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借款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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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借款合同范本
p2p借款合同范本
篇一:
P2P网贷公司借款及服务协议(范本)
网贷公司借款及服务协议(范本)
协议编号:
________
第一部分:
借款、服务信息及相关明细
布或更新的具体内容为准。
第二部分:
本服务协议相关具体条款
第1条名词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本协议:
指本《借款及服务协议》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及所有附件中的任何条款、明细和信息。
1.2
出借人:
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出借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即中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行使和承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自然人。
出借人需为“XX贷”的注册用户;
1.3
借款人:
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借款人,为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自然人。
借款人需为“XX贷”的注册用户;
1.4
担保公司:
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服务方(甲);
1.5
xx公司:
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服务方(乙);
1.6
xx公司:
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服务方(丙);
1.7
P2P:
指个人对个人;
1.8
支付机构:
指在本协议各方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资金转移服务的银行或第三方支付结算机构;
1.9
XX贷:
是指xx公司经营的提供专业P2P借贷交易居间服务的互联网平台;
1.10
本协议项下出借人、借款人、担保公司、XX公司、XX公司单独称“一方”,合称“各方”。
第2条关于各方的权利、义务
2.1
xx公司、xx公司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恪尽职守,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出借人、借款人进行服务。
关于出借人、借款人(合称“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2.1.1
双方已认真阅读和理解本协议所有内容并自愿按本协议相关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2.1.2
出借人有自行选择借款人,并最终决定是否出借资金给特定借款人的权利。
2.1.3
任何一方在XX贷网站对本协议进行操作成功确认时,即视为该方接受本协议条款内容并受此内容之拘束;各方均对本协议进行操作成功确认时,本协议即成立。
2.1.4
通过XX贷网站提供的服务,出借人向借款人成功出借资金时,本协议生效。
2.1.5
双方应妥善保管自己XX贷网站的注册用户名和密码,自行承担因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丢失、泄露或允许他人使用所产生的后果。
任何一方通过其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的任何操作均视为该方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1.6
双方应基于合法目的使用XX贷服务平台,不得以该平台从事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1.7
双方有义务按照XX公司的要求在XX贷平台上进行操作,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地址、手机号码等)。
因双方个人操作不当或填写的个人信息有误造成的法律后果、经济损失均尤其个人自行承担。
2.1.8
借款人同意按本协议第一部分列明的标准每月向XX公司(XX贷)支付平台管理费;出借人承诺按本协议第一部分列明的标准每月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服务费。
2.1.9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出借人委托的支付机构直接从借款人帐户扣划相应金额用于支付借款人应付的平台管理费、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出借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委托支付机构从借款人支付的利息中扣划本协议第一部分列明的担保服务费给担保公司。
2.1.10
本协议项下借款人每月以等额本息的方式还款。
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本付息额=[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备注:
(1)借款本金指上述第一部分列明的借款本金;
(2)月利率指上述第一部分列明的借款利率,即(XX贷网上公布的)年利率/12;
(3)还款月数指上述第一部分列明的还款期数;
(4)借款人每月还款金额中包含“上述每月还本付息额及借款人每月须向XX公司(XX贷)支付的平台管理费。
2.1.11
出借人按本协议第一部分约定的借款明细的约定履行出借义务,借款人按本协议第一部分约定的借款明细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1.12
出借人有权通过XX贷网站查看自己名下账户相关信息及借款人还款情况。
2.1.13
出借人特别同意:
未经担保公司和XX公司同意,出借人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1.14
出借人在资金出借、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出借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但如中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XX公司或担保公司具有代扣代缴义务,则XX公司或担保公司有权直接代扣代缴并向出借人提供纳税凭证。
2.1.15
出借人不可撤销地授权XX公司将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合法有效身份证号码等,为本协议项下之目的提供给担保公司。
2.1.16
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出借人应积极协助担保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提供法律文件和相应书面材料等)向借款人追偿。
若因出借人的原因导致担保公司不能向借款人追偿的,出借人应赔偿担保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
2.1.17
借款人在申请及实现借款的全过程中,必须如实向XX公司提供所要求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XX公司与XX公司共享前述借款人个人信息及材料后,借款人同意XX公司可以通过任何第三方渠道验证借款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且借款人应在所提供信息被认定为虚假时承担所有后果和法律责任。
2.1.18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至所有本息、第一部分列明的各项服务费用、担保服务费(如有)、及违约金(如有)全部清偿前,出借人和借款人及双方的本人、家庭联系人及紧急联系人的工作单位、居住地址、住所电话、手机号码、账户信息如出现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通过XX贷网站向其他各方提供变更后的最新信息。
若因任何一方未及时提供最新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其自身和/或任何其他方遭受的损失均由该未及时提交真实信息的一方承担。
2.1.19
就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及XX公司与XX公司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与其相关的个人信息,XX公司与XX公司有权为本协议目的自行管理并使用。
2.1.20
成功借款后,XX公司依据出借人的委托要求借款人按本协议约定进行还款时,借款人有义务无条件及时按照XX公司发出的要求进行还款并向XX公司提供协助。
2.1.21
借款人同意:
若借款人逾期60个自然日未全额归还借款的,XX公司有权代理出借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报刊、电视、征信系统等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借款人逾期还款事实,且借款人特别确认届时XX公司可以同时披露借款人所提供的或XX公司自行获取的借款人个人信息。
2.1.22
借款人承诺不提前还款,并了解提前还款行为会减少出借人的利息收益和XX公司的平台管理费收益。
借款人特别承诺:
如借款人提前还款,借款人须按剩余未还本金的2%向XX公司支付平台管理费预期收益补偿金,并按剩余未还本金的1%向出借人支付利息补偿金。
(本协议项下之“提前还款”仅指提前偿还全额、或部分本金。
)
2.2
关于XX公司、XX公司的权利及义务
2.2.1
XX公司、XX公司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恪尽职守,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出借人、借
款人进行服务。
2.2.2
XX公司、XX公司对出借人、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资产情况及其他服务相关信息和资料依法保密。
2.2.3
XX公司承诺为出借人提供与借款人相关的信用资质审核服务,但对借款人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无法进行保证且不承担责任。
2.2.4
XX公司有权通过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及行为记录为借款人提供借款相关的信用审核服务,并为借款人提供相关建议。
2.2.5
XX公司为出借人的资金出借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借款人间的交易促成。
2.2.6
XX公司有权根据XX公司对借款人的评审结果以及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自主决定是否将借款人的借款需求及相关信息通过XX贷网站向出借人进行展示,以协助借款人获取资金来源,促成交易。
2.2.7
借款人理解为促成借款人获得借款之目的需要在XX贷网站对借款人及借款用途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此等信息由借款人在网站上进行操作确认后公布,且借款人的操作行为视为借款人对于公布此等信息的同意和认可,担保公司、XX公司、XX公司均不承担由此信息公布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
2.2.8
出借人在此委托XX公司、XX公司同意接受出借人的委托代理出借人根据本协议进行借款回收的管理服务。
2.3
关于担保公司的权利、义务
2.3.1
担保范围:
第一部分“借款明细”中列明的借款本金、利息,提前还款的补偿金及(借款人向XX公司支付的)平台管理费。
2.3.2
担保公司在担保范围内对本协议项下借款人的借款向出借人提供连带保证;对借款人需向XX公司支付的平台管理费向XX公司提供连带保证。
2.3.3
担保公司的保证期间从下列日期(保证期间起算日)起计算:
(1)若借款人的任何一期应付款项逾期的,则自逾期第15日起算(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2)第2.3.12条第
(2)项的约定提前到期的,自该到期日之次日起算。
2.3.4
出借人应按借款人偿还的每月利息的10%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服务费。
2.3.5
出借人要求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代偿)的程序
(1)借款人未按时向出借人足额偿还本金、利息的,出借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XX公司在保证期间内代理出借人向担保公司要求履行保证责任(代偿)。
出借人委托XX公司代理出借人向担保公司提交《代偿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一)及借款人还款记录或还款凭据。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平台管理费的,由XX公司自行向担保公司提交《代偿通知书》及借款人支付记录或支付凭据。
)
(备注:
该《代偿通知书》及借款人还款(支付)记录或还款(支付)凭据可以电子数据的方式提供给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按如下“代偿规则”向出借人履行保证责任(代偿):
①任一期还款逾期达15
篇二:
P2P贷款借款协议
借款协议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
第一条借款基本信息
借款详细用途短期周转
借款本金数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还款方式
还款日等额本息偿还每月27日(24:
00前,节假日不顺延)还款分期月数12个月
约定每月利息4%
还款起止日期2013年9月27日起,至2014年9月26日止
第二条各方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日将足额的借款本金支付给乙方。
2、甲方享有其所出借款项所带来的利息收益。
3、无须通知乙方,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本协议下其对乙方债权的转让。
在甲方的债权转让后,乙方需对债权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下其对甲方的还款义务,不得以未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4、如乙方还款不足约定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的,甲方同意各自按照其借出款项比例收取还款。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期足额向甲方偿还本金和利息。
2、乙方承诺所借款项不用于任何违法用途。
3、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
4、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其他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合同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各方协商一致或依照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使得其他各方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诉讼费、律师费等,应由违约方承担。
如违约方为乙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未偿还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
3、乙方的每期还款均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
(1)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2)罚息;
(3)逾期管理费;
(4)拖欠的利息;
(5)拖欠的本金;
(6)正常的利息;
(7)正常的本金;
4、乙方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逾期还款,则应按照下述条款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自逾期开始之后,逾期本金的正常利息停止计算。
罚息总额=逾期本息总额×对应罚息利率×逾期天数;
逾期天数1—30天31天及以上
罚息利率0.05%
0.1%
5、如果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30天,或乙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及借款管理费提前到期,乙方应立即清偿本协议下尚未偿付的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借款管理费及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6、在乙方还清全部本金、利息、借款管理费、罚息、逾期管理费之前,罚息及逾期管理费的计算不停止。
7、本借款协议中的所有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借款均是相互独立的,一旦乙方逾期未归还借款本息,任何一个甲方有权单独向乙方追索或者提起诉讼。
第五条提前还款
1、乙方可在借款期间任何时候提前偿还剩余借款。
2、提前偿还全部剩余借款
1)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剩余借款时,应向甲方支付当期应还本息,剩余本金及提前还款补偿(补偿金额为剩余本金的1%)。
3、提前偿还部分借款
1)乙方提前偿还部分借款,仍应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利息。
第六条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丙方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附则
1、本协议自文本最终生成之日生效。
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三:
P2P借款协议
借款协议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丙方(居间人):
鉴于:
1、2、3、
甲方拥有资金可以出借;乙方有借款需求
丙方作为居间人,为双方提供相关信息、报告交易机会、促成
双方交易。
4、
本借款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月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区共同签署并履行。
一、借款信息
二、付款方式
2.1、由甲方通过方式将出借款项汇入到本协议第一条约
定的乙方专用账号中。
第一种方式:
网上银行汇款第二种方式:
银行柜台转账
2.2、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将根据借款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借款本金数额足额支付到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乙方专用账号中。
2.3、乙方收到甲方的借款后,由乙方通过方式将居间费用汇入到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丙方专用账号中。
第一种方式:
网上银行汇款第二种方式:
银行柜台转账三、本息偿还方式
3.1、乙方须在还款日前一日(不得迟于12:
00)或之前将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存入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甲方专用账户中。
3.2、如果还款日遇到法定假日或公休日,还款日期不进行顺延。
如果还款日为每月30日,则遇到天数不足30天的月份,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最后一日。
3.3、若乙方提前还款,乙方需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乙方和甲方商定的日期当日或之前(非还款日及节假日),由乙方一次性将借款本金和利息存入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甲方专用账号中。
四、违约规定4.1、违约定义
4.1.1、本协议所称违约是指:
若乙方晚于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支付利息日和最后返还本金日还款,或者未足额支付利息和本金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逾期违约金、罚息。
4.1.2、罚息和逾期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
4.1.2.1、逾期违约金:
当月发生逾期的,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5%计算,不低于100元,每月单独计算。
4.1.2.2、罚息:
逾期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2%收取罚息,从逾期之日起按照罚息利率每日计收罚息。
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罚息应于每月的第1个日历日前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月计收复利。
4.1.3、前述“应付未付金额”是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但却未支付的利息和本金。
4.1.4、乙方如逾期未还本金而继续使用,则自约定最后还款日起,应每日按罚息率支付罚息。
4.2、清偿顺序与居间费用
4.2.1、若乙方偿还金额不足,偿还顺序按照先后顺序为罚息、逾期违约金、应还利息、应还本金。
甲方有权利改变上述顺序。
4.2.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2.3条款之约定,未按时足额向丙方支付居间费用,则乙方除应正常履约外,还应向丙方支付万元的惩罚性违约金。
4.3、根本违约
4.3.1、如果乙方擅自改变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借款用途或严重违反还
款义务(逾期达到15天及以上),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须在甲方提出终止本协议要求的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罚息和逾期违约金。
4.3.2、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需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构成犯罪的,甲方有权向相关国家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4.3.3、甲方保留将乙方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在媒体披露的权利。
因乙方未还款而带来的调查及诉讼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五、通知与送达
5.1、本项下地址为各方约定之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在变化发生之日起2日内书面通知另外两方。
因未接到通知而向原地址送达的,视为已经送达。
甲方地址:
邮编:
收件人:
乙方地址:
邮编:
收件人:
丙方地址:
邮编:
收件人:
5.2、本协议履行期间各方所有的通知、文书、信函等均以EMS为送达方式,且自EMS发出之日后的第三日为送达之日。
六、债权债务的转移
6.1、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本协议下其对乙方债权的转让,甲方转让对乙方的债权应书面通知乙方。
在甲方的债权转让后,乙方需对债权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下其对甲方的还款义务,不得以未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6.2、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人。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7.2、乙方如要求本合同项下借款展期,应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并按约定缴纳利息和展期费用。
甲方不同意展期的,乙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八、声明与保证8.1、甲方声明与保证
甲方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且甲方是该资金的合法支配权人,如第三方对资金归属、支配权、合法性等问题主张异议,给乙方或居间人、担保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8.2、乙方声明与保证
8.2.1、乙方保证其所借用的资金,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安全经营,按时向甲方偿还利息及本金。
本协议如涉及两人以上借款,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