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排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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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一、全省水库基本情况

(一)已建水库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水库工程共581座,总库容108.91亿m3。

其中大型水库16座,总库容66.04亿m3;中型水库89座,总库容32.65亿m3;小

(1)型水库265座,总库容9.37亿m3;小

(2)型水库211座,总库容0.85亿m3。

按照筑坝材料分为土石坝559座(均质坝504座、土质心墙坝40座、土质斜墙坝5座、复合土工膜心墙坝5座、沥青混凝土心墙坝4座、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1座);浆砌石坝19座(浆砌石重力坝17座、浆砌石拱坝2座)、混凝土拱坝3座。

按全区9个市、3个盟、2个计划单列市的行政区划分,水库工程主要分布在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占全区总座数的59.38 %。

总库容较大的是赤峰市、兴安盟、通辽市,占全区水库总库容的66.47 %。

按水资源分区,东部四盟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共有水库工程271座,总库容78.87 亿m3,分别占全区水库数量和总库容的46.64 %和72.41 %;中部三个盟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共有水库工程140座,总库容13.77 亿m3,分别占全区水库数量和总库容的24.10 %和12.64 %;西部五盟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共有水库工程170座,总库容16.28 亿m3,分别占全区水库数量和总库容的29.26 %和14.95 %。

按照水库管理所属部门或系统划分,水利系统364座,乡镇及村集体179座,企业24座,其他14座。

目前仍存在病险的水库有6座,包括昆都仑水库、石门子水库和列入灾后薄弱环节规划的小型水库4座。

水库总体运行状况良好,近年来水库大规模除险加固后,水库安全性显著提高,防洪效益稳定发挥。

由于近年全区普遍降雨量偏少等原因,水库蓄水量偏少,水库兴利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二)在建水库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在建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7座。

(1)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万家沟水库总库容2576.2万m3,批复总投资8223.49万元;

(2)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前夭子水库总库容9700万m3,批复总投资16593.33万元;(3)赤峰市巴林左旗沙那水库水库总库容6718万m3,批复总投资6060万元;(4)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哈日朝鲁水库总库容4132万m3,批复总投资9501.03万元;(5)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乌兰诺尔水库总库容4160万m3,批复总投资1730.82万元;(6)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老母山水库总库容1669万m3,批复总投资3780.19万元;(7)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拉盖水库总库容25000万m3,批复总投资11080万元;(8)乌兰察布市凉城县石门子水库总库容1000万m3,批复总投资2200.25万元,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招标工作。

新建大中型水库4座。

(1)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扎敦水利枢纽总库容9306万m3,总投资9.50亿元,2013年10月开工建设,目前累计完成投资资6.38亿元,完成批复投资的67 %。

(2)通辽市扎鲁特旗毛都水库总库容8810万m3,总投资为4.41亿元,2015年7月开工建设,目前累计完成投资3.40亿元,完成批复投资的77 %。

(3)通辽市库伦旗嘎海山水库(总库容3430万m3)、赤峰市巴林左旗琥珀沟水库(总库容4606万m3)2座中型水库已于近日开工建设。

二、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7]183号)要求,我厅于2017年12月15日及时向各盟市水利(水务)局及厅属有关单位进行了全文转发,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为切实落实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我厅组织了三个检查组,并对相关人员就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排查的检查方式,检查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

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5日对5个市的13个旗(县、区)的23座水库进行了检查(大中型21座、小型2座)。

具体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二道凹水库、红领巾水库,和林格尔县前夭子水库、石咀子水库,清水河县挡阳桥水库、石峡口水库,武川县头号水库;包头市昆都仑水库,固阳县阿塔山水库;赤峰市三座店水库;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泉玉林水库,丰镇市九龙湾水库、巨宝庄水库,卓资县雷山水库,凉城县石门子水库、双古城水库、永兴水库、南房子水库;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红格尔水库、德岭山水库、石哈河水库,乌拉特前旗增隆昌水库、红山口水库。

每座水库检查完成后均及时在现场与盟市、旗县相关负责人、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根据预先编制的《备查材料清单》对检查内容逐条进行了认真复核,对有疑问的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

(二)运行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

1.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

根据被检查的23座水库的检查情况,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较好,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基本建立和落实了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了责任人。

2.水库大坝注册登记情况

按照我厅的工作安排部署,各盟市积极组织落实各旗(县、区)认真开展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工作,经过各旗(县、区)工作人员对水库大坝注册信息的收集整理,经盟市水利(水务)局的反复审核,我厅组织人员又进行了集中审核验收,截止目前有581座水库完成复查换证及登记核验。

水库大坝的注册登记对今后水库大坝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提供有利的依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水库大坝降等报废情况

全区有记录以来报废处理水库合计28座,均为小型水库,且均在2003年后,近三年无降等与报废水库。

实施降等与报废的主要原因多是由于库区淤积严重,水库已经基本丧失了防洪、灌溉功能,自身防洪标准较低,若进行除险加固所需费用高,国家投资比例小实施困难;还存在部分早期建设的均质土坝工程受当时的施工条件制约坝体填筑质量较差,病险情况复杂,上游常年来水量又较少,水库长期处于无水状态,蓄水安全隐患较大。

4.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情况

根据检查情况,除近年新建水库工程外,我区水库工程安全监测设施均不完备,监测项目不齐全,测次不规范。

大多水库均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必要的监测项目,对于选设项目设置更少。

有些水库存在高震区、高边坡和大断层等不利情况,但并未有针对性地设置地震、边坡位移等监测项目。

新建水库也存在未按照规范要求对大坝施工期、初蓄期及运行期不同监测项目的测次要求进行施测,对监测收集到的数据也未按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整理分析。

大多数水库管理单位没有制定大坝安全监测的相关制度,也没有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

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技术力量薄弱,损坏的监测设施未及时更新,以及配套资金不到位,观测设施未按要求设置。

多数水库工程地处偏远山区,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较为艰苦,管理单位难以引进技术人才,经过长期培养、锻炼成长起来的业务骨干也纷纷外流,再加上安排职工子女就业及一些地方政府随意安置人员等历史原因,许多不具备大坝安全监测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或负责大坝安全监测工作,致使部分水库管理单位的监测人员长期存在专业人员匮乏、技术素质偏低、管理和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

5.水库大坝巡视检查情况

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工作基本都能正常开展,一些水库需进一步完善巡视检查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检查频次、检查重点、记录表格,整改落实等,增强可操作性。

6.水库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

做好水库大坝的维修养护才能发挥水库的正常功能,但我区的水库主要功能是防洪、灌溉,极少部分水库有发电、城市及工业供水功能,由于近年来水库蓄水偏少,水库效益远远不能满足维修养护开支,地方财政又较困难,我区水库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均不能足额到位。

每年仅能进行简单的工程维修,资金需要量大的工作无法开展。

7.水库调度运用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根据检查情况,绝大部分水库均建立了调度运行制度,并认真落实,但由于资金缺乏,一些大中型水库未按要求编制《水库调度规程》。

8.水库应急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根据检查情况,绝大部分水库均建立了应急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但由于资金缺乏,一些大中型水库未按要求编制《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已累计完成除险加固水库467座(大型9座、中型76座、小型382座),除险加固比例80.38 %(大型56.25 %、中型85.39 %、小型80.25 %)。

全区列入规划内新增大中型病险水库11座,规划外2座。

上湾子I级等5座水库已竣工验收。

在建7座,批复总投资5.92亿元,现累计完成投资5.39亿元。

乌兰察布市石门子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招标工作,待安排实施计划。

列入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小型病险水库四座,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四)在建水库工程情况

1.在建水库工程质量保障措施

我厅长期坚持以深化水利建设管理改革为动力,以落实质量责任为引领,不断强化质量责任意识,健全质量规章制度、加强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质量监管,强化质量检测、规范市场行为、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质量知识宣贯培训,水利建设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不断加强。

2.在建水库工程安全保障措施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做到思想保证、组织保证、技术保证、措施保证、确保人员、设备及工程安全。

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管理从严,督促在建工程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引导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证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措施具体、落实到位、奖罚分明。

截止目前未发生安全事故。

3.在建水库工程的江河生态保护措施

水库施工建设过程中均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与机构,项目经理作为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初步设计批复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三废”,加强对江河生态保护。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工程安全隐患

通过水管单位自查统计,大中型水库工程安全隐患合计41项,其中一般隐患26项,重大隐患7项,其他安全隐患8项。

排查发现的小型水库工程安全隐患合计119项,其中一般隐患88项,重大隐患12项,其他安全隐患19项。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目前运行管理单位采取控制运行水位、加强观测,保证隐患处理前的运行安全,下一步需要开展安全鉴定或专题论证,积极筹措资金,有针对性加固处理。

对于一般安全隐患,正在积极筹措岁修养护费用进行维护加固。

(二)安全管理存在的隐患

1.安全鉴定

通过水管单位自查统计,大中型水库及时开展安全鉴定的41座,占比39 %;小型水库及时开展安全鉴定的254座,占比53 %。

及时开展安全鉴定率较低,主要原因是管理单位普遍较困难,经费未落实,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积极筹措资金,以便及时开展安全鉴定。

2.水库调度规程

通过水管单位自查统计,大中型水库已编制调度规程的66座,占比63 %;已批复的54座,占比51 %。

小型水库已编制调度规程或调度方案的229座,占比48 %。

就目前的情况看,编制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基层水库运行管理单位技术力量薄弱,自行编制有一定困难,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费用无法落实。

下一步的工作需要水库运行管理单位积极筹措资金,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调度规程。

3.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通过水管单位自查统计,大中型水库已编制应急预案的97座,占比92 %;已批复的75座,占比71 %。

小型水库已编制应急预案的375座,占比79 %。

就省级检查的情况看,编制较不规范,仅有少数水库运行管理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应急预案,其他大多数管理单位均自行编制了该预案。

因应急预案是避免或减少水库大坝发生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方案,是提高社会、公众及大坝运行管理单位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降低大坝风险的重要非工程措施,是风险管理理念下的重要制度性文件,牵涉面较广,编制技术性要求较强。

目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费用无法落实。

下一步的工作需要水库运行管理单位积极筹措资金,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委托相关设计单位或科研机构编制应急预案。

4.安全监测

通过水管单位自查统计,大中型水库正常开展安全监测的61座,占比58 %;进行资料整编的47座,占比45 %。

小型水库开展安全监测的287座,占比60 %。

大坝的安全监测对水库的健康、稳定、安全运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区在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及管理技术上相对滞后。

为了充分发挥各水库的防洪、供水、灌溉、发电等综合效益,继续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库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水库大坝的安全监测工作,重新梳理大坝安全监测的管理及执行思路,从规划、经费、组织、制度及技术力量等方面加强该项工作,确保大坝安全监测发挥其应有的“耳目”作用。

5.两项经费

通过水管单位自查统计,大中型水库落实了两项经费的83座,占比79 %;小型水库落实了两项经费的214座,占比45 %。

省级检查根据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现场交流,维护养护经费落实情况不容乐观,绝大部分不能足额到位。

今后的工作需要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同时建立稳定、长效机制,保证经费渠道畅通,确保基层水管单位工作人员思想稳定,全身心地投入到大坝安全运行工作中,使水库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6.巡视检查及维修养护

通过水管单位自查统计,大中型水库正常开展维修养护的98座,占比93 %;正常开展巡视检查的104座,占比99 %。

小型水库开展日常巡查的447座,占比94 %。

省级检查发现,水库水管单位均能建立巡视检查制度,开展正常巡视检查,并积极争取维修养护费开展岁修工作,但很多水库经费不满足需要。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经近些年大规模水库除险加固,全区已累计完成除险加固水库467座(大型9座、中型76座、小型382座),除险加固比例80.38 %(大型56.25 %、中型85.39 %、小型80.25 %),水库安全运行保障率极大提高。

但个别水库仍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存在病险的水库有6座,包括昆都仑水库、石门子水库和列入灾后薄弱环节规划的小型水库4座。

石门子水库已完成工程建设招标工作,待安排实施计划,4座列入灾后薄弱环节规划的小型水库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计划2019年实施。

(二)基层水库运行管理单位机构不健全人手少,缺乏技术干部,技术力量薄弱,管理制度不完善,大部分水库监测设施不全,水库不能正常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编制水库调度规程及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维修养护经费绝大部分不能足额到位。

(三)省级检查情况与水管单位自查统计数据出入较大,分析原因主要是基层水管单位专业技术力量薄弱,认识不准确。

(四)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在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便于水管单位及时开展大坝安全鉴定、编制水库调度规程及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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