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热载体炉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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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热载体炉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有机热载体炉锅炉房
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XXXXXXX有限公司
一、岗位责任制…………………………………………………………………1
二、安全操作规程………………………………………………………………2
三、巡回检查制度………………………………………………………………4
四、设备维修保养制度…………………………………………………………4
五、交接班制度…………………………………………………………………5
六、有机热载体管理制度………………………………………………………6
七、锅炉房清洁卫生……………………………………………………………7
八、安全保卫制度………………………………………………………………8
九、应急处理方案………………………………………………………………9
一、岗位责任制
1.司炉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正确领导,服从指挥调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司炉是锅炉运行的操作者,在操作中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对违反法规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否则造成事故,由责任者自己负责。
3.司炉人员在当班内不得任意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当班司炉在班前、班中不得饮酒。
4.认真做到熟悉自己所操作的锅炉名称、型号、构造、性能和要求,对设备会操作、会维修、会管理。
5.经常检查和随时监视设备运行情况,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如发生事故和故障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未妥善处理,不得离开现场,如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现场。
6.司炉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现场,做好锅炉交接班工作,并在记录簿上签字。
7.坚持增产节约的方针,努力做好节水、节电、节煤工作。
8.执行设备双包机制,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9.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
10.经常总结工作,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技术水平。
二、安全操作规程
1.投入运行必须具备的条件:
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并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2.点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对有机热载体锅炉,附属设备、辅助装置、安全附件、自控装置、管道阀门及有机热载体等进行检查,且确认符合规定;并经冷态循环调试合格,方可进行点火。
对首次投用或添加的有机热载体,应进行脱水处理,合格后才能正常使用。
3.点火升温操作:
先开循环泵,再点火;点火前,应进行通风(3~5分钟);严禁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引火。
升温操作要遵循“一慢二停”原则:
升温速度要缓慢,在95℃~110℃和210℃~230℃两个温度段要停止升温、维持一段时间。
点火升温中、应注意对设备及整个系统进行检查,并按照实际状况,进行排气或排放冷凝液操作。
4.正常运行操作:
有机热载体出口处的温度不得超过有机热载体的最高使用温度。
运行操作中应保持进出口有机热载体温度、压力的稳定,进出口温差和进出口压差控制在许可范围内;根据热负荷情况及时调整燃烧工况,并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
运行中的拔火、启闭阀门等操作应注意安全,并有防护措施。
5.正常停炉操作;先停止供给燃料,然后停止鼓风,再停止引风;循环泵应保持运转,直到有机热载体温度降到100℃以下后方可停泵。
6.暂时压火停炉操作:
停止供给燃料、鼓风、引风,维持炉膛余火和炉膛温度,保证循环泵继续运转;当用热设备停用时,应调节旁路阀门,以维持有机热载体的流速。
在压火停炉期间要有司炉人员监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紧急停炉操作:
停止供给燃料、鼓风、引风;停止循环泵,迅速打开排空阀将有机热载体放入储存罐;熄灭炉膛内明火,严禁用水熄火。
在紧急停炉操作时,应保持冷静,对特殊情况要采取应变处理,尽量减少事故损失和危害。
8.有机热载体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有机热载体出口温度超过允许值,采取措施后仍继续升温;
2)压力表、温度计或液面计全部失效;
3)循环泵全部损坏,不能运转;
4)有机热载体锅炉受压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5)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等严重威胁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运行;
6)管道、阀门、法兰、垫片等损坏,造成有机热载体大量泄漏;
7)火灾、停电等其他异常情况,危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运行。
9.有机热载体锅炉停用期间的维护保养:
停用一个月以内的,关闭有机热载体锅炉进出口阀门和膨胀器、储存罐相连的接触;清除有机热载体锅炉受热面烟灰等。
停用一年以上的,应将有机热载体全部放入储存罐内;清除有机热载体锅炉受热面烟灰;在炉膛适当地方放置干燥剂并关闭所有孔门;对附属设备和辅助装置进行清理保养。
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
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司炉人员每小时应对有机热载体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2.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有机热载体进炉压力、温度、出炉压力、温度;循环泵运行情况。
2)有机热载体锅炉可见受热部分有无鼓包、变形和渗漏;炉膛燃烧情况是否良好。
3)燃烧设备(炉排、上煤、出渣或燃烧器)、鼓引风机运转情况,除尘器及排烟温度是否正常。
4)膨胀器液位应正常,膨胀器内有机热载体温度应低于70℃;储存罐内是否有热载体,注油泵是否正常。
5)管道阀门、法兰连接处有无泄漏;管道保温是否完好。
6)自控装置是否正常投入使用,灵敏可靠。
3.巡回检查路线:
电控柜→炉前压力表、温度计→上煤机→炉排机构→有机热载体锅炉及膛燃烧情况→出渣机→除尘器→鼓引风机及烟风道→膨胀器→循环泵、过滤器→进出口管道阀门→储存罐、注油泵。
四、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司炉人员应负责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班前、班后检查清理,揩擦润滑设备;班中认真观察听诊设备运转情况,及时排除小故障等。
2.有机热载体锅炉设备检修分定期的小、中、大修三类。
小修由司炉人员提出,随时安排;中修每年一次,应包括清除有机热载体炉受热面烟灰、焦渣、炉膛、烟风道修理、附属设备、辅助装置、电气设备、管道阀门的修理或更换、检验或检修安全附件、仪表、自控装置等;大修期限可根据检验情况而定。
3.有机热载体锅炉设备检修前应进行一次内外部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检修计划;对受压元件的检修应由持证的专业修理单位承担。
4.依据检修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确保检修质量。
5.做好检修记录,应把每一次检修记录(包括:
损坏情况、检修方案、修理质量检验等)存入有机热载体锅炉技术档案备查。
6.检修完毕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7.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温度计,压力表应按规定送计量部门校验;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液面计一年至少应维修校对一次;自动控制和自动保护装置每月应校验一次,有问题及时检修。
8.有机热载体锅炉设备停止运行期间应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停止运行一年需要恢复运行时,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
五、交接班制度
1.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有机热载体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调整,做好交班前准备工作;当接班司炉人员未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时,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汇报,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接班司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听取交班情况介绍,做好接班工作。
3.交接班司炉人员应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接双方须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进行检查,并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记入交接记录中,由双方签字认可。
4.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1)有机热载体锅炉及附属设备、辅助装置、安全附件、自控装置、进出管道阀门等出现异常情况;温度、压力、液位及燃烧工况出现异常;
2)温度、压力、液位及燃烧工况出现异常;
3)刚喝过酒上岗的接班司炉人员或无证司炉人员;
4)正在处理事故(故障)时。
5.对不能进行交接班的,经处理解决或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协调解决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6.在交接班司炉人员已履行交接手续后,如再发现问题,由接班司炉人员负责。
六、有机热载体管理制度
1.有机热载体锅炉出口处的有机热载体温度不得超过有机热载体最高使用温度(一般低30℃~40℃)。
2.有机热载体必须脱水后方可使用。
不同的有机热载体不宜混合使用,需要混合使用时,混用前应由有机热载体生产单位提供混用条件和要求。
3.使用中的有机热载体每年应对其残碳、酸值、粘度、闪点进行一次分析,当有两项分析不合格或热载体分解成份的含量超过10%时,应更换热载体或对热载体进行再生。
4.膨胀器内的有机热载体的温度不应超过70℃。
5.严禁在有机热载体中人为混入水、酸、碱及其他杂质。
6.当有机热载体进入口压力差增大时,应拆卸过滤器进行清洗。
7.有机热载体的技术资料(包括:
技术性能指标、出厂合格证、每年一次的分析记录及再生、混用、更换等记录)应存档备查。
8.有机热载体的使用、储存应注意防火安全,应有有效的防火和灭火措施。
七、锅炉房清洁卫生
1.锅炉房清洁卫生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司炉人员应按规定搞好清洁卫生。
2.当班司炉人员在运行管理操作的同时,还应负责对锅炉房及设备、设施的揩擦与清扫,保持锅炉房内外卫生区域的清洁。
3.锅炉房清洁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锅炉房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
2)有机热载体锅炉、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
3)压力表、温度计等仪表清晰明亮;
4)锅炉房内无杂物;
5)锅炉房四周环境整洁。
4.有机热载体锅炉烟尘排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八、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要害部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应按规定办理出入锅炉房登记手续。
2.司炉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无证人员不得单独操作和值班。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如雷管、铁块等)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炉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4.锅炉房内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5.有机热载体锅炉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6.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登高作业应有保护措施。
7.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8.有机热载体锅炉压火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9.有机热载体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九、应急处理方案
一、锅炉特点:
锅炉运行必须非常可靠,一旦发生故障,将造成停电、停产、设备损坏等,其损失将是非常严重。
二、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由公司经理、副经理及储安科、综合办、业务科、服务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组织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预案的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事故状态下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
3、应急职责
(1)总指挥:
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作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成员:
应急状态下,扑救火灾、设备维修、设备复位,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如设备零配件、工具、消防泡沫、防护用品等;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应急抢险工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小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外部机构的联系、协调。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公司锅炉、管道发生爆炸、起火时,启动该套应急程序。
(一)报警
1、当公司锅炉、管道发生爆炸、起火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找就近的电话,拨110报警,并向消防值班人员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型等事故概况。
2、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立即向应急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汇报事故情况。
3、事故如发生在夜间或节假日,报警人员向行政值班人员报警,由行政值班人员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报告事故情况。
(二)接报
1、消防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总指挥、副总指挥为接报人员。
2、接报人员应问清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问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好电话记录。
(三)组建救援队伍
1、应急领导小组各位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起本组的工作人员及抢险装备,然后赶往事故现场,向现场总指挥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灾害情况,实施统一的救援工作,并向当地公安及质监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四)抢险救援
进入现场的各支救援队伍要尽快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开展救援工作。
1、现场指挥部:
尽快开通通讯网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救援方案;根据事故灾情严重程度,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着火源控制
消防人员穿着消防服进行火灾扑救,如果火势过大,就将着火点分割,分片进行扑救。
(五)现场警戒
1、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
(六)现场医疗急救
1、医疗救护组在事故初起阶段就应与医院、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
2、医疗救护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治疗。
3、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4、送医院时作好伤员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转院。
(七)疏散撤离
1、事先设立安全区域。
2、警戒疏散组组织和指挥引导污染区人员撤离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