排水管网检查维护;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垃圾处理设施;鼓励使用绿色节能照明亮化产品,确保主、次干道及公园广场亮灯率≥98%;确保主要道路、公园、公厕及大型公共建筑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5月)

为了保障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定边县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工作领导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苗玉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乔治浩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

万光宏县住建局副局长

韩义国城市创建服务中心负责人

高如鹏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卫东县财政局局长

赵治安县林业局局长

薛诚县交通局局长

李小涛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王廷奎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局长

王惠茂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魏岳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罗志刚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军县水利局局长

张国智定边街道办主任

钟学强贺圈镇镇长

李阳阳盐场堡镇长

延瑾瑞环卫园林所所长

苗斌杰市政设施服务中心主任

乔海军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队长

(二)组织宣传、实施阶段(2021年6月-2021年8月)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平台、宣传车等新闻媒体,要集中围绕创建生态园林县城这一主题,开辟专栏,广泛宣传,使全县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认真履行义务植树的职责,积极踊跃参与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活动,形成全民爱绿、护绿、造绿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按照创建生态园林工作方案及任务分工表,制定本系统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强化责任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自查整改完善阶段(2021年8月-2021年9月)

各责任单位对照工作任务进行自查,由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领导专班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于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并整理收集、完善资料。

(四)申报初验整改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0月)

2021年5月31前,向省住建厅提出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验收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7月31前申请初步技术调研;并落实调研整改工作。

(五)考核鉴定验收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2月)

初步技术调研整改完成后,申请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进行考核验收。

五、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协调、指挥、检查。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并落实到部门和单位。

动员干部职工和广大居民参与县城绿化、美化,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督查考核到位。

(二)落实目标责任。

县上将把完成创建任务列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奖优罚劣。

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列为今年重要任务,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县委、县政府启动督查程序,随机抽查、定期公布,使创建工作步入日常化、规范化轨道。

(三)创新绿化机制。

大胆引入市场机制,实现绿化方式向多元化、市场化转变。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认养、领养公共绿地,发动社会捐建园林设施、雕塑小品。

鼓励各单位自行投资搞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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